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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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企业标准
Q/AEPC-M AQ42-2003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办法
2003-03-3O发布 2003-03-31实施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职责 1
4 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办法规定 1
前 言
本标准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以全面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达到在电力系统内外安全文明施工创建活动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向社会展示公司良好企业形象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波
本标准审核人:范东亮
本标准批准人:陈金弘
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考核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标价在150万元以上、合同工期在半年以上且基本由我公司独立施工的工程。其它工程由工程的主管单位参照此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002年12月省电力公司发布 《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
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 职责
3.1 总经理
3.1.1 批准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活动的年度奖励资金;
3.1.2表彰先进项目部,布置解决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3.2 生产副总经理
3.2.1 组织和主持达标验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达标验评中出现的问题;
3.2.2 批准对先进项目部、分公司和专业工程公司有关责任人员的奖励,以及对未能达标的项目部、分公司和专业工程公司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
3.3 管理系统部
3.3.1通过贯标内审活动,监督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落实;
3.3.2参加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工作。
3.4 安全管理部
3.4.1 根据国家、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编制达标验评办法,并予以不断完善;
3.4.2 负责实施达标验评具体工作;
3.4.3 负责通报和推广好的做法、先进经验,对在达标验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监督整改。
3.5 工程管理部
3.5.1 参加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工作;
3.5.2 组织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文明施工规划的审核,使之符合达标验评的要求。
3.6 项目部
3.6.1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策划,确立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的目标,并付诸实施;
3.6.2负责本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满足达标验评要求。
3.7 专业工程公司
3.7.1保证各种资源的投入,满足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需求。
3.7.2负责本专业工程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以满足达标验评要求。
3.8 项目部安全科(安全员)
3.8.1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达标自检工作;
3.8.2 负责按时申报并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申报表》。
4 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办法规定
4.1 达标验评标准
4.1.1安徽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以下简称“验标1”)
4.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以下简称“验标2”)
4.1.3同一检查内容,两个“验标”的要求不一致,应执行要求高的标准。
4.2 达标验评的申报
4.2.1分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工期在二年以上的,在开工后的半年时间左右;工期不到两年的工程项目在工作量完成约1/4时,项目部对照“验标1”和“验标2”自检认为达到“合格现场”或“标准现场”后,填写“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申报表”连同自检资料向公司安全管理部申报。
4.2.2专业工程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参照4.2.1条的规定,项目部向专业工程公司申报,专业工程公司向安全管理部申报。
4.3达标验评方法
接到申报后,公司即组织不少于5人的考核组(小的工程项目3人),依据“验标1”和“验标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打分。根据分值,将施工现场评为“标准现场”或“合格现场”。
4.4 达标条件
4.4.1“标准现场”条件:
a)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时符合“验标1”和“验标2”的“标准(优良)现场”要求;
b) 如一个“验标”评为“标准(优良)现场”,另一“验标”评为“合格现场”者,限期整改后亦可评为“标准现场”。
4.4.2“合格现场”条件:
a)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同时符合“验标1”和“验标2”的“合格现场”要求;
b) 如一个“验标”评为“合格现场”,另一“验标”的评分比“合格现场”不少于10分者,限期整改后亦可评为“合格现场”;
4.5 达标后的考核与监督
4.5.1 每个工程项目只进行一次达标验评,不进行复评。
4.5.2 达标后的工程项目,在公司春、秋季安全检查,施工阶段性安全检查或其它形式的安全检查中由检查组对其考核与监督,如发现其安全文明施工状况严重倒退,必须责成项目部立即整改。同时,经过公司达标验评组组长的批准,可以取消其“标准现场”或“合格现场”称号。
4.6公司达标验评组成员
4.6.1 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
4.6.2 成员:安全管理部成员 工程管理部成员 管理系统部成员 分公司安全科长 专业工程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负责人)
4.6.3 安全管理部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的常务办事部门。
4.7奖惩
4.7.1 “标准现场”的表彰和奖励
a) 由公司总经理签发表彰令在公司《新视点》电子周报上公布,以公文形式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彰,并上报省公司。
b) 参照省公司有关安全奖惩的文件,公司给予下列人员奖励:
综合项目部:
项目经理 党总支(支部)书记 副经理 党总支(支部)副书记 工会主席 总工 安全科长
专业工程公司管理的项目部:
专业工程公司经理 专业工程公司生产副经理 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
c) 工期不到二年的项目,在工程结束时进行一次性奖励;工期两年以上的工程项目,分年度进行奖励。
d) 奖励额度一般为工作量的0.1‰—0.5‰,根据工程的难易程度和在达标验评中的分值高低确定。综合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受奖系数为1.5;专业工程公司管理的项目部其项目经理受奖系数为1.5。
e) 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安全专用奖金。
4.7.2“合格现场”
合格现场”不奖不罚。
4.8 处罚
4.8.1达标验评中分值低于“合格现场”要求的工程项目,由安全管理部监督其整改,公司不再进行检查考评,并参照4.7.1条b)、d)款对有关人员处以与奖励“标准现场”的等额罚款。
4.8.2 对于不向公司申报达标验评的项目部,除参照4.8.1条对有关人员处罚外,还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4.8.3 工程项目如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罚。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申报表
编号:AQ-GL-026
安全文明施工达标验评申报表
工 程
名 称
工作量(万元)
开 工
时 间
预计竣工时间
工 程
所在地
项 目
经 理
安 监
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
项
目
部
自
检
依据验标1
自检情况
汇
总
得
分
自检评定:
(合格、标准)
依据验标2
自检情况
汇
总
得
分
检查组成员
自检日期
项目经理(专业
公司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公
司
复
检
依据验标1
复检情况
汇
总
得
分
复检评定:
(合格、标准)
依据验标2
复检情况
汇
总
得
分
检查组成 员
复检日期
检查组长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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