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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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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阳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 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2.风险评估分析3.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1 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应急指挥部3.2 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3.3 专家组及其职责3.4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3.5 主要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4.监测与预警4.1信息监测预警4.2预警级别及发布5.信息报告5.1信息接报5.2信息核实研判与报告6.应急处置6.1先期处置6.2应急响应启动6.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6.4应急响应的结束与总结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物资装备保障7.3财力保障8.附则8.1考核奖励8.2

2、应急预案管理、培训和演练8.3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8.4预案的发布9.附件9.1城阳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分级9.2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分工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我区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突然发生安全事件 ( 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通过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科学实用、快速高效的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的预防和降低事件危害,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3、管理办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石油天然气事件应急工作要始终把公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石油天然气事件应急工作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企业主体、协调应对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政府各部门、相关街道办事处通力协作、企业积极参与、各界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科学决策,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实现科学决策。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

4、人、资源共享、依法规范的事件应急机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日常预防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组织建立、机构设置、技术支撑、物资装备和经费准备,加强日常培训和演练,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经国家批准建设的石油、天然气主管道输运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评估 我区现有石油天然气管道14公里,其中包括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管道长13公里,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管道长1公里。主要分布在流亭、上马、城阳三个街道,可能造成安全事件的介质主要有原油、天然气。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是因

5、油气管道泄漏导致的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压力管道操作运行中可能会出现的危害分析 2.1.1爆管事故 压力管道在试压或运行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穿孔、破裂致使系统被迫停止运行的事故被称为爆管事故。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高温高压达到或接近管材的强度极限; 化学或电化学腐蚀造成管壁减薄穿孔; 管材在制造或安装过程中出现缺陷,当管道发生爆管时,管内压力瞬间突降,释放大量的能量和冲击波,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热泵站操作流程或设备时,如果开错阀门或程序不对,可能造成管道憋压,压力超过管材的屈服极限时就会发生爆管事故。对于停输管道,如果未按规定泄压,在高温天气

6、下,极有可能造成热油管道薄弱处撕裂爆管。 2.1.2凝管事故 根据原油流变学原理,含蜡原油在凝点以上3时开始出现屈服值,随着温度降低,屈服值随之增大,当温度进一步降低,原油中蜡逐渐从原油中析出,并呈固体颗粒悬浮于液态原油中,此时原油表现出假塑性、触变性等非牛顿性质,当蜡晶增多形成结构力强的三维网络结构,原油输量逐渐变小,压力增大,如果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最终原油整体失去流动性,发生凝管事故。出现凝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输油设备故障检修,停输时间过长;未有效监控原油凝固点和粘度;气温低,流速低,输量小; 一旦发现管道压力和流量出现异常,应立即开泵顶油,提高各站温度。如果压力超过管道的允许强

7、度,还应考虑采取分段挤压、在低温段开口加注热柴油等措施。 2.1.3泄漏事故 压力管道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介质泄漏称为泄漏事故。管道泄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管道腐蚀减薄,造成管道局部穿孔;应力腐蚀或交变应力等作用引起的开裂;机械震动的冲击作用,使管材承受交变载荷产生疲劳裂纹,导致泄漏;管线焊接质量不过关,存在砂眼或裂缝,运行一段时间后,缺陷扩大,产生泄漏;不法分子打孔盗油;法兰或阀门密封面失效;原油输送过程中,由于出了恶劣的天气等原因导致输油泵停车,操作人员快速启闭阀门,均会对管道产生水击,造成对管道不同程度的潜在危害,甚至管道发生变形、薄弱处发生泄漏。通常在密闭输送管道上安装压力保护装置,当

8、管道系统产生扰动时,在超压点将部分原油泄放到缓冲罐中,以减轻瞬变压力波动,防止管道超压发生破裂泄漏;压力管道发生泄漏,在穿越密闭空间时,容易在密闭空间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就会发生火灾爆炸燃烧事故;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降压、切换流程,根据泄漏情况采取合适的方法进行维修补漏。补漏方法有:焊接法、管卡堵漏法、丝堵堵漏、换管、加套管、密封剂堵漏。 2.1.4裂纹事故 压力管道在运行中遭受到疲劳、应力腐蚀、氢腐蚀、动载荷等作用时,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会萌生微裂纹,微裂纹进一步扩展为宏裂纹。裂纹是压力管道最危险的一种缺陷,裂纹扩展很快,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就会发生爆管。产生裂纹主要有以下原因:管道在

9、轧制、焊接残余应力产生的裂纹;管道在使用中因疲劳、腐蚀、振动产生的裂纹;管道压力、温度频繁波动;产生裂纹后,可以采取挖补、换管等措施,挖补增大了应力集中区域,通常采取局部换管方式比较安全。 3.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区政府成立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实施。区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和9个应急救援工作组。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在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参加应急抢险和救援。3.1区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3.1.1区应急指挥部组

10、成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城阳公安分局局长成员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局、区新闻办、区总工会、城阳公安分局(含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城阳区气象局、区监察局、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区质监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等组成,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成员单位。3.1.2区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区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负责具体指挥一般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

11、以上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的指挥。研究制定辖区内应对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辖区内应对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负责对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加强督查检查和指导,加强区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负责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3.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工业信息化局电力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办公室的政策决策和技术咨询服务

12、。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承担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总结等职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区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参与应对工作。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规定通过微博、电视台、广播、政务网及有关媒体进行信息报告。负责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编制、修订与管理区级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此专项预案涉及的部门和街道做好部门预案、街道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备案工作,

13、指导企业制定相关预案。 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协调和开展预案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 负责区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承担区应急指挥部的其他日常工作。3.3专家组及其职责专家组由区应急指挥部聘请油气、消防、安监、环保、公安、医疗、国土、城建、交通、质监、法律等方面有关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为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发生突发事件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宣教

14、培训、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3.4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一般以上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发生后,针对现场处置工作,可视情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组成9个现场应急工作组。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3.4.1现场抢险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或其指派的区工业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负责,城阳公安分局、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公安消防大队、区安全监管局、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有关通信公司负责人、有关专家组及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其主要职责:召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紧急情况下,经现场抢险指挥部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在报告的同时采取相关应急

15、措施。指挥、协调现场救援、搜救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做好现场防火防爆、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事件的扩大。迅速评估事件级别、事件波及范围,根据现场情况,向区应急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的建议。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现场情况,落实区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件调查,保护事件现场。在事件抢险结束后,综合分析现场状况,确定危险消除后,向区应急指挥部及区人民政府提出结束本预案的建议。指导事件单位进行事件现场清理及恢复生产工作。3.4.2综合协调组由区工业信息化局牵头,会同突发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和相关企业参与,作为前线现场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其

16、主要职责:承办现场抢险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做好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救援进展报告工作。需调动区突发事件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及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3.4.3安全警戒组由城阳公安分局负责,区交通运输局、事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参加。其主要职责:根据现场综合协调组的决定,调集车辆,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组织治安、交警、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事件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事件抢险的需要,在周边地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3.4.4医疗救护组

17、由区卫生局负责,当地医疗单位及事件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与。其主要职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对受伤人员实施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件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依据石油天然气事件伤害特性,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当有大量人员伤亡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并组织专家做出人员伤害程度的判断,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转送接诊记录,为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3.4.5监测组由城阳环保分局负责,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卫生局、城阳区气象局、事件单位参与。其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对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提出检测数据、事件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有关数据、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安全数据,及时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及现场综合

18、协调组。在事件抢险过程中,坚守岗位,随时监测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发现超标立即报告现场综合协调组。事件抢救结束后,对事件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及时报现场综合协调组及区应急指挥部。3.4.6后勤保障组由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和事件发生地办事处及发生事件的企业参与。其主要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抢险器材及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运输。协助事件所在地办事处及事件发生单位做好事件影响范围内人员衣食住行的安排。3.4.7新闻报道组由区新闻办负责,区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参与。其主要职责:在石油天然气事件发生后,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各新闻媒体统一对

19、外宣传报道,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3.4.8事件调查组由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区工业信息化局、城阳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组成。按规定属国家、省政府、市政府调查处理的事件,由国家、省、市调查组决定参加单位和人员。其主要职责:在事件应急抢救处理的同时收集事件现场有关事件物证。围绕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对事件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核实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分析确认事件原因、事件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提交事件调查报告。 3.4.9善后处理组由事件发生地办事处及事件发生单位负责,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其主要职责:事件伤亡人员

20、亲属的接待和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提交事件医疗费用报告。3.5主要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3.5.1区工业信息化局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事件信息接报和上报。参加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件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终止)本预案响应的建议。向上级汇报应急救援情况,提供事件救援决策的相关技术支持,办理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参与或组织开展石油天然气事件调查处理。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各企业石油天然气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及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人员应急部署。3.5

21、.2城阳公安分局职责消防大队:负责事件的接报和上报工作。负责制定火灾扑救预案。事件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负责事件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减少事件危害;提出事件应急终止、事件扩大应急的建议。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人员应急部署。治安大队: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件现场警戒方案。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件调查处理。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人员应急部署。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方案。事

22、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人员应急部署。3.5.3区卫生局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方案和人员应急部署。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件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所救治人员情况。3.5.4城阳环保分局职责及时赶赴事件现场,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向现场综合协调组提出控制污染扩散、减轻污染危害的应急对策。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控制措施

23、并随时进行监测,并将情况报告现场综合协调组和应急指挥部;事件得到控制后,指导清除现场遗留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危害物质。参与突发事件中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方面的调查处理。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方案和人员应急部署。3.5.5区交通运输局职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件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预案和人员应急部署。3.5.6区服务业发展局职责负责会同区民政局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部门预案和人员应急部署。3.5.7区新闻办职责根据指挥部要求按照及时

24、、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根据指挥部要求做好事件后续发布工作,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媒体接待服务工作,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措施。3.5.8区财政局职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资金用于相关物资储备、事件救援与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在石油天然气事件发生后,按照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相应资金用于事件救援与处置。3.5.9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责负责会同区民政局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3.5.10区安全监管局职责根据事件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突发事件调查处理。3.5.11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职责负责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

25、等大型机械的调配,以及区应急专项指挥部交办的事项,按照突发事件需求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3.5.12区民政局职责负责会同区服务业发展局制定职责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会同区服务业发展局做好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在必要时协助开展救援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事件善后处理工作。3.5.13区监察局职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件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3.5.14区水务局职责制定油气管道突然事件供水抢修应急预案,根据水环境污染程度及水利设施损害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设施抢修。3.5.15区总工会职责负责

26、参与伤亡人员身份识别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3.5.16区质监局职责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参加监管范围内由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导致的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专家提出事件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处置方案。参加监管范围内由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导致的事件调查。3.5.17城阳国土资源分局职责及时协调提供市局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组织协调有关地质单位提供影响油气管道安全地域和事件发生地域的地质情况。3.5.18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分中心职责根据事件应急需要,做好电力抢修、用电恢复等用电保障工作。3.5.19事发地

27、街道办事处职责负责制定街道应急预案和疏散预案。负责组织事件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疏散撤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街道石油天然气事件。3.5.20城阳区气象局职责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负责为事件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3.5.21有关管道企业职责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在事件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及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按照现场抢险指挥机构的要求,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件救援。4.监测与预警4.1信息监测预警4.1.1 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要建立相应的监测预警机制,对石油

28、天然气管道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其他灾害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可能造成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的,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1.2 气象部门和国土部门与区工业信息化局、有关企业建立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区气象部门和区国土部门制作并发布全区气象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管道企业制作因气象和地质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1.3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信息,接到蓝色等级以上(含蓝色)预警信息时,经核实研判后及时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和区安委会。4.2

29、预警级别及发布4.2.1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严重(级)、特别严重(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蓝色等级(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来临,事态可能会扩大。黄色等级(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橙色等级(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红色等级(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趋于严重。4.2.2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企业经监测、预测

30、和会商认定将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青政办发201228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报区政府应急办。4.2.3 预警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应按照预警信息立即作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适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按职责做好应急防范处置工作。4.2.4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依据势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5.信息报告5.1信息接报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企业和有关单位应立即通过电话向区工业信息化局、区安全监管局(24

31、小时值班电话:87868002、87866935、87868276)报告事件信息,并于1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工业信息化局。城阳公安分局通过110和119接报的事件信息,应立即通报区工业信息化局。5.2信息核实研判与报告区工业信息化局接到事件报告之后应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核实信息,并分析研判事件的级别和危害性,达到一般以上(含一般)级别的事件,要立即向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同时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并按规定上报市主管部门。 6.应急处置6.1先期处置石油天然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在上报事件的同时,企业和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切断油气来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

32、,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设置、设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快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事件扩大,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事件(含较大),区应急指挥部在上报事件的同时,要组织协调本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避免事态扩大。6.2应急响应的启动城阳公安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局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必要时,通知有关专家一并前往)了解核实情况,分析研判事件的危害程度并组织抢救,若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一般以上(含一般)事件时,应立即将事件简要情况报告总指挥,启动

33、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迅速通知有关专家及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按职责与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后,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应随时跟踪事件抢险工作和事态发展,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可能波及更大范围造成严重危害时,立即报告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应向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后,立即报告上级启动上一级预案应急响应。6.3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区应急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实施

34、本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情况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部门接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做出安排,按照本预案及部门配套预案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区应急指挥部或事件现场,按照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综合协调组立即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现场油气浓度进行监测,召集有关部门、街道和专家分析现场情况,事件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可能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组具体任务。各工作组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事件抢救及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就现场工作开展情况应及时报告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证事件抢险工作协调、有序。事件抢救需要有关人员、设备、器材时,由综合协调

35、组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迅速予以调集必要时区政府应急办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协助调集配备专用的救援专用工具(如3M防毒面具、3M防毒滤毒盒、空气吸尘器等)。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修复损坏的电力、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当事件发展可能危及周边居民,需要采取疏散措施时,经现场综合协调组研究做出决定,同时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人员疏散方案。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态以及恢复生产所需,要紧急转移现场物件时,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做出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好现场重要痕迹、物件。现场做出的抢险、救援等决策和决定,

36、要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紧急情况下,经现场抢救指挥组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可以在报告的同时采取相关紧急措施。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在事件应急结束后依法予以补偿,调用之前要做好登记工作。6.4应急响应的结束与总结6.4.1 应急响应的结束经现场综合协调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事件发生单位确认事件危险消除可以停止现场抢险时,并经安监、环保部门监测周边环境,确认污染指标已降至标准规定值以下,现场综合协调组应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建议终止本预案实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总指挥发出终止本预案的指令。终止指令发出后,

37、现场综合协调组停止现场抢险,根据事件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6.4.2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理事件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研究拿出善后抚恤和治疗方案,经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抚恤和治疗。现场清理、设备检查、生产恢复由事件发生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和占用场地,由征用部门提出明细,报区财政局审核后,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6.4.3 应急响应的总结全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应急指挥部召集各有关部门,对事件抢险过程中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检查预案规定的应急程序、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救援物资和设

38、备的调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修改、完善本预案。 7应急保障7.1 队伍保障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应组建成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队伍人数和专业水平应满足救援工作需要,并定期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公安消防部门、驻城阳部队是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7.2 物资装备保障事故现场专用的救援机械、车辆、设备等消防器械由区“119”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配。抢救用吊车、铲车、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由事件发地街道、相关企业负责保障。抢救用客运、货运等运输车辆由区交通运输局、事发地街道、相关企业负责保障。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等由区卫生局负责协调保障。

39、根据油气管道突发事故特点,区公安消防大队应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根据任务需要,区安全监管局、城阳环保分局等部门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护器材(防毒面具、各种呼吸器、防护服)由事故发生单位、公安消防大队及专业救援队伍负责。7.3 财力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由区应急指挥部提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8.附则8.1考核奖惩8.1.1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参加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石油天然气管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8.1.2对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因故

40、意隐瞒事实真相、未立即组织抢险和采取必要措施,导致事件蔓延和扩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在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以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8.2应急预案的管理、培训和演练8.2.1预案的制定、颁布与解释本预案由区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编制,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并经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后颁布实施。本预案由区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8.2.2预案备案本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经信委备案。8.2.3预案的修订更新在下列情况下应及时修订或更新本预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有涉及本预案的新规定时。外地发生石油天然气重特大事件,根据事件教训需

41、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时。政府机构调整,职责发生重大调整时。上级应急预案修订,需要本预案修订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预案由区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修订,修订后按照预案发布程序发布。 8.2.4预案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演练时间及形式。实施演练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应做好演练过程中的记录和总结,内容包括:演练时间和地点,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和人员;演练项目和内容;演练过程中的环境条件;演练动用设备、物资;演练效果;存在问题及持续改进的建议。实施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8.3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本预案是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下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并与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相关管道企业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石油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时,本预案与城阳区各种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涉及石油天然气泄漏(包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泄漏)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有可能引发次生灾害事件时,以环境污染事件预案为主,本预案为辅。发生道路交通事件涉及石油天然气时,以道路交通事件预案为主,本预案为辅,根据现场情况同步实施。8.4预案的发布本预案由城阳区政府办公室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9.附件(略) - -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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