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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施工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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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景观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沈阳步阳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步阳江南甲第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由 中标承担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真诚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江南甲第一期5#楼商业网点周围景观绿化工程 1.2、工程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22号 1.3、 承包范围: 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硬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内容。 1.4、景观面积:约15000平米(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实际施工范围面积测量为准)。

2、1.5、承包方式:本工程施工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方式进行总承包。1.6、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100万元 ; 大写:壹佰万元整 (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第二条 施工工期 2.1、工 期:2011年 4月10日 至2012年4月 10 日。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标准3.1、本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沈阳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3.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乙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停止施工,并有权中

3、止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3、乙方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与进度要求,必须配备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技术、施工、质量等重要岗位的专职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目标的顺利完成。乙方应有专业园艺师担任总负责,以确保景观和苗木的存活。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指派专职园艺师负责养护及死苗的补种。第四条 工程进度款支付 4.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月进度支付,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开始付款。 4.2、付款比例:按实际完成量的70%,每次施工单位上报工程进度款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完整的计算底稿和计价依据,甲方收到乙方上报资料后7日内完成核对工作,并支付工程款。4.3、竣工结算后留结算造价的5%作

4、为保修金,保修期绿化项目为两年,其他项目为一年。保修金在支付时均应扣除相应期间甲方已发生自行维修费用;4.4、付款方式:凭沈北新区道义地区税务机关的工程发票,采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第五条 工程结算5.1、结算方式及依据(1)本工程按辽宁省工程计价依据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有关规定结算。(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现场核对工程量,并签字确认;甲方对乙方因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3)取费标准:乙方经过详细考察,考虑各种因素及市场风险,结合本工程实际及市场行情,发挥本企业的技术经济优势,承诺本工程综合费率为 36 %,综合费率包括措施项目费(含文

5、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费及上述内容未包括在实际过程中发生的措施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环境检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含工程排污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润、风险金、材料吊装费、市政工程干扰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苗木草皮养护费(乙方提供养护方案,不再按定额计取)等其他一切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营业税按3.445%单独计取,综合费率取费基数为辽宁08定额直接工程费(含技术措施费)中的定额人工费+机械费。5.2、本工程人工单价、机械

6、台班单价均按辽宁省2008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和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的定额基价执行。(执行辽住建发20115号文)5.3、材料价格(1)材料价格套用沈阳市施工期间的工程造价信息,沈阳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及甲控材料(苗木、石材、路侧石、水泥砖、草坪砖、景观灯)等工程材料按甲方签证价格进入结算。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电气预埋管等其他材料价格按沈阳市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按甲方签证价的除外)合同工期算术平均值计算。5.4、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到国家政策性调整.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均不予调整.5.5、在现场如发生的零星用工按综合单价 70元/工日固定单价包干计

7、算;用工凭甲方的零星用工派工单,零星使用机械按信息价中的机械台班固定单价包干计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按实际签证计算。5.6、工程设计变更、各项经济签证,必须经甲方正规程序签证并盖公章确认后,方为有效。5.7、工程竣工结算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两份交甲方项目核算部。从甲方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送审资料后壹个月内完成整个审计工作。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对确定,在甲方发通知之日起15天内乙方不前来核对结算的,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审定结果,以该审定结果为本工程的终审造价.第六条 材料供应6.1、签证材料采购程序。乙方在计划使用前5天将供货单位名称、品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

8、话、营业执照、资质、生产许可证书及沈阳市建筑材料使用许可证等书面材料送达甲方。甲方及时对乙方上报签证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并下发签证单。所有签证材料需交样品由甲方封样保存,施工单位按封样样品进行采购。如乙方对甲方材料签证价存在异议可由甲方代为采购,材料款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实际采购过程中需增加其他厂家产品,乙方须根据厂家资料调查评定合格,提前3天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使用后方可采购进场。16.4、苗木进场前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苗木形状、规格是否符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须更换,其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胸径高度以1米处确认,地径高度以0.3米处确认,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正负1CM以内(包括1

9、CM)的属正常范围不做调整,实际进大苗胸径与设计要求负3CM以上(包括3CM)的一律退货或做降档处理,胸径负1CM-3CM之间的,按胸径与综合单价间比例扣罚(假设胸径10CM,综合单价1000元,负差2CM,则扣罚该苗木单价100元)。小苗规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工程管理7.1、 开工前5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3套。竣工验收前3天,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包括提供竣工图之电子文件),竣工图编制费由乙方自理。 7.2、甲方代表:甲方指派 朱金炉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7.3、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

10、合同约定的职责。7.4甲方工作7.4.1、 开工前提供乙方有效施工图及有关地质资料及工程施工界面划分要求;7.4.2、 办理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7.4.3、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7.4.4、 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控制计划;7.4.5、 对乙方已自行验收通过后的隐蔽工程和预检分项工程的验收,对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7.4.6、 参加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7.4.7、 参加甲方、乙方双方生产例会;7.4.8、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乙方自行负责安装水电计量表,

11、并承担水电费用。7.4.9、 负责协调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它项目之间的关系,如现场有误,工期顺延。7.4.10、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日内予以进行工程验收,如超过7日不 予验收,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7.5、乙方代表:乙方指派 侯东海 同志为驻项目代表。7.6、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款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7乙方工作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7.7.1、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7.7.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未经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6.3、 已

12、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本工程现场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甲方可自行委托其他人进行修复,并以修复费用的两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7.7.3、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视为已了解并接受现场状况。7.7.4、 按沈阳市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并提供齐全的质量及技术资料。竣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否则甲方不予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工程款支付。7.7.5、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

13、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7.6、 乙方应在整个承包工程的合同工期内提供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合理有效的配合工作,并无条件服从甲方统筹协调,包括进度计划控制,分包间协调工作及质量检查等。7.7.7、 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及有关复试资料方可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使用。未经甲方确认已用于工程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发生的费用、工期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7.8、 乙方人员配备应符合本工程实际素质要求,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技术工人必须同乙方合同签订前所提供人员清单一致并符合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施工要求;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本条所述主要人员,

14、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不符合甲方质量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建议乙方更换以达到管理要求。7.7.9、 乙方自行解决所有施工人员住宿问题,甲方不提供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7.10、 乙方负责在施工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地下电力及通讯等线路,如由于乙方责任导致以上重要管线施工破坏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7.11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并对甲方损失给予赔偿。7.8、进度管理7.8.1、 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腾出计划,乙方据此在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审核。7.8.2、 乙方

15、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如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完成工程进度,应赔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7.8.3、 乙方应执行甲方的控制计划及相关调整计划。甲方如有调整变化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重新调整。7.9、文明施工与工程安全7.9.1、乙方应按沈阳市及甲方对文明施工、标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施工。当沈阳市规定与甲方要求不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为准。7.9.2、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7.9.3、若乙方出现非正常因素(如打架等现象),则甲方视情节轻

16、重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20001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7.9.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若发生对甲方管理人员或监理人的不良行为(谩骂,威胁)等,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7.9.5、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根据事故等级划分处以罚款。7.9.6、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发现挪用,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承诺付款之前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7.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7.10.1、

17、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24小时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通知书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工作,直致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对整改问题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如在整改未完成情况下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或返工,同时甲方根据情节的轻重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且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对乙方的责任人,甲方单位有权建议乙方将该责任人进行处罚。7.10.2、对同一项次的工程如出现连续

18、三次验收不合格,甲方将从第一次不合格计算,每次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2000元.以次类推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累积计算。7.10.3、乙方未按合同时间通知甲方参加验收而自行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已覆盖的部分进行剥露,无论合格与否,所引起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行负责。7.10.4、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乙方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组织各层次人员参加验收,对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不到位的甲方拒绝进行验收。7.10.5、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须尊重甲方代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如发生对甲方人员不礼貌行为,乙方必须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7.10.6、如在现场管

19、理过程中发生甲方人员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的事实,乙方可向相应部门或领导如实反映情况,由相应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该责任人的所属单位负责。第八条 退场8.1、在施工期间乙方有下列任何一条原因都必须中途退场:8.1.1、施工管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8.1.2、拒不执行甲方按合同条款规定所发出正确指令的;8.1.3、未按施工图设计和规范标准施工又拒不整改的;8.1.4、施工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完成本合同项下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的进度计划节点要求又无有力纠正措施在15天内赶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要求,可能导致无法按时竣工的。8.2、 甲方根据8.1条款内容有权无条件解除同乙方所签订的本合同并

20、要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现场,以保证甲方安排其它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8.2.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10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8.2.2、乙方必须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对于乙方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破坏施工现场的甲方财产和已完工程的,甲方将根据损坏和修复的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乙方已完工程结算款中双倍直接扣除。8.2.3、对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搭设的临时设施,如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予以拆除,并将现场清理干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2.4、自甲方发出退场通知后第十天起,完成退场时间每拖延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8.2

21、.5、在甲方安排新的施工队伍进场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故意阻挠、破坏新队伍进场施工的,每发生一起处以30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8.2.6、乙方退场并在接到退场通知书一月内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全部承包施工期间工程归档资料,并会同甲方、监理、新进场施工队伍完成已完工程内容工作界面划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甲方提请办理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结算,甲方在结算完成后开始支付乙方中途退场前已完工程款。如乙方拒不提交工程资料或工程资料虽提交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甲方将不予进行工程结算,不支付乙方已完工程价款。8.2.7、在甲方向乙方发出退场通知书起到结算完成期间,无论乙方是否还有工程进度款未

22、收取,甲方都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方予支付。 第九条 保修: 16.1、本工程保修期:绿化苗木部分为贰年,庭院部分为壹年,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尾款。 16.2、保修期从工程验收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16.3、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16.4、保修期内乙方根据自己提供的养护方案进行对苗木、草皮的养护,并承诺不计取任何费用。 16.5、保修期内苗木枯死(含主干死),需及时进行更换补种,补种后保修期重补种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十条 违约:18.1、 工期延误

23、: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内的,每拖延一天罚款1500元;合同工期时间拖延10日以外的,每拖延一天罚款2500元。18.2、 质量违约:工程质量未达园林工程质量检验品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合格标准或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一次性验收不合格的,扣罚伍万圆工程质量违约金。并乙方必须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要求部分无条件整改到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极其衍生责任由乙方承担。18.3、文明施工:未达到合同要求, 扣罚贰万违约金。18.4、工程过程管理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备档资料未按要求按质按时完成的,扣罚叁万违约金。18.5、乙方采购的需甲方封样的材料需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材料封样,

2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进材料需经甲方按封样对比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如乙方每出现一次未经甲方认可材料即使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乙方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合同违约金:合同暂定总价的5%。第十一条 工程分包 乙方作为本项目施工总包单位,不得转包。第十二条 其它12.1、土方造型工程和填道渣工程土方量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现场测量确定并签证工程量。12.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好已完管线工程。第十三条 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在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沈阳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及合同附件15.1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两份。15.2、本合同正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附本。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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