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我省纺织服装企业投资东盟国别分析
前 言
纺织服装行业是我国重要的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其工业总产值、出口额等指标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对于出口创汇、解决和保持就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以往配额体制下,我国的纺织服装行业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始终面临着压锭减产的压力,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纺织服装产品主要出口市场通过配额限制我产品出口数量,减轻对当地同业的冲击,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出口纺织服装产品低端产品较多,低水平竞争激烈,产品结构不能满足国际市场需求。
我国加入WTO以后,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受配额制约因素减少,长期受到压制的纺织服装出口能力得到了短暂释放,但随后美国、欧盟以“扰乱市场”为由,相继启动特保程序和措施,对我出口纺织品设限,使纺织服装行业再次陷入困境。
在我对外经济合作背景和长期不利的出口环境影响下,我国纺织服装行业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强,投资海外已经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
东盟国家大多数为我国的传统友好国家,近十几年来也逐渐成为我企业、尤其是纺织服装企业的投资目的地。现将东盟各国投资政策、尤其对纺织服装业投资的优劣势情况做一简要分析,希望对我省企业投资东南亚纺织、服装业有所借鉴。
目 录
越南 4
2006年越南投资贸易环境报告 4
一、有关的投资贸易管理部门 4
二、越南投资管理制度 4
三、越南的投资壁垒 5
四、越南贸易管理制度 5
五、越南的贸易壁垒 6
六、越南的贸易救济措施 6
七、越南的服务贸易壁垒 6
八、江苏与越南经贸合作情况 7
在越南开展纺织服装业分析 7
一、越南纺织服装业的概况 7
二、越南纺织服装业的鼓励措施 8
三、一体化趋势下越南纺织服装业面临的挑战 11
四、中国纺织服装企业赴越投资办厂的注意事项 13
印尼 15
2006印尼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15
一、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15
二、贸易壁垒 16
三、投资壁垒 19
四、投资印尼风险分析 19
在印尼纺织服装业投资分析 19
一、印尼纺织服装业现状 19
二、外资政策和优惠鼓励政策 20
三、投资建议和应注意的问题 20
柬埔寨 21
柬埔寨贸易投资情况分析 21
一、柬埔寨有关投资政策规定 21
二、柬投资环境中的主要优势 21
三、柬投资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22
四、中国与柬埔寨经贸合作情况 22
在柬埔寨纺织服装业投资分析 22
一、纺织业投资环境分析 23
二、我国纺织业企业在柬总体投资现状 24
三、西哈努克市纺织工业园及其他经济区 26
缅甸 28
缅甸贸易投资情况分析 28
一、缅甸经济概况 28
二、缅甸投资环境评价 28
三、缅甸外商投资政策 31
四、缅甸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31
五、我在缅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32
六、缅甸纺织服装业现状 32
七、我企业在缅投资纺织业等的机遇 32
老挝 33
老挝投资环境评价 33
一、老挝投资环境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33
二、老挝投资环境展望 33
三、中国企业投资老挝相关事项 34
在老挝纺织服装业投资分析 35
一、老挝纺织业的总体情况 35
二、老挝纺织业引进外资的鼓励政策及限制措施 35
三、中国纺企在老挝投资设厂需注意的问题 35
四、中国纺企投资老挝所带来的影响 36
马来西亚 37
2006马来西亚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37
一、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37
二、贸易壁垒 38
三、投资壁垒 40
新加坡 41
新加坡投资环境评价 41
一、新加坡经济概况 41
二、投资政策 43
三、中新经贸合作情况 43
四、美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44
菲律宾 45
2006菲律宾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45
一、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45
二、贸易壁垒 46
三、投资壁垒 48
泰国 50
2006泰国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50
一、贸易投资管理体制概述 50
二、贸易壁垒 51
三、投资壁垒 54
在泰国纺织服装业投资分析 54
一、在泰国投资纺织业的优势及推荐行业 54
二、成功案例——华源集团 54
文莱 56
在文莱纺织服装业投资分析 56
一、文莱纺织品工业概况 56
二、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对文莱的影响 56
三、中文纺织服装业合作前景展望 57
越南
2006年越南投资贸易环境报告
越南关于投资贸易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会计法》、《统计法》、《食品安全与卫生法令》、《保护国内改进新植物品种法令》、《反倾销法令》、《反补贴法令》、《外国投资法》及《外国在越南投资法实施细则》等。
一、有关的投资贸易管理部门
越南负责管理投资贸易的部门主要有:贸易部、财政部、计划投资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文化信息部、邮电部、科学技术部、工业部、交通运输部、建设部、资源环境部、越南国家银行等。
2005年以来越南政府将一些职能下放给了地方贸易管理部门。如贸易部将中国从越南过境的货物管理职能下放给河内、岘港和胡志明市的进出口管理处。
二、越南投资管理制度
越南计划投资部是越南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的中央政府主管部门。下设外国投资局,具体负责外商在越投资和越南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各省和中央直辖市由计划投资厅负责此项工作。
2003年3月19日,越南颁布了修订后的《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放松了对外资的管制,内容主要包括:在越外国独资企业可互相进行合作或与外商合作在越南设立新的外资企业;对从事机械、电力、电子零配件生产的外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免征生产原料、物资、零件进口税;外商以技术转让作价投资的比例由合作各方商定;外资企业可直接招聘越南劳务人员而不再要求通过越南劳务机构推荐等。此外,该细则对特别鼓励、限制、禁止投资领域也做了相应调整。该《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对限制投资和禁止投资领域规定如下:
(一)限制投资领域
1、只许以合作经营合同方式投资的领域:
越方属以下领域专营单位:
合作各方设立公共通信网,提供电信业务服务;
从事国内国际邮件收发业务经营;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经营。
2、只许以合作经营合同或合资方式投资的领域:
油气、稀贵矿产开采、加工;
空运、铁路、海运;公共客车运输;
港口、机场建设(BOT, BTO, BT等投资项目不在此限); 海运、空运业务经营;
文化(科技材料印刷,包装品、货物商标印制,纺织服装、皮革印制;使用微机三维技术加工制作动画片;体育娱乐休闲区投资项目不在此限);
造林(外国投资者用间接方式以资金、种子、技术、化肥形式出资,通过越南的单位和个人获政府批准交付、出租的生产林和防护林地并按合同包销产品的投资项目不在此限);
工业炸药生产;
旅游;
咨询服务(技术咨询不在此限)。
3、加工与原料开发捆绑投资的领域:
乳制品生产与加工;
植物油、蔗糖生产;
木材加工(使用进口木材的项目不在此限)。
4、从事进出口业务、国内营销业务及远海海产品捕捞、开发的投资项目,由政府总理特批办理。
(二)禁止投资领域
越南禁止投资的领域包括:
对国家安全、国防及公共利益有害的投资项目;
损害越南历史古迹、文化、传统、风俗的投资项目;
损害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处理从国外输入有毒废料投资项目;
生产有毒化学品投资项目,或使用国际条约禁止的毒素之投资项目。
三、越南的投资壁垒
1、投资准入壁垒
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领域,越南《外资法实施细则》规定,政府鼓励外商投资矿产勘探、开发和深加工项目,但对石油、稀贵矿产开采、加工项目实行限制投资政策。2005年4月越政府总理关于加强国家对矿产勘探开采加工和出口管理的指示(第10/2005/CT-TTg号),要求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对矿产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实行更为严格的矿产活动许可管理。越对外商投资一些重要和大型矿产开采项目,如中方正在与越南商谈的多农铝矿和贵沙铁矿项目,只许以合资方式进行合作,且提出必须由越方控股。2005年10月,越政府做出规定,对于年产100万吨氧化铝以上规模的项目及2010年后设立的铝冶炼项目,将与外商合资建设,但须由越方控股。
在汽车和摩托车工业领域,越南政府于2003年11月出台政策规定,除产品全部外销的投资项目外,暂停批准外商设立新的汽车和摩托车组装生产项目,而对越内资企业则不受此限。2005年上半年越南政府总理特批,分别向日本本田(HONDA)公司和马来西亚JRD公司发放了汽车组装生产项目投资许可证。2005年7月中越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越南加入WTO组织双边市场准入协议中规定,越南同意中方在越投资设立一个汽车组装生产项目和新增设立一个摩托车组装生产项目(此前没有中国企业获准在越设立汽车组装项目,只合资设立了一个摩托车组装项目)。
在钢铁、水泥、煤炭工业领域越方规定只许外商以合资或合作经营方式投资。
越各级对各类投资项目的受理审批时限均有明文规定,5~30个工作日不等,但外商抱怨,办理投资项目申请手续烦琐,审批周期长,有的项目申请领照时间长达几个月,甚至半年或更长。
2、投资经营壁垒
2005年4月,越南政府办公厅发出第1854/VPCP-HTQT号通知,决定取消摩托车整车组装生产企业的整车产量限制,改由市场和企业决定产量。
但越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规定整车组装厂必须生产车架等20%以上的摩托车零部件,发动机厂必须生产8个发动机部件中的1个。此外,对电子、汽车、蔗糖、乳品、纸业、木材等产业的加工生产仍然规定了国产化比例要求。
2005年2月,越南政府颁布第11/2005/ND-CP号法令,决定取消外商投资以技术入股不得超过投资额的20%的限制规定,改由合作双方或各方商定。
四、越南贸易管理制度
1、关税制度
2005年6月14日越南国会通过的《越南进出口税法》规定,越南实行四种税率:一是最惠国关税税率,适用于与越南签订双边贸易协议国家的进口产品;二是特惠关税税率,适用于来自与越南实行特惠关税国家的进口产品;三是普通关税税率,比最惠国关税税率高出70%,适用于未与越建立正常贸易关系国家的进口产品;四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早期收获税率,适用于原产地为中国的主要商品。
2、进出口管理制度
按照2001年4月发布的关于“2001~2005年进出口产品管理”决定,越南对进出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包括禁止进出口产品、贸易部按照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产品和由专业机构管理的进出口产品。
越南禁止出口的产品主要包括:武器、弹药、爆炸物和军事装备器材,毒品,有毒化学品,古玩,伐自国内天然林的圆木、锯材,来源于国内天然林的木材、木炭,野生动物和珍稀动物,用于保护国家秘密的专用密码及密码软件。
2005年10月10日,越南贸易部下文禁止以暂进再出、转口形式经营武器、弹药、爆炸物(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工业用爆炸物)、军用技术装备、木制品、各类麻醉品(除特别规定外)、野生动物和珍稀动物、有毒化学品、属保护国家机密的各类专用密码和软件、废弃物品(除经批准进口用作国内生产原料外)。
五、越南的贸易壁垒
1、关税高峰
越南财政部2005年10月13日公布的优惠进口税率表修改补充商品目录中不少商品仍保持高关税,如部分瓷砖30%、油漆30%、各种盐50%、教学用品40%、办公用品40%、酒类65%、部分纸40%~50%、水泥40%、部分空调机50%、手套40%、雨衣40%、皮带40%、部分服装辅料40%。
2、进口限制
目前,越南部分产品施行数量限制,如:糖、水泥与溶渣、烟草、特别是对国内能够生产的普通化学品、化肥、油漆、轮胎、纸、丝绸、陶瓷制品、建筑玻璃、建筑钢材、某些发动机、某些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及其部件和船舶等。
3、出口限制
越南对多数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征收出口税,其中出口废旧金属的税率高达45%。越南贸易部对全国粮食、大米出口企业实行统一措施。2005年大米出口控制在380万吨,所有大米经营企业必须向越南粮食协会登记大米出口合同。
2005年1月25日,越南财政部海关总局颁布文件,暂不受理初级矿产品出口通关手续。
2005年8月2日越南工业部下发通知,只允许出口经过加工并达到一定标准的矿石。
六、越南的贸易救济措施
越南分别于2004年4月29日和2004年8月20日颁布了《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越南进出口税法》规定,对已构成倾销损害的进口商品、有补贴的进口商品和来自对越南商品采取歧视性行为国家的商品,越南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除征收进口税外,还分别对这些商品增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和反歧视税。
至今越南尚无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七、越南的服务贸易壁垒
1、证券
2005年10月17日越南财政部《关于落实政府总理有关外商在越南证券市场持股比例规定的通知》规定,外国组织、个人可以自有资金在证券交易中心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者买卖上市股票、登记交易;外国证券经营组织可使用合股资金购买股份或成立合资证券或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同时也可以在证券公司购买上市债券。但外资持有单个股票、基金和债券的最高比例为49%,在外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也不得超过49%。
2、双轨制收费和个人所得税
长期以来,越在水电、邮电通信、宾馆饭店、交通运输、广告、旅游区门票等实行的是内外有别的双轨制收费。此种做法不合理地增加了在越外资企业的生产成本,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自2000年起,上述双轨收费制度已逐步得到缩小和取消,到2005年基本取消了所有双轨收费制度。
2004年7月,越政府第147/2004/ND-CP号法令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上调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对原来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税率进行放宽调整,具体如下:
(1)对在越南国内定居的越南公民和其他个人,其个人所得税为:收入500万越盾(约合2500人民币,越南盾和人民币的兑换比例大约为1930)以下,税率为0%;500万~1500万,税率为10%;1500万~2500万,税率为20%;2500万~4000万,税率为30%;4000万以上,税率为40%。
(2)对在越南居住的外国人及在国外工作的越南人,其个人所得税为:收入800万越盾以下,税率为0%;800万~2000万,税率为10%;2000万~5000万,税率为20%;5000万~8000万,税率为30%;8000万以上,税率为40%(1美元=15800越盾)。(数据提供:中国驻越南使馆经商处)
八、江苏与越南经贸合作情况
2005年,我省与越南贸易进出口总额为74,909万美元,较上年增长35%。其中出口总额63,379万美元,同比增长25.37%,出口主要产品为钢材、化学药剂、纺织机械、电子配件等。进口总额11,530万美元,同比增长139.79%,主要进口商品有纺织纱线、电子配件等等。
截止2005年12月,经核准我省在越南设立的境外企业和机构29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616万美元,主要从事设备制造、建材及纺织品生产销售、贸易。
2005年我省在越南工程及劳务合同额8153万美元,营业额6585万美元,当年新派人数373人,2005年末在外人数529人。
越南在我省投资项目累计11个,实际到帐334万美元。较大的投资项目有泰州越海钢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50万美元)、海安富明水泥设备有限公司(196万美元)。
在越南开展纺织服装业分析
一、越南纺织服装业的概况
(一)、行业情况
据越南有关资料显示,越全国现有纺织服装企业约1400多家,其中国营企业约200家,股份企业和民营企业约900多家,外资企业约200多,主要从事纺织、印染、服装、缝纫机零配件生产。
纺织品是越南重点出口商品之一,目前全国总产量的80%以上供出口,1998年至今出口额排第二,仅次于原油出口,且出口额连年增长,2003年出口36.3亿美元,2004年出口额上升到40多亿美元。越纺织成衣市场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除美国和土耳其为配额市场外,其余均为非配额市场。
越南纺织品的出口市场主要是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土耳其等,向这些主要市场的出口额占越南纺织品出口总额的90%左右。2004年对美出口约25亿美元,占越全国纺织品出口总额的55.2%,比2003年增长21.5%;对欧盟出口约8亿美元,占总全国纺织品出口的18.4%,比2003年增长40%;对日出口约5.5亿美元,占纺织品总出口的12.6%,比2003年增长9%。
(二)、贸易管理体制
在越南,有关纺织及服装产业方面的政策主要由越南工业部及其下属的纺织服装公司制订,其中,纺织服装公司在帮助越南政府定位和发展当地的纺织和服装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越南贸易部主要负责有关纺织品的贸易政策及其管理。越南尚未加入世贸组织,因此,越南的纺织品及服装出口在很大程度上要受配额的限制。配额的发放通常由越南贸易部负责管理,以部分采用签发自动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分配纺织品服装配额。当自动出口许可证数量在第一、二季度达到全年总量的70%或每种商品在第三、第四季度达到总量的85%时,贸易部将停止签发自动出口许可证。其他配额将交给河内、胡志明市、海防及岘港等城市的贸易厅或直接交给企业落实。
另外,针对一些纺织品类别,配额的发放通常采取企业申请、有偿使用的办法。2004年1月5日,越南贸易部公布了美国14家大企业的名单,越南对其出口纺织品可优先获得配额。越南贸易部还公布了自2005年起,配额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出口金额,而不是根据出口数量来进行发放。
二、越南纺织服装业的鼓励措施
为了实现2001-2010纺织服装业的中长期计划目标,提升纺织品服装的国际竞争力,解决劳工就业,以及为该产业尽早融入世贸组织纺织品贸易一体化作好准备,越南对纺织、服装业制订了不同的政策措施,它们是:
(1)鼓励发展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纺织产业和多种经济成分的服装产业。越南政府首先确立了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纺织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推进原料、纺纱、纺织、印染等生产,吸收和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投资生产,提出了投资纺织业要注重与环境保护相结合,集中财力引进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和高专业化水平的生产设备,注重新产品的设计并逐步提高越南纺织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按照国际标准重组质量管理体系,使产品质量有新的飞跃,更好地满足服装业出口和国内市场的需要;而在服装业方面,政府则大力推进国营服装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在人口稠密和劳动力丰富的地区投资办厂;加强时装样品的设计工作,改进生产和质量管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成本,提高越南服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2)优先鼓励本国企业积极投资纺织服装业的原材料生产。如:扩大棉花、桑树的种植面积,加强对各种原辅料、化工产品、印染原料等生产的投资,逐步实现自给并替代进口。为此,越南政府批准了《2001~2010年越南发展棉花种植的方向和具体措施》,提倡大力发展棉花种植业,以解决纺织业发展对原料的需求。根据这项决定,到2002年,越南全国的棉花种植面积将达到11.5万公顷,产量达到8万吨,可满足越南全国纺织工业原料需求的50%。到2010年,越南全国棉花种植面积将达到23万公顷,棉花总产量达到18万吨,保证满足越南全国纺织工业原料需求的70%。目前,越南正在改造现有的棉花加工厂,一些新的棉花加工厂也正在建设当中。到2010年,越南全国籽棉的年加工能力将达到47万吨。越南政府总理还核准了由工业部及越南纺织服装公司在全国各地兴建11个纺织服装工业园区的计划,即到2010年分别在海防、北宁、新安、太平、清化、岘港、广义、平阳、龙安、同奈、芹苴等11个省市建成11个纺织服装工业园区。工业部将协助各地方政府选择最佳区位及施工单位,并将研究制定出相关各部的计划。越南政府总理已批准纺织服装公司参与投资北部兴安省及南部同亲、平阳两省的纺织服装工业园区的计划。为了加速落实该产业的上述发展计划,越南政府在资金方面要求各越南纺织服装企业必须发挥其现有潜力,例如出租末使用的财产,解决库存品或发行债券、投资股票等等。政府制定的特别优惠政策是:凡在规划园区内投资该领域的国内企业,50%的资金由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年利率3%;其余50%的资金为商业贷款,年利率5.4%,两项贷款平均年利率为4.2%。贷款期限为12年,宽限期3年。政府提出的产业政策除了针对国内原材料供应不足要发展原材料区,扩大棉花的种植面积以外,还包括了要加大对拉链、纽扣等服装附件产业的投资和生产,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竞争力。
(3)欢迎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方式投资纺织服装业,鼓励投资商特别是外商投资于纺织服装机械及其零配件的生产,逐步实现纺织服装机械的组装和制造。《越南外国投资法实施细则》规定,“纺织服装设备生产”、“使用劳动力500人以上”、“服装出口产品生产所需的高级原料和辅料生产”等项目为鼓励外资领域。除国家对投资规定的优惠政策外,不同地区和不同工业区还还可在地租、税收、收费等方面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外商投资可采取合作经营、合资或独资三种方式进行。按《越南外国投资法》规定,外商可将经营利润、劳动报酬、外国贷款资本与利息、投资资本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转汇到境外。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一般外资企业为其经营利润的25%;鼓励投资的项目为其经营利润的20%;对附加条件的鼓励投资项目,所得税税率为其经营利润的15%;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为其经营利润的10%。属于鼓励投资领域和地区的外资项目,从盈利之年起两年免征所得税,接下两年所得税减半征收;属于多项鼓励投资的项目,从盈利之年起四年免征所得税,接下四年所得税减半征收;对于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最长可享受八年免征所得税。外商在将利润汇出境外时,将根据其投资领域和地区的不同,分别缴纳3%、5%或7%的利润汇出税。
(4)兴建新的大型服装厂和纺织品印染厂,鼓励纺织服装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量。作为越南纺织业开发战略的一部分,越南纺织服装业正在加紧建设用于生产高级布料的纺织厂组群,引进用于生产高级纺织品的各种机器设备,努力提高纺织品和服装的产量和质量。越南服装和纺织行业近年来吸引了不少国外投资项目,也大多集中在纺织和染色上,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向企业提供更多的原料。在这些项目中,比较明显的是纺织、染色和服装制造项目。据越南纺织服装公司公布的信息,越南10个纺织品和服装工业园区将陆续在2010年前建成,届时,越南纺织业的市场竞争力将会得到明显的提高。
(5)对纺织服装业进行技术改造。为了更好地提高纺织服装业的市场竞争力,越南重要的纺织基地胡志明市将在市人民委员会、市技术大学和自动化和机械工程学会共同负责下,投资36亿越南盾(约合23.7万美元)用于研究现代缝纫、刺绣、编织和整染设备制造技术,并计划更新大约1万台缝纫机和4000台纺织设备,以帮助当地纺织服装制造商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出口。在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的同时,越南也十分注重与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接轨的工作。越南政府认识到,质量是越南产品在国际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为此,政府将加大对纺织业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改造的力度,设立纺织业的质量标准,要求更多的本国公司申请ISO9000、ISO14000和SA8000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敦促企业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严格遵守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规定,减少出口因技术壁垒受阻的可能性,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争取成为高质量纺织品的合格供货商。此外,为鼓励本国企业扩大出口生产,越南贸易部还将为一些向配额市场出口新产品、大宗配额产品,或向非配额市场出口产品比例较大、出口增长在20%以上的企业提供大力支持。对于利用本地原料进行生产出口及与欧盟、美国有直接贸易往来的企业,越南政府将给予其更多配额。
(6)促进本国企业联合,建设纺织服装原料市场。越南近2000家纺织服装企业中,80%是中小企业。为了提高企业的出口竞争力,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本国的纺织服装企业实行联合,尽快扭转纺织服装企业多数规模较小、以加工为主、生产能力薄弱的不利局面,形成企业集团,优势互补。同时,越南政府还将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组建两个大型纺织服装原料交易中心,以解决纺织服装生产加工原料不足的被动局面。中心可享受经济开放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按照保税区内经营基础设施股份公司的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7)支持贸促活动。在扩大市场方面,越南政府相关部门,如财政部鼎立支持纺织服装企业的贸促活动,全力支持越南纺织服装公司在欧盟、美国、日本等设立商业机构,与有关国家建立联系,支持企业在国内外的办事处和由越南国家纺织服装公司成立的贸易促进中心。在促进对美、欧、日三大市场出口的同时,越南还积极鼓励本国纺织品生产企业促进对世界其他无配额限制的市场和新市场的出口。同时增加新产品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特别是向那些已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出口援助基金,并切实推进一些卓有成效的贸易促进计划。目前,越南贸易部正通过其驻外商务机构网站、组织展览、展销、市场调查和设立国外展示室等形式,来改善“越南制造”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
此外,为鼓励本国企业扩大出口生产,越南贸易部将为一些向配额市场出口新产品、大宗配额产品,或向非配额市场出口产品比例较大、出口增长在20%以上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对于利用本地原料进行生产出口及与欧盟、美国有直接贸易往来的企业,越南政府将给予其更多配额。此外,越南还鼓励恢复和拓展俄罗斯和东欧等传统市场,挺进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市场。为此,政府将向企业提供更多的出口援助基金。作为纺织服装出口促进措施的一部分,越南为扩大对德国、美国、俄国、日本、香港、伊拉克及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而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都可以得到国家财政部的全额补助。国家纺织服装公司和其在海外的分支机构还可获得50%的贸促活动赞助费,以及报销不超过70%的海外服装展览费。服装出口配额规费的收入也将全部用于出口拓展、贸易推广和人力资源培训等事项。为了利用2006年东南亚国家纺织品进口税率将降至5%的有利时机,越南计划先在东南亚国家的超市设立产品展销柜台,以此作为立足点逐步拓展当地市场。
(8)降低规费,简化出口手续。越南对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核发规费标准不断进行调整和削减。如,越南贸易部、工业部、计划及投资部曾联合建议财政部豁免18种输往欧盟纺织品服装出口许可证的核发规费,以增加越南纺织品服装外销欧盟市场的竞争条件,鼓励厂商尽量使用配额,减轻业者的产销成本负担。与此同时,越南贸易部为方便厂商办理出口欧盟的手续,还于2001年增加了具备核发出口许可证资格的城市数量,除了原来的胡志明市、河内市以及舰港市之外,又增加了海防市、巴地一头吨省以及同亲省。同时,继续维持对开发非配额外销市场以及使用越制布料生产服装的厂商给予奖励措施。
(9)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进程。为了早日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进程,尽早享受取消纺织品配额的好处,越南政府有关部门努力推动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为本国纺织品和服装参与国际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04年12月初,越南已成功地与欧盟和加拿大达成取消纺织品配额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自2005年起,越南对欧盟和加拿大出口纺织品将不受配额限制。当前,越南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进展顺利。2005年10月初在河内举行的第五届亚欧首脑会议期间,欧盟已率先与越南就后者加入世贸组织问题达成协议。越南还将加快与中国和美国等国的谈判进程,争取在2005年实现入世的目标。除此之外,越南还积极参与东盟贸易自由化建设,与有关国家进行积极对话,希望通过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来扩大其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市场份额。
(10)推行人才培育计划,挖掘国内纺织品市场。为了使本国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站稳脚跟,越南在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提高产品质量和促进出口生产的同时,还将进一步挖掘拥有8100万消费者的国内市场,加强对纺织品服装行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市场开拓,通过组织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醒和督促出口企业重视产品质量,发展自有品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劳动力问题是长期制约越南纺织和服装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因素之一。越南劳动力技术熟练程度较高,但训练不足,而且主要为手工作坊式生产。对此,越南有关部门已向政府提议,增加对大企业和研究机构的财政支持,帮助其建立工人和设计师培训中心,以预测未来产品式样和质量走向。
三、一体化趋势下越南纺织服装业面临的挑战
越南纺织业发展所需原料过于依赖进口、过度倚重外国公司的外购合约;缺乏具有竞争力的著名商标;以及应对技术壁垒的能力不足,使越南纺织业在配额取消后的贸易竞争地位受到削弱。一体化条件下越南纺织服装业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纺织业总体竞争优势不强
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越南纺织服装业连续取得了快速增长,产品出口遍及150个国家和地区。但是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取消后,越南纺织品出口却受到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其主要原因是后配额时代,只有那些拥有高质量产品、快速供应和生产周期的国家,即注重时效性和高效的物流体系的国家才会赢得市场。中国因为拥有多元化的纺织生产体系、丰富的天然资源、棉花和化学纤维,再加上纺织生产历史悠久,服装加工工资低等优势,而成为后配额时代获益的国家。越南则因为纺织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原材料资源短缺,纺织工业基础较薄弱,纤维、纺纱、织造、染整、服装各门类的产业体系不健全,没有完整的产业链等,而在失去配额保护的情况下,市场被瓜分不可避免。由于配额取消意味着全球纺织品市场的开放,竞争会更加激烈,和进口国针对低价销售的制裁措施将连续不断,因此,只有产品附加价值较高、具备综合竞争优势的企业才有可能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而弱势企业难免在竞争中被淘汰。据越南纺织业专家分析,对照中国的5大优势,即纺织品原辅料可国内供应(棉花可以种植,布匹可以纺织,印染化工原料可以生产);工人技能熟练;外商投资纺织设备不断更新;基础设施较好;劳动力成本低(工人工资约为日本工人工资的1/57,泰国的1/3)等,越南纺织品在竞争力方面的确处于弱势,出口形势不容乐观。
(2)纺织品原、辅料严重依赖进口
越南纺织服装业生产所需的原棉、合成纤维、毛、麻、真丝等原料大部分依靠进口。由于气候等原因,越南不大适宜棉花的种植与生长,因此,棉花产量一直较低。越南生产的原棉和真丝产量十分有限,且品质不佳,远不能满足纺织服装业发展的需要。纺织原料不能自给以及纺织工业技术比较落后,使得越南纺织服装加工出口所需要的面料、辅料、服饰,甚至纺织化工原料、纺织机械、纺织机械零配件等的50—80%不得不完全依靠进口。越南每年进口的棉花达90%,印染化工产品和纺织设备也需要全部进口。国际油价持续攀升刺激越南纺织企业主要进口原料—化纤的行情上涨,对越南纺织服装企业的生产成本构成冲击。
(3)资金不足问题突出
按照越南2001年制定的纺织业10年发展计划,2001~2005年越南需向纺织服装业投入35万亿越南盾,2006~2010年需投入30万亿越南盾才能实现该计划所规定的目标。但就目前的融资情况看,越南仅靠自身力量很难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据越南《投资报》报道,2003年,越南纺织部门获得的银行贷款额仅为5,420亿越南盾,而该部门有31个项目在等待改造,所需投资总额高达22,670亿越南盾,银行贷款只能满足全部需要的23.9%。受资金不足的刚性约束,现阶段越南纺织业的发展只能依赖成本较低的服装和织布部门,而需要高技术含量的资本密集型纤维生产暂时还无力顾及。越南政府10年发展战略规定,到2005年将生产涤纶6万吨,2010超过12万吨。由于化学工业的资金缺口很大,且相关技术不足,越南只有依靠外资才有可能使该计划得以实施,其发展前景尚难确定。另外,社会融资渠道不畅,缺乏资金,也使得越南纺织服装行业的陈旧机器设备无法得到及时更新,继而影响纺织服装行业生产能力的扩大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4)配额及反倾销对纺织服装出口形成制约
越南尚未加入世贸组织,因此纺织品出口仍受到有关国家的配额限制。2000年7月《美越贸易协定》签订后,美国成为越南最大的纺织品出口市场,但2003年美越签署《美越纺织品贸易协定》后,美国针对越制纺织品输美增长过快而从该年5月1日起对越制120种纺织品中的38种开始实行进口配额管理。2004年5月,美国以越南非法转运纺织品为由又将越南2004年的服装出口配额削减了4.5%。2005年,美国纺织企业对越制输美纺织品增长过快对其纺织业造成冲击而准备对其提起反倾销诉讼和实行特保措施。这些都将对越制纺织品进军美国市场形成掣肘。
(5)纺织品附加价值低
虽然近年来越南纺织服装的出口增速明显,但由于企业自身基础薄弱、工艺落后、先进技术和设备短缺、技术熟练的劳动力不足、70%的纺织品出口是加工贸易,仅有30%的出口产品是制成品、且缺少自主品牌,其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出口效益并不高。再加上机构设置不合理,企业专业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低,产品品种过于单一,款式落后,产品质量差等,更削弱了越南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据美国采购商称,越南纺织业劳动力成本为28~48美元/月,远低于中国的73美元/月,但越南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却仅为中国企业的60%。生产率低下也是导致越南纺织品附加价值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6)投资效率不高
在2001~2005年期间,作为越南纺织服装旗舰企业的越南纺织服装公司(Vinatex)在220个工程的投资额高达83750亿越南盾。即使投入了如此多的资金也没能为越南纺织服装业带来太多效率,如棉花的产量仅仅达到了计划的56%,针织布的产量达到71.4%,针织服装达到83%,梭织服装达到77%。只有纤维的产量是个例外,增长了6%。越南的纺织工业专家说,上述投资仍然局限在个别公司以及专业化程度低,是造成无效投资的原因。
(7)劳动力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越南纺织服装业的劳动力资源以及技术水平与越南纺织服装业发展目标的要求尚有距离。据越南纺织协会估计,为实现未来五年内纺织服装产量增加20%的目标,越南仍需要96万名纺织工人,即平均每年需新增20万名纺织工人。越南现有纺织工人的年龄结构为:20岁以下占23%,21~30岁占47%,其余为30以上。知识结构为:小学文化占21%,初中占16.1%,高中占14%,其中,有74.8%的工人达不到专业技术要求。因此,越南企业雇员的年淘汰率较高,每年约为19%。据国际纺织服装出口商协会统计,越南纺织服装生产能力仅为泰国的16%和印尼的13.3%。
(8)产品档次低,竞争力较差
入世以后,越南纺织服装业将要面对的最大挑战是产品竞争力的挑战。纺织工业技术水平的高低,对纺织品的出口量和出口档次影响很大。越南纺织业属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多数纺织机械陈旧落后,更新缓慢,纺织机器、零配件以及中、高档面料绝大多数依赖进口,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再加上越南几乎没有自己的品牌,入世后越南将很难与来自中国、印度等国的低价产品相竞争。
(9)缺少有效的组织与控制管理能力
纺织服装业是越南重要的出口创汇产业,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家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与保护。以目前的发展状况看,人世后,一旦脱离这种保护,势必难以抵御国际市场竞争的冲击。越南纺织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且布局分散,企业规模参差不齐,企业管理水平低下,企业间未能形成强有力的联合。由于缺少有效的组织与控制管理能力,零星分布的各个纺织服装企业入世后将很难与强大的外国企业集团竞争,规模较小的企业面临的冲击将更大,很可能会在国际市场上出现混乱局面,使整个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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