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文明创建工作标准
公共场所
文明创建工作标准
测评方式
医院
1)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2)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3)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不缺岗脱岗,用语文明(讲普通话);
4)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5)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6)电子显示屏或宣传栏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宣传。在挂号厅、候诊处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和公共道德温馨提示内容;
7)室内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人吸烟;
8)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处理记录);
9)在导医台或候诊大厅等显著位置设有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岗,有相应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职业规范里有志愿服务内容。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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