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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技术要求.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904377 上传时间:2024-11-2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78.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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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技术要求: 路基施工部分: 一、准备阶段 1、审查承包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化建议,督促承包商按照审查通过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施工前,督促承包方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及施工测量、放样等工作,对全线水准控制点进行闭合校核,对道路中线控制桩、边线桩及高程控制桩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3、根据现场与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状况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检查承包方制定的交通疏导或导行方案,并实施完毕。施工中影响或阻断既有人行交通时,应在施工前采取措施,保障人行交通畅通、安全。 4、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依据工程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的规定,检查承包方对路基土进行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标准击实、CBR试验等,必要时应做颗粒分析、有机质含量、易溶盐含量、冻膨胀和膨胀量等试验。 5、检查承包商的临时便道方案,应根据工程规模、环境条件,修筑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应满足施工机械调运和行车安全要求,且不得妨碍施工。 6、城镇道路施工范围内的新建地下管线、人行地道等地下构筑物宜先行施工。对埋深较浅的既有地下管线,作业中可能受损时,应协调设计单位、承包方,检查承包方提出加固或挪移措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7、结合现场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施工工期和现场环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排水与降水方案,在施工期间排水设施应及时维修、清理,保证排水通畅。 8、在细砂、粉砂土中降水时,应采取防止流砂的措施。 二、施工阶段 1、路基施工时应将原地面表层的耕植土、杂填土、其他有机质土及建筑垃圾等清除干净,以上均不可以做路基回填土使用。 2、填方路段的表层必须干燥,无积水现象,填土必须从路中向两边填筑,填筑时一定要保证一定的横坡,施工时如遇雨水应停止施工,而后应及时疏干路槽积水,保证路基填土含水量及密实度。 3、当施工中破坏地面原有排水系统时,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4、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堑、边坡开挖方法应根据地势、环境状况、路堑尺寸及土壤种类确定。 2)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3) 路堑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4)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建(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并进行旁站。 5)土方分层开挖的每层深度,人工开挖宜为1.5~2m;机械开挖宜为3~4m。 5、弃土、暂存土均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正常使用与维护,且避开建筑物、围墙、架空线等。严禁占压、损坏、掩埋各种检查井、消火栓等设施。 6、填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方前应将地面积水、积雪(冰)和冻土层、生活垃圾等清除干净。 2) 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最小强度应符合表6.3.9-1规定。不得使用淤泥、沼泽土、泥炭土、冻土、有机土以及含生活垃圾的土做路基填料。对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可溶盐含量大于5%、700℃有机质烧失量大于8%的土,未经技术处理不得作路基填料。 路基填料的最小强度 填方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最小强度(CBR%)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路床 0~30 8.0 路基 30~80 5.0 路基 80~150 4.0 路基 >150 3.0 3) 填方中使用房渣土、工业废渣等需经过试验,确认可靠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4)路基填方高度应按设计标高增加预沉量值。预沉量应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商定确认。 5) 不同性质的土应分类、分层填筑,不得混填,填土中大于10cm的土块应打碎或剔除。 6) 填土应分层进行。下层填土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层填筑。路基填土宽度每侧应比设计规定宽50cm。 7) 路基填筑中宜做成双向横坡,一般土质填筑横坡宜为2%~3%,透水性小的土类填筑横坡宜为4%。 8) 透水性较大的土壤边坡不宜被透水性较小的土壤所覆盖。 9) 受潮湿及冻融影响较小的土壤应填在路基的上部。 10) 在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应视压实机具的功能确定。人工夯实应小于20㎝。 11) 路基填土中断时,应对已填路基表面土层压实并进行维护。 12) 原地面横向坡度在1:10~1:5时,应先翻松表土再进行填土;原地面横向坡度坡度陡于1:5时应做成台阶形,每级台阶宽度不得小于1m,台阶顶面应向内倾斜;在沙土地段可不作台阶,但应翻松表层土。 13) 压实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压实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路基压实度标准 填挖类型 路床顶面下深度(cm) 道路类别 压实度(%)(重型击实)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挖方 0~3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1000m2 每层 1组 (3点) 细粒土用环刀法,粗粒土用灌水法或灌砂法 填方 0~8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5 >80~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3 >150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 90    2)压实应先轻后重、先慢后快、均匀一致。压路机最大速度不宜超过4km/h。    3)填土的压实遍数,应按压实度要求,经现场试验确定。    4)压实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地下管线、构筑物安全。    5)碾压应自路基边缘向中央进行,压路机轮外缘距路基边应保持安全距离,压实度应达到要求,且表面应无显著轮迹、翻浆、起皮、波浪等现象。    6)压实应在土壤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值的±2%时进行。 7、工程分段施工,每层填土与临区交界时,如彼此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先填地段应向外留台阶,每层台阶宽度不小于1m,高度不得大于30cm。如两区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 8、压好的路基要平整坚实,防止沉陷,没有波状及显著痕迹。在检查达到要求的密实度后,方可进行上层土方作业。路槽经修正碾压后,应平整密实,没有明显碾压轮迹,无翻浆、弹簧和起伏现象、横坡与道路设计横坡一致。 三、质量验收 1、路基压实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1000m2 、每压实层抽检1组(3点)。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2、弯沉值,不得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3、 土路基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1的规定。 土路基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路床纵断高程(mm) -20 +1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床中线偏位(mm) ≤30 100 2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平 整 度 路基各压实层 ≤20 20 路宽(m) <9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9~15 2 路 床 ≤15 >15 3 路床宽度(mm) 不小于设计值+B 40 1 用钢尺量 路床横坡 ±0.3%且不反坡 20 路宽(m) <9 2 用水准仪测量 9~15 4 >15 6 边坡 不陡于设计值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1点 注: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4、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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