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
钢结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号:XCJ-XZ/(合同年份)-[合同号+(细则序号)]
1.编制目的:
编制并执行本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控制本工程项目钢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钢结构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能与后续工序顺利交接。
2.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本细则依据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以下简称为“规范”)编写。
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项目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
3.职责:
本细则由本工程项目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的责任。
4.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
(略)
5.监理工作流程:见图1
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报审A2、A3、A9表
监理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监理签署意见,批准开工,通报业主
施工单位材料、构件供应单位报审、A3表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明文件和样品
监理会同业主审查供应单位
监理签署意见,同意采购进场,资料封存,样品封样
主要材料核定流程
施工单位采购、材料进场、报审A9表,附数量清单、质量证明文件
监理审查
签 署 报 审 表 ,通报 业 主
施工单位投入使用
见证取样送检
合格
双倍取
样送检
不合格
材料退场
场
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质量自检
施工单位报验监表A4,试件见证取样送检
监理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签署监A4表,通报业主,验收通过
签署签署
6.施工监理内容
6.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 熟悉设计图纸、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 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GB50300-2001附录A),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分包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施工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等,必要时去相关企业考察。
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构件安装方案和测量校正工艺;检查安装施工交底记录。
4.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本项目专业作业计划,其工期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并与其它分项工程衔接;依据工程合同造价控制市场采购材料的价格,控制专业工程造价,避免投资费用的增加。
5. 检查建筑物定位轴线、基础轴线标高、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点是否设置。
6. 检查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是否合格,基础砼强度是否达到安装要求,基础周边土是否回填夯实。
7. 检查钢材、钢铸件、焊接材料及连接用紧固件等品种、规格、性能是否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重点检查质量合格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焊接材料还应检查烘焙记录,高强螺栓应检查扭矩系数和预拉力,监督见证取样送检。
8. 钢结构焊接施工前应重点检查焊工的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9. 查验钢构件出厂证时应提交下列验收资料:
(1) 产品合格证;
(2) 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以及制作技术处理协议文件;
(3) 钢材、连接材料和涂装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4)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5) 高强度螺栓等级、磨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焊缝无损检验报告和涂层检测资料;
(6) 主要构件验收记录;
(7) 预拼装记录;
(8) 构件发运和包装清单。
10. 检查施工单位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1. 按构件明细表,核对进场的构件,复验构件尺寸。
12. 检查构件在装卸、运输及堆放中无损坏或变形情况,发现损坏或变形的构件,及时通知预先矫正或重新加工。检查构件的涂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3. 检查进场钢构件是否按顺序成套供应,现场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和规范规定堆放。
14. 检查测量、检验、计量器具的有效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15. 检查施工机具的准备情况,使用证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6.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
6.2.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焊
接
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监控要点
钢材、钢铸件
达到设计与国家产品标准
钢材材质、规格,品种
焊接材料及母材匹配
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生产日期、保存状态、使用烘焙
焊接工艺
焊接质量达到要求
焊接工艺评定
焊接内在缺陷
达到设计级别质量
控制焊接过程中未熔合、裂缝的产生
焊缝外观质量
焊脚尺寸合格、焊缝外形均匀、成形较好、过渡平滑、表面清洁
组合焊缝焊角尺寸≥T/4,腹板与上翼≥T/2;一二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且一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接、根部收缩
焊钉焊接
经弯曲试验,焊缝和热影响区无可见裂纹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螺
栓
连
接
普通螺栓连接
牢固、可靠、自攻钉、射钉等规格尺寸与连接钢板匹配,间距,边距符合设计要求
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自攻螺钉、铆钉、射钉与连接钢板迎面坚固紧贴
高强螺栓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扭矩系数,预拉力
高强度螺栓连接
牢固、可靠
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连接付终拧扭矩检查
加工
切割
切割后的表面和允许偏差达到规范要求
切割面和剪切面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毫米的缺陷
矫正成型
矫正方法正确,矫正后钢材表面缺陷及允许偏差满足规范要求
不同钢材控制在不同温度环境中冷矫正和冷弯曲及热加工成型
边缘加工
刨削量及允许偏差达到规范要求
刨削量不应小于2毫米
制孔
螺栓孔表面粗糙度、孔距达到规范要求
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孔径允许偏差。
钢构件组装
梁、桁架下挠
不得下挠
按设计要求测量拱度。设计无要求时跨中拱度不大于10MM。
焊接H型钢拼接缝
翼缘和腹板拼接缝间距≥200MM
控制拼接缝间距,翼缘板拼接长度,腹板拼接长度,宽度。
端部铣平
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表8.4.1
长度、平面度、垂直度,外露铣平面防锈保护
外形尺寸
允许偏差符合规范表8.5.1
安装孔位置、端距,连接处截面尺寸、腹板中心线偏移
分项
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监控要点
单层钢结构安装
基础轴线及标高,支承面、锚栓位置
基础轴线准确,支承面标高偏差±3MM、水平度偏差L/1000,螺栓中心偏移小于5MM
预埋锚栓X、Y向定位及两对角线长度相等,锚栓定位(固定)措施得当
柱、安装
柱脚 中心线定位偏移±5MM,柱基准点标高偏差+5~8MM,柱轴线垂直度及弯曲矢高<H/1000及25MM
主次梁安装
跨中垂直度<H/250,且《15MM(H为桁架截面高),侧向弯曲矢高〈L/1000及表10.3.3要求
要求顶紧的节点
接触面密贴部分不小于70%,边缘最大间隙小于0.8MM
刚架主体
整体垂直度偏差〈H/1000及25MM
整体平面弯曲度〈L/1500及25MM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位置和紧固
偏差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建筑物定位轴线允许偏差为L/20000且不大于3,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允许偏差为1mm,基础上柱底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地脚螺栓位移允许偏差
为2.0mm
钢构件运输、堆放、吊装
符合“规范”要求
运输、堆放、吊装等造成钢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柱子安装
符合“规范”要求
底层柱柱底轴线对定位轴线偏移允许偏差为3.0mm,柱子定位轴线允许偏差为1.0mm,单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h/1000且不应大于10mm
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
符合“规范”附录E表E.0.5要求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为(H/2500+10.0)且不应大于50.0mm,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为L/1500,且不应大于25.0mm
要求顶紧的节点
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接触面应不少于70%紧贴,且连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0.8mm
钢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
符合“规范”要求
上下柱连接错口,同层柱、梁顶面高差,主次梁高差
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
符合“规范”附录E表E.0.6要求
用设计标高控制±H/1000且≤30mm,≥-30 mm
楼层标高
符合“规范”附录E表E.0.6要求
明确标高控制的方法,注意水平标高误差的及时调整
分项
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监控要点
网架结构安装
施工荷载
按设计要求
检查脚手平台的刚度.钢管、球的堆放
支座定位轴线的位置,锚栓规格
按设计要求
支承面顶钢板位置、标高、水平度
按验收规范要求
位置允许偏差15mm,顶面标高0~-3mm,水平度L/3000
支座锚栓中心偏移
按验收规范要求
±5。0
支座垫块的种类、规格
按设计要求
材质、尺寸
节点承载力
按设计要求
查验试验报告
网架挠度
小于设计值的1.15倍
测挠度点的位置、测量手段
压型金属板安装
板材质量
基板无裂纹,镀层无肉眼可见的裂纹、剥落、擦痕
抽查5%,且不小于10件
连接固定牢固可靠涂料和密封材料敷设完好
连接件数量、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平行检查
可靠搭接
搭接长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表13。3。2要求
抽查10%,且不少于10M
防腐涂料涂装
表面除锈
除锈等级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作业时的环境温度、湿度
温度、湿度符合涂料产品说明要求,表面不结露
雨天及高温天采取防护措施
涂料品种、涂装遍数,涂层厚度
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漆膜总厚室外150um,室内125um,允许总偏差-25um,每遍偏差-5um
抽查10%且不少于3构件,用测厚仪每构件检测5处。
防火涂料涂装
粘结强度、抗压强度
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规定
抽检、检查复验报告
涂层厚度
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薄型);80%面积以上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
同类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6.2.2质量过程控制监理工作
1.钢结构焊接工程
(1) 钢结构焊接施工前,应全面检查钢材、焊接材料等是否与设计相符,检验及复验结果是否合格,焊接材料是否按产品说明书和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烘焙和存放,是否与母材匹配,焊工是否经考试合格且在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上述条件均满足方同意焊接施工。
(2) 焊接施工时,检查现场是否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试验结果测定的焊接工艺要求施焊。
(3) 见证一、二级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检验和必要时采用射线探伤、其探伤比例、质量等级及分级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4) 检查焊缝外观质量情况和焊脚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5) 检查需要焊前预热或焊后热处理焊缝的温度、保温时间、预热区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工艺试验确定的工艺要求。
(6) 检查栓钉焊的焊接工艺报告、烘焙记录,焊接后的弯曲试验是否符合要求,督促不符要求的进行修补。
(7) 敦促焊工在焊缝施焊后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焊工钢印。
2、紧固件连接工程
(1) 紧固件连接施工前,应全面核查连接用普通螺栓、各类高强度螺栓及射钉、自攻钉、拉铆钉是否与设计相符,检验或复验结果是否合格,连接板是否平整,锚固螺栓的基础砼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上述条件满足后方可同意紧固件连接施工。
(2) 检查连接薄钢板的自攻钉、拉铆钉、射钉等规格尺寸是否与被连接钢板匹配,连接板螺栓孔位间距、边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高强度螺栓等级规格和技术条件,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报告,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检查终拧扭矩。
(4) 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是否干燥、整洁,螺栓能否自由穿入螺栓孔。
(5) 检查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是否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电动扳手是否班前标志、班后校验,偏差是否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施拧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是否进行初拧,终拧后未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是否符合要求。
(6) 检查各列螺栓紧固后是否牢固,边接板接缝是否紧密,外露丝扣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
3、钢零部件加工工程
(1) 检查用于钢零部件加工的原料是否是合格产品。
(2) 检查钢材切割或剪切面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
(3) 检查切割或剪切用工器具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气割或机械剪切后各项检查项目的偏差值是否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 根据环境温度,检查结构钢的冷矫正、冷弯曲及热加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温度控制和冷却方式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
(5) 结构钢矫正后,检查钢材表面是否有明显的凹面、损伤,其他允许偏差项目是否在规范范围内。
(6) 检查零件边缘加工时的刨削量及其他项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钢构件组装工程
(1) 检查焊接构件的接缝间距、钢板拼接长度。
(2) 检查焊接连接组装程序是否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执行,组装完后检查对口错边等及顶紧接触面、桁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偏差值是否规范的规定。
(3) 端部铣平完成后检查另构件长度、铣平面的平面度、铣平面对轴线的垂直度及安装焊缝坡口的坡口角度和钝边。
(4) 钢构件组装完成后应对构件的外形尺寸、安装孔位置进行检查,偏差值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
5、单层钢结构安装
(1) 检查施工方案是否详尽合理;
具体应有:安装施工程序及工艺设计(流程图、测量校正工艺、螺栓施拧工艺、焊接工艺)起重机械的布置及吊装方案、安装顺序、构件运输方法、堆放及场地管理、施工网络计划、劳动组合及用工计划、 主要机具及施工用料计划、技术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
(2) 检查基础轴线,顶面预埋钢板及锚栓的位置标高偏差符合规范要求,锚栓规格及其紧固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进场钢构件合格证及预拼装(设计有要求的)记录和标记、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造成的缺陷是否进行矫正和修补。
(4) 检查柱脚中心线定位偏移及柱基准点标高,柱轴线垂直度及弯曲矢高。
(5) 检查要求顶紧的节点其接触面和边缘间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检查施工荷是否超限,构件吊点是否合理,是否于安装当日形成稳定的空间刚度单元,柱底板和基础顶面间空隙是否及时按标准浇灌封闭。
(7) 检查现场焊接,高强螺栓连接是否按制定的工艺设计执行。
(8) 检查钢屋架(梁、桁架)垂直度和侧面弯曲矢高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9) 检查刚架总体垂直度和平面弯曲符合规范要求。
(10) 检查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偏差符合规范要求。檩条不产生肉眼可见的扭转。
6、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
(1) 安装前审核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测量放线《工程报验单》(A7),并采用平行检验的方法进行核查,检查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及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是否符合要求。(参照“规范”11.2.1条)
(2) 安装前对钢构件的外型尺寸等采用平行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对由于堆放、运输、吊装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外型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的8.5.1和8.5.2条的规定。
(3) 采用平行检验的方法对钢柱的安装精度进行检查(参照《规范》11.3.2条)。
(4) 采用平行检验的方式对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进行检查,(参照《规范》11.3.4条)。
(5) 采用平行检验的方式对高层钢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进行检查,(参照《规范》11.3.5条)。
(6) 对钢结构安装的偏差及总高度的偏差采用平行检验的方式进行核查,(参照《规范》11.3.8及11.3.9条。)
(7) 以上项目检查合格的,签回有关报验单,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签发《监理通知单》(B1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通知回复单》(A6表),重新报验。
7、钢网架安装
(1),(2),(3),检查施工方案,检查支座定位轴线,锚栓及预埋钢板位置,标高偏差,检查钢构件合格证同“单层钢结构安装”。
(4)检查由于堆放、运输、吊装等原因造成的管、球变形、涂层脱落是否进行矫正、修补。
(5) 检查施工荷载是否超限,采用满堂脚手现场散装的搭设平台是否稳固、有足够的刚度。
(6) 对设计要求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的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报送。
(7) 现场焊接,高强螺栓连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8) 平行检查安装的纵、横向管件偏差是否超限,遇有管件弯曲超限的应及时督促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9) 按“规范”表12.3.6要求检测网架安装的误差。
(10)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网架挠度的测量。
8、压型金属板安装
(1) 检查成型板基板和镀层不应有裂纹、镀层不应有剥落,擦痕等缺陷;
(2) 成型板尺寸偏差及制作偏差符合规范要求。
(3) 固定牢固可靠、防腐涂料和密封材料敷设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在支承件上的搭接长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 安装平整顺直,板面整洁,错钻孔洞封闭无遗漏。
9、涂装工程:
(1)防腐涂料涂装:
表面除锈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涂料品种、涂装遍数、涂层厚度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
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流坠、针眼、气泡、无误涂、漏涂、脱皮、返锈。
(2)防火涂料涂装:
表面除锈及防锈底漆符合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检验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的规定;
防火涂层的厚度符合要求:(设计值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偏差值符合“规范”)表面裂纹符合“规范”要求;
基层清洁,无误涂、漏涂,脱层、空鼓、乳突等外观缺陷。
6.2.3质量通病防治监理措施
分项
质量通病
原因分析
监控措施
结构构件变形
1、运输堆放中产生撞击损伤或堆放地不平整
2、随意增加施工荷载,随意利用已安装结构吊物
检查堆放场地及堆放方式是否可行,起吊安装前检查构件变形情况,利用已安装结构吊物必须经验算和设计院同意
构件起拱值偏差大
构件制作不准确或没有起拱
检查测量起拱值大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钢柱垂直偏差过大
安装质量差
平行检查施工过程,采用经纬仪双向控制
预埋螺栓偏移
预埋不准,浇砼前对锚栓组固定加固措施不够
浇筑砼前复核尺寸与牢固度,浇筑砼时旁站
安装精度不能达到要求
安装过程控制不够,日照温差的影响
平行检查施工过程,应该在吊装就位时,连接固定前、连接固定后三次进行检查(可使用全站仪、经纬仪等进行控制),选择测量时间
防腐涂料脱皮
基层处理不良,除锈质量不合格,涂装时空气湿度太大
涂刷前检查除锈人员及机具、记录、温度及湿度不适时不得涂装
用调整螺母调整钢柱底标高时地脚螺栓未经验算和设计确定,不及时浇灌层间细石砼
对安全重视不够
查验验算结果及设计院签认手续,上部结构应及时校正、固定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督促安装单位及时浇灌细石砼
焊
接
焊接变形,裂纹、气孔、弧坑、咬边等
焊接方式不当,电流电压不稳,焊接材料与母材不匹配或焊接材料不合格、焊工技术水平差
平行检查成品外观,分析不合格原因及时纠正,注意检查焊条保管的通风条件及是否破损、污染或过期,使用前是否烘烤
焊接接头层状撕裂
焊接应力集中,板材厚
注意T形、十形,角接头的焊接工艺,采取预控措施
接头强度不足、裂纹
焊接部位不经检验、处理,直接施焊
检查坡口组装情况和坡口表面质量
焊接延迟,产生裂纹
不经预热直接施焊
注意厚板的预热、后热措施
母材脆化
同一部位焊接多次返修
检查返修方案后方可对缺陷缝处理
高
强螺
栓
连
接
摩擦面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干净,或误涂油漆
安装管理不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使磨擦面务必按设计喷砂,抛丸或打磨处理
连接板不平整
钢材材质差或焊接不当收缩变形,安装前未检查校正,螺栓紧固不按顺序
安装前加强检查,施拧顺序严格按规定顺序
高强螺栓连接付不按批号、出厂包装混放混用
安装管理不到位
加强进场查验,及储存、堆放、使用的管理
螺栓丝扣损伤
加工精度不够,临时连接和固定措施不当造成错位
平行检查施工过程,严禁强行锤击穿入
螺栓孔随意扩孔
制孔或安装位置不正
控制制孔精度和构件安装精度现场严禁“动火”
扭矩不准确
扭矩扳手未经标定和定期检查操作未按顺序
扭矩扳手必须先经检测标定,精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并定期检查
螺栓不经初拧直接终拧,或初、终拧不及时
管理不到位
监督按程序初、终、复拧并于安装当天完成
钢网架
支座预埋件位置标高偏差
土建与安装单位配合不够
土建未经验收即开始安装
要求安装单位提前参与预埋件的埋设,监理平行检查,复核轴线、标高,督促及时整改
螺栓未拧紧
1、操作不规范;
2、杆件尺寸,球孔角度偏差过大。
督促复核杆、球,加工精度,杆件编号,查明原因
管压管件变形弯曲
1、 支座标高误差超限;
2、 错用杆件(编号错误);
3、 球孔加工角度偏差过大;
4、 相邻杆件断面相差过大;
5、 设计长细比过大(选用断面偏小)
督促查明原因,更换杆件,必要时拆掉重袋
屋面
屋面漏水
(压型钢板轻屋面)
1、板型选择不当,标准偏低;
2、施工粗糙、玻璃胶涂抹不均,自攻钉止水垫圈封闭不严,废弃钉孔未处理,胶条设置不连续;
3、面板接缝方向未避开主风向;
4、施工中板面超载,踩踏变形破损;
5、施工单位未制定彩板安装方案,节点连接构造不当。
查验板材质、涂层、规格型号厚度,屋面坡度符合设计要求,平行检查,查验施工记录。
督促制定排板方案(安装图)
检查节点构造作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6.3工程质量验收
6.3.1质量验收要求
6.3.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规范”3.0.4条要求,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有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的规定进行划分。
6.3.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不定期、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6.3.2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6.3.2.1钢结构工程中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验(填报《 报验申请表》A4附钢结构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工作程序流程见监理工作流程。
6.3.2.2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和技术负责人参加。
6.3.3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6.3.3.1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3.0.5条规定
(1)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验点(值)符合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齐全。
6.3.3.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规范”3.0.6条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6.3.3.3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合格质量标准符合“规范”15.0.4条规定:
(1) 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格质量标准;
(2) 质量控制资料和文件应完整;
(3) 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见证检测结果应符合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规范”附录G)
(4) 有关观感质量应符合规范相应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规范”附录H)
6.3.3.4分项工程验收内容
按分项表列如下,其检查数量、方法按“规范”相关条款执行。
钢结
构制
作焊
接分
项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备注
主
控
项
目
1
焊接材料进场
第4.3.1条
强制性标准
2
焊接材料复验
第4.3.2条
3
材料匹配
第5.2.1条
4
焊工证书
第5.2.2条
强制性
5
焊接工艺评定
第5.2.3条
6
内部缺陷
第5.2.4条
7
组合焊缝尺寸
第5.2.5条
8
焊缝表面缺陷
第5.2.6条
钢
构
件
安
装
焊
接
分
项
主控项目
1
焊接材料进场
第4.3.1条
强制性
2
焊接材料复验
第4.3.2条
3
材料匹配
第5.2.1条
4
焊工证书
第5.2.2条
强制性
5
焊接工艺评定
第5.2.3条
6
内部缺陷
第5.2.4条
强制性
7
组合焊缝尺寸
第5.2.5条
8
焊缝表面缺陷
第5.2.6条
一般项目
1
焊接材料进场
第4.3.4条
2
预热和后热处理
第5.2.7条
3
焊缝外观质量
第5.2.8条
4
焊缝尺寸偏差
第5.2.9条
5
凹形角焊缝
第5.2.10条
6
焊缝感观
第5.2.11条
焊钉
(栓钉)
焊接
主控项目
1
焊接材料进场
第4.3.1条
强制性
2
焊接材料复验
第4.3.2条
3
焊接工艺评定
第5.3.1条
4
焊后弯曲试验
第5.3.2条
一般项目
1
焊钉和瓷环尺寸
第4.3.3条
2
焊缝外观质量
第5.3.3条
普通紧固件连接
主控项目
1
成品进场
第4.4.1条
强制性
2
螺栓实物复验
第6.2.1条
3
匹配及间距
第6.2.2条
一般项目
1
螺栓紧固
第6.2.3条
2
外观质量
第6.2.4条
高强螺栓连接
主控项目
1
成品进场
第4.4.1条
强制性
2
扭矩系数或预拉力复验
第4.4.2条或
第4.4.3条
3
抗滑移系数试验
第6.3.1条
强制性
4
终拧扭矩
第6.3.2条或
第6.3.3条
一般项目
1
成品包装
第4.4.4条
2
表面硬度试验
第4.4.5条
3
初拧、复拧扭矩
第6.3.4条
4
连接外观质量
第6.3.5条
5
磨擦面外观
第6.3.6条
6
扩孔
第6.3.7条
钢零件及部件加工
主控项目
1
材料进场
第4.2.1条
强制性
2
钢材复验
第4.2.2条
3
切面质量
第7.2.1条
4
矫正和成型
第7.3.1条
第7.3.2条
5
边缘加工
第7.4.1条
6
制孔
第7.6.1条
一般项目
1
材料规格尺寸
第4.2.3条
第4.2.4条
2
钢材表面质量
第4.2.5条
3
切割精度
第7.2.2条
或第7.2.3条
4
矫正质量
第7.3.3条
第7.3.4条
第7.3.5条
5
边缘加工精度
第7.4.2条
6
管件加工精度
第7.5.5条
7
制孔精度
第7.6.2条
第7.6.3条
钢
构
件
组
装
主控项目
1
吊车梁(桁架)
第8.3.1条
强制性
2
端部铣平精度
第8.4.1条
3
外形尺寸
第8.5.1条
一般项目
1
焊接H型钢接缝
第8.2.1条
2
焊接H型钢精度
第8.2.2条
3
焊接组装精度
第8.3.2条
4
顶紧接触面
第8.3.3条
5
轴线交点错位
第8.3.4条
6
焊缝坡口精度
第8.4.2条
7
铣平面保护
第8.4.3条
8
外形尺寸
第8.5.2条
钢构件预拼装
主控
项目
1
多层板叠螺栓孔
第9.2.1条
一般项目
1
预拼装精度
第9.2.2条
单层钢构件安装
主控项目
1
基础验收
第10.2.1条
第10.2.2条
第10.2.3条
第10.2.4条
2
构件验收
第10.3.1条
3
顶紧接触面
第10.3.2条
4
垂直度和侧弯曲
第10.3.3条
5
主体结构尺寸
第10.3.4条
强制性
一
般
项
目
1
地脚螺栓精度
第10.2.5条
2
标记
第10.3.5条
3
桁架、梁安装精度
第10.3.6条
4
钢柱安装精度
第10.3.7条
5
吊车梁安装精度
第10.3.8条
6
檩条等安装精度
第10.3.9条
7
平台等安装精度
第10.3.11条
8
现场组对精度
第11.3.12条
9
结构表面
第11.3.6条
多
层
及
高
层
钢
结
构
安
装
主
控
项
目
1
基础验收
第11.2.1条
第11.2.2条
第11.2.3条
第11.2.4条
2
构件验收
第11.3.1条
3
钢柱安装精度
第11.3.2条
4
顶紧接触面
第11.3.3条
5
垂直度和侧弯曲
第11.3.4条
6
主体结构尺寸
第11.3.5条
强制性
一
般
项
目
1
地脚螺栓精度
第11.2.5条
2
标记
第11.3.7条
3
构件安装精度
第11.3.8条
第11.3.10条
4
主体结构高度
第11.3.9条
5
吊车梁安装精度
第11.3.11条
6
檩条安装精度
第11.3.12条
7
平台等安装精度
第11.3.13条
8
现场组对精度
第11.3.14条
9
结构表面
第11.3.6条
网架结构安装
主控项目
1
支座定位轴线位置、支座锚栓规格
第12.2.1条
2
支承垫块的位置、标高、水平度以及支座锚栓位置偏差
第12.2.2条
3
支承垫块的种类、规格、摆放位置、朝向
第12.2.3条
4
支座锚栓的紧固
第12.2.4条
5
小拼、中拼单元的偏差
第12.3.1;2条
6
节点承载力检验
第12.3.3条
7
挠度值
第12.3.4条
强制性
一般项目
1
支座锚栓尺寸
第12.2.5条
2
节点及杆件外观,多余孔封口
第12.3.5条
3
安装完成后的允许偏差
第12.3.6条
压
型
金
属
板
主
控
项
目
1
压型金属板进场
第4.8.1条
第4.8.2条
2
基板裂纹
第13.2.1条
3
涂层缺陷
第13.2.2条
4
现场安装
第13.3.1条
5
搭接
第13.3.2条
6
端部锚固
第13.3.3条
一
般
项
目
1
压型金属板精度
第4.8.3条
2
轧制精度
第13.2.3条
第13.2.5条
3
表面质量
第13.2.4条
4
安装质量
第13.3.4条
5
安装精度
第13.3.5条
防
腐
材
料
主
控
项
目
1
产品进场
第4.9.1条
2
表面处理
第14.2.1条
3
涂层厚度
第14.2.2条
强制性
一
般
项
目
1
产品进场
第4.9.3条
2
表面质量
第14.2.3条
3
附着力测试
第14.2.4条
4
标志
第14.2.5条
防
火
涂
料
主
控
项
目
1
产品进场
第4.9.2条
2
涂装基层验收
第14.3.1条
3
强度试验
第14.3.2条
4
涂层厚度
第14.3.3条
强制性
5
表面裂纹
第14.3.4条
一
般
项
目
1
产品进场
第4.9.3条
2
基层表面
第14.3.5条
3
涂层表面质量
第14.3.6条
6.3.5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应按“规范”3.0.7条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原设计单位认可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然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6.3.6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1)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GB3632—83)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3633—83)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本工程《监理规划》
7.记录表单及说明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GB50319-2000)
《 报验申请表》A4(GB50319-2000)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GB50319-2000)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GB50319-2000)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GB50319-2000)
《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监A-05(厦建监安字(1999)069号)
其他有关记录见(GB50319-2000)附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