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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援助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为青岛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作贡献、服务保障西海岸XX县区开发建设”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惠民、服务大局”的理念,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宣传渠道,为辖区司法行政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处室工作人员在全区政法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突出作用,2013年度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十佳法律援助中心”称号;被市委授予全市普法先进单位;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被开发区管委授予机关优秀处室。被xx区委开发区工委文明委评为“全区十件文明好事”单位;被工委管委授予“敬老文明号”。
一、20**年度工作总结
(一)创新工作模式,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一是打造法律服务管理中心,整合工作资源。按照“敞开门办公,沉到底服务”的理念,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组建起区法律服务管理中心,打造亲民便民的“新窗口”。服务管理中心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管理、普法宣传等多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行整合,创新性地建立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法律援助与人民信访联动工作机制和法律专家服务机制,以法律援助部门为龙头,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多种法律服务资源服务党委政府经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83项,接待群众来电来访452人次,办理援调对接案件29件,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5人次,协助化解信访案件7起,组建法律专家服务团6个,提出合理化建议11条,参与项目建设、拆迁改造3次。该做法先后被《法制日报》、《青岛政法》、青岛司法局《司法信息》等刊发推广。二是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工作模式。针对部分来电来访咨询者存在认知偏差、情绪浮躁、心理失衡等问题,区法律援助中心大胆尝试将心理疏导引入到法律咨询工作,建立“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模式,从系统内选派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人员组成专业团队,与驻区高校和重点医院心理辅导老师和医生形成合力,注重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一方面从法律运用的角度对当事人讲法明理,另一方面运用心理学及社会学的相关知识缓解当事人情绪,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化解当事人的不良情绪,既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又了却了当事人的“心结”,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该项工作被区作为优秀创新成果立项,山东科技大学法学院也将此列为教学创新工作立项,2013年10月被评全区机关工作成果特色创新奖,该做法被《中国法律援助》刊发。三是全面推动法律援助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在全市率先创建开通了《青岛开发区12348法律援助中心》网站,便于居民在网络上进行法律咨询、了解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在抓好各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基础上,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地打造了长江中路临街落地接待窗口的建设,做到设施到位、人员到位、服务到位,被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荐为省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与区武装部和驻区各部队搞好军地共建,与区边防检查站建立军地法律援助互通机制,并将这一做法推广到驻区各部队,已办理涉军案件5起。与区妇联联合建立了我区的“妇女维权服务团”,与区总工会协商建立了“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团”,目前已办理各类30余件。与区慈善总会在政法系统慈善义工队伍的基础上与区卫生系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如北船重工等地,组织举办“政法系统慈善义工暨法律援助宣传活动”,xx市劳动局和市司法局专门召开了现场会,《中国法律援助》也专门进行了刊载。同时,鼓励律师无偿为敬老院等社会公益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提升律师社会公信力。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各部门的大援助格局。《人民网》、《新华网》、《大众网》、《齐鲁网》、《中国开发区网》和《中国法律援助网》、《青岛纠纷网》、《青岛民政网》分别报道了我们的典型做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一是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指派、监督工作办法》。重点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责任,细化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管程序,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我区的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截止目前共接待咨询电话2300余人次,接待来访群众800余人次,办理援助案件近300件,整理案卷近300份。二是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工作案件质量评比管理办法》。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了检查与评比,共检查律师所5家,抽查各类案卷30卷,旁听庭审6起;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三是制定出台了《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借力行船,积极与区总工会、区妇联和团区委沟通联系,推进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和制度。市司法局《青岛法律援助》第11期以《xx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为题对我们的做法进行刊载。四是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及时接待制度》。及时、认真地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目前,已成功地解决了灵珠山办事处一起长达10余年的农民工讨薪积案,薛家岛办事处因拆迁引发的上访案件3起,长江路办事处长达8年未解决的拆迁安置问题,黄岛办事处一名残疾人因邻里纠纷而引发的长达10几年的打斗积案(《青岛日报》进行了报道)。五是制定出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同步法律援助的意见》。将法律宣传、人性关怀贯穿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过程中,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帮教工作,帮助问题青少年回归社会。目前,已承办了三起重大恶性案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1-10月通过法院审理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六是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岗的通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在门槛、条件上的统一,降低制度上的磨擦,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减少了困难群众维权手续审批环节。期间,帮助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刑警大队和经侦大队化解重大疑难积案8起,区法院协调处理疑难案件6件。七是推行了法律援助风险告知和案件回访制度。中心在做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的同时让受援人在诉讼前就了解提起诉讼可能需要承担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避免或减少诉讼风险,从而理解配合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最大限度提高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案件结束后由当事人填写案件办理回执单对案件进行评定,加强对律师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相互约束。目前,所有办结的案子均进行了电话回访。为迎接XX省对xx市进行精神文明城市测评检查,对近三年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咨询情况进行整理并集中归类登记备查。
(三)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和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平台,积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发挥区法律援助网站作用和加强系统内信息简报工作的同时,对重点案例,创新性做法,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如劳动大厅和北船重工设立模式和服务效果,区电视台生活直通车进行了报道。尤其是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群众关心的案件,做好正面宣传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知晓率。例如成功办理张海瑞交通肇事案,青岛电视台二台、xx区电视台生活直通车栏目、《山东法律援助》分别对该案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社会上引起一定反响。同时完成“1+1”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候选人报名选派工作,并不时报道援藏律师工作动态,也被上级部门及时采用。同时转变“被动”的宣传教育观念,以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援案件、调处矛盾纠纷为契机,对各类服务需求所涉及的法律盲点和误区,整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贴近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类案件,或修编成册,或编辑成法治宣传片,免费发放给办事群众,培养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为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心专门建设了以“中国梦X8226;法治魂”为主题的文化长廊,长廊分古、今、中、外四个主体板块和干警书法展,采撷中外法制历史中的重大变革和重要观点,借文化魅力在潜移默化中激发群众的理性思维,培养法治理念,孕育法治文化。
(四)积极投入到“1122”事故处理中,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领导的成分肯定。
(五)律师工作稳步推进,律师队伍建设有了新的开始。
二、20**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管理职能,整合资源,搭建协同联动工作平台1、对内实现系统聚力。一是搭建窗口化服务平台。按照“挖掘潜力、深度建设”的思路,搭建集法律服务、中枢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律师和普法宣传等传统法律服务业务整合成咨询调解、援助指导和综合管理三个部门,由机关后台推向一线前台,将原先“分散的点”串联成“集中的面”,发挥整体联动效能。二是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将全区以社区(村)为单位划分为322个网格,每个网格内配备1-2名专兼职司法协理员,负责普法、调解、法律服务事项代办和舆情信息收集等。同时,依托“1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与全区各基层司法所、援助站点、村居调委会、行业调委会和社会志愿团体的网络连接,对受理的各项法律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实现渠道畅通、网络共享。三是建立规范化运行机制。编制《法律服务管理中心制度汇编》,对中心的服务范围、各窗口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接待制度、服务流程、监督投诉、经费使用和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报工作情况,对各部门和基层站点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分析问题和薄弱环节,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对重点工作和疑难重大问题进行协调督办。
2、对外着重横向借力。彻底改变个案协调的方式,强化行业性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打造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医疗调解委员会、高校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站、边防检查站“法律援助与普法教育”示范教育基地、物业调解委员会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法律服务站所,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交通、民政、妇联、团委的委托联动机制,制作专门的法律文书,对相关矛盾纠纷实施分流或委托处理,形成借力行船、共享资源的工作合力。
(二)优化服务职能,司法惠民,满足社会群众法律需求1、完善援调对接机制,打造汇聚和谐正能量新导体。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为群众提供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解决办法,中心在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援调对接机制。对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对符合人民调解条件的可先行调解;对受理的矛盾纠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指派法律服务人员为其代理人参与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启动法律援助程序。
2、优化服务提升形象,打造亲民便民服务第一窗口。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普法宣传和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军人军属、残疾人维权等司法行政工作和职能集中在一起,实行“一站式”,省去群众“多头跑”的麻烦。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将服务范围、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申请法律服务需提供的材料全部制作成制度牌、明白纸和宣传册,来访群众办什么事、找什么人、该怎么办一目了然。设置等候休息区,并专门配备了法制宣传视频器材、书报架和饮水机,为群众提供温馨服务。在满足群众日常法律服务需求的同时,还建立了律师点援和便捷调解等特色服务,将全区优秀律师办案履历、擅长特点录入点援系统,由申请援助的群众根据需求自由选择;设置便捷调解(私密咨询)室,专门处理案情简单或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调解咨询事项。着力打造“司法惠民、服务大局”的工作品牌,在系统内着力培养四种文化,即“忠诚履职、执法为民敬业文化;提升素质,争做行家学习文化;激情做事,雷厉风行执行文化;锐意进取,敢于突破创新文化”,以文化建设凝聚力量、融合队伍、约束规范、导向激励。
3、强化宣传延伸服务,打造传递法治好声音新载体。转变“被动”的宣传教育观念,以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援案件、调处矛盾纠纷为契机,对各类服务需求所涉及的法律盲点和误区,整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贴近百姓日常生活的各类案件,或修编成册,或编辑成法治宣传片,免费发放给办事群众,培养广大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制度为本、文化为魄。为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中心专门将建设以“中国梦X8226;法治魂”为主题的文化长廊,长廊分古、今、中、外四个主体板块和干警书法展,采撷中外法制历史中的重大变革和重要观点,借文化魅力在潜移默化中激发群众的理性思维,培养法治理念,孕育法治文化。
(三)提升保障职能,服务大局,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1、建立信访联动工作机制。为有效化解涉法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中心与区信访局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与信访联动机制,根据区工委、管委要求或信访局委托,管理中心以“第三方”身份,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为涉法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理清法律关系、提供法律援助、指派人民调解、协调召开法律听证会等服务。
2、强化舆情信息收集机制。每月对处理的涉法信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行政审批、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和群众投诉等工作的数量、涉及事项及人员类别进行汇总,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形成较为全面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报告,及时掌握社会热点、“苗头性”问题和群众诉求,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3、组建法律专家服务团体。为推进依法行政,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助力西海岸XX县区建设。中心对区内公证、律师、高校教授等法律人才资源进行整合,根据公司、金融、房地产与工程建设、行政事务处理和涉法法律服务等不同服务方向,成立法律专家服务团,为区内政策制定、招商引资、企业服务、项目签约、拆迁改造提供全方位、专业化、团队化、系统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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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林业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林业依法行政水平。一年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执法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监督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林业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局长李庭春任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吕清元、侯兴才、陈竞明,纪检组长李立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林政股、生产股、天保办、退耕办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副局长侯兴才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应中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日常工作由局法制办负责,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二)狠抓依法行政责任落实。对依法行政采取分工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分别对林政、行政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和生产股、植物检疫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职责范围,做到了分工明确,协作一致;并将依法行政责任按照县政府要求分解落实到系统各基层单位。派驻县政府行政审批大厅工作组、木材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是依法行政基层工作窗口单位,年初,林业局对2013年行政执法考核结果进行了奖罚兑现,并与各单位签订了2014年执法责任书。
(三)加强依法行政监督。我局实行分级负责监督制。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分工分别对股、站、队、森林公安分局、各森林派出所进行监督。并由局纪检组组长李立负责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工作。一般行政执法事务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决定,重大行政事务由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依法行政公示制,基层林业执法单位均聘请了依法行政监督员,加大了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森林公安继续推行一案一授权,严把了案件的审批关。局法制办坚持实行案件评查制,对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做到了逐案评查,对办理的行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在全系统予以了通报。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年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一是领导干部以身作责,带头学法、讲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立法治政府观念意识逐步提高;二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修订了各项依法行政制度,使行政执法责任落到每个具体执法人员肩上;三是通过送出去培训和请执法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当老师,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先后派出21名同志赴市、省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举办两次依法行政培训,通过外出和自办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借助媒体进行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大力进行宣传,及时宣传退耕还林、林权抵押贷款、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政策法规。在报刊杂志、县电视台播发林业政策、法规消息40多条;五是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去冬今春组装宣传车一辆,深入全县各地宣传林业政策法规8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千余份;六是利用永久性宣传碑、牌,刷写固定标语等形式宣传林业政策法规;七是依托林业基层单位和强大的护林组织网络向群众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局法制办自拟《森林法》、《林业行政处罚文书规范》宣讲稿发至局qq群,供基层单位宣讲森林法规作宣讲资料。八是利用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的各类森林案件和处理的违法人员现场说法宣传林业政策法规。全面落实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按《XX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事,落实完善了适用程序规则,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从去年7月1日起启用了新版林业行政处罚文书,今年又专门进行了一次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填写规范培训,并逐步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2014年9—11月按照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星级评定试点工作。星级评定参评37人,按照个人自评、单位测评、审查汇总、小组审议、公示审定五个环节,依据学习、品德、能力、业绩、廉洁五个方面,共评出五星级行政执法人员6名,四星级执法人员15名,三星级执法人员15名,二星级执法人员1名。11月5日,县法制办在我局召开了表彰命名大会,并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星级评定工作把握四个环节坚持六个原则,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此项工作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星级评定工作摸索了经验开了好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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