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鞍镇第二十二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方案各校:为检阅各校的业余田径训练工作,选拔出体育苗子备战明年的柯桥区小学田径运动会,决定举办镇第二十二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一、时间: 2015年11月初 地点:马鞍镇中心小学二、参加办法:1、 组团方式:各校四、五、六年级以年级为单位组队,各组可报运动员12人(男女不限,其中除兴海小学外每年级外县籍学生(省外、区外省内最多各名),其中山海小学跟望海小学合并成同一单位,两校参加人数总数为36人。校长任代表团团长,一名体育分管校长任副团长,体育老师担任教练。2、 运动员资格:甲组:必须是2003年以后出生的本校学生。(不需要按照年级来报,只需乙组:必须是2004年
2、以后出生的本校学生。年龄符合就可以参加那一个丙组:必须是2005年以后出生的本校学生。组别)3、 严格执行运动员资格和年级规定,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经查实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录取名次,并从该运动员所在班级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三、竞赛项目及办法:1、 小学甲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远、跳高(可以用背越式)、铅球、垒球。2、 小学乙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跳高(可以用背越式)、铅球、垒球。3、 小学丙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远、跳高(可以用背越式)、铅球、垒球。4、 其中跳高项目2015年可以使
3、用跨越式或则背越式,2016年开始全部使用背越式,不得使用跨越式。5、 4*100米接力赛分男女组,得分加倍。6、所有参赛组别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除4*100接力外)。四、取奖、计分及奖励办法:本届运动会设单项奖、学校团体奖,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 单项奖:各组单项均取前3名,按4、2、1计分,只有3人或不足3人,按实际参加人数录取,计分不变。2、 学校团体奖:比赛成绩总分就作为各校团体赛的分数,根据总分我们取前三名若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少排列名次,若第一名一样多,以第二名多少排列名次,以次类推。3、 其中山海小学与望海小学合并所得总分来排名,两校共同享受所得名次。奖励办法:A、
4、个人前3名发奖;(奖励对象与标准:获奖学生对应的班主任,具体标准:镇第一名20元,第二名15元,第三名10元。)B、学校团体奖:(奖励对象与标准:相对应学校的体训教师,根据成果奖条例中有关田径运动会项目奖励规定奖励。)五、报名及编排:编排当日将上交报名单、运动员户口本原件、学籍管理信息表和所在学校除班主任和后勤工作人员的教师名册。编排时间及编排人员到时另行通知。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归马鞍镇中心小学。附:报名单 马鞍镇中心小学 2015-1-1马鞍镇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单学校 组别 编号姓 名60米2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垒球铅球4*100米出生年月注:(
5、各组男女分开报名)。出生年月务必注明。(各校必须对学生的年龄和学籍把好关。)田径比赛特定规则1、各组60米、100米、200米、400米预赛后按成绩取三名决赛,不足三人直接决赛。2、800米、1500米直接决赛,按成绩取前三名。3、径赛提前15分钟点名。4、径赛60米、100米、200米、400米采用蹲踞式起跑,800米、1500米采用站立式起跑。起跑规则采用零抢跑规则。4、田赛必须服从径赛。5、田赛项目参加比赛不足三人(含三人),均给予六次比赛机会,按成绩录取前三名。跳高起跳高度:(1)男子丙组0.80米起跳,前4次每次加5公分,后每次加2公分。(2)女子丙组0.70米起跳,前4次每次加5公分,后每次加2公分。(1)男子乙组0.90米起跳,前4次每次加5公分,后每次加2公分。(2)女子乙组0.80米起跳,前4次每次加5公分,后每次加2公分。(3)男子甲组1.00米起跳,前4次每次加5公分,后每次加3公分。(4)女子甲组0.90米起跳,前4次每次加5公分,后每次加3公分。比赛时几点要求:1、比赛中裁判员要做到公正,不出现差错,如出现问题马上纠正。2、比赛中不得出现“陪跑”现象。3、比赛要按日程表进行,特别是田赛要按时间比赛。5、比赛结束后各组裁判把器材放到体育室,以便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