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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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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 (2019~2025) (征求意见稿) 九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三月 江西省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 (2019~2025)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孙金淼(九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宁(九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淦作乾(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 虞莉清(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组 员: 黄绍宏 范永平 宁惠强 陈建选 谭国强 黄少波 冉 旭 曹幸军 周剑平 张凯军 王毓贵 熊国顺 李辉宇 林 兰 周明红 周茂安 张志国 艾 碧 规划编制小组 项目负责:周亚平 李佑淼 技术负责:李佑淼 高佳伟 编制人员:胡 晶 步沫翊 吕 愿 赵 辉 周杰斌 颜珍鹏 危 超 易志刚 站 长:颜 春 总工程师:饶 志 实施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 提交单位:九江市自然资源局 编制单位: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提交时间:二〇一九年三月 目 录 一、总 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任务 1 (三)编制依据 1 (四)规划适用范围 2 (五)规划基期与规划期 2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2 (一)自然地理、社会经济 2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4 (三)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6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9 (五)、“十二五”及“十三五”前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进展 10 (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 13 三、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4 (三)目标任务 16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防治分区 24 (一)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25 (二)持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防治分区 25 五、重点工程 26 (一)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26 (二)市级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7 (三)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7 (四)规划期闭坑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8 (五)绿色矿山建设工程 28 (六)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29 六、资金筹措与实施安排 30 (一)资金筹措 30 (二)实施安排 30 七、实施保障措施 31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31 (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 31 (三)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管理体系 32 (四)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32 (五)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平 33 (六)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与奖励机制 33 (七)加强《规划》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4 八、附 则 34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促进九江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矿山地质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护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改善矿区周边人民生产、生活环境。 (二)编制任务 查明全市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分析,明确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进行矿山地质环境防治与治理分区,明确规划期重点工程,提出分区分类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三)编制依据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以及《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十三五”规划》、《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九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原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边开采边治理工作的通知》(九国土资字[2018]100号)及《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国土资字[2018]101号)、《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等要求,编制《江西省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5)》(以下简称《规划》)。 (四)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所指矿山地质环境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土壤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产生或加剧地质环境恶化的现象。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水土环境污染五个类型。 本规划是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为九江市行政辖区各类矿山,包括在建、生产、停产、闭坑及废弃矿山。 (五)规划基期与规划期 《规划》基期为2018年,规划期为2019~2025年。规划近期2019~2020年,规划远期2021~2025年。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自然地理、社会经济 1、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及交通 九江市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地理位置优越。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6′~116°54′,北纬28°41′~30°05′。地势东西高,中部低,南部略高,向北倾斜,修水九岭山海拨1794m,为九江最高峰,濂溪区蛤蟆石附近的鄱阳湖底,海拔-9.37m,为全市最低处。九江全境东西长270km,南北宽140km,总面积1.88万km2,占江西省总面积的11.3%。九江市辖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德安县、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瑞昌市、庐山市,浔阳区、濂溪区、柴桑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和八里湖新区。全市共有14个街道办事处,102个镇,80个乡。 九江市现代水陆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九江港是长江流域十大港口之一,年客、货运量分居长江各港口第二位和第四位。铁路有京九、大沙、合九、铜九和南九城际高速“五龙”会聚九江;公路有昌九、九景两条高速公路以及105、316国道穿境而过。九江庐山机场按4C级机场设计,可停泊波音747等各种大型飞机,已开通上海、广州、北京、厦门等地航线。区内交通便利。 2、自然地理 九江地处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区,年平均气温16.3-17.7℃,一月为最冷月,平均气温为4.5℃;七月为最热月,平均气温为29.3℃。极端最高气温为40.9℃,极端最低气温为-18.9℃。多年平均降水量1300-1700mm,年最大降水量2180.3mm(1998年);年最小降水量776.4mm(1978年)。同时受季风环流影响,降雨量随季节变化明显,3-8月占全年雨量的55-65%,降雨集中,大、暴雨频繁。 九江市地表水系发育,大小湖泊星罗棋布,同属长江水系次级支流,主要有博阳河、修河及鄱阳湖平原北部水域,长江在北部边界自西向东流经本市长度为151.9km。全市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25.6%,丘陵占33.9%,平原占23.6%,水域占16.9%。其中5-10月为洪水期,7-8月水位最高,流量最大。 3、社会经济 2018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89.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42万人,比上年下降0.41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97万人,比上年下降0.0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7.07‰,比上年下降0.37个千分点。 全市财政收支稳定增长,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08.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89亿元,增长2.0%。全年税收收入429.12亿元,增长15.8%,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4.5%。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27亿元,增长6.0%;且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7%。 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700.19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9.21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增加值1362.95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1148.03亿元,增长10.0%。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0:50.5:42.5;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6%、50.7%和46.7%。全市人均生产总值55274元,增长8.2%。 九江市重要自然保护区有庐山、桃红岭梅花鹿、伊山、瑞昌红豆杉、五梅山、云居山,国家森林公园有九岭山、鄱阳湖、柘林湖,重要风景区有云居山-柘林湖、秦山(A片区、B片区)、南崖-清水岩,重要交通干线有京九铁路、武九铁路、九景衢铁路、沪昆铁路、皖赣铁路、铜九铁路、昌岳铁路、昌九城际铁路、九江绕城高速、G70福银高速、G56杭瑞高速、九瑞高速、G45大广高速、永武高速、彭湖高速、修平高速、昌九高速、都九高速、东九高速,重要水系有长江、赣江、修河、鄱阳湖、柘林湖、赛湖、赤湖、蚌湖。 (二)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基本情况 九江市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矿产资源配套程度较高。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发现九大类矿产104种,其中探明储量的矿产68种,探明储量的矿产地680处。列入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产47种(不含铀矿、地热及矿泉水),矿产地334处;矿区(床)个数为241个,其中大型矿区15个,中型矿区29个,小型矿区197个;已开发利用矿区160个。 九江市优势矿产资源有铜、钨、金、银、锡、铅、锌、锑、钒等金属矿产,萤石、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玻璃(铸型)用砂、饰面石材等非金属矿产,以及地热等液体矿产。 据江西省矿产储量排序,九江市探明保有资源储量居全省前五位的矿产共有34种。居全省首位的有:钒、锑、镓、镉、碲、铸型用砂、冶金用脉石英、建筑石料用灰岩、硫铁矿、饰面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玻璃用砂、熔炼水晶、水泥配料用粘土、饰面用角闪岩、饰面用花岗岩、饰面用板岩等17种;居全省第二位的有:铜、钨、锡、钼、金、普通萤石、砷等7种;居全省第三位的有:锌、铋、银、熔剂用灰岩4种;居全省第四位的有:铍、水泥用灰岩2种;居全省第五位的矿产有铅和冶金用白云岩2种。 九江市矿产资源具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矿产资源丰富,主要矿产资源在地域分布上集中产出,有利于规模开发;九瑞地区的铜矿、水泥用灰岩矿,修水-武宁地区的钨矿,德安地区的锡锑铅锌矿。二是矿产种类多,工业配套程度高。其中铜、铅、锌、钨、锡、钼、金、银、稀有及分散金属、硫铁矿、萤石、石英砂、水泥用灰岩及其配料矿产、饰面石材等矿产在省内外具有比较大的优势,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矿产。三是有色金属矿床中共伴生有价值矿产多,综合开发利用效好。目前九江市有色金属矿产储量中较多部分为共伴生矿产,其储量约占总储量的14.28%。四是贵金属矿产丰富。目前九江市贵金属矿产主要是金、银,其中,金、银矿储量分别占全省的13.46%和19.68%。五是非金属矿产量大、面广、种类多,在九江市各县(市、区)均有非金属矿产分布,如瑞昌市、彭泽县广泛分布石灰岩,庐山市、都昌县产花岗岩。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18年12月,九江市持证矿山数量为553座,其中市级及以上发证的矿山180座,县级发证的矿山373座。按矿类划分:能源矿12座、金属矿36座、建材和砖瓦粘土矿496座、其它非金属矿9座;按矿山规模划分:大型矿山45座、中型矿山108座、小型矿山400座;按开采方式划分:露天开采507座、地下开采35座、露天/地下开采11座。 九江市废弃矿山数量为611座,分别为砖瓦粘土矿、建材矿、煤矿、金属矿及其它非金属矿;其中瑞昌市废弃矿山数量最多,多达178座,其次为修水县、武宁县;其中按矿类划分:能源矿81座、金属矿6座、建材和砖瓦粘土矿516座、其它非金属矿8座;按矿山规模划分:中型矿山6座、小型矿山605座;按开采方式划分:露天开采527座、地下开采84座。 截止2018年底,已利用矿种41种,部省市级发证矿种29种,主要开采铜、钨、金、水泥用灰岩、饰面石材、地下热水、矿泉水。矿山企业总从业人数约4.8万人,开采矿石总量3568万吨。 (三)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1、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 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主要有: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破坏等四个类型。 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 矿产资源开发为九江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给生态环境带来较严重的负面影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不但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 九江市持证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含隐患)176个,其中崩塌134个、滑坡35个、泥石流1个、采空塌陷6个。规模上,崩塌、滑坡、泥石流均为小型;在空间上,崩塌、滑坡主要分布于露天采场、废石堆,采空塌陷主要分布于地下开采煤矿形成的地下水抽排疏干区、采空区及采空区变形范围内。 九江市废弃矿山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隐患)48处,其中崩塌(隐患)29处、滑坡(隐患)11处、泥石流(隐患)1处、采空塌陷7处。规模上,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塌陷均为小型;在空间上,崩塌、滑坡主要分布于露天采场、废石堆,泥石流主要分布于白鹿镇瓷土矿集区,采空塌陷主要分布于地下开采煤矿形成的地下水抽排疏干区、采空区及采空区变形范围内。 (2)含水层破坏 持证矿山中露天开采矿山的最低开采标高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或露天采场位于地势较高的山坡之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基本无影响;地下开采矿山如铜矿、钨矿、煤矿等,在开采过程中对含水层结构产生破坏的同时抽排地下水,进而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范围降落漏斗,使矿区主要含水层呈疏干状态等,含水层破坏面积约4598.7hm2。 废弃矿山采矿活动停止,停止对含水层结构影响,不再抽排地下水,地下水水位逐步恢复,废弃矿山对含水层结构基本无影响。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全市有1164座矿山(持证553座、废弃611座),矿山开采不同程度存在破坏地形地貌景观问题,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方式主要为露采场挖损地表形成高陡边坡、岩土裸露,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及废土石场、尾矿库压占破坏地表植被等,且部分矿山位于“三区两线”视通范围内,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 九江市持证矿山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总面积达5134.9653hm2,按分布区域计,在瑞昌市内持证矿山对地形地貌破坏最严重,破坏面积达1313.052hm2,其次为柴桑区、都昌县、彭泽县、德安县,矿山地形地貌破坏面积分别为:825.938hm2、510.9822hm2、492.6457hm2、448.4305hm2;按破坏地貌类型计,破坏丘陵最严重,其次为岗地、平原、山地,破坏丘陵面积2459.3132hm2,岗地面积1563.5162hm2,平原面积895.7816hm2,山地面积216.3543hm2。 九江市废弃矿山矿区总面积35.497km2,对地形地貌破坏总面积1176.7059hm2,其中破坏丘陵最严重,面积617.4396hm2,其次为平原、岗地、山地,面积分别为343.6803hm2、127.3931hm2、88.2379hm2。恢复治理总面积463.465hm2,其中自然恢复面积240.9688hm2,土地复垦面积57.2473hm2,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面积9.5496hm2,其它方式恢复面积155.6993hm2,恢复率39.38%。 (4)土地资源破坏 九江市各类矿山对土地资源均有不同程度的破坏,其破坏方式主要为露天采场、废石堆、尾矿库、工业广场及地质灾害等的压占、挖损,破坏土地资源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耕地、建筑、其他。 持证矿山对土地资源破坏总面积达5134.9653hm2,按分布区域计,在瑞昌市内持证矿山对土地资源破坏最严重,破坏面积达1313.052hm2,其次为柴桑区、都昌县、彭泽县、德安县,土地资源破坏面积分别为:825.938hm2、510.9822hm2、492.6457hm2、448.4305hm2;按破坏土地类型计,破坏林地最严重,面积为2210.9406hm2,其次为其它用地、草地、耕地、建筑、园地,破坏面积分别2002.5166hm2、396.3449hm2、325.64432hm2、161.74078hm2、37.7923hm2。 九江市废弃矿山矿区总面积35.497km2,对土地资源破坏总面积1176.7059hm2,破坏土地资源类型主要为林地,少数为草地、耕地。 (四)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区 根据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结果,全市各矿山开采区域受地质环境条件、矿业活动等因素影响与制约,其地质环境类型、影响程度、地质灾害类型及危害程度各不同。按照《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技术指南》确定的评价原则及方法,共划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区72个,其中影响较严重区39个,影响较轻区33个。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区39个,区块编号分别为B1~B39,区块总面积2000.919km2,分布矿山790座,其中持证矿山372座、废弃矿山418座,矿区总面积86.361km2。矿山类型以建筑石材及粘土矿、煤矿、金属矿为主,破坏总面积5976.207hm2,其中破坏严重区1253.623hm2、破坏较严重区4317.084hm2、破坏较轻区405.500hm2,恢复治理面积305.348hm2,散点区影响较严重的矿山106座,破坏面积693.9759hm2,恢复治理面积43.0965hm2,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为:工矿用地、崩塌滑坡隐患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对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压占破坏,地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地表水及土壤的污染。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轻区33个,区块编号分别为C1~C33,区块总面积943.350km2,分布矿山240座,其中持证矿山94座、废弃矿山146座,矿区总面积23.280km2。矿山类型以建筑石材及粘土矿为主,破坏总面积755.505hm2,其中破坏较严重区582.354hm2、破坏较轻区173.152hm2,恢复治理面积121.0843hm2,散点区影响较轻的矿山28座,破坏面积73.8774hm2,恢复治理面积2.127hm2,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主要为:工矿用地对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损毁压占破坏。 (五)、“十二五”及“十三五”前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进展 1、工作成效 “十二五”及“十三五”前期,九江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通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表现为: (1)初步形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机制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人大通过立法确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障机制基本建成。采矿权人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义务,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体系 严格矿山准入条件,从前期评估、生产规模、开采方式、恢复治理计划等方面对矿山企业进行审查,加强源头把控,减轻环境破坏。 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协调财政、环保、水利、林业、国土等部门共同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各县自然资源(矿管)局设立地质环境股室,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体制。 部分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边生产边治理责任。 (3)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制度日益完善 在全市各个县区范围内建立了地质灾害(包括矿山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制度、汛期应急巡查制度,汛期防灾预案制度、灾害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汛期值班制度等,提高了防灾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为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减少灾害损失起到重要作用。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实现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定期监测。 (4)实施“绿色矿山建设”试点 截至2018年底,九江市实施创建了4个绿色矿山,彭泽县、瑞昌市两个绿色矿山示范点已初步形成,促进了九江市绿色矿业发展。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008-2015年,各类矿山企业用于土地复垦及恢复植被的投资资金为5302.24万元,安排治理工程8项,积极开展九江市“矿山复绿”行动。 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026hm2,新增矿区土地复垦面积785hm2(专栏1)。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目标超额完成,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障机制基本建成,累计存储保证金5619.26万元。积极支持矿山公园建设,新增瑞昌铜岭古铜矿遗址1个国家级矿山公园。 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成效初显,综合利用率由2007年13.50%提高至2015年20%。 专栏1 二轮规划期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07年前治理面积 2008-2015年规划目标 2008-2015年实际完成 指标 类型 1 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面积 公顷 1606 1015 1026 约束性 2 新增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公顷 902 750 785 约束性 2016-2018年期间,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142座矿山恢复治理,恢复面积404.899hm2,其中持证矿山8座,恢复面积39.02hm2,废弃矿山134座,恢复面积365.879hm2, 2、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九江市矿山企业以小型为主,普遍存在“重矿产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较多。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受矿业经济市场及政策影响,九江市较大数量的小型矿山被迫停产或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地质环境遗留问题无法解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资金急需提高。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不高 “十二五”期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不能完全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大部分小型矿山开采方法、废渣废水治理方法落后;土地复垦与复绿工程先进技术与方法推广不够;未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点。 (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 矿产资源开采作为九江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存在,且开发利用强度将加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制约九江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影响主要为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及地面开裂和地面沉降。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主要以金属矿和露天采石场为主。露天采场、尾矿库、排土场、联络道路等区域将是地质灾害影响严重区,采矿活动挖损压占土地、废渣堆存、废水排放、采空区面积增大等都将加剧现有严重影响区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九江市容易发生采空塌陷区主要分布在煤矿开采区。根据江西省煤炭行业关闭退出计划,煤炭开采将逐渐减少,因此煤炭开采引起的地面塌陷新增面积将减少。 随着九江市重点矿区现有矿山的不断生产和拟建矿山逐渐投入生产,新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或相互耦合叠加,如果不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九江市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日趋严重,一般区向较严重区和较严重区向严重区转化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威胁性随之增加,严重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更加严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将成为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着力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和生态修复新机制,尽快形成在建、生产矿山和历史遗留等“新老问题”统筹解决的治理和生态修复新局面,依靠完善的法规制度、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体制,全面提高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坚决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努力实现国土资源惠民利民新成效。 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破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投入、政策、科研等机制障碍。创新尾矿残留矿再开发、矿山废弃地复垦利用、集体土地流转利用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产要素投入,积极探索利用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治理。简化管理程序,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制度改革。鼓励矿山企业与相关机构开展治理恢复技术科技创新。 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加快完善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保护与开发,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对生态环境的源头保护作用。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严格矿产开发准入,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坚持“谁开发、谁治理”,对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和新生产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倡导和培育绿色矿业,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格局。深入持续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推进废弃矿山的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充分结合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尽快恢复矿区的青山绿水。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鼓励矿山企业按照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绿色矿山发展规划,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坚持开放发展理念,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与相关产业发展融合推进。鼓励引进国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新技术和新模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拓展绿色矿山建设模式,鼓励矿山企业参与矿山地质公园建设、经营和管理。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与地产开发、旅游、养老疗养、养殖、种植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惠民利民新成效。鼓励矿山企业留地留技留利于企业职工和矿区群众,总结推广用矿区土地入股分红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经验,引导企业职工、矿区群众积极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形成人、矿、地和谐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增加扶贫工作的“含金量”,让企业职工和当地群众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改善有更多获得感。 (三) 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2019~2025) 规划期内建立矿业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建设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点,掌握和监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基本完成废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新局面。 2、分期目标任务 (1)近期目标任务(2019~2020) 1)完善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管理职能全面到位。 2)对九江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完成的县级持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完成的部省市发证持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完成的赣北片区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梳理集成,形成完备的九江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台帐。 3)明确责任:(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以下原则认定“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计划经济时期遗留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由地方政府统筹规划和治理恢复,争取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矿山企业负责治理恢复。对于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的认定,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4)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监测力量,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监测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初步建立矿山企业负责的矿区地质环境监测网络,监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建立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化。 5)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的重要内容和抽检的重要方面,强化对釆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县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执法频率,对拒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将该矿山企业纳入政府管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非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合的矿业权。保护区内已设置的矿业权按有关规定办理。 7)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边开采边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全面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三合一编制与审查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建立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二是着力强化边开采边治理动态监管,落实县市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巡查监管责任,加强对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质量恢复义务行为的执法惩戒力度,将方案的实施落实到日常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中。 8)根据原九江市国土资源局《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国土字[2018]101号),在2018年启动计划经济时期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基础上,到2020年末,全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率达70%(2019年末须达到40%),其中“三区两线”范围内、重要矿集区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率达100%。同时结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求《江西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通过实施全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2019年7月—2022年6月),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长江江西段和赣江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和赣州市全域范围废弃稀土矿山的生态修复任务;到2021年底,完成抚河、信江、饶河、修河、鄱阳湖沿岸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和赣州市全域范围废弃钨矿山的生态修复任务;到2022年6月底,完成全省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主要任务。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确定九江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近期规划指标见专栏2。 9)根据收集各县市区持证矿山调查资料,九江市规划期内闭坑、关闭、停采矿山142座。以上矿山规划2020年末完成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指标见专栏3。 10)按照《九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落实省级规划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2个(九江城门—瑞昌码头多金属、建材矿区,庐山市白鹿—德安吴山多金属、建材矿区),总面积674.07平方公里,划定市级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1个(德安县宝塔建材矿区),面积61.15平方公里。三个重点治理区内共有矿山172个,其中有证矿山116个,废弃矿山56个,规划期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769公顷,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452公顷。 19 专栏2 九江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近期(2019~2020)恢复治理指标表 县(区) 待治理废弃矿山 2019规划恢复治理矿山 2020规划恢复治理矿山 数量(座) 总破坏面积(hm²) 已恢复治理面积(hm²) 规划治理面积(hm²) 数量(座) 总破坏面积(hm²) 已恢复治理面积(hm²) 规划治理面积(hm²) 数量(座) 总破坏面积(hm²) 已恢复治理面积(hm²) 规划治理面积(hm²) 柴桑区 36 45.5245 12.5219 33.0026 15 26.3129 6.2394 20.0735 17 18.8536 6.1745 12.6791 德安县 26 31.466 22.136 9.33 9 13.352 13.352 0 8 5.343 2.773 2.57 都昌县 34 87.439 40.119 47.32 11 35.83 20.3 15.53 11 23.949 9.069 14.88 共青城市 8 20.06 0 20.06 2 5.72 0 5.72 2 4.66 0 4.66 湖口县 19 59.946 40.6 19.346 6 19.776 3.81 15.966 6 10.703 10.703 0 开发区 2 3.88 0 3.88 1 0.97 0 0.97 1 2.91 0 2.91 濂溪区 20 57.9832 32.96 25.0232 8 23.455 20.06 3.395 8 22.0682 9.94 12.1282 庐山市 27 212.531 16.153 196.378 9 174.26 6.63 167.63 9 22.397 0 22.397 彭泽县 35 66.1749 15.2294 50.9455 11 40.8265 2.257 38.5695 18 14.9437 7.4409 7.5028 瑞昌市 141 137.7931 43.8247 93.9684 44 42.2213 11.7234 30.4979 45 72.0208 14.7453 57.2755 武宁县 57 96.6135 42.1208 54.4927 18 35.1234 14.4814 20.642 18 25.4651 12.3284 13.1367 修水县 63 98.418 31.7171 66.7009 21 30.5865 2.854 27.7325 20 25.9785 14.9384 11.0401 永修县 9 37.31 34.6 2.71 3 19.48 17.97 1.51 3 13.95 13.95 0 总计 477 955.1392 331.9819 623.1573 158 467.9136 119.6772 348.2364 166 263.2419 102.0625 161.1794 专栏3 闭坑、关停持证矿山地质环境(2019~2020)恢复治理指标表 县(区) 待治理矿山 2019规划恢复治理矿山 2020规划恢复治理矿山 数量(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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