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热门17篇).pdf

上传人:紫*** 文档编号:5906710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PDF 页数:35 大小:415.33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热门17篇).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热门17篇).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热门 17 篇)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 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 xx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成都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进行仔细的调查,现在又参加了本案的审理活动,根据法庭调查的内容和法律的规定,发表如下的代理意见,恳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一、本案原告成都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自己的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的不动产的权利,是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的范畴。地役权中的“地”并不限于土地,也包括其他的地上建筑物等。地役权一般涉及两块土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别属于两个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便利。依据_物权法第 156 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依据_物权法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本案原告通过和被告成都依依制衣厂签定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且已经生效执行,因此,原告依法取得了对成都依依制衣厂所在土地的地役权。二、本案原告成都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地役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法律的规定,地役权设立后,地役权人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同时,依据_物权法第 159 条规定,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三、本案原告成都远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地役权对被告四川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有约束力。依据_物权法第 159 条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四、本案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地役权,应停止侵害,并赔偿违约金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一百五十七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百五十九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第一百六十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第一百六十一条 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第一百六十二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第一百六十三条 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第一百六十四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六十五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第一百六十六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一百六十七条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第一百六十八条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第一百六十九条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2 篇 申请人:,男,汉族,年 7 月 18 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电话:被申请人:乌鲁木齐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电话:。法定代表人:李,乌鲁木齐市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 10000 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 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个月(每月工资 5000 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 4000 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 20 xx 年 6 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 100 万元,实际回收70 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 10 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_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20 xx 年 10 月 21 号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3 篇 审判长、合议庭:北京市 xxx 律师事务所受陆建辉(以下称“原告”)之委托,指派我就原告诉 xx(以下称“被告”)合同纠纷一案担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开庭前,本代理人根据原告主张,搜集了支持原告主张成立的证据,并依法参加了合议庭组织的庭前证据交换。本代理结合本案的事实及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被告构成欺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于 xx 年 6 月 15 日签订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见原告提交的证据 1),约定原告向山东 xxxxx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 xx 公司)出资 1080 万元,被告向原告转让其持有的 xx 公司 40%股权,双方合作开发位于 309 国道周村贾黄村的地产项目。协议第一条表明,被告持有 xx 公司 100%股权。但经法庭调查查明,被告所持有 xx 公司股权已于 xx 年 10 月 16 日全部转让,其不再是 xx 公司股东(见原告提交的证据 2)。对此被告辩称其所转让 xx 公司股权的受让方是其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所以其仍对 xx 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而且协议中也写明“合并持有”。对于被告的答辩,原告不能予以认同。公司法解释一规定,合并持有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合并持有的基础是持有,而不是被告所谓的控制。被告为何要选择这样一种较为复杂的股权持有形式原告不得而知,但其在协议中的表述符合民通意见第 68 条的“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构成欺诈行为。原被告在协议中表明,合作的项目是纺织市场的房地产开发、销售、运营管理。根据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规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经法庭调查查明,原、被告双方订立合同时,xx 公司并不具有前述房地产开发资质,根本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对此被告辩称签订合同时 xx 公司已向潍坊市建设局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正在办理过程中,并于 xx 年 7 月 8 日办妥相关手续。对于被告的答辩原告不能予以认同。被告于 xx 年 7 月 8 日仅仅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经营范围扩大至包括房地产开发,并未从其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获取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所以仍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被告明知此情况却故意隐瞒,符合民通意见第 68 条的“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保持沉默者)”,构成欺诈行为。二、即使被告没有欺诈的故意,被告的行为也已经违约。合作协议中约定,“有关该项目前期筹备发生的费用需经双方确认同意,方可计入该项目公司成本。”原告已经分期向xx 公司汇入款项 200 万元,但在 xx 年 9 月 25 日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查明被告及 xx 公司银行账户存款只有 2940元(见原告提交的证据 3)。但是在此期间原告未对 xx 公司任何支出成本签字确认费用。所以原告认为被告未能按照约定使用投入款项,并且有骗取出资的嫌疑。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被告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自己已不再具有 xx 公司股东身份的事实,并且在明知 xx 公司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构成欺诈行为。原告向 xx 公司投入的资本没能实现预期的收益,还丧失了与他人合作的机会,其利益受到了损害,根据_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双方合作协议,判令第三人 xx 公司返还原告的出资,并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所受损失。上述代理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参考。代理人:北京市 xxx 律师事务所 律师:xx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4 篇 现将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为:1.合议审理,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2.独任审理,仲裁员:书记员:仲裁庭组成人员存在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之情形的,你有权申请回避。二、本案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本委第 号仲裁庭开庭审理。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视为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仲裁庭地址:二 年 月 日 附注:1.被通知人应持本通知准时到达应到地点。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5 篇 申请人:被申请人:_公司,法定代表_,职务_ 请求事项:1、立即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_的相关财产_共计_元。2、被申请人承担全部的保全费用。事实与理由:_年_月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_劳动合同,约定_,于_年_月_日因_原因向_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并已受理。在劳动仲裁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的_行为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产生较大的损失。综上所述,特向贵委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恳请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_仲裁委 申请人:_ _年_月_日 附:财产线索:被申请人主要资产账号:_,金额:_元。【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15 篇】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6 篇 申请人:张 XX,男,19XX 年 XX 月 XX 日出生,住址:XX市 XX 号,身份证号码:代理人:XX 律师事务所 XX 律师 被申请人:XX 市 XX 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XX 号,电话:法定代表人:罗 XX,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的双倍工资30234 元(自 20 xx 年 9 月至 20 xx 年 12 月止)。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的经济补偿金 4500 元。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共计 9826 元。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 20 xx 年 9 月至20 xx 年 12 月的社会保险。事实与理由:20 xx 年 9 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 1800 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 xx 年 12 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xxx、xxx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_之规定,特依法提起,请予支持!XX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 xx 年 xx 月 xx 日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7 篇 委托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 在我单位与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委托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开庭委托书模板(通用 5 篇)】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8 篇 委托人:XX,男,汉族,194X 年 XX 月 30 日出生,住 贵州省绥阳县 XXX 镇溪源村牛心十一 1 组。身份证号码:52212319461XXXXXX,电话号码:XXXXXXXX 被委托人:XXXX,男。汉族,19XX 年 XX 月 XX 日 出生,住贵州省绥阳县 XX 镇溪源村牛心十一 1 组。身份证 号码:522123197XXX。委托人丁 XX 因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 支公司上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委托人自愿 委托丁正江为二审代理人,特别授权委托本案的有关法律事 务,特别授权如下:1、2、3、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出庭诉讼、参与调解、进行和解;代为领取法律文书;委托人:201X 年 8 月 12 日 被委托人: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9 篇 申请人:王 xx,男,汉族,19xx 年 7 月 16 日出生,住 xx省 xx 市矿务局二矿小南坑 52 楼 3 门 1 号,身份证号码:1403XXXX59071xxxxx 被申请人:xx 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 xx 住址:xx 市 xx 区 xx 大街 218 号 xx 公园藏经楼西南侧 50米 申请事项:变更劳动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 xx 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业经贵委受理,其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请求判令被申请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通过认真得搜集证据及核实相关单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委请求增加仲裁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860 元、赔偿金 1720 元、加班工资 2166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608 元及变更补发工资为 5 月份工资、鉴定费为 1910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68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9368 元。xx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王 xx【有关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七篇】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0 篇 委托单位:受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 话:受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电 话: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谈判、调查取证、代为申请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代为起诉、出庭,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代为申请执行、代为签署、送达法律文书等。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委托单位:年 月 日【原告授权委托书范文】委托单位名称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地址: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1 篇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起诉答辩是法院审理案件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根据民诉法规定,答辩状应如期(收到诉状副本十五日内)递交。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起诉的内容进行书写。如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原告已经在起诉状上写清无误,被告在答辩状中可以从简书写。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以及具体要求和有关法律依据。如原告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而起诉无理时,被告在答辩状中有权提出反诉,即被告反告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答辩状的最后由被告签名盖章,写明年月日。书写答辩状,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篇幅不宜过长,要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哪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裁决。答辩状的格式及要求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2 篇(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提出仲裁申请的,必须是该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朋友、同事、家属都不能替代申请。(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争议事实,有请求仲裁的具体要求和理由。(4)必须在法定申诉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_,男,汉族,1966 年 7 月 18 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龙庭林清园二单元 301 室,电话:13809972614被申请人: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银川路 39 号,电话:。法定代表人:李建平,乌鲁木齐市华通丰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 10000 元,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 5000 元,3、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个月(每月工资 5000 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 4000 元,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 20_年 6 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 100 万元,实际回收 70 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 10 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基于以上事实,根据v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徐_ 20_年 10 月 21 日 申请人焦 xx,女,xx 年 6 月 20 日出生,汉族,现住海南xx 市海德路 5 号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五号。法定代表人刘 xx 院长。仲裁请求: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海口市 x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1993 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20 xx 年 4 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海口市 x 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日期: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仲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当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清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些基本情况应当按照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顺序写出。当事人如果委托了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还应当写明律师或其他代理人的情况。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为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所以申请人在提出仲裁请求的同时,还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以便仲裁委员会核实与调查,及时作出裁决。申请人:xxx,男,xx 族,19xx 年 x 月 x 日生,住贵州省xxxxxxxx 组,身份证号:xxxxxxxx,电话:xxxxx,被申请人:水城县 xxxxx 煤矿 住所地:水城县 xxxxxxx 村 负责人:xxx(办公室主任)电话:xxxxxxxx,0858-xxxxxxx 仲裁请求:一、裁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二、1、停工留薪工资 4 个月元/月=元。2、住院期护理费 29 天 x104 元/天=3016 元。3、住院期伙食补助费 29 天 x10 元/天=290 元。4、伤残补助金 11 个月元/月=元。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9 个月元/月=元。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9 个月元/月=元。共计:元 事实和理由:一、因申请人不能提供原工资相关证据,故上述第一、四项请求原工资标准只能按六盘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二、申请人于 20 xx 年 x 月 x 日,在被申请人单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时不慎掉入溜子将手指打伤,当天送到六盘水市 xxxx 治疗,出院时该院诊断证明书为:1、右手示中指中节指骨骨折;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经肌腱损伤;3、右手环指末节指体缺失;4、右手环指皮肤软组织挫裂伤。住院 xx 天,康复期 xx 天,经被申请人申请:于 20 xx 年 x月 xx 日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水劳工伤认字【xxxx】第 xxx 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为工伤,20 xx 年 x 月xx 日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x 级伤残。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上述请求,希望给予支持。申请人:日期:上诉人(一审被告):丁 x,女,XX 年 XX 月 XX 日生,汉族,XX 上诉人(一审被告):张 xx,男,XX 年 XX 月 XX 日生,汉族,住 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谢 XX,男,1987 年 12 月 30 日生,汉族,住 XX 上诉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 XX区人民法院 20 xx 年 8 月 14 日(XX)中民一初字第 XX 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中原区人民法院(XX)中民一初字第 XX 号判决中的第二项,并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被上诉人谢 XX 驾驶车辆与张 X 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张 X 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张 X 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被上诉人谢 XX 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被上诉人谢 XX未按照驾驶证上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且未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 验。应当视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被上诉人谢 XX 负有严重的过错责任。且在交警队和法院庭审中多次要求其出示驾 驶证,被上诉人谢 XX 都拒绝出示。其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且在客观上也影响了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划分,同时也使上诉人错过了向交警部门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的机会,其行为是在恶意规避自己的责任。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合理判决,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法院庭审的一个重要功能。鉴于被上诉人谢 XX 拒绝出示驾 驶证的行为主观上有逃避责任之嫌,我们有必要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维护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前提下,根据自由裁量权,增加被上诉人的责任 承担比例,以维护案件的公平公正。二、死者张 X 没有遗产。根据v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 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被上诉人谢 XX 驾驶的车辆和张 X 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后张 X 因抢救无效死亡。因张 X 的过错导致其应当承担部分民事 赔偿责任,张 X 从这一层面上属于侵权人。其因违章驾驶所导致的侵权赔偿责任系侵权之债,属于其生前个人债务,应当以张 X 的遗产进行赔偿。而张 X 生前并没有 遗留任何个人财产,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张 X 的生前债务包括本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侵权债务应当归于消灭。法院判决上诉人丁 X、张 X 和国 XX 赔偿原告谢 XX 医疗费于法无据。三、上诉人丁 X、张 XX 和国 XX 均表示放弃对死者张 X 遗产的继承。根据v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 款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根据此法条的规定,上诉人丁 X、张 XX 和国 XX 等三人因为 放弃继承死者张 X 的遗产,也就没有为死者张 X 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债责任的义务。因此,三上诉人无须对死者张X 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综上,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撤销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20 xx 年 8月 14 日(XX)中民一初字第 XX 号判决的第二项内容,并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XX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丁 X 张 XX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3 篇 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1、第一次打官司,到底会有些紧张,如果有空,可提前去参加一次旁听,熟悉程序。2、基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现实,对结果不要报很高的期望。期望越现实,越低,那就心态就越平和,可以减少焦虑。最好的心态是,尽人事,知天命!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但结果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所能完全控制的。3、层级越高,越公正!就像老百姓民谣说的“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与单位_下去,甚至要做好起诉到法院的准备!【有律师的经典做法是:在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的同时,改了抬头和称谓,写好起诉状,一起放进档案袋!】4、可委托一到两位朋友和你一起去开庭,以状胆气,也可以帮你发言,提醒你!5、问仲裁委明确的举证期限,如单位可当庭举证,则可要求仲裁委当庭给予审核证据的时间。如对单位设置了举证期限,则须注意提前拿到证据副本,并加以研究。证据的阐述和回应单位否认己方证据;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真实性:证据是否真实?如单位伪造了劳动者的签名,则该证据就是不真实的。合法性:证据形成的方式是否合法?如,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就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从而是不合法的。逼迫劳动者写的辞职信,就不合法。关联性:能否证明证据提供者所证明的事实。其一是说,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因而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其二是说,证据间必须存在着互相印证的关系,即证据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相向性。对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即是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联性,能否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证明证据事实。1、注意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缺乏充分、明确的证据,如工资单没有经单位盖章或者领导签字。因此,单位会说这些证据是劳动者伪造的,不具证明力。对于工资发放问题,单位本就有责任举证证明单位发放了足额的报酬。因此单位要负举证责任。再如,现在很多都使用电子考勤机器,员工很少能拿到书面并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加班记录证明。如果劳动者能初步提供有考勤机器(如考勤机器的照片)、考勤的电子文档,则,即使单位加以否认,那么也可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上班时间情况。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仅仅依靠矢口否认劳动者的证据,而否认劳动者所要证明的事实,还必须拿出其他证据来予以证明。2、注意使用日常经验;如,从常识和日常经验可知,工资单是很少盖章或者签字的。甚至可以举例说,本人相信,法院法官的工资单也应该没有加盖法院的印章!3、注意使用证据形成过程和工作过程的描述,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案例:A 打卡记录电子证据:现在都是电脑打卡记录,根据常识,我相信没有哪个用人单位会在打卡记录打印盖章交给劳动者的。申请人相信仲裁委也没有接到过这样的证据。但申请人提供的多种证据能相互印证,证明劳动关系。B 录音证据:一般对方会否认录音证据的效力。可这样回答:本录音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总经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交涉的时候,所做的录音。该谈话没有涉及个人隐私或他人商业机密,谈话过程,也没有任何欺诈、威胁的方式,该录音是合法取得的,也根本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如果要说权利的话,那是被申请人违法用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又不按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任何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本申请人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之后,申请人才不得不收集多种证据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利的无奈之举。且和申请人所提供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三)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2、对单位证据的反驳;(1)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问题:单位规章制度在规范员工行为、处罚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与否,直接决定着单位行为合法与否。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条件:(2)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如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开会签到记录,讨论记录,规章制度公示、告知的员工签字记录。有这些证据才能证明规章制度是经过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制定的。如果劳动者未在告知通知上或者告知会议上签过字,则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并不能作为处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B 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违反,则为无效的规章制度。因而,面对单位所提出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以规章制度的制定未经法定程序特别是未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内容违法,予以反驳,这是有效的应对单位所举证据的对策。4、单位伪造的证据。单位甚至可能伪造劳动者签名。对此,劳动者要坚决提出申请鉴定的要求。当然,这可能需要耗费时间,并预先缴纳不菲的鉴定费用,但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证据是伪造的,则单位要承担败诉后果,并承担鉴定费用。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4 篇 申请人:_市_贸易公司;住所:_市_区_路_号;法定代表人:赵_,总经理。被申请人:_有限责任公司;住所:_市_区_大街_号;法定代表人:路_,董事长。申请人已就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的解决,向你会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贵会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所欠货款。根据申请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证实,被申请人由于长期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已出现变卖车辆、转移资产,试图逃避债务的动向。为确保申请人的经济利益能在仲裁裁决之后得以顺利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你会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 80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之其他财产。如因申请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则本申请人愿负一切赔偿责任。_仲裁委员会 附:1。被申请人开户银行情况及财产状况说明书一份。2。申请仲裁保全措施担保书一份。申请人:_市_贸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_ _年_月_日 仲裁开庭自己陈述范文 第 15 篇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_律师法的规定,西桥区修文律师事务所受原告西安东方大市场的委托,指派刘烁、王琰律师代理原告西安东方大市场诉被告 xx 与 xx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前,我们听取了被代理人陈述,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对本案做了细致、全面的了解并进行了相关调查。我们结合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希望法庭予以采纳:一、被告 xx 与被告 xx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如下:(一)被告 xx 无权通过签订合同处分属于我方当事人的房屋。东方明珠商务小区系我方当事人开发建设,其所有权属于我方当事人。被告 xx 原系东方大市场业主委员会主任,未经我方当事人授权,因此没有代理权,所以不得自行处分我方当事人房屋。但被告 xx 却于私自仿制刻造我方当事人合同专用章,与被告 xx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对于被告 xx 无权处分我方当事人房屋的行为,有些已被人民法院以其无处分权为由予以撤销,对此我们有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份为证。(二)被告 xx 与被告 xx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_合同法第 52 条第 3 款和第 5 款的规定,所以二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首先,被告 xx 私刻我方当事人合同专用章的目的是以我方当事人的合法身份出卖我方当事人的房屋,其行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了_合同法第 52 条第 3 款的规定,故二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次,被告 xx 私刻我方当事人合同专用章的行为因触犯_刑法第 280 条第 2 款于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的强制性规定。而根据_合同法第 52 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对此我们有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一份佐证。二、被告 xx 属于恶意第三人,理由如下:根据_物权法第 106 条,构成善意取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是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3、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而被告 xx 皆不满足此三要件。理由如下:(一)被告 xx 在订立合同是存在过失。xx 私刻东方大市场合同专用章,被告作为一般公民虽无法辨别真伪,但其对 xx 的代表身份具有审查义务,即应当确定被告 xx 是以什么身份来与自己签订合同的,而不是仅凭一个章子便相信对方对该房屋具有合法的处分权。而且作为买房人,从社会常理来说,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检查房屋的有关产权证明及相关文件。而被告 xx 在订立合同时并未做相关审查,所以其行为存在相当过失。(二)被告 xx 购买的房屋价格显然不合理。根据我方调查,xx 年西安市市场平均房价为 2546 元每平方米,按此价计算,平方米的房屋价值应该为元人民币,被告xx 仅以 6 万多元购买此房屋,显然与一般市场价格相差甚大,对此有合同为证。对此被告 xx 辩称是因为我方当事人房屋存在设施、环境等问题,所以才会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文秘资料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