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手术室医院感染质量考核标准(新).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5907887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手术室医院感染质量考核标准(新).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手术室医院感染质量考核标准(新).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手术室医院感染质量考核标准 日期: 检查人: 总得分: 序号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考核细则 扣分 1 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要求;分清洁区、辅助区域,区域间标志明确。 3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2 科内有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有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工作流程;至少每季度对科内人员进行医院感染培训;积极参加院内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7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全一项扣0 .5分;未参加培训一人次扣0.1分 3 按要求对空气、物表、无菌物品、紫外线灯管等及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有记录,监测结果超标有原因分析,有整改措施。 10 末监测一项扣0 .5分,无登记发现一项扣0 .5分 4 所有手术室区域应进行湿式清扫,各室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手术间每日常规消毒,连台手术时中间要进行空气及各台面消毒,每日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终末彻底消毒;空气消毒机按要求进行维护;有消毒及维护记录。 8 一项不执行扣0 .5分 5 严格执行外科洗手、卫生洗手和手消毒制度,手消产品有效期内使用。 8 一次不合格扣0 .5分 6 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不能高压灭菌的物品采用其他灭菌方法,必须保证灭菌效果。 5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7 无菌物品专柜存放,柜内保持清洁、干燥;包布保持清洁、干燥、无破损有完好的无屏障;包外标识正确;运送工具洁污分开,每日进行消毒。 4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8 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麻醉用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氧气湿化装置,引流瓶等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一次性螺纹管禁止重复使用。 6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9 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专人回收,科室不得自行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塑料袋内,锐器放入利器盒内;病人的血液、引流液等必须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方可倾倒,或用黄色垃圾袋双层封扎后专人回收;胎盘应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7 末执行规定一次扣0 .5分 10 严格控制进入手术室人员,手术间的门除物品及人员通过时均应关闭,进入手术室时更衣、换鞋,戴帽子、帽子应将头发全部遮盖,出手术室穿外出衣及换鞋,当手术衣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4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手术时保持手术间门窗关闭,控制手术间人数,手术时减少人员走动;不得在手术间进行非手术活动。 3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2 检查择期手术者术前做传染病筛选情况(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有传染病者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急诊手术按隔离病人处理。 4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3  接送病人的平车应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用后严格消毒。 3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4 无菌持物钳及容器(干燥保存4小时内有效)、器械消毒液、碘伏/酒精瓶等每周更换2次,器械浸泡消毒符合规范,无菌敷料盅器械槽,使用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无过期物品(无菌物品、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指示卡) 7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5 使用中的消毒液浓度符合规定标准,按要求进行消毒液浓度监测,资料保存。 5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6 各区抹布、拖布单独使用有标识,每日消毒后悬挂晾干。 3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17 更换的床单不乱放,不得在手术间、走廊清点被服,隔离病人被单、衣物分开按规范处置。 3 一处不执行扣0 .5分 18 腔镜器械的清洗、灭菌必须符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10 一处不合要求扣0 .5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