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根据:1、及四川公布的有关工程建立和工程建立监理的法律、法规;2、有关工程技术施工验收建立工程监理;3、部门批准的工程工程建立的有关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其它;4、设计、地勘、图纸及说明;5、工程建立合同及监理合同;6、中标人的。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及开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和工程开工验收后的保修。监理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结算完到质保完毕。监理工作: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书; 3、催促承包经营人施工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施行;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方案、专项措施方案并催促施行;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工程及选择分包的; 7、编制控制方案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中付款凭证; 8、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审核、业主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 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取样送复检必须随时进展测试和监控; 10、监视承包人严格按照技术和设计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催促承包人预控措施; 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展复验签证并进展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分阶段进展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 13、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
3、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4、催促检查平安消费文明施工; 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业主和有关主部门; 16、催促承包人整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资料; 17、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开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 18、审核开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9、编制监理工作开工和工程工程最终总结; 20、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满足工程开工。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1、全套施工图纸壹套;2、施工承包合同(含各类合同如供货、分包合同等);3、施工答应证;4、与工程建立施工相关的、资料(如质监、安监)
4、;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 7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施行间委托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任何设施。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施行间委托人不向监理机构提供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内假如渎职同意按以下承当责任赔偿损失:监理工程师必须严守职责确因监理工作过错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根据其责任负责赔偿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监理人与委托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复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1、监理效劳费(1)监理效劳费:本工程监理效劳费实际总价包干。假如非监理人
5、原因造成工延误委托人应增加延监理补偿费。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当本工程全部完工支付到合同价的90剩余的10在监理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交业主后15日支付。 (3)在本工程建立工程通过质量保修后15天内支付所扣的全部或局部质保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 (1)业主委托监理范围以外另增加的监理工作增加的监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2)因业主设计更改延长了监理时间增加的监理费由双方协商。(3)因其它非监理原因延长监理时间增加监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1)业主原因此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
6、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发生的监理费由双方协商。(2)其它因非监理原因发生的额外工作增加的监理费由双方协商。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第四十五条 奖励:无。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起诉。附加协议条款:第一条 委托人有权根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检查、监视和考核。委托人将根据考核结果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予以奖罚此奖罚金额总数为监理费总价的5以内。第二条 转让和分包1.没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转让;2.没有委托人的同意监理人不得将监理业务的任何局部予以分包。监理人因监理效劳
7、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第三条 监理人应在监理效劳内自费派驻到工程所在地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对自备财产投保财产险。时间应随效劳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索赔。假如监理人不上述那么应对有关风险和后果自负其责。第四条 监理人的工程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必须是时所报人员及组织机构且不得更换。委托人或代理业主将随时对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进展抽查如假设出现实际投入的监理人员与所报人员不符或无故减少驻场人员按未能履约处理委托人有权利不退还监理人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委托合同。第五条 假设在工程施行过程中确实做出监理人员调整那么必须由监理人提出有法律效力的申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业
8、主同意后方可变更。第六条 监理人如有本合同或约定的违约行为委托人将从监理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第七条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书后10个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提交的形式和额度(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三节 合同协议书工程委托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监理(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合同法?、?建筑法?、?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双方就 工程监理效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建立工程概况1.1建立工程名称: 1.2建立工程地点: 1.3建立工程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的全部监理 1.4工程立项批准文: 1.5
9、资金来源: 2、组成合同的组成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立监理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1)工程建立监理合同;(2)合同专用条款;(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书;(5)书(即)及其附件;(6)有关附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 (7)双方就本工程进展协商、补充、变更等形成的有关书面协议、件、 、电子邮件。双方同意上述合同组成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假设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3、乙方就本工程开展建立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20项:(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书;(3)催促承建商施工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施行;(4)审查承
10、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方案、专项措施方案并监视施行;(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6)编制控制方案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付款申请;(7)经设计咨询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取样复检必要时进展测试和监控;(9)监视承建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催促承建商施行预控措施;(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展复验签证并进展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1)分阶段进展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12)协助处理合
11、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13)监视检查平安消费文明施工的施行;(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委托人和有关主部门;(15)催促承建商整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资料;(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开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17)审核开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18)编制监理工作开工资料和工程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12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21)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工作内容。(22)对施工图纸的合理性、科学性进展评价并向发包方提供建立性。4、合同
12、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满后终止。5、工程质量:按现行有关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6、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7、本工程建立监理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8、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展工程建立监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本钱工程建立监理合同第3条约定的工作。9、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11、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在乙方向甲方按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由甲乙双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住 所:住 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 电 话:传 真:传 真:银行:银行:帐 :帐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