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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指南
胶粉改性沥青,是基质沥青与废轮胎胶粉改性剂通过适宜的加工工序形成的混合物。胶粉改性沥青可用于沥青混凝土、应力吸收层、防水层或其他的路面结构功能层。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应具有坚实、平整、抗滑、耐久的品质,同时,还应具有高温抗车辙、低温抗开裂、抗水损害以及防止雨水渗入基层的功能。
一、材料要求
1、胶粉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胶粉改性沥青主要技术指标表
检验项目
胶粉改性沥青
175℃运动粘度(Pa·s)
1-4
针入度(25℃,l00g 5s 0.1mm)
50-80
延度(5cm/min,5℃),≥
10
软化点(环球法,℃),≥
50
闪点(℃),≥
230
TOFT后残留物
质量损失(%),≤
1
25℃针入度比(%),≥
65
延度(5℃),≥
5
离析,软化点差(℃), ≤
5
25℃弹性恢复(%),≥
65
2、 填料,混合料的填料应采用石灰石矿粉或消石灰粉或水泥.不宜使用粉尘。可用水泥全部替代矿粉。
填料不得含有土块、粘土颗粒或其它有害物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2 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矿粉质量技术要求
项目
单 位
质量技术要求
表观密度,≥
t/m2
2.5
含水量,≤
%
l
粒度范圈
<0.6mm
%
100
<0.15mm
%
90-100
<0.075mm
%
75-100
亲水系数,<
—
1
塑性指数,<
—
4
3、 细集料,宜采用碎石石屑或机制砂,石屑或机制砂规格应满足表3的要求。细集料中4.75mm筛上残余应小于细集料总量的50%,0.3mm以下宜采用石灰岩石料。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应满足表4中的规定。
表3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石屑或机制砂规格
规格
公称粒径(mm)
水洗法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9.5
4.75
2.36
1.18
0.6
0.3
0.15
0.075
S15
0-5
100
90-100
60-90
40-75
20-55
7-40
2-20
0-10
S16
0-3
—
100
80-100
50-80
25-60
8-45
0-25
0-15
表4 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指 标
单位
技术质量要求
表观相对密度,≥
—
2.5
坚固性(>0.3mm部分),≤
%
12
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量),≤
%
3
砂当量,≥
%
60
亚甲蓝值,≤
g/kg
25
棱角性(流动时间),≥
s
30
4、粗集科,粗集料应选用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表面粗糙的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的相关规定。
二、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
1、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按马歇尔试验方法进行,确定合适的改性沥青用量及矿料级配。马歇尔试验结果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的有关技术要求,但试验温度应相应提高l0℃-20℃。应遵循《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中关于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的目标配合比、生产配合比及试拌试铺验证的三个阶段,确定矿料级配及最佳改性沥青用量。
2、技术要求,沥青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试验技术指标
项目
单位
密级配混台料
开级配型混合料
马歇尔击实次数(双面)
次
75次
50次
试件尺寸
mm
Φ101.6mm×63.5mm
空隙率VV
深约90mm以内
%
3-5
>15
深约90mm以下
%
3-6
稳定度MS,≥
kN
8
5
流值FL
mm
2-4
—
饱和度VFA
%
65-75
—
析漏损失,<
%
—
0.3
肯特堡飞散损失,<
%
—
20
3、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高温稳定性
进行废轮胎胶胎粉改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时,应进行车辙试验,以检验沥青混合料的高温稳定性,高温性能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胶粉改性沥青混合科高温性能要求
交通等级
指标
上面层
一般交通路段
动稳定度(次/mm),>
2500
相对变形(%),<
5
重交通路段
动稳定度(次/mm),>
3000
相对变形(%),<
5
4、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
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具有良好的水稳定性,采用浸水马歇尔试验和沥青与矿料的粘附性试验。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水稳性指标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胶粉改性沥青混台料水稳性指标
级配类型
指标
表面层
中下面层
密经配混合料
残留稳定度(%),≥
85
80
冻融劈裂强度比(%),≥
75
70
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级,不低于
4级
4级
开级配混合料
浸水磨耗率(%),≤
12
冻融磨耗率(%),≤
16
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级,不低于
4级
4级
5、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低温稳定性,低温弯曲试验的破坏应变大于2500微应变。
6、矿料级配,根据各种不同的使用目的,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有适宜的矿料级配。可为:密级配(AC)、开级配及SMA、OGFC等。
三、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
1、 一般规定
(1) 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 40-2004)的有关规定。
(2) 施工工前应提供材料质量检验报告。所有路用材料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3)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铺筑。100m-200m试验路段,进行改性沥青混合料的试拌、试铺和试压试验。并据此制定正式的施工程序。
试验路应开展如下工作:
确定拌和温度、拌和时间,验证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确定摊铺温度、摊铺速度;
确定压实温度、压路机类型、压实工艺及压实遍数;
检测试验路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对应找出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铺筑试验路,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4)胶粉改性沥青路面施工各阶段施工温度可参照表8使用。
表8胶粉改性沥青施工阶段控制温度一览表
工 序
控制温度
测量部位
沥青加热温度 ℃
170-180
沥青加热罐
集料加热温度 ℃
190-220
热料提升机
混合料出厂温度 ℃
175-185
运料车
混合料最高温度(废弃温度)℃,≤
195
运料车
混合料贮存温度 ℃
降低不超过10
贮存罐与运料车
摊铺温度 ℃
170-180
摊铺机
初压开始温度 ℃
165-170
摊铺层内部
复压最低温度 ℃
140-150
碾压层内部
碾压终了温度 ℃
110
碾压层内部
开始交通温度 ℃,≤
45
路表面
(5) 施工时气温应小于15℃,下雨、表面潮湿等情况下不得施工。
2、 施工准备
(1)、集料
a应按设计要求准备各种不同规格的集料,对不同料场、批次的材料应进行筛析验收。
b集料应堆放于清洁、干燥、地基稳定、排水良好、有硬质铺面的场地上,不同规格的集料应分开堆放。
(2)、结合料
a沥青宜贮存在可以加热与保温的贮罐中,根据不同沥青类型和等级采用不同的贮存温度,使用前应加热到适宜的加工温度。
b胶粉改性沥青应按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宜随配随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应在有加热保温和搅拌装置的贮罐内贮存,贮存期不得超过30天。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的热贮存温度应保持在120℃-130℃范围内。如超过贮存期,需重新进行型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c胶粉改性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并应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汽进入沥青罐(池)中。
d对购置的成品胶粉改性沥青。在使用前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3) 铺筑胶粉改性沥青前,应检查其下层的质量,基面应验收合格,顶面应干燥、清洁、无碎石、杂物等.对有污染部位应提前处理,按规定喷洒透层油或粘层油。
3、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运输
(1)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采用自卸车辆运输,车辆的数量应与摊铺机的数量、摊铺能力、运输距离相适应,在摊铺机前应形成一个不间断的供料车流。
(2) 为了便于卸料,可在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车辆底板和侧板应抹一层隔离剂,但不可出现可见游离余液。使用油水混合料液作隔离剂时,应严格控制油与水的比例。严禁使用纯石油制品。
(3) 运料车装料时,应通过前后移动运料车来消除粗细料的离析现象。一车料最少应分三次装载,对于大型运料车,可分多次装载。
(4)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保温措施,雨季施工时应采用防水布遮盖整个运料车。
4、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摊铺
(1)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有关规定。
(2)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应保持连续、均匀、不间断的摊铺。摊铺速度2.4米/分钟。
(3)摊铺成型碾压完成前严禁人员在路面上行走,确保路面平整度。对于能够在人行道上处理的收水井、检查井等要在人行道上处理,路中的检查井在初压后由专人负责处理。
5、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压实
(1)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根据路面宽度、厚度、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类型,混合料温度,气温,拌和、运输、摊铺能力等条件综合确定压路机数量、质量、类型以及压路机的组合、编队等。
(2)胶粉改性沥青路面宜采用双轴双钢轮压路机。压路机轮迹的重叠宽度不应少于20cm。
(3)初压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紧跟摊铺机进行碾压.碾压长度不大于30米,不得产生推移、开裂,压路机应从下坡脚向上坡脚碾压相临碾压带应重叠30cm。
(4)复压采用钢轮振动压路机高频低幅振动碾压,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并无明显轮迹。
(5) 终压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采用钢轮压路机碾压、碾压至无轮迹。
(6) 在有超高的路段施工时,应先从低的一边开始碾压,逐步向高的一边碾压。
6、接缝施工
(1)胶粉改性沥青路面的接缝处理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有关规定。
四、 施工质量管理
(1)胶粉改性沥青及胶粉沥青混合料的性质应采用《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中的有关试验方法进行检测。
(2)胶粉改性沥青出厂按同等级批号取样,以连续生产500吨相同类型的废轮胎胶粉改性沥青为一批,不足500吨时为一个批次,每一批为一个取样单位。
(3)胶粉改性沥青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针入度,延度和软化点三项指标。
(4)胶粉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过程中,应按现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规定进行马歇尔试验、沥青含量试验、筛分试验等常规检测。
7.8 当采用钻孔取样法检测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的压实度有困难时,保证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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