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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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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核: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项目部 目 录 一、 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二、 工程概况 三、 管理目标 四、 管理网络 五、 安全技术措施 六、 机具设备安全管理 七、 安全教育培训 八、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一、 编制依据和编制原则 (一)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1997]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修正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第1号) 7、《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01) 12、本工程施工图及设计说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 编制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遵循与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保持一致的原则。在编写施工工艺中严格按设计要求,认真执行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检查标准,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编制本项目施工安全组织设计时,根据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坚持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均衡生产,确保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 4、坚持施工全过程、全方位严格管理的原则。在每道工序施工过程中加大安全检查和自查力度,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并严格执行。 5、坚持专业化作业与综合管理的原则。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作业队为基本作业单元,应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和设备优势,同时采取综合安全管理手段进行合理调配,以达到整体安全的目的。 二、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于白鹤铺街道百家居委会(即娄衡高速公路祁东互通),止于洪桥街道白云小学南侧,与圣云大道顺接,线路起止里程为:K12+100-K20+632.744,全长8.533公里,本段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38.5米,路面宽31米,双向八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内主要工程量包括,路基土石方、路基通涵结构物及路基附属工程有:路基挖方211.1万m3、挖淤泥16.5万 m3、挖除不适用材料(不包括淤泥)16.5万 m3、路基填方195.6万 m3,钢筋砼圆管涵826m/17道、钢筋砼盖板涵195.4m/3道、钢筋砼盖板通道781.2m/13处,共计通涵结构物33道/处,边沟排水圬工19333m3、坡面防护圬工43430.3m3、坡面植草防护57045m2;桥梁工程有:2*25m钢筋混凝土预应力T梁桥4座、4*25m钢筋混凝土预应力T梁桥2座、7*25m钢筋混凝土预应力T梁桥1座、5*25m+5*25m钢筋混凝土预应力T梁桥1座、2*25m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箱梁车行天桥1座,其中钢筋7326t、钢绞线445.6t、各等级混凝土67000m3;路面工程有:4cm厚 AC-13SBS改性沥青上面层25.06万m2,5cm厚 AC-20中面层25.06万m2,7cm厚AC-25下面层23.11万m2,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8.38万m2,18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26.59万m2,18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26.18万m2,15cm厚未筛分碎石垫层33.6万m2;交通设施工程有:波形钢板护栏27726m,隔离栅7716m,公路标线8.533km,里程牌、百米桩、公路界碑245块,各类标志牌8.533km,轮廓标2310个。 本项目计划交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6日。 三、 管理目标 1、“三无、一杜绝、一创建”。“ 三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标准样板工地。 2、减少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四、 管理网络 (一) 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 为实现工程的安全目标,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一是从制度上得以保证: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安全责任制、安全经济责任制等;二是从组织上得以保证: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即安全质量部,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配置兼职安全员,确保安全生产监控到位,落实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三是从思想上得以保证: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参建人员安全意识,认真遵守安全制度。详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项目经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条例 集团公司工程安全部 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 全员全方位 全过程管理 组织保证 思想保证 制度保证 安全质量部 安全意识教育 制订安全施工方案 各级安全员 遵守安全制度 分级安全责任制 各级施工负责人 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经济责任制 实现目标,确保“三无、一杜绝、一创建” (二)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图),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综合管理办公室 财 务 部 环保协调部 物资设备部 工地试验室 计划合同部 安全质量部 工程技术部 路基施工队 涵洞施工队 桥梁上构施工队 绿化施工队 交安施工队 路面施工队 桥梁下构施工队 (三) 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对本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1.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考核和奖惩办法。 1.2负责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各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和目前管理。 1.3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关系,对因抢进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1.4领导组织安全检查、考核,定期例会总结和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肯定成绩的同时督促改进存在的问题。 1.5大力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保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到岗到位,保证他们履行其岗位职责。 1.6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 1.7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1.8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调查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2、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对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 2.1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生产、安全、质量及施工现场管理,按审定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计划组织施工和现场监控。结合现场实际特点,合理调配施工生产要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 2.2积极推广“四新”成果,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技创新。 2.3参与组织安全检查、考核,在定期例会上总结和提出安全管理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完善和整改要求。 2.4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监督安全检查人员到岗到位,保证他们履行其岗位职责。 2.5协助项目经理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支持管理小组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文明施工活动。 2.6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参与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7协助配合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事故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方针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制度、条例、规定和施工规范。 3.2主持编制、审定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单位工程开工前总体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监督和落实; 3.3在检查施工生产时,同时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 3.4组织安全技术技能培训,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提供技术指导。 3.5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成果和工法,倡导并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攻关活动。 3.6配合本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供导相关科学技术数据。 4、安全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4.1 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监管责任。 4.2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下发检查整改通报,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措施和要求,履行好本部门职责。 4.3负责参与制订本项目各项安全保证措施、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督。 4.4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预控措施、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 4.5做好各施工队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6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随机抽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与各施工队负责人沟通,帮助、督促整改。 4.7监督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和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4.8对现场发生的严重安全隐患,有造成事故的危险,又不能得以立即解决时,及时向项目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汇报。紧急情况下,有权先指令停止生产,再向各级领导报告。 4.9按要求定期总结和统计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按业主、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 4.10负责完成项目领导、业主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相关工作。 5、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 5.1按“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原则,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 5.2协助总工程师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指示,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及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3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难题,在总工程师的直接指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5.4在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过程中,需要时对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的验算。 5.5对技术难度较大或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负责制订相应的专项方案,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6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事故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7会同安质部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技术创新活动。 5.8配合安质部组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计划合同部部长安全职责 6.1按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6.2在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时,应保证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开展标准化管理的时间。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不下达与安全生产工作相抵触的施工计划。 6.3安排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执行“三同时”原则。即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与主体工程施工计划一并下达执行。 6.4定期计价工作中,执行劳务合同中相关安全条款规定。 7、试验室主任安全职责 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试验工作的法规,严格按规范、规程操作,确保计量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时性、公正性。 7.2负责按规定组织周期检定和维修保养好计量、试验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7.3组织对计量试验业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和计量试验业务水平。 7.4确保试验记录及计算计量结果准确,做到资料清楚、齐全、完备。 7.5负责指导试验人员安全使用、操作和管理试验仪器设备,尤其是加强对核子密度仪的安全使用、管理与重点防护。 8、物资设备部部长安全职责 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 8.2负责协同安全质量部监督本项目各类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专门负责监督检查本项目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 8.3按规定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登记台帐。 8.4负责要求供方提供物资、设备的安全性能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特种设备要供应到现场,并提供安装指导。 8.5做好物资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工作。 8.6配合机电设备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环保协调部部长安全职责 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及各项管理制度。 9.2加强学习,了解当地民风民俗,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9.3熟悉掌握与本项目相关的各单位、部门的业务情况,与业主、监理、当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区街道及个人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能及时快捷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为正常的施工生产提供保障。 9.4组织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国家的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事。 9.5杜绝以工作之便与当地群众乱拉关系,损害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10、财务部部长安全职责 10.1指导财务部会同安全质量部编制并上报项目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施工过程中,按审定后下发的项目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要求,确保并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合理使用。 10.2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和实际需要,负责从工程总成本中提取安全管理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10.3负责项目安全隐患罚款的按时收缴。 10.4在定期工资发放工作中,对执行劳务合同中相关安全条款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11、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1.1协助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的各种会议。 11.2负责对食堂饮食安全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11.3负责对各部门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值日情况进行监督。 11.4协助本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5在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按职责提供相应保障。 12、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1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 12.3编制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2.4负责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各技术工种的安全培训; 12.5负责临时设施的安全性能检验(包括支撑、支架、作业平台等)。 12.6坚持班前安全讲话。 12.7负责定期、不定期和季节性安全检查,下发检查通报。 12.8建立健全各类台帐,负责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发放登记。 12.9了解设计、业主和地方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环境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12.10实行安全奖惩制,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12.11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13、施工队队长安全职责 施工队长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3.1严格督促并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措施、预案等管理规定及按国家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等施工。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作业、改善劳动条件。不违章指挥和组织野蛮施工。 13.2要自觉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布置本队日常工作,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 13.3坚持跟班作业,督促班组执行“三工”制度(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13.4对施工机械设备组织加强维修保养,做到定机、定人、定责。尽量避免因人员操作不当、机械设备故障影响施工安全。 13.5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好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稳定情绪教育。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按规定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13.6配合各级检查并落实整改要求,尊重各级安质(监)检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他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13.7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13.8配合本队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分析。 14、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4.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14.2特殊工种必须要持证上岗,严禁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地。 14.3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机具设备的安全整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14.4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进入高处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部位的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14.5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14.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 14.7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14.8遇有伤亡事故发生,要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并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 (四)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使项目部在施工中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地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操作工人都有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设安全质量部,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网络,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初步安全教育。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同时,项目部还把经常性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根据接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可采取办安全生产黑板报、宣传栏,书写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及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工程开工前,组织所有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及有关道路工程施工安全规则、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宣传教育。 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张拉工、起重工及各种机动车辆 司机等特殊工种进行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确保持证上岗。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负责,并跟踪服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同时制订和下达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张拉作业等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否则不准进行施工。 4、建立健全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一次,作业队每旬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无论月检,旬检还是日检,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中。对重大问题填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制定对策措施,限期整改,专人复查。针对特殊施工环境,特殊施工工艺制定专项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通过经济与行政手段的有效结合,将安全生产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考核兑现,使干部全面加压、职工全员负载,达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6、建立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建立每周一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制度,参加人员为项目部管理层和各施工队负责人,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需要改进的措施方法,制定本周的具体安全管理办法,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7、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施工人员熟悉工程,了解设计意图,掌握安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杜绝违章行为,防范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凡是工序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危险源由项目部总工和安全总监组织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危险源由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工程技术等部门具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危险源存在部位及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注意事项及工艺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安全技术交底一式三份(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交施工队,一份交作业班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审核人、被交底人”必须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并将交底书编号登记,留存的技术义底装订成册,施工队和班组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采取“三工”形式,对作业人员宣讲落实。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由施工队长或工班长负责实施。 8、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凡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人员进行特殊作业, 项目部必须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和反“三违”、反习惯性违章教育;登高作业人员需每年组织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习惯性违章行为以及无证上岗者立即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坚决刹住违章行为。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建立特殊作业人员台帐,全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流动变化情况,每月统计一次,即时更新台帐。 9、建立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项目部建立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应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对进场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着装,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殊工种的标志应建立制度。项目部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项目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订立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劳动保护条件条款,并符合有关规定。项目部组织推进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劳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行为的教育以及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务队伍的综合素质。对每一工种工人都要进行新进场工人初级安全教育,并贯穿整个施工过程,项目部对每一名工人都建立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10、建立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主要负责人报告,项目主要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于1小时内向各上级主管单位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向相关单位或部门请求应急救援。发生责任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后,相关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当在2小时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业主,并在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上报业主。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对于事故漏报、瞒报和拖延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出,由有关机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 认真执行本项目部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管理制度,充分全面辨识本项目部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针对辨识出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各项危险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相应验算或计算结果; 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定后,报相关单位审核并签字,必要时按要求请内外部专家论证;施工中现场技术人员严格按相应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组织施工生产,现场专职安全员旁站随工进行监督;项目部工程部、安全质量部负责技术指导和实施情况监督。 12、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内业工作是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基础,加强内业资料建设有利于标准化管理的顺利进行和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内业资料管理工作要求: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并保持内业人员的相对稳定,各级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要完善上墙;项目部安全内业实行标准化管理,统一管理,分类归档,做好标识。 13、建立安全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本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相关的伤害和不利影响。项目部组织对预案进行演练,用以检验预案是否安全、可行、合理、实用,并对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客观的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在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订完善。 五、 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电工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在高处作业时,要使用电工安全带、安全网。 3、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气装置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要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严禁带电作业。 6、电工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设裸导线,对于大型建筑工地加的裸导线过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架空线路的终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8、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或金属脚手架上。 9、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缆线,严禁使用花线、塑胶软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10、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电缆线路要按规定深度埋地敷设。 11、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置要符合规定,保证现场“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2、现场局部照明的行灯及标志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V。行灯要使用带网罩的提示灯,电缆线要使用橡套缆线。 13、现场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4、电焊机要设独立开关,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反线要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15、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1、凡进入本工程施工的各专业用电单位,督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和要求,按其提出的要求安装各种配电箱(柜)、配电线路、计费装置、各种开关和电器保护装置,由总承包单位提供电源接驳点,做到安全用电。凡不按照要求进行安装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用电行为将视为违章用电,对违章用电的单位项目经理部有权令其整改,直至停电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用电。 2、按施工现场用电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各类用电人员做明确而详细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各类用电人员,应学会和掌握安全用电知识、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的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及生活用电的正常,坚决制止违章用电和个人私拉乱接现象,对本单位和分包单位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线路中,必须采用TN-S系统接零保护,用多股铜芯绿黄双色塑料绝缘电线做保护零线,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5、保护零线至少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设有三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 6、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应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线敷设支撑间距大于12m时,应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采用截面不小于2.5m2的绝缘多股铜线。 7、在接地与接零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8、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9、电焊机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的一次侧电源长度不大于5米,一次侧必须设置防护罩,二次线应采用Y11型橡皮保护套铜芯多股电缆,电缆长度不得大于30米。 10、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人员在用电过程中,应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漏电保护器各类配电箱及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1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配电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配置三级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所有的用电设备都必须安装二级漏电保护器,并保证前后级参数相匹配。 12、漏电保护器的使用接线应与基本保护系统相适应、相匹配。 1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都要求铁制箱,能防火、能防水,并且每箱必须加锁;凡固定安装的配电箱高度要求都在1.3米以上,移动式开关箱高度要求0.6米以上,并有角铁脚架支撑,不得随意乱挂乱放。 14、现场配备能适合本工程需要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是经考核合格有电工操作证并年审合格者,负责本工程施工用电的安装、拆除与维护,并建立拆除和维护记录。 15、施工现场采用了TN-S系统和漏电保护装置后,在必要的设备上需加联锁,控制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信号装置、信号灯、指示灯、电铃及各种标志牌等,提醒人们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17、电气设备定期检修。检修时必须停电;悬挂标志牌,挂接必要的接地线;由相应级别的电工进行操作;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有专人统一组织和指挥。 18、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9、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房、发电机房等应配置绝缘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20、施工现场的电工应负责每月一次对接地电阻的测试(包括防雷接地、重复接地、工作接地等)其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如发现电阻值的异常变动,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恢复各类接地的作用和功能。 (二)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电焊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绝缘鞋,戴防护眼镜或头盔,在特殊的作业场合,还要配合有特殊的防护措施。 2、焊接用的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所设的单独开关要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要戴手套侧向操作。 4、在焊接储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5、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施焊场的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雷雨天时,停止焊接作业。 7、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8、在狭小空间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9、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匆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10、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11、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12、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13、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14、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改变焊机接头时;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更换保险装置时;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三)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拿手。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7、乘人用的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四)施工现场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纲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五)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措施 1、外架搭设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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