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5907285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0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第3部分助医服务-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B11/T XXXX.3—XXXX ICS 点击此处添加ICS号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XXXXX.3—XXXX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3部分:助医服务 Specification of home-based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Part 3: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服务组织 2 5 服务提供条件 2 6 服务分类 3 7 服务操作要求 4 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4 9 安全与风险控制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11 DB11/T XXXX.3—XXXX I 前  言 DB/TXXXX《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7个部分: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2部分:助餐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3部分:助医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4部分:助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5部分:助浴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6部分:助急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7部分:康复服务》 。。。。。。 本部分为DB/TXXXX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起草人:陈峥、张进平、臧美华、杨立雄、马正君、刘士明、杨立雄、蔡毅、尹杰。 1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3部分:助医服务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服务组织、服务提供条件、服务分类、服务提供过程、服务质量要求、安全与风险控制、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街道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及入户提供的助医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630—1995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BD11/T XXXX.1—201X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一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XXXX.1-201X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助医服务 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s 为居家和养老机构中老年人提供协助医疗服务的非医疗行为。 3.2  助医服务人员 auxiliary medical service personnel  在社区及居家从事养老健康照护服务的人员。 3.3  出院延续服务 continuing medical care services after hospital discharge 对从医疗机构出院回到社区及居家老年人,依据医嘱继续进行医疗护理、功能康复和社会支持服务。 3.4  管路及造口照护服务 tube and fistula care services 为社区及居家的体内置管或体外造口患者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规范的维护与观察行为。 3.5  老年综合评估 comprehensive geriatric assessment.CGA 是指采用多学科方法对老年人的躯体情况、功能状态、心理健康和社会环境状况的评估。 4  服务组织 4.1  符合DB11/T XXXX.1-201X 的相关要求。 4.2  配备满足助医服务的业务主管和经过定期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 5  服务提供条件 5.1  服务人员 5.1.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1.2  助医服务人员分为两级:照护服务主管与照护服务人员。 5.1.3  照护服务主管 5.1.3.1  具有护理专业或相关学历、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5.1.3.2  具备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能力,并依据评估结果做出个性化干预方案。 5.1.3.3  具备向老年人或者监护人提出适合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或者入院治疗的判断与建议,并协助办理转诊手续的能力。 5.1.4  照护服务人员 5.1.4.1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5.1.4.2  须接受老年医学基础知识和助医服务技能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5.1.4.3  基本掌握用药照护服务等老年照护服务所需技能。 5.2  服务环境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3  服务设施设备 5.3.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3.2  助医服务场所应环境整洁、无异味;应有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防滑地面和呼叫系统。 5.3.3  配备与服务项目相符合的运动训练及保健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及健康宣传图册;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管理,保证其安全、完好,满足日常使用需要。 5.3.4  在醒目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安全通道和无烟区标识;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 5.3.5  助医服务使用的设备、器材、器具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5.4  服务用品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5  服务合同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6  信息服务 5.6.1  可建立覆盖辖区老年人家庭的助医服务平台。该平台应配备与服务项目相配套的老年综合评估与慢病管理系统;应配备相应的管理及服务人员。 5.6.2  建立用户电子助医服务档案和用户数据库,并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及助医服务平台联网,及时接收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反馈信,以及接受老年人紧急求助信息。 5.6.3  建立服务质量监控记录档案并便于查询。加强助医服务的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设置分级权限,最大限度避免个人信息外泄,保护老年人个人隐私。 5.6.4  定期对组织内服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6.5  对助医服务当中的不良事件有畅通的信息上报与处理反馈系统。 5.7  日常管理 5.7.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5.7.2  应制定与服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督导及评价机制;设计有完整、规范的服务表单,如 5.7.3  接受服务登记表、提供服务和服务质量评价表。 5.7.4  助医入户服务管理特殊要求如下: a) 首次入户应对老年人居室进行评估,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和老年人的赡养者或监护者 提出改造建议; b) 根据需要使用便携消毒设备和消毒剂,擦拭消毒/清洁操作区域;配备污物处理物 容器/袋,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垃圾; c) 居家助医服务宜选用一次性生活护理产品; d) 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结果进行准确、客观记录。 6  服务分类 6.1  日常照护服务 6.1.1  老年综合评估服务 6.1.1.1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IADL)。 6.1.1.2  老年跌倒风险评估(Morse 跌倒评估量表)。 6.1.1.3  社会支持评估。 6.1.1.4  居家环境评估。 6.1.2  老年慢病照护服务 6.1.2.1  健康教育、养生指导。 6.1.2.2  指导或定期检测老年人慢性疾病相关指标,如BMI、体脂、血压、血糖、握力等。 6.1.2.3  协助赡养人或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就医。代办预约挂号、住院等手续;陪护检查、治疗和取药等。 6.1.2.4  在老年人出现突发医疗事件时,及时与999、120、医院或亲属联系,必要时,协助陪同急诊。 6.1.2.5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各种原因导致便秘者,通过灌肠等手段协助排解大便;对尿潴留者,负责联系亲属,必要时一同陪送医院紧急处理。 6.1.2.6  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协助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肠内营养餐。 6.2  出院延续照护服务 6.2.1  协助执行出院医嘱,进行生活能力恢复与照护服务。 6.2.2  对存在功能障碍的出院老年病患,照护主管宜定期进行老年综合评估并制定干预计划。 6.2.3  观察老年人各种慢病检测指标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关注老年人出院后的心理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非药物指导,解决老年人在出院后继续对医院治疗的依赖性问题。 6.2.4  用药照护应遵照医嘱按时按量,正确使用。 7  服务操作要求 7.1  观察操作要求 7.1.1  观察老人的神志和精神变化,准确测量血压、体温。 7.1.2  准确测量老年人的液体和饮食出入量。 7.1.3  及时观察老年人的皮肤、头发和指(趾)甲的变化。 7.2  服药操作要求 7.2.1  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 7.2.2  进行用药管理。 7.2.3  配合医护人员完成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口服给药和吸入法给药。 7.3  换药操作要求 配合医护人员为压疮、糖尿病足及开放性伤口的老年人换药。 7.4  消毒操作要求 7.4.1  用常规消毒方法对常用物品进行消毒。 7.4.2  掌握利用日光、通风等进行衣物等消毒的知识,能实施简单隔离。 7.5  慢性病照护要求 常见慢性疾病及老年综合症照护服务操作技术要求见附录A。 8  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 8.1  基本要求 应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8.2  质量控制与评价指标 8.2.1  日常照护服务 8.2.1.1  老年综合评估量表和居室适老环境评估结果抽查评价达标率95%。 8.2.1.2  照护主管有为老年人制定的可操作、有效的慢病自我管理计划。 8.2.1.3  有定期监测老年人血糖、血压、心率、呼吸、握力、BMI、体脂率及营养不良风险评价与干预的记录。 8.2.1.4  有饮食和运动实施记录。 8.2.1.5  有老年人出现突发医疗事件报警和协助急诊就医相关记录。 8.2.2  出院延续照护服务 8.2.2.1  有老年人出院医嘱及延续照护服务计划。 8.2.2.2  有相应的照护服务执行记录。 8.2.2.3  有陪送老年人复诊的相关记录。 9  安全与风险控制 9.1  符合DB11/T XXXX.1—201X的相关要求。 9.2  助医服务不得提供有创治疗和管道深入性护理。 9.3  应制定助医服务纠纷处理预案。依据GB/T 17242及时处理助医服务中的投诉。 9.4  助医服务中应遵守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见附录B。 9.5  应定期开展助医服务风险控制教育培训。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A.1 照护服务操作基本要求 A.1.1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 A.1.1.1 了解老年慢性支气管炎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1.2 掌握由于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引起呼吸困难时的处理方法与自救手段。 A.1.1.3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时要正确调整老年人的姿势,如坐姿时,将身体抬起前倾,轻拍后背;卧姿时尽量取半卧位,抬高上半身,维持呼吸道畅通,以缓解喘憋症状。 A.1.2 高血压 A.1.2.1 了解高血压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2.2 协助并提醒老年人每天坚持自测血压,按时服用降压药,避免漏服和重服,也可借助服药提醒器具或分类药盒,避免上述情况发生。 A.1.2.3 协助老年人制定并坚持低盐、低脂、低糖饮食、戒烟限酒和定期体检。 A.1.2.4 秋冬交季时,提醒老年人注意防寒保暖,避免血压急剧变化,诱发心脑血管危急事件发生。 A.1.3 糖尿病 A.1.3.1 了解糖尿病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3.2 饮食与运动疗法是治疗糖尿病的基本方法。定期监测血糖,通过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以及调摄、排解不良情绪,避免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 A.1.4 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A.1.4.1 了解高尿酸血症与痛风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4.2 避免大量进食嘌呤含量较高和寒凉的饮食,定期监测血尿酸,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A.1.4.3 避免服用因治疗心脏病或高血压而服用的易引起尿酸值增高的药物。 A.1.5 脑卒中 A.1.5.1 了解脑卒中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5.2 及时发现脑卒中发作前征兆,以及发作时的紧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手段。 A.1.5.3 通过健康教育并指导纠正不良生活方式,培养自测血压、血糖习惯,降低脑卒中的发生。 A.1.6 冠心病 A.1.6.1 了解冠心病的发病原因、诱发因素及症状。 A.1.6.2 熟悉冠心病发作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自救手段,急救药物随手可及。 A.1.6.3 培养定期监测心率、心律的自我保健行为。 A.2 照护服务操作技术要求 A.2.1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 A.2.1.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注意观察被照顾者的咳嗽、咳痰、喘憋状况,并依据情况变换体位、拍背、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出现严重情况。 A.2.1.2 操作技术要点: a) 老年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其食物构成应以蛋白质和糖为主,注意足够热量。蛋白质的 供给量每日按1.5~2.0g/kg计算。适当增加膳食纤维,保持大便通畅,供给足够的 维生素和适量矿物质; b) 多食新鲜食物,忌食腌制食品,避免过硬、过烫、油炸、烟熏类食物。坚持按时进 餐,避免暴饮暴食; c) 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疗养环境,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湿度适中,每日定时开窗通风, 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 d) 老年人要注意休息,适当户外锻炼,如太极拳、户外散步等,将有助于增强机体免 疫能力; e) 加强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帮助其克服疾病缠身的悲观情绪; f) 老年人有痰时应鼓励自主排出,痰液粘稠不易咳出时,可遵医嘱使用雾化吸入方法 或给予祛痰药物,鼓励老年人适量增加饮水量,对于无力排痰的老年人可帮助叩背 排痰。 A.2.1.3 注意事项: a) 强调戒烟限酒,雾霾天气,减少外出或佩戴防尘口罩; b) 适当增加胡萝卜素的摄入,以提高呼吸道黏膜的免疫功能; c) 适当增加β-胡萝卜素的摄入量,以提高呼吸道黏膜的免疫功能; d) 注意保暖防寒,避免感冒。 A.2.2 高血压 A.2.2.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每天在家里测血压尽量“四定”,即定时间、定部位、定体位、定血压计,发现异常变化要评估原因,必要时送医就诊。 A.2.2.2 操作技术要点: a) 对居家照顾的高血压患者,鼓励进行适当有氧运动,例如:骑自行车、慢跑、游泳 和打太极拳等。避免长时间的剧烈活动或久站不动、突然下蹲或头部前倾,改变姿 势时动作要缓慢; b) 血压较高或有并发症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卧床休息时间,避免情绪波动,维持血压 平稳状态; c) 合理膳食,饮食宜低盐(每天不超过5g)、低脂、低糖、高蛋白质、高纤维素,适 当限制动物脂肪、内脏等食物;保证足够钾、钙、镁等人体必需微量元素和维生素 B族的摄入;避免刺激性食物,忌辛辣、肥腻食物及甜食,戒烟限酒, 增加蔬菜 水果等膳食纤维的摄入,预防便秘; d) 肥胖者应控制体重,减少每日摄入的总热量。(脂肪摄入量每日不能超过35g); e) 保持心态平和,避免长期处于焦虑、紧张、压抑等负面情绪之中。积极引导老年人 调整情绪,正确认识高血压,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A.2.2.3 注意事项: a) 高血压老年人要维持足够的睡眠,避免过劳和精神紧张; b) 高血压患者沐浴时,水温不宜过高,时间也应少于30分钟; c) 培养老年人每天自测血压并做记录的习惯,就诊、复查时作为医生调整药物的依据; d) 监督老年人遵医嘱服药,为其解读药物说明书,服药期间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就诊, 定期复查。 A.2.3 糖尿病 A.2.3.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老年糖尿病的控制标准:空腹血糖为4.9~6.9mmol/L; b) 餐后2小时血糖≤11mmol/L,且没有低血糖表现。 A.2.3.2 操作技术要点: a) 保持规律的起居作息时间; b) 定期监测血糖指标; c) 胰岛素注射剂量应遵医嘱,经常更换部位注射。 A.2.3.3 注意事项: a) 服药或外出期间,要帮老年人准备一些饼干或糖果,以防发生低血糖时使用; b) 帮助老年人建立血糖测量日记,复查时提供给医生作为参考。 A.2.4 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A.2.4.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急性期:常见大脚趾、脚背、脚踝和手指、肘部关节周围红肿; b) 慢性期:关节周围有小结节,关节畸形、活动受限; c) 晚期:关节畸形、局部皮肤溃烂,僵直,活动障碍。 A.2.4.2 操作技术要点: a) 急性发作期要督促老年人卧床休息,高抬患肢,关节疼痛缓解72小时候后才可恢复 活动; b) 限制高嘌呤饮食摄入,例如动物内脏、骨髓及海产品等。应注意避免暴饮暴食或饥 饿。不喝寒凉饮料、浓茶、咖啡等; c) 建议老年人饮水量每日不得少于2000ml,尿量每日不低于1500ml。 A.2.4.3 注意事项: a) 忌食寒凉 ,适当增加进食热性及活血化瘀食物; b) 禁烟酒。避免劳累、紧张、受寒。 A.2.5 脑卒中 A.2.5.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突发肢体活动障碍、口眼歪斜、言语不清等症状。 A.2.5.2 操作技术要点: a) 鼓励老年人早日开始先是被动、继而主动的康复训练。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 b) 指导家属和监护人,通过与老年人用目光、肢体进行沟通,改善低落情绪,触发脑 部神经传导功能的加速恢复; c) 与老年人交流时语速要慢、语句要短、必要时重复,要有足够的耐心。绝对不可对 老年人吼叫或强迫其回应; d) 对于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应视情况定时翻身、拍背、协助排痰,按摩、预防压疮; e) 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例如口腔、头发、胡须及身体清洁以及排泄的护理等。 A.2.5.3 注意事项: a) 积极控制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危险因素。避免血流减慢和血液黏稠等因素诱 发卒中风险; b) 培养良好的起居、饮食习惯。低钠(≤2-3g/d)、高钾(≤4.7g/d)、高蛋白、高 维生素饮食。戒烟限酒; c) 适量运动(中等强度运动≥30min/d);控制体重(BMI<25kg/m2);促进血液循环; d) 控制血压,降压低限为120/70mmmHg,以保证重要器官的足够灌注。年龄≥80岁血压 可控制在150/80mmmHg。 A.2.6 冠心病 A.2.6.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及时发现心绞痛发作时的部位、性质、诱因、持续时间、缓解方式、伴随症状; b) 依据老年综合评估结果,判断心脏功能状况,给予干预支持。 A.2.6.2 操作技术要点: a) 多食用新鲜果蔬、海带等含碘丰富食品。少盐、低脂、低糖饮食,忌食辛辣; b) 适度有氧运动每天30分钟,强度因人而异。运动前要做热身活动,要格外注意老年 人运动时的安全,应全程陪伴并随身携带硝酸甘油; c)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起居有常、食饮有度、保证睡眠和大便通畅,保持身心健康。 A.2.6.3 注意事项: a) 控制风险因素,高血压控制目标:血压<140/90mmmHg;合并糖尿病者<140/85mmmHg; b) 糖尿病控制目标HbAIc<7%;血脂异常控制目标:     LDL-C<80mg/dl(2.07mmol/L)、TC<150mg/dl(1.7mmol/L);  c) 肥胖者减轻体重,目标BMI<25kg/m2; d) 保持大便通畅,做好皮肤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预防并发症。 A.2.7 便秘 A.2.7.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观察排便次数是否减少(每周<3次)、排便量减少(每天<25g)、硬粪、排便费力伴排便不尽感和肛门阻塞感等。 A.2.7.2 操作技术要点: a) 改变老年人以往饮食与生活习惯,补充足够热量和纤维素;增加每日饮水量; b) 避免大量饮酒(>42g/d 或84g/w)和过多饮用咖啡、辛辣食物。增加活动,每日 坚持提肛训练; c) 观察老年人排便困难程度,指导采用蹲坐位(使用足凳)排便,排便时吸气、鼓腹、 双手上托肛门两侧。观察排泄物的性状、颜色、次数及数量,如有异常马上存留标 本送检。 A.2.7.3 注意事项:  如厕过程中随时注意老年人的身体反应,避免长时间用力过猛,诱发心脑血管事件发生。 A.2.8 睡眠障碍 A.2.8.1 评估干预和观察要点: a) 观察老年人白天活动强度、饮食习惯和卧室环境等; b) 观察老年人睡前是否需要服用镇静剂或安眠药,以及药效; c) 观察老年人情绪变化。 A.2.8.2 操作技术要点: a)  照料有睡眠障碍的老年人方法得当,有助于改善睡眠。根据老年人的要求和习惯关 闭门窗。根据季节调整室内温度和湿度、并增减被子。夏季适宜温度为25~28°c; 冬季适宜温度为18~22°C,相对湿度60%为宜; b) 老年人睡眠环境要保持安静,关窗帘、留夜灯,护理人员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 c) 做好个人卫生清洁后,诱导老年人入睡,如需服药的遵医嘱执行。 A.2.8.3 注意事项: a) 根据老年人习惯调整枕头高度,急救药物放在老年人床头固定地方并要告知; b) 针对引起失眠的原因,给予不同的干预。如果是由于环境引起的则需要改变睡眠环 境;如果是由于习惯引起的则要对老年人给予宣教和婉言相劝;如果是心理因素诱 发的,则给予心理疏导,解除紧张、焦虑、兴奋、抑郁等情绪和精神刺激。 A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居家养老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基本要点 B.1 概述 B.1.1 为保护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及助医人员的正当服务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差错,避免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助医服务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凡进行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组织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防范预案。 B.2 总则 B.2.1 助医服务组织应围绕助医服务安全及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B.2.2 严格按照助医服务流程进行各种服务,包括确定并确认服务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体化日常生活照护或出院延伸服务执行方案;服务实施: B.2.3 服务组织应设立风险监控员岗位,专人负责服务风险防控工作,如服务过程中老年人跌倒、危重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的现场处理和协助老年人的照护者将老年人紧急转送医疗机构;事件发生时的视频及其他影像记录的完整封存和老年人亲属的及时沟通。 B.2.4 助医服务组织要加大提高全体服务人员防范意外事故发生意识,在服务中,严禁接听私人电话终止服务或违规操作。   B.2.5 禁止在服务过程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助医服务过程的话题。 B.2.6 任何情况下,未取得助医服务执业资格的均不得独自进行各种服务。 B.2.7 已经出现的服务纠纷苗头,服务人员要及时向当日组织带班管理者通报情况,并争取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及处理。管理者应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必要时,应亲临现场化解矛盾。 B.3 基本要求 B.3.1 提供就医陪诊服务前,应对老人进行血压、心率、呼吸及体温检测,确认无异常后,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在移动病人和就诊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跌倒、骨折及突发心血管事件以及预计发生的费用,征得同意后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B.3.2 各项服务操作目的明确、合理安排服务程序;不迟到,不早退,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服务完成后由服务对象或家属签字。 B.3.3 在进行药物管理服务中,对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应征得被服务者的同意方可处理。如遇到不同意处理者时,应进行详细解释。如仍然不同意处理,应尊重被服务者的意愿,同时在服务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并要求服务对象签字。 B.3.4 重视入户服务容易发生的意外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机构风险监控员的作用,发生意外应及时通报,不得隐瞒,服从管理者和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B.3.5 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机构服务场所的关键部位,应配置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 B.3.6 对疑有感染倾向时,应建议到医院做相应检查和处理;无上述情况发生,则应严格按照无菌和维护规范进行操作。 B.3.7 服务记录要求完整、真实,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服务组织应有专人负责服务记录管理,评估报告、图像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应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2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医学/心理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