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结算审批工作程序
1. 目的
贯彻《万科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的精神,符合结算要求,使结算审批规范化、 结算资料完整化,为清算付款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勘察设计、土建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环境绿化、零星工程、配套工程、甲供
料(含三方订货合同)结算等工程类结算。
3. 操作程序
3.1 经办部门向成本管理部递交结算前应先检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及是否具备结算条件。
3.1.1 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若无合同,则提供零星工程委托单原件)
3.1.2 竣工图原件1套(所有竣工图须经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1.3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单原件。
3.1.4 符合公司相关规定的签证变更单原件。
3.1.5 施工单位上报的结算书1份。
3.1.6 有甲供(三方合同)材料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施工单位签字的甲供(三方合同)材料领料汇总表。
3.1.7 有扣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扣款单。
3.1.8 有罚款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罚款单。
3.1.9 有奖金的工程,必须提供有效的奖励单据。
3.2 流程:
3.2.1 经办部门负责工程师按《项目工程结算审批表》要求填写“经办部门意见”一栏后报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
3.2.2 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完由该部门文件管理员登记后送成本管理部。
3.2.3 成本管理部造价工程师收到齐备的结算资料后,全面负责审核并签字。内部进行复审,由复审工程师及经理签字确认。
3.2.4 成本管理部审核结算后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10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若结算总价超出原预算价的20%,成本管理部应提供“造价分析”。)
3.2.5 若该项目须送社会审价机构审计,则应把社会审价机构提供的审定单作为结算附件上报财务总监审批;结算造价超过10万元的需总经理审批。
3.2.6 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成本管理部。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与本结算相关的资料整装成册,交成本管理岗统一编号后保管,便于共享。
3.2.7 成本管理部经办人员把审核后的金额,按“万科集团房地产成本核算指导”的费用分类方法进行拆分,报部门成本管理岗录入结算汇总表(或录入成本管理软件);并复印结算封面经办部门负责工程师办理付款申请。
3.3 成本管理部配合财务管理部与合作方核对付款情况,对付款情况复杂(如总承包)的合同填写《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并注意计算提前支付部分的利息以及工期、质量、安全奖罚。
3.4 按合同要求及保修实施情况支付保修款或质量保证金。
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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