收藏 分销(赏)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docx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927382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X 页数:68 大小:890.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手册第八册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脚手架篇新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二一一年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手册编写委员会主 任:张智峰副主任:艾力肯依布拉音 李建明 段连吉徐春林 李桂江委 员:张学利 李建林 王景山 朱凤英张 健 钱 荔 汤相贤 黄河清阿米娜 巴哈提亚尔第八分册编写组主 审: 张智峰主 编: 李桂江副主编: 张学利 编 委: 赵永胜 鲁 晓 张连福 牛树民 王新民 房公贤 徐洪海 马建民 高存伟 韩婕 艾合买提江“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

2、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胡锦涛“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对人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温家宝前言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无论是建筑业还是其他行业,安全生产都是第一位的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即是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

3、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要求。建筑行业属于高危行业,新疆建工集团在新疆建筑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建筑行业的发展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这套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手册的发布,标志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反映了集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的科学发展观,符合集团公司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管理和处罚各种

4、违章行为的有力武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手册有利于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的权利,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利于依法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疆建工集团安委会二一一年二月目录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规范 6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7JGJ164-200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69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

5、全技术规范 113JGJ183-200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113JGJ202-201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规范(JGJ128-2000)1 总 则1.0.1 为了在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采用的落地(底撑)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其他用途(烟囱、水塔等一般构筑物)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可按照本规范的原则进行。1.0.3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本规范表1.0.3的规定。表

6、1.0.3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施工荷载标准值Qk(kN/m2)搭设高度(m)3.05.0453.060注:施工荷载系指一个跨距内爷施工层均布施工荷载的总和。1.0.4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门式钢管脚手架以门架、交叉支撑、连接棒、挂扣式脚手板或水平架、锁臂等组成基本结构,再设置水平加固杆、剪刀撑、扫地杆、封口杆、托座与底座,并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主体结构相连的一种标准化钢管脚手架。2.1.2 门架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主要构件,由立杆、横杆及加强杆焊接组成(图2.1.2)。 图2.1.2 门架

7、 1立杆;2立杆加强杆;3横杆;4横杆加强杆;5锁销2.1.3 配件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其他构件(图2.1.3),包括连接棒、锁臂、交叉支撑、水平架、挂扣式脚手板、底座与托座。 图2.1.3 门式钢管脚手架的组成 1门架;2交叉支撑;3脚手板;4连接棒;5锁臂;6水平架;7水平加固杆;8剪刀撑;9扫地杆;10封口杆;11底座;12连墙件;13栏杆;14扶手2.1.4 连接棒 用于门架立杆竖向组装的连接件。2.1.5 锁臂 门架立杆组装接头处的拉接件。2.1.6 交叉支撑 连接每两榀门架的交叉拉杆。2.1.7 水平架 挂扣在门架横杆上的水平构件。2.1.8 挂扣式脚手板 挂扣在门架横杆上的脚手板。

8、2.1.9 可调底座 门架下端插放其中,传力给基础,并可调整高度的构件。2.1.10 固定底座 门架下端插放其中,传力给基础,不能调整高度的构件。2.1.11 可调托座 插放在门架立杆上端,承接上部荷载,并可调整高度的构件。2.1.12 固定托座 插放在门架立杆上端,承接上部荷载,不能调整高度的构件。2.1.13 力口固件 用于增强脚手架刚度而设置的杆件(图2.1.3),包括剪刀撑、水平加固件、封口杆与扫地杆。2.1.14 剪刀撑 位于脚手架外侧,与墙面平行的交叉杆件。2.1.15 水平加固件 与墙面平行的纵向水平杆件。2.1.16 封口杆 连接底步门架立杆下端的横向水平杆件。2.1.17 扫

9、地杆 连接底步门架立杆下端的纵向水平杆件。2.1.18 连墙件 将脚手架连接于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构件(图2.1.3)。2.1.19 步距 沿脚手架竖向,门架两横杆间的距离,其值为门架高度与连接棒套环高度之和。2.1.20 门架跨距 相邻两门架立杆在门架平面外的轴线距离。2.1.21 门架间距 相邻两门架立杆在门架平面内的轴线距离。2.1.22 脚手架高度 从底座下皮至脚手架顶层门架立杆上端的距离。2.1.23 脚手架长度 沿脚手架纵向的两端门架立杆外皮之间的距离。2.2 符 号2.2.1 荷载、荷载效应 Qk施工荷载标准值; wk风荷载标准值; w0基本风压; qk风线荷载标准值; NGk1每米

10、高脚手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Gk2每米高脚手架附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Qik各施工层施工荷载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N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 Mk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Nt(Nc)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拉(压)力设计值; Nw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拉或压力设计值。2.2.2 材料、构件设计指标 f钢材强度设计值; Nv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2.2.3 几何参数 A1门架立杆毛截面积; A一榀门架立杆或连墙件的毛截面积; I0门架立杆毛截面惯性矩; I1门架加强杆毛截面惯性矩; 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 h1门架立杆加

11、强杆(简称门架加强杆)高度; h0门架高度; 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回转半径; 门架立杆长细比; l门架跨距; b门架宽度; a门架间距; H1连墙件竖向间距; L1连墙件水平间距; H脚手架高度; Hd不组合风荷载时脚手架搭设高度; Hwd组合风荷载时脚手架搭设高度。2.2.4 计算系数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s风荷载体型系数; stw按桁架确定的风荷载体型系数; 挡风系数; k调整系数; 轴心受压构件稳定系数。3 构配件材质性能3.0.1 门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3.0.2 周转使用的门架及配件应按本规

12、范附录A的规定进行质量类别判定、维修及使用。3.0.3 水平加固杆、封口杆、扫地杆、剪刀撑及脚手架转角处的连接杆等宜采用422.5mm焊接钢管,也可采用483.5mm焊接钢管,其材质在保证可焊性的条件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钢的规定,相应的扣件规格也应分别为42mm、48mm或42mm/48mm。3.0.4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3.0.5 连接外径48mm钢管的扣件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连接外径42mm与4

13、8mm钢管的扣件应有明显标记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l58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3.0.6 连墙件采用钢管、角钢等型钢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钢的要求。3.0.7 典型的门架、配件及扣件的计算用表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表B.0.1、表B.0.2、表B.0.3、表B.0.4查取。4 荷 载4.0.1 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载)及可变荷载(活载)。永久荷载应包括脚手架自重及其附件重;可变荷载应包括施工荷载及风荷载。4.0.2 脚手架自重应为组成脚手架的门架及配件等重量;脚手架的附件重应为加固件及防护材料(如挡脚板、护栏、安全网、化纤织

14、物等)等重量。设计脚手架时,应根据它们的实际设置进行计算。4.0.3 施工荷载应为脚手架操作层上的操作人员、存放材料、运输工具及小型工具等重量,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均布施工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脚手架的用途按本规范表4.0.3采用;表4.0.3 操作层均布施工荷载标准值Qk(kN/m2)脚手架用途结构装修均布施工荷载3.02.0 注:表中均布荷载为一个操作层上相邻两门架跨距范围内的全部荷载除以跨距与门架宽度的乘积。2.在脚手架上同时有2个和2个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5.0kN/m2。4.0.4 作用于脚手架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wk=0

15、.7zsw0 (4.0.4) 式中: wk风荷载标准值; w0基本风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规定采用; 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第6.2.1条规定采用; s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宜按表4.0.4采用。表4.0.4 脚手架风荷体型系数s背靠建筑物的状况全封闭墙敞开、开洞脚手架状况全封闭、半封闭1.01.3敞开stw注:1) stw为按桁架确定的脚手架风荷载体型系数,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表6.3.1中第31、32和36项计算,对于门架立杆钢管外径为42mm的敞开式脚手,stw可取0.25; 2)为按脚手架状况

16、确定的挡风系数,=挡风面积/迎风面积4.0.5 设计脚手架时,脚手架的稳定和连墙件应按表4.0.5的荷载组合要求,取其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 表4.0.5 荷载组合计算项目荷载组合1.脚手架稳定永久荷载+1.0施工荷载永久荷载+0.85(施工荷载+风荷载)2.连墙件强度与稳定1.0风荷载+3.0kN5 设计计算5.1 施工设计5.1.1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列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1.2 施工设计的内容应包括: 1.脚手架的平、立、剖面图; 2.脚手架基础作法; 3.连墙件的布置及构造; 4.脚手架的转角处、通道洞口处构造; 5.脚手架的施工荷载限值; 6.脚手架的计算,一般包括脚手架稳

17、定或搭设高度计算以及连墙件的计算; 7.分段搭设或分段卸荷方案的设计计算; 8.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等的安全措施。5.1.3 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应遵照本规范第6章的规定进行。5.2 脚手架稳定性及搭设高度5.2.1 脚手架的稳定性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Nd (5.2.1-1) 式中: N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取式(5.2.1-2)和式(5.2.1-3)计算结果的较大者; Nd一榀门架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按式(5.2.1-5)计算或表B.0.5查取。 1.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 N=1.2(NGk1+NGk2)H+1.4NQik (5.2.1-2

18、) 式中:NGk1每米高度脚手架构配件自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Gk2每米高度脚手架附件重产生的轴向力标准值; NQik各施工层施工荷载作用于一榀门架的轴向力标准值总和; H以米为单位的脚手架高度值; 1.2、1.4永久荷载与可变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 组合风荷载时 N=1.2(NGk1+NGk2)H+0.85 1.4(NQik+2Mk/b) (5.2.1-3) Mk=qkH12/10 (5.2.1-4) 式中: Mk风荷载产生的弯矩标准值; qk风线荷载标准值; H1连墙件的竖向间距; 0.85荷载效应组合系数。 2.一榀门架的稳定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Nd=Af (5.2.1-5)

19、 i=(I/A1)1/2 (5.2.1-6) I=I0+I1h1/h0 (5.2.1-7) 式中:门架立杆的稳定系数,按=kh0/i查本规范表B.0.6; k调整系数,按表5.2.1采用:表5.2.1 调整系数A脚手架高度(m)3031454660k1.131.171.22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回转半径; I门架立杆换算截面惯性矩; h0门架高度; I0、A1分别为门架立杆的毛截面惯性矩与毛截面积; h1、I1分别为门架加强杆的高度及毛截面惯性矩; A一榀门架立杆的毛截面积,A=2A1; f门架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对Q235钢采用205N/mm2。5.2.2 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按本规范式(5.2.2

20、-1)、式(5.2.2-2)计算,并取其计算结果的较小者: 不组合风荷载时 Hd=(Af-1.4NQik)/1.2(NGk1+NGk2) (5.2.2-1) 组合风荷载时 Hwd=Af-0.851.4(NQik+2Mk/b)/1.2(NGk1+NGk2) (5.2.2-2) 式中各项含义同本规范第5.2.1条。5.2.3 敞开式脚手架,当其搭设高度符合本规范表1.0.3规定及本规范第6章的构造要求时,可不进行稳定或搭设高度的计算。5.2.4 落地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本规范表1.0.3规定时,宜采用分段卸荷或分段搭设等方法;分段搭设时,每段脚手架高度宜控制在30m以下。5.2.5 本节内容在用于模

21、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5.3 连 墙 件5.3.1 连墙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强度及稳定: 强度: =Nt(Nc)/An0.85f (5.3.1-1) 稳定: =Nc/A0.85f (5.3.1-2) Nt(Nc)=Nw+3.0(kN) (5.3.1-3) 式中: An连墙件的净截面积,带螺纹的连墙件应取螺纹处的有效截面积; A连墙件的毛截面积; Nt、Nc风荷载及其他作用对连墙件产生的拉、压力设计值: Nw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拉(压)力设计值,应按本规范第5.3.2条计算; 连墙件的稳定系数,按连墙件长细比查本规范表B.0.6。5.3.2 风荷载作用于连墙件的水平

22、力应按下式计算: Nw=1.4kL1H1 (5.3.2) 式中: k风荷载标准值,按本规范第4.0.4条规定计算; H1、L1分别为连墙件的竖向及水平间距。5.3.3 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Nt(Nc)Nv (5.3.3) 式中: Nv连墙件与脚手架、连墙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抗拉(压)承载力设计值。当采用扣件连接时,一个直角扣件为8.0kN;当为其他连接时应按相应规范规定计算。6 构造要求6.1 门 架6.1.1 门架跨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与交叉支撑规格配合。6.1.2 门架立杆离墙面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

23、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6.2 配 件6.2.1 门架的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6.2.2 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6.2.3 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脱落和松动。6.2.4 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2.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不论脚手架多高,均应在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及间断处的一个跨距范围内

24、每步一设; 3.水平架在其设置层面内应连续设置; 4.当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 5.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6.2.5 底步门架的立杆下端应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6.3 加 固 件6.3.1 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 2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剪刀撑宽度宜为48m; 3.剪刀撑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紧; 4.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6.3.2 水平加固杆设置应符合以下规

25、定: 1.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 2.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并形成水平闭合圈; 3.在脚手架的底步门架下端应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 4.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6.4 转角处门架连接6.4.1 在建筑物转角处的脚手架内、外两侧应按步设置水平连接杆,将转角处的两门架连成一体(图6.4.1)。 图6.4.1 转角处脚手架连接 1连接钢管;2门架;3连墙件6.4.2 水平连接杆应采用钢管,其规格应与水平加固杆相同。6.4.3 水平连接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及水平加固杆扣紧。6.5 连 墙 件6.5.1

26、 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做到可靠连接。连墙件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第5.3.3条计算要求外,尚应满足表6.5.1的要求。 表6.5.1 连墙件间距(m)脚手架搭设高度(m)基本风压0(kN/m2)连墙件的间距(m)竖向水平向450.556.08.00.554.06.0456.5.2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型、槽型)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6.5.3 在脚手架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m。6.5.4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

27、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6.6 通道洞口6.6.1 通道洞口高不宜大于2个门架,宽不宜大于1个门架跨距。6.6.2 通道洞口应按以下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当洞口宽度为一个跨距时,应在脚手架洞口上方的内外侧设置水平加固杆,在洞口两个上角加斜撑杆(图6.6.2);当洞口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跨距时,应在洞口上方设置经专门设计和制作的托架,并加强洞口两侧的门架立杆。 图6.6.2 通道洞口加固示意 1水平加固杆;2斜撑杆6.7 斜 梯6.7.1 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斜梯应采用挂扣式钢梯,并宜采用“之”字形式,一个梯段宜跨越两步或三步。6.7.2 钢梯规格应与门架规格配套,并应与门架挂扣牢固。6.7.3 钢梯应

28、设栏杆扶手。6.8 地基与基础6.8.1 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6.8.2 落地式脚手架的基础根据土质及搭设高度可按表6.8.2的要求处理,当土质与表6.8.2不符合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 表6.8.2 地基基础要求搭设高度(m)地基土质中低压缩性且压缩性均匀回填土高压缩性或压缩性不均匀25夯实原土,干重力密度要求15.5kN/m3。立杆底座置于面积不小于0.075m2的混凝土垫块或垫木上土夹石或灰土回填夯实,立杆底座置于面积不小于0.10m2混凝土垫块或垫木上夯实原土,铺设宽度不小于20

29、0mm的通长槽钢或垫木2635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小于0.1m2,其余同上砂夹石回填夯实,其余同上夯实原土,铺厚不小于200mm砂垫层,其余同上3660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小于0.15m2或铺通长槽钢或垫木,其余同上砂夹石回填夯实,混凝土垫块或垫木面积不小于0.15m2,或铺通长槽钢或木板夯实原土,铺150mm厚道渣夯实,再铺通长槽钢或垫木,其余同上 注:表中混凝土垫块厚度不小于200mm;垫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200mm。6.8.3 当脚手架搭设在结构的楼面、挑台上时,立杆底座下应铺设垫板或混凝土垫块,并应对楼面或挑台等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7 搭设与拆除7.1 施工准备7.1

30、.1 脚手架搭设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按本规程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向搭设和使用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作业要求的交底。7.1.2 对门架、配件、加固件应按本规范第3章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门架、配件。7.1.3 对脚手架的搭设场地应进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7.2基 础7.2.1 地基基础施工应按本规范第6.8.2条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7.2.2 基础上应先弹出门架立杆位置线,垫板、底座安放位置应准确。7.3搭 设7.3.1 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叉支撑、水平架、脚手板、连接棒和锁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要求;2.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3.

31、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本规范第7.4.5条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直度;4.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5.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6.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7.底层钢梯的底部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折;8.栏板(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7.3.2 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3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

32、设; 2.水平加固杆应设于门架立杆内侧,剪刀撑应设于门架立杆外侧并连牢。7.3.3 连墙件的搭设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5节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2.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3.连墙件宜垂直于墙面,不得向上倾斜,连墙件埋人墙身的部分必须锚固可靠; 4.连墙件应连于上、下两榀门架的接头附近。7.3.4 加固件、连墙件等与门架采用扣件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扣件规格应与所连钢管外径相匹配;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宜为5060Nm,并不

33、得小于40Nm; 3.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7.3.5 脚手架应沿建筑物周围连续、同步搭设升高,在建筑物周围形成封闭结构;如不能封闭时,在脚手架两端应按本规范第6.5.2条增设连墙件。7.4 验 收7.4.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本规范第7.3节和本规范第7.4.5条的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7.4.2 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工程进行分阶段组织单位工程负责人及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7.4.3 验收时应具备下列

34、文件: 1.根据本规范第5.1.2条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3.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4.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5.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7.4.4 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人施工验收报告。 1.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2.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 3.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规定; 4.连墙件的数量、位置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7.4.5 脚手架搭设的垂直度与

35、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7.4.5的要求: 表7.4.5 脚手架搭设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垂直度每步架h/1000及2.0脚手架整体H/600及50水平度一跨距内水平架两端高差l/600及3.0脚手架整体L/600及50 注:A步距;H脚手架高度;l跨距;L脚手架长度7.5拆 除7.5.1 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7.5.2 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7.5.3 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7.5.4 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36、1.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地进行; 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3.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4.连墙杆、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5.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7.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8.拆下的门架、

37、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8 安全管理与维护8.0.1 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8.0.2 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8.0.3 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8.0.4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施工作业。8.0.5 施工期间不得

38、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 4.栏杆。8.0.6 作业需要时,临时拆除交叉支撑或连墙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叉支撑只能在门架一侧局部拆除,临时拆除后,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下层面应满铺水平架或脚手板。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拆除的交叉支撑;拆除时间较长时,还应加设扶手或安全网; 2.只能拆除个别连墙件,在拆除前、后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在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不得在竖向或水平向同时拆除两个及两个以上连墙件。8.0.7 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8.0.8 临街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护

39、措施,以防坠物伤人。8.0.9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8.0.10 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8.0.11 对脚手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脚手架应定期作门架立杆基础沉降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8.0.12 拆下的门架及配件应清除杆件及螺纹上的沾污物,并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分类检验和维修,按品种、规格分类整理存放,妥善保管。9 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9.1 一般规定9.1.1 门式钢管脚手架用作模板支撑和满堂脚手架时,结构、构造设计应根据荷载、支撑

40、高度、使用面积等作出,并列入施工方案中。9.1.2 门式脚手架用于模板支撑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及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214)中有关规定取值,并进行荷载组合。门式脚手架用于满堂脚手架时,荷载应按实际作用取值,门架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5.2.1、第9.1.4和第9.1.5条规定进行计算。9.1.3 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的基础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6.8节要求,当模板支撑架设在钢筋混凝土楼板、挑台等结构上部时,应对该结构强度进行验算。9.1.4 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200mm。当超过200mm时,一榀门架承载力设计值,即本规范(5.2.1

41、-5)式Nd应根据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进行修正:伸出长度为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90,超过300mm时,应乘以修正系数0.80。模板支撑架的高度调整宜以采用可调顶托为主。9.1.5 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构造的设计,宜让立杆直接传递荷载。当荷载作用于门架横杆上时,门架的承载能力应乘以折减系数:当荷载对称作用于立杆与加强杆范围内时,应取0.9;当荷载对称作用在加强杆顶部时,应取0.70;当荷载集中作用于横杆中间时应取0.30。9.2 模板支撑9.2.1 门架、调节架及可调托座应根据支撑高度设置,支撑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调整标高。9.2.2 用于梁模板支撑的门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轴线的布置方式。垂直于梁轴线布置时,门架两侧应设置交叉支撑(图9.2.2a);平行于梁轴线设置时,两门架应采用交叉支撑或梁底模小楞连接牢固(图9.2.2b)。 (a) (b) 图9.2.2 模板支撑的布置形式(一) 1混凝土梁;2门架;3交叉支撑;4调节架;5托梁;6小楞;7扫地杆;8可调托座;9可调底座9.2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