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无锡市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度,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1〕28号)、《关于做好全省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1〕240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完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进行环保验收。为做好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验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
4、《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
5、《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
6、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
7、《关于印发江苏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1〕28号)
8、《关于印发江苏省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技术指南的通知》(苏大气办〔2011〕4号)
9、《关于做好全省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1〕240号)
10、《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锡政办发〔2010〕185 号)
11、《关于印发无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10】31号)
二、工作要求
(一)验收范围
全市范围内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作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
(二)环保检测验收标准
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必须分别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和《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的要求。
(三)验收方式
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相结合的方式。
(四)验收条件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完工、调试正常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名录由江苏省环保厅公布)。油罐车的检测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在获得检测合格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环保验收申请,申请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验收。
(五)验收程序
1、验收申请:市区范围内已建成油气回收治理设施,经检测合格后,中石化、中石油所属储油库和加油站、油罐车企业向市环保局提交验收申请,其它加油站向所属市辖区环保局提交验收申请,申请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环保验收。
江阴市、宜兴市已建成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委托江阴市、宜兴市环保局组织验收,有关材料报市局备案。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验收申请表(附件1)、环保验收检测报告、油气污染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油气回收设备供应商资质文件、计量检定报告、安全评估报告、防爆合格证等,油罐车业主另需提交车辆营运许可证、行驶证等。
2、现场勘察:环保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验收申请,经审核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对已改造完成的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3、核发证书:对符合条件并通过验收的单位,发放油气回收治理合格通知书(附件2),并将验收材料进行备案管理。油气回收治理合格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
4、审核汇总:各市(县)、区环保局定期将环保验收现场勘察与资料审核情况汇总,及时处理解决验收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将辖区内油气回收环保验收工作进度报市环保局。
附件1:无锡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环保验收申请表
附件2: 无锡市油气回收治理合格通知书
附件1:
无锡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环保验收申请表
业主单位(盖章):
加油站名称
加油站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设计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集中式/分散式)
汽油年销量/最大日销量(吨)
/
汽油储罐数量(个)
储罐容积(m3)
——
品牌
型号
数量(台/支)
汽油加油机
汽油加油枪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品牌型号
环保验收检测结果
在线检测系统品牌型号
□合格 □不合格
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环境保护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无锡市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环保验收申请表
业主单位(盖章):
储油库名称
储油库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设计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汽油储罐数量(个)
储罐总容积(m3)
汽油年周转量(吨)
最大日发油量(吨)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
品牌型号
油气处理能力(m3/h)
在线检测系统
品牌型号
发油方式
油气回收处理技术
□活性炭吸附法 □膜分离法 □冷凝法 □其他
环保验收检测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环境保护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无锡市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环保验收申请表
业主单位(盖章):
车牌号码
底盘号码
车辆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设计单位
项目施工单位
改造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汽油年运输量(吨)
装/卸油方式
储罐容积(m3)
挂车(有/无)及数量(辆)
/
挂车储罐总容积(m3)
环保验收检测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业主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环境保护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2:
编号:
无锡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
加油站单位名称: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你单位 支汽油枪配套的油气回收系统经环保验收合格,合格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委托油气回收检测机构对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开展年度检测工作,并提交年度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你单位必须加强对各项设施、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编号:
无锡市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
储油库单位名称: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你单位油气回收系统经环保验收合格,合格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你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委托油气回收检测机构对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开展年度检测工作,并提交年度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你单位必须加强对各项设施、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编号:
无锡市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
环保验收合格通知书
(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油罐车苏A *****油气回收系统经环保验收合格,合格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机动车所有人应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委托油气回收检测机构对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开展年度检测工作,并提交年度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加强对各项设施、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证书编号规则:无锡市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辖市区(汉语拼音首字母)名称+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汉语拼音首字母)+年份+编号。例如:无锡市江阴市2012年发放的首张储油库油气回收合格证,证书编号为WXJYCYK2012001号,加油站为WXJYJYZ2012001号,油罐车为WUJYYKC2012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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