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五篇精选范文点击查看更多: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五篇精选范文(1)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着重突出近年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将其纳入政务处分范围,体现了纪法贯通,有效弥补了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之前,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之为“处分”,其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
2、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口径难以统一,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用法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以及如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对应着紧迫的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有利有弊,弊端就是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手段越来越多,对于极少数持消极心态的员工容易影响其工作积极性;有利的一面就是,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
3、规范化水平,通过完善监察制度还能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的成功出台并不意味着就此成功,从上至下如何发挥其应有的效益还需依靠各级各地有效地落实,这就印证了那句话“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有效执行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达到从严治党的目标。给予它成长的机会,一起共同期待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五篇精选范文(2)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二十三条,分别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种类、流程、处理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对政务处分的性质、类型、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等重大问题等方面作出明确
4、说明,厘清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及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全面掌握暂行规定内容和运用规则;二要融入实践,熟练运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能力水平;三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掌握暂行规定中关于监察对象界定、监察管辖范围、处分种类和权限等方面的内容,熟练运用政务处分的运用规则和政务处分的性质、类型、适用范围及适用程序,更加注重“暂停履行职务的组织处理权限、政务处分轻重程度要与党纪处分程度相匹配、政务处分期满后不
5、再履行解除程序”等新规定的实践运用。一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做了全面的规范,凸显了对处分的“纪挺法前”的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作为当前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案头书、随手册,先学一步、快学一节、深学一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交流心得等形式,既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逐条、逐字、逐句学习原文,务求充分理解、熟练背诵、融会贯通,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更要领会其中深意,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确保学以致用,真正学通弄懂,熟练掌握监察对象、管辖范围、处理流程等方面的内容,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
6、性和坚定性。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我们党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法者,治之端也。”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有法度。监察法的出台,补齐了原有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从高处着眼,提高政治站位。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是要坚决服从、服务大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7、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政治上做到“三个牢牢把握”,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原则;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在工作实践中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把握落实好监察法,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实践探索创新力度,注重在实战中运用好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探索好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提升依法反腐的能力,努力实现“1+12”反腐效果。在实处聚焦,全面履行职责。监察法的实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
8、的警示,监察法中的监察范围由“狭义政府”转变为“广义政府”,补齐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马尾区监委挂牌成立后,全区监察对象从2152人增加到4xx31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反腐败夺取压倒性胜利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聚焦主业主责,落实落细落小,扎实有序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巩固拓展移风易俗、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等领域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切、反映强烈的“微
9、腐败”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充分发挥“1+X+Y”督查工作模式的作用,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从细处入手,强化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权威地位和神圣职责,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纪律部队,必须时刻以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锤炼自己。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将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遵循和敬畏法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10、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做纪律和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用初心和使命担当忠诚履行职责,坚守党性原则,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铁面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增强本领,做到纪法皆通,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坚决贯彻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始终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强化法治观念,模范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事业站上新的起点。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停歇,让我们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
11、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不停步、再出发,以学好用好监察法为契机,推动监察法在基层落地生根,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把好政治方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监督,自觉承担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更加坚决、更加有力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当前,尤其要忠诚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聚焦“七个有之”和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要加强对涉黑腐败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12、南靖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完善并动态更新全县714名科级干部的廉政档案,整体把握“树木”与“森林”状况,同时,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不宜提名或不宜提拔使用的干部提出建议,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事实,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坚守职责定位,当好党纪法规“监督员”。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首要的职责都是监督,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是尊崇党章、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要求,是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纪律、监察
13、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的有效衔接,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要推动工作流程的规范和磨合,对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各关键环节细化梳理、流程再造,藉此推进纪检、监察双重职责的全面履行和一体化贯彻,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南靖县纪委监委在查办首例留置案件中,严格按照安全审查调查标准,对监察法规定的12项调查措施规定了不同的审批权限,实行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商请检察机关派员对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论证,及时与审判机关进行业务探讨,确保案件移送后不退查、提起诉讼后全认定。加强能力建设,炼就忠诚干净担当
14、“打铁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范围和权限明显扩大,所面临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适应这些深层次的变化,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提高政治觉悟等方面推进干部队伍的建设,要以案代训、以干促融,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实战中加强融合、提升能力。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集体研究重要线索处置、证据采用、案件移送等内容,切实提高惩治腐败效率。要深入学习运用监察法,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逐级完善内部监督工作网络,通过岗位分权、集体决策、跟踪考核、签字留痕等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
15、查处置各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南靖县纪委监委制定家访制度,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定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干部明确自身职责定位,鼓励干部积极主动担当,以身作则,塑好形象做表率,根据“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及时核实、处置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把握“学深悟透”这一根本,坚定理想信念。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专门工作机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和调查手段,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解决了反腐败力量分散问题,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
16、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要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热潮,学深学透监察法,深刻领悟其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坚守法律底线。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17、绳,牢牢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主动适应对接改革后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贯彻执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留线索尾巴,确保案件办得下来、诉得出去。把握“忠诚履职”这一目标,强化自我监督。监察法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我们必须要学习好、运用好、维护好监察法,在坚守纪委职责定位的同时,深化拓展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真正把反腐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监察法中专列“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
18、监督”一章,表明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要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确保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五篇精选范文(3)“严”是我学法时的印象。准则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一系列党纪法规的出台,无不彰显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决心。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平衡一样,更需要我们去维护,而这些制度法规就是其中有力的武器。“守”是我守法时的感悟。守纪守法,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作为单位财务、物资采购、涉密内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存
19、在较大廉政风险点,需要我时刻警醒自己,做到知法守法。政务处分法是新督促、新警示、新约束,提醒我们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勇”是我用法时的态度。我们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战士,是反腐败的尖兵,是“示范窗口”的排头兵。在这场没有硝烟的反腐斗争持久战中,我们要始终保持越沟迈壑的勇毅和笃行,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勇”的战士。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五篇精选范文(4)6月20日,十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在
20、监察法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务处分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政务处分法的颁布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引发热烈反响,机关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政务处分法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微信群交流探讨等方式,畅谈学习感悟,掀起学习热潮。我全文学习后,感到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与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结合起来,发挥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协同作用,这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十叁条:监察机关
21、在调查中发现公职人员受到不实检举、控告或者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该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这体现出监察机关的态度,干部有问题就惩处,没问题就保护,不会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作为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公职人员,该草案的出台,是对自身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必须深刻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熟悉掌握内容,充分认识到草案的重要性,做好学习笔记,将草案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明白什么事情不该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有敬畏之心。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自由,时刻明白法律之规定,守住底线,绝不碰触红色,防止“四风”,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
22、民服务的宗旨,不违法、不犯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要正确看待,积极宣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是新时代的新需求,是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迫切需要,促使干部队伍不断规范化、法治化,所以必须积极参加,正确认识,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五篇精选范文(5)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对于弥补过去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无疑具有立竿见影之效。但应该看到,制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就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不偏心、
23、无私心、不分心,让制度法律带电,令人望而生畏,不敢以身试法。人情世故面前不偏心,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从某种意义上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让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意在让违法之人一个跑不了。但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讲,不怕法律多、管得严,就怕执法之人偏心不公,对人不对事,不能做到绝对公平,导致同一种违法行为产生不同处理结果。如果说公职人员行权违法会污染河流,那么,执纪执法不公,则会污染整个水源。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执纪者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能看人下菜搞选择性执法,真正打破人情关系的干扰束缚,做到在阳光下对章处理,坦然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起执纪执法公信力。
24、责任担当面前不分心,对任何人敢管敢干。严管才是厚爱。以往绝大多数公职人员犯错,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由于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从量变到质变,最终酿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执纪之人发现越早、介入越早、制止越早,收到的防微杜渐效果也越好,要打破怕红脸怕瞪眼的担心顾虑,拿出治病救人的责任担当,全力拉袖子咬耳朵。对有问题的公职人员来讲,或许一时的批评教育,会得罪他一时,却不会得罪一生;他可能记恨一时,却会感激一生。在执纪责任担当面前,没有例外之人,没有真空地带,监督探照灯不能有盲区,监督全程不能打盹,更不能三心二意、走过场,做到揭短亮丑不留情面、点名道姓不留余地、问责处理不打折扣,才能真正让政务处分法虎虎生威,形成强有力震慑。点击查看更多: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