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变更管理审批程序,优化设计方案,合理控制投资,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的通知(川交200678号文)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等活动。包括设计方案性的变更(技术指标的改变、设计方案的改变和新增工程等)和非设计方案性的变更(如工程数量变化、施工方法和工艺改变)两种。第二条 本规定
2、适用于参加丽攀高速公路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科研、试验检测、业主及沿线地方政府等有关单位。第三条 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节约造价,保证工期,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同时遵守工程变更程序,变更立项未经同意的变更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四条 设计变更管理权限一般设计变更中0-1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签批成立,10-3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人签批成立,30-5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分管副总经理签批成立,50-100万的设计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较大以上变更(含100万元以上设
3、计变更)报川高公司和交通厅审批后成立,相关表格见附表。第四条 第五条 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以下情况(不仅限于)不予办理工程变更:1、因承包人施工前未及时发现设计错、漏等而盲目施工,造成返工或数量增加的;2、因承包人未按照规范、设计要求、监理指令、业主指令等实施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的;3、因施工方法不正确、施工组织不合理或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工程返工或数量增加的;4、缺乏安全、环保措施以及缺少相应设施导致费用增加的;5、利用清单细目不平衡报价,为牟利而变更施工方案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6、虚假数量、串谋增加数量或改变填料、结构物型式等的;7、对施工图的理解不够或错误,或对地质、地形、气候条件
4、不熟悉导致方案改变、工程返工、数量增加;8、承包人未经同意在施工图和技术规范要求以外实施的工作量;9、合同中虽未明确但按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实施的辅助工作内容;10、对能够预见的特殊事件未采取措施,或不可预见的特殊事件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或采取措施不力的;11、按合同文件规定,应包含在保险中的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12、在进场复测时,对路基土石方数量及土石成分按照以下原则处理:(a)、路基土石成分比例不予变更;(b)、以每个合同段为一核查单元,如果实际土石方超出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范围,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共同核查,经过核查无误后,由设计单位进行
5、设计修正,按变更程序处理;在共同核查前,原地面线已被破坏,其超出设计的工程数量一律不予认可。第五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分类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类和抢险工程、隧道工程的动态设计与“#”变更。办理变更应按变更的分类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查、审批手续,本项目工程变更原则上按变更申请、立项、变更审核、变更令签发等三阶段程序办理。第六条 第七条 由于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含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与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存在差异,(或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存在差异,或设计图纸本身的错、漏、碰、缺项),由业主统一组
6、织设计单位、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参与的设计修改、调整或补充,称为“0#变更”。第七条 第八条 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变更立项(一)一般变更的办理程序1、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0-1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签批成立(表7-C-1),10-3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人签批成立(表7-C-2),30-50万元的设计变更由分管副总经理签批成立(表7-C-3),50-100万的一般设计变更或较大重大变更由业主总经理签批成立(表7-C-4),立项申请审批同意后,召集四方会审;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2、四方会审(四
7、方即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审需对方案、经济进行论证和比选,同时形成现场核对纪要(监表7-D)。根据实际情况,在立项申请审查(批)的同时,如条件具备,可以一并组织四方会审。现场核对纪要签字栏中施工方必须由项目经理、总工签字,监理方必须由专监(10万元及以下)、驻地监理工程师(10-30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签字(30万元及以上),设计方由设计代表签字,业主方0-10万元原则上由业主代表签认,10-30万元原则上由工程部负责人签认,30-50万元原则上除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外还必须由业主分管领导签字,50-100万元的一般设计变更或较重大变更原则上由业主负责人签认,也可授权给分管副总进行签认。
8、设计单位对设计的修改、补充根据实际情况可不再组织四方会审,但仍需办理立项申请。3、工程变更申请审核。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变更申请,初审不通过将变更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业主审批。其中0-30万元设计变更申请由业主分管领导签审(监表7-A-1),30-100万元一般设计变更立项以及100万元以上的较重大变更立项由业主负责人审批(表7-A-2)。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小于10万元且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代表主持;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介于10万元与30万元之间且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主持,也可授权业主代表主持,但工程部负责人
9、应在现场核对纪要上签名确认;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大于30万元,以及变更增加金额虽小于30万元但技术较为复杂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分管领导主持,也可授权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主持,但分管领导应在现场核对纪要上签名确认。针对单项设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30万元且技术较为复杂的一般变更,要求咨询单位提交的专家咨询意见,并作为变更立项的附件。4、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纪要的要求作出施工图设计。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可由施工单位做出变更设计图纸,监理和设计代表审核签字认可。5、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6、监理、业主审批变更资料。若通过,总监下达变更令(表7);若不通过,将设计变更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10、。(二)较大以上设计变更的办理程序对可能产生的较大以上变更进行预案报告,驻地办、总监办、业主工程、技术部逐级签署意见,然后提出设计变更(立项),形成立项申请表(7-C-4)。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承包人或建设单位提出,也可由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监理单位按程序初审立项申请。初审不通过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审查通过后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报业主分管领导审批,若同意,召集四方会审;若不同意,将立项申请退回申请单位。四方会审(四方即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审要求对方案进行论证并形成相关建议方案纪要。设计单位根据四方会审意见完成方案设计。业主工程、技术部召集专家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咨询意
11、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完善方案设计。业主将设计变更方案上报川高及交通厅审批。设计单位根据审批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业主工程、技术部召集专家组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咨询意见。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咨询意见完善施工图设计。业主将施工图设计上报川高及交通厅审批。承包人报批设计变更资料。业主、监理审批设计变更资料并下达变更令。1)对需进行动态设计的变更在完成上述第(一)条的1-3或第(二)条的1-6后承包人可组织实施变更工程,在变更工程实施完成后10日内设计单位提交最终的修正施工图设计。2)对较大变更实行预案管理,任何单位在申报较大变更前必须按照“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预案报告单”的内容要求进行预案
12、报告。3)设计变更办理流程见附表。(三)对0号变更的办理规定。1、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中的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补充技术规范、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规定在业主给定的标准工程量清单归类汇总,与合同清单相比工程细目发生增减或工程细目数量发生增减时,由承包人按业主给定格式的标准工程量清单直接申报,经驻地办、总监办、业主代表处(工程部)、设计单位审查、丽攀公司审批后下达。2、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不一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查、丽攀公司组织设计单位编制“0#”变更汇总文件,由川高公司组织审查后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达
13、到重大设计变更标准的,还应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第九条 工程抢险工程变更工程抢险性质的变更,如果时间紧迫,一般变更可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工程部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应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负责人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抢险工程实施前应留下必要的影像资料备查。工程抢险性质的变更最迟应在实施后一周内补报变更立项申请,严格按照变更审核程序办理。第十条 四方会议四方会议指在工程建设中为解决设计变更的方案、争议等问题而召开的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等参加的专题会议。四方会议建立在“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的原则上。四方会议的召集。隧道工程的局部加强由总监理
14、工程师召集,隧道工程的围岩级别变更由业主工程部召集;路基、桥涵工程的一般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召集;工程的较大变更由业主工程部召集。对分歧意见的处理。在四方会议中如对变更方案存在分歧意见,原则上少数服从多数,若僵持不下由业主召集专家会确立。对四方会议中的分歧意见本人意见可以保留,但对四方会议确定的方案必须签字认可。四方会议对设计变更审查的要点包括原设计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方案,尤其对变更的原因要进行充分、准确的论述。四方会议纪要一旦形成,变更工程即可组织实施(重大、较大变更除外)。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图纸对一般设计变更,四方会议方案确定后应明确变更图设计绘制单位及完成时间,由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由
15、设计单位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图纸由施工单位绘制的,应报监理、设计代表审查签认,业主保留进一步组织审查的权利。对较大设计变更,由设计院出施工设计图,业主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第十二条 变更文件编号1、监表7-D 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格式为“合同段号-HD该合同段核对纪要顺序号”。 如“C3-HD001”。2、监表7-C-1、2、3、4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7-C-1、2、3格式为“合同段号-YL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YLQ001”,7-C-4格式为“合同段号- Y(30-100万)、J(较大)、Z(重大)L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
16、“C3- Y、J(较大)、Z(重大)LQ001”。 3、监表7-B 工程变更申请表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如果为一般变更格式为“合同段号-YBQ该合同段变更申请顺序号”,如“C3-YBQ001”,如果为较重大变更格式为“合同段号-J(较大)、Z(重大)BQ该合同段变更申请顺序号”,如“C3- J(较大)Z(重大)BQ001”。4、监表7-A-1、2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上的编号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7-A-1格式为“合同段号-YBH该合同段变更申请审核顺序号”,如“C3-YBH001”,7-A-2格式为“合同段号- J(较大)、Z(重大)BH该合同段变更申请审核顺序号”,如“C3- J(较大)
17、、Z(重大)BH001”。5、(监表7 工程变更令)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编号由各总监办自编,格式为“合同段号-BL该合同段变更令顺序号”, 如“C3-BL001”。第十三条 变更文件审核签署1.变更文件表格及正文均应打印,审核意见及签名应手写签署,审核意见应表述清楚、态度明确,且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签。2.工程变更表格中均采用A4纸张。3.工程立项申请审批过程中,如果发现内容严重失实或附件资料缺失,审核人有权退回要求重新申报。如果查实恶意造假套取资金,或明显的审核把关不严,业主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变更计量支付。根据已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修改合同清单,设计变更工程按正常程序办理计量支
18、付,没有批准变更的工程不能支付。第十五条 变更资料的组成(一)总体要求:变更文件份数。变更立项、变更令资料一律要求原件一式四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送业主工程部、驻地办、总监办和承包人各一份原件,涉及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立项的,由工程部送交技术部一份复印件。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应按需要增加2份原件,以报送上级备案。变更资料应采用透明硬塑胶装订。(二)组卷顺序:变更申请封面(项目部盖章)变更资料目录变更审批资料工程变更审批表(项目部盖章)工程变更费用计算表(项目部盖章),详见附件9新增单价业主审批文件(如果有)工程数量计算书(凡由承包人制图的变更设计图,在工程数量计算书中应列出相关计算式)立项申请表(变更
19、申请表后如系地方政府要求或当地村民申请的应附上地方政府或协调部门的相关文件)(项目部盖章);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项目部盖章)(如一个变更有多张评审记录的,按桩号顺序进行排列);工程变更四方会审相关记录、附件;专家组评审报告或纪要或咨询意见(如果有);图片资料;相关原始测量资料;相关试验、检测资料;原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如是业主转发的设计单位的图纸,还应附上业主转发的相关文件)。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办理的时限要求变更立项总监办完成初审3个工作日。工程部审核4个工作日。分管副总经理完成审批5个工作日。变更施工图设计由设计代表现场签认的图纸5个工作日,设计代表现场签认的图纸包括变更金额较小的一般
20、变更;工程数量增减,无较大技术方案变更;设计错、漏、碰、缺的修改完善三种情况;由设计单位审查下发的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设计图纸审查时间在10个工作日内,对特殊、复杂的变更设计可根据工程实际单项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时间;图纸审查后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并下达变更设计通知单5个工作日,业主技术部收到后审查、转发3个工作日。变更报批承包人递交书面资料5个工作日。一般变更四方会审成立后即可办理;需实施动态设计的变更,在施工完成修正施工图设计出来后即可办理。监理单位审查3个工作日;业主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核确认3个工作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5个工作日,总经理审批7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从收到书面文件的日期算起,遇
21、节假日顺延。变更审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各级人员对变更的审查,争取两次审定,第一次审查时对承包人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力争全部彻底指出,第二次即审定。以减少资料中间传递的次数,在确保准确性的前提下提高变更和计量审查的效率。对变更审查采取追踪(工程变更审签跟踪表)和公示制度,对未按相关规定工作的监理和设计人员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进行处理。第十七条 承包人和监理人应当建立丽攀路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定期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承包人每月的25日之前将本月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照附件格式报业主工程部核备。监理工程师建立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帐,每月监理月报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当某个合同段因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调整累计超过该段
22、合同价格的5时,必须在当月监理月报中详细说明原因。建立工程变更预报制度,即每月承包人的月报必须对下月可能发生的变更提前集中预报,总监办在月报中汇总,提高设计变更管理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对设计变更的产生、报批情况,业主工程部每月将在项目内部进行通报;每季度将向上级单位通报。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理在设计变更中弄虚作假的处理。在设计变更中发现虚报数量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2000元以上的违约处理;对未按设计变更要求施工的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3000元以上的违约处理。对未按本办法时限要求上报变更资料的单位处理。对承包人在当月内涉及到的变更子目不予计量,同时在当月考核中予以扣分。对于已
23、发生的负变更,在监理或业主发出通知1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否则暂停下期计量并纳入信用评价考核;对监理和设计人员情节严重故意拖延审查时间者予以警告,仍不改过者将对其所在部门进行3000元/次违约处理,情节严重者通报给法人单位。对未按权限要求变更的处理,该项变更予以作废,同时通报相关责任人。变更立项基本程序。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变更均必须报经业主审批同意并确定变更方案后方可实施。变更立项审批应遵守变更立项申请、变更立项会审程序。工程抢险性质的变更,如果时间紧迫,一般变更可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工程部和分管领导的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应在征得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和业主负责人同意后
24、立即组织实施。抢险工程实施前应留下必要的影像资料备查。工程抢险性质的变更最迟应在实施后一周内补报变更立项申请,严格按照变更审核程序办理。(二)变更立项申请1、参加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各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理解和核对设计文件,各方均有权利和义务提出改进和完善设计的变更方案,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地方政府提出的较大和重大变更方案应有市、州级以上政府出具的变更申请的正式文件。2、工程变更一般应通过施工单位以变更立项申请单形式向驻地办提出变更立项申请,经监理、设计和业主方审核(详见附件中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格式);(设
25、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修改通知单,严禁直接提交承包人、监理单位使用,变更内容涉及全线的必须报送业主工程部,工程部以文件形式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转发有关单位,可不再开展变更立项会审,直接由承包人办理变更立项手续);业主提出变更时,将直接由业主工程部或工程部拟文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印发有关单位,可不再开展变更立项会审,直接由承包人办理变更立项手续。变更立项申请文件应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说明变更理由,提出可行的技术方案建议,估算工程造价增减金额。对较大变更、重大变更以及需要进行方案比选的变更,应有技术方案比较专题报告。3、申请单位填报监表7-D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并附完整的基础资料。申请单位由负责人在申请表
26、指定位置签名,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对变更立项申请及其附件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4、变更立项申请表的附件应包括以下资料:a)、变更前后的工程数量计算表;b)、新增工程细目单价分析表(如果有);c)、变更方案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及验算数据;d)、原设计文件或图纸;e)、有关试验、测量资料(如果有);f)、技术方案比较专题报告(如果有);g)、专家评审意见(如果有);h)、相关影像资料(如果有);i)、施工、监理、设计、咨询、业主及地方政府等有关单位的正式文件或其他资料(如果有)。(三)变更立项会审1、变更立项会审由业主工程部牵头组织,召集参建各方代表对变更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
27、济论证,并根据会审意见对可行的方案进行比选和补充完善。业主工程部将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申请文件转发技术部,配合技术部完成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专家评审与报批工作,工程部参与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的专家评审。 2、变更立项会审由业主代表、业主工程部负责人或业主的分管领导主持,立项会审主持人根据现场核对结果填制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形成一致意见后,由参加现场核对的各方代表在表中指定位置签名确认。3、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小于10万元且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代表主持;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介于10万元与30万元之间且变更方案较为简单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主
28、持,也可授权业主代表主持,但工程部负责人应在现场核对纪要上签名确认;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大于30万元,以及变更增加金额虽小于30万元但技术较为复杂的一般变更,变更立项会审原则上由业主分管领导主持,也可授权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主持,但分管领导应在现场核对纪要上签名确认。针对单项设计变更增加金额超过30万元且技术较为复杂的一般变更,要求咨询单位提交的专家咨询意见,并作为变更立项的附件。4、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按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专家评审与报批,当省交通厅、川高公司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变更施工图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由业主技术部将变更施工图移交相关业主工程部,再由业主工程部向有关单位发放,承包人收到变更
29、施工图后及时按变更立项程序申报,经业主批准立项后组织实施。5、所有变更立项在完成变更现场核对纪要后,逐级办理立项手续。6、变更中涉及的设计图纸,均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图纸并完善设计、复核的签名手续。 (四)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1、承包人填制变更立项申请表,经驻地办、总监办、工程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业主工程部合同工程师填制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在“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内容”栏中说明工程变更事由、变更方案及预估变更增减金额。2、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小于30万元的一般变更,逐级经业主合同工程师、工程部合同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业主分管领导签发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此外,业主工程部应将领导签发的工程变更立项通知
30、单报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后负责资料存档和发放工作。3、单项变更增加金额大于30万元的一般变更,逐级由业主合同工程师、工程部合同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业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业主负责人签发变更立项通知单,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4、属于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的,逐级由业主合同工程师、合同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业主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业主负责人签发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第十条 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核程序1、工程变更立项通知单签发后,业主工程部应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根据立项确定的变更方案完善设计变更文件并尽快组织实施。各项设计变更的工程内容在隐蔽前均应向监理工程师
31、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查无误后,方可隐蔽。业主工程部将不定期、随机对变更工程的实施数量进行复查或抽查。2、待变更工程已实施完成,或虽未实施完成但工程数量已明确,施工单位即可根据变更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令申请,计算变更增减工程数量,填报7-A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逐级报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合同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业主合同工程师、工程部合同负责人、业主工程部负责人、业主分管领导审查并签署意见,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工程数量以及资料完整性、质量是否合格,是否按设计、规范要求实施,工程数量是否属实,总监办合同工程师应审查变更的合理性、工程数量的准
32、确性、新增项目单价的合理性;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审核。完成以上审查后,承包人应将变更资料统一报送业主工程部,经工程部审核合同符合性后报送业主负责人审批。3、变更令资料除上述的监表7-A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之外,还应有监表7 工程设计变更令及附件、且必须附有变更立项资料(含申请表、通知单及其他有关资料),以及设计变更图纸、工程数量收方记录及其它试验、测量等有关资料。4、工程变更新增细目单价应按业主关于工程变更新增单价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由承包人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核,由业主审批。5、变更数量的现场收方记录格式由各总监办自行制定,为严格管理,确保数量的真实、准确,参与现场收方的监
33、理人员不得少于3名,并在收方记录上签名确认,重大隐蔽工程的收方要有业主方人员参加并签名确认。第十一条 变更文件编号1、监表7-D 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1、2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1格式为“合同段号-YL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YLQ001”,2格式为“合同段号- J(较大)Z(重大)L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 J(较大)Z(重大)LQ001”。 2、监表7-C 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格式为“合同段号-HD该合同段立项通知顺序号”。 如“C3-HD001”。3、监表7-B 工程变更申请表1、2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1格式为“合同段号-YBQ该合
34、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YBQ001”, 2格式为“合同段号-J(较大)Z(重大)BQ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如“C3- J(较大)Z(重大)BQ001”,4、监表7-A 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1、2上的编号由各合同段承包人自编号,1格式为“合同段号-YBH该合同段变更令顺序号”,如“C3-YBH001”,2格式为“合同段号- J(较大)Z(重大)BH该合同段变更令顺序号”,如“C3- J(较大)Z(重大)BH001”。5、(监表7 工程变更令)由总监理工程师下发,编号由各总监办自编,格式为“合同段号-BL该合同段立项申请顺序号”, 如“C3-BL001”。原则上工程变更令顺序号与监表7
35、-D、C、B、A同数。第十二条 变更文件份数。变更立项、变更令资料一律要求原件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送业主工程部、驻地办和承包人各一份原件,送总监办一份复印件,涉及较大、重大设计变更立项的,由工程部送交技术部一份复印件。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应按需要增加2份原件,以报送上级备案。第十三条 变更文件审核签署。1.变更文件表格及正文均应打印,审核意见及签名应手写签署,审核意见应表述清楚、态度明确,且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签。2.工程变更表格中均采用A4纸张。3.工程立项申请审批过程中,如果发现内容严重失实或附件资料缺失,审核人有权退回要求重新申报。如果查实恶意造假套取资金,或明显的审核把关不严,业主将对
36、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变更计量支付。根据已签发的工程变更令修改合同清单,设计变更工程按正常程序办理计量支付,没有批准变更的工程不能支付。第十五条 第十九条 新增项目单价确定新增细目单价确定。1)新增单价确定原则由于变更而新增项目支付单价的确定应按照由于变更而新增细目支付单价的确定应按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交通厅川交200678号)和丽攀高速公路土建路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确定。2)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1、在承包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随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报价的单价分析文件与投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是承包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于新增项目若合同文件中无类似项目参照的对于
37、新增细目若合同文件中无类似细目参照的,按照投标文件中工料机单价、取费费率编制单价预算。2、本工程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 B06032007)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年及配套定额有关专项的通知(川交函2008412号文件)。3、由于现代工程建设工艺、方法不断推陈出新,在确定新增工程细目单价预算时,如果交通部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 B06022007)中的定额消耗标准时,可选用各省(市)补充定额。如果既无现行预算定额,又无各省补充定额
38、可用时,可采用设计单位编制、并经四川省交通厅造价站审查认可的补充定额。4、按照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59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在招标阶段实行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因此在变更工程支付单价审核中可按以下公式对设计变更预算进行降价,按降价后预算的同等水平确定支付单价。支付价=设计变更工程预算kk为评标基准价与招标人估算价的比值,评标基准价按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592号文件定义。本实施细则中评标基准价、招标人估算价、中标价在进行比较时均指其净价,即竞争性费用,不包括不可预见因素预备金、安全生产费和专项暂列金额等一切非竞争性费用。45、新增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投标文件中缺项的人工、材料、机械设
39、备,按预算编制办法规定和机械台班定额分析确定预算单价。0#变更、过程变更新增细目单价除了能套用(借用)单价之外,其余新增细目单价严格按照投标时的人机料单价及相关费率取定。3)套(借)用单价的确定若新增工程项目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内有大致相近或相同的项目时,可套用或借用本合同段清单既有单价。相似项目或相同项目,是指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各项工、料、机消耗都大致相似或相同的项目。4)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单价的确定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业主批复总额控制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复预算之内,单价审定遵守此原则。5)新增单价申报资料内容1、施工单位申报新增单价的文件报告(即项目经理部的正式文件)2、新增单价
40、监理审核报告单(附件1-B),表中应注明细目名称、编号、预计工程数量及估算金额。3围范围 3、如果是套用、参照本合同段相类似细目本单价,应附上借(套用)单价表,并附上所套用的工程量清单复印件,应做相应说明。4、如果是新编制的单价,施工单位申报时应附上新增单价分析表(封面格式及表样见附件1-C),并提交新增单价分析报告、编制说明、补充定额、甲乙组预算文件(纸质)以及相应的由公路工程预算软件生成的甲乙组预算文件的电子文档。5、申报新增单价的依据文件如0#变更批复文件、重大及较大变更立项批复文件、一般变更立项批复文件和现场核对纪要、有关图纸资料等。6、上报资料涉及的所有单位,均需有负责人的签名,并加
41、盖单位公章。单价分析预算甲乙组文件的编制和复核人均应有资格的人员签名。7、投标时未提交由公路工程预算软件生成的甲乙组预算电子文档的施工单位,在新增单价申报前应上报与投标时递交的甲乙组预算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由公路工程预算软件生成的单价文件和费率文件的电子文档。6)新增单价申报及审批程序施工单位按程序上报的新增单价申报资料后,由监理单位提出复核意见,丽攀公司工程部进行审核,并将新增单价监理审核报告单(附件1-B)报公司分管领导后,以正式文件批复下发,按文件所批准的单价进行计量支付。第十六条 第二十条 工程变更台帐的建立与报告一、各单位均必须按变更文件的顺序或内容分类建立工程变更台帐,格式将统一下发
42、,每月25日向丽攀公司提交一次。二、施工单位每月的统计报表应将工程变更情况向业主报告。将工程变更立项、变更审核及变更令文件分类统计,变更金额(以变更令为准)按工程量清单的工程细目内容发生变化的详细情况汇总上报。三、监理单位每月应将各合同段变更情况汇总后报丽攀公司,由丽攀公司汇总后每季度向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本项目工程变更情况。四、未经业主工程部存档的工程变更,一律不能进入工程计量与支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处均应对上报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认真登记备查,并按变更文件的顺序或内容分类建立变更台帐。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每月25日前报送变更统计报表。每季度对全项目设计变更进行一次清理。第十七条 第
43、二十一条 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有关单位均应对上报下达的设计变更文件认真登记备查,妥善保管。第十八条 业主工程部应保存完整的工程变更立项、变更审核及变更令文件,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按变更文件的顺序或类别建立完整的变更台帐,并按上级要求定期汇总上报。第十九条 第二十二条 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以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和合同文件相关规定为准。第二十条 第二十三条 本补充规定适用于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项目业主负责解释并保留修改权利。第二二十一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工程变更表格、新增单价、变更台账表格(请从丽攀高速建设管理系统下载)。
44、2、变更管理流程图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 工 程 变 更 令承 包 单 位: 合同号:监 理 单 位: 编 号:监表7桩 号 分部(项)工程名称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编号工程变更说明:附件(共 页): 1、工程变更申请审核表、申请表、立项申请、核对纪要及其附件(编号:)共 页; 2、变更令工程量清单如下(本页不够可另附表):项目号变更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变更数量()变更增减金额()(元)本次变更增减金额合计 元截止上次变更增减金额累计 元截止本次变更增减金额累计 元(副)总监理工程师(签名):日 期: 年 月 日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承 包 单
45、位: 合同号:监 理 单 位: 编 号:监表7-E核对时间: 年 月 日 时现场核对地点及里程:参会人员(由参加人员会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其他单位现 场 核 对 纪 要(应对原设计情况、实际情况、变更的原因、依据和方案进行详细说明,并附齐相关资料)附 件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现场核对纪要承 包 单 位: 合同号:监 理 单 位: 编 号:监表7-D核对时间: 年 月 日 时现场核对地点及里程:参会人员(由参加人员会签)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其他单位现 场 核 对 纪 要议定事项: (1、包括原设计方案、变更原因、议定结果、相关工程示意图(如果有)、工程量估算、工程费用估算等方面,若篇幅不够可增加页数(应签字);2、本表及附件(签字栏和签署意见栏除外)应全部打印; 附 件丽江至攀枝花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立项申请表承 包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