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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十五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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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第十五讲   三、净资产类 3001 事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二、事业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贷记“长期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例28】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事业基金业务如下:   (1)年末将已完成的留归本单位使用的某非财政补助专项剩余资金23000元,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某项目                        23000     贷:事业基金                                        23000   (2)年末,将当年“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48000元转入事业基金(贷方余额)。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                   48000     贷:事业基金                                        48000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非流动资产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取得相关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有关科目;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科目。  (三)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投出资产已提折旧、摊销,借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投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处置固定资产]或“累计摊销”[处置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   实际处置时,借记本科目(有关资产明细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3201 专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 财教〔2012〕3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加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管理,现将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核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央级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根据单位收入状况和核算管理的需要,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报财政部备案。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地方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四、本通知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取修购基金   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修购基金)。  (二)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职工福利基金)。  (三)提取、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若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若有按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实际收到的基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使用专用基金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余额。  【例29】甲事业单位有关专用基金业务如下:   (1)年终分配,甲单位非财政补助结余总额为300万元,按非财政补助结余30%提取职工福利基金900000元。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900000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900000   (2)经批准,对单位职工食堂补助20000元,银行已付款。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3)甲事业单位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提取修购基金。 3301 财政补助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中央部门结转资金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其中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人员经费结转资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结转资金。结转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原则是:   ①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原则上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用于增人增编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但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间不得挪用,不得用于提高人员经费开支标准。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   ②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用途。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中央部门确需调整结转资金用途的,需报财政部审批。   ③中央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因增人增编需增加基本支出的,应首先通过本部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安排,并将安排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备案。中央部门连续年度安排预算的延续项目,有结转资金的,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应根据项目结转资金情况和项目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注: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三、财政补助结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记“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项目支出结转——××项目),贷记或借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  (三)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数额。  【例30】甲事业单位2013年有关财政补助结转业务如下:   (1)12月末,甲单位将“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贷方余额620000元和“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余额580000元结转。财会部门根据有关凭证,填制记账凭单,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620000     贷: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620000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58000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580000   (2)12月末,经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后,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3万元转入财政补助结余。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30000     贷:财政补助结余                                      30000   注: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贷方余额为1万元。   (3)年末,将 “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本年发生额960000元,“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本年发生额合计820000元结转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960000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960000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820000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820000   注: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贷方余额为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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