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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度人防工作总结要点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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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年度人防工作总结要点 项目人防工程操作要点 一、首先每个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都要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这是国家规定的,没有商量。 二、人防工程到底建设多少面积,应该是按楼层和项目的总建筑面积来定的。具体问项目的总工就知道了。 三、如果不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那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因地理地质原因,确实不能够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相关部门会批准,但是需要交纳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我曾经和一位总工程师专门提到这个问题,据他说好象是异地建设费要比自建费用高,因此,除非确实地质原因不宜建设人防工程,否则一般开发商都会选择自己建设。 四、在自建人防工程的情况下,这一部分是不计容积率的,不能做为公摊计入房价,也正因如此,人防工程部分自然也不是所有业主共有的部分。 五、人防工程属国家所有,建设完毕之后,要向政府人防部门或指定部门移交所有权,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都不可能取得产权。最多开发商会取得代管权,进行出租而不是出售。 六、一般来讲,地下人防工程都会建成车库形式,在目前的和平年代,开发商设计建设的预期也就是做为车库进行出租。设计成单独地下室的好象比较少见,一般都在老楼里会出现这种情况,我的理解首先是单独地下室形式似乎有悖于“防空”的作用,其次也涉嫌浪费面积。但既然已经规划设计甚至于建设成这种形式,人防部门已经批准,就只能说其存在就是合理的了。 七、对于开发商来讲,其虽然没有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但是却有对其进行维护的责任和收益的权利,所以,即使设计成单独地下室的形式也是需要出租来获得收益的,如果防潮还可以,那就当仓库出租也未尝不可。 八、别忘了想利用人防工程,还得办一个《人防工程使用证书》。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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