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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79.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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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20.1.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1月-2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三、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八、,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管理,二、合同法律制度,22,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3),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24,七、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九、建设工程施工索赔,(25),11月-24,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考生了解、熟悉和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基本理论、方法,并依据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熟练程度,以提高考生运用合同管理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11月-2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本章考试内容,了解,:合同的公证与鉴证。,熟悉,:代理关系:建筑工程一切险。,掌握,:合同法律关系;合同担保。,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1999,年,10,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担保法,中华人民

3、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与建设工程直接相关,合同订立和履行涉及的,11月-24,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一)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二)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三)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四)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三)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五)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

4、系,(,掌握,),(,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一)概念,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合同法律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合同法律关系。改变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力的人。作为合同法律

5、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

6、,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其他组织,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法人应当具备()等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E.,经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批准,答案:,ABCD,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1,

7、)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某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

8、,。,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合同当事人就某项技术秘密达成了购买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签订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四)合

9、同法律关系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决定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2,)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的概念:,合同法律关系并不是由合同法律规范本身产生的,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具有一定的条件下才能产生、变更和消灭。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行为还

10、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事件:,是指不以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事件可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3,)代理关系(熟悉),代理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的特征包括:,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

11、意志,”,的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代理种类,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是,法定代理,。,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合同法律关系,(,3,)代理关系(熟悉),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的适用条件:,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

12、人的情况下,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无权代理的情况包括,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不做否认表示,、,经被代理人追认,情况下,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代理行为有效。,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关系终止,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的是:,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

13、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导致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的原因有:,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掌握),(,1,)担保概念,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担保法,是指调整因,担保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14、定金,。,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在具体合同中,担保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建设工程合同

15、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掌握),(,2,)担保方式,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对,债权人,权利的有效保护。,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均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不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16、之日起的,6,个月。(保证期间),保证担保的范围,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掌握),(,2,)担保方式,抵押,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抵押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抵押物的条件,不能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抵押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的分类,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掌握),建设单位将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抵押给银行,订立了抵押合同,后来又办理了抵押登记。则()

17、。,A.,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B.,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C.,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D.,项目不转移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答案,:D,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A.,担保财产是否为第三人的财产,B.,担保财产变卖后的剩余部分是否归债务人,C.,担保财产是否转移占有,D.,债权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答案,:C,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掌握),(,2,)担保方式,留置,留置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

18、定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了解),建设工程中的保证人一般是银行,也可能是信誉较高的其他担保人如担保公司。,保证采用书面形式,银行出具的保证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的为保证书,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掌握),施工投标保证,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施工预付款保证,4.,工程保险,(,1,)保险概述,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

19、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分散危险。,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一般以保险单形式订立,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2,)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险种,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熟悉),概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责任范围,除外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终止时间可以是()日。,A.,工程动工,B.,全部工程验收合格,C.,工程所有

20、人实际占有全部工程,D.,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E.,保修期满,答案,:BC,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4.,工程保险,(,2,)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险种,赔偿金额,保险期限,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保险合同管理,投保决策:是否投保和选择保险人,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保险索赔,5.,合同的公证和鉴证法律制度,(,1,)合同的公证,(,2,)合同的鉴证,(,3,)合同的公证和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11月-24,3.,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A.,保证,B.,定金,C.,留置

21、,D.,质押,答案:,d,4.,依据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的是()。,A.,保险对象包括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不包括公共工程,B.,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C.,发包人未经过竣工验收即提前使用部分工程,保险公司不再对该部分工程承担保险义务,D.,保险合同的有效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答案:,c,5.,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采用保证方式进行担保时,()。,A.,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B.,债务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明确保证人,保证人向债务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2、。,C.,保证人与债务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D.,保证人与债权人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保证人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答案:,d,11月-24,在,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中,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包括()。,A,土地使用权,B.,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C.,土地所有权,D.,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E.,依法被监管的财产,答案:,BCE,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包括()的损失。,A.,外力引起的电气装备,B.,地震导致施工建筑物,C.,台风摧毁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工程,D.,水灾导致被保险人在工地上原有建筑物,E.,

23、气温变化造成精密仪表,答案:,ABC,11月-24,二、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试内容,了解,:合同的类别;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熟悉,: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的转让与合同履行的债权债务转移;合同的形式。,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要约与承诺;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1.,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中建设、勘察、监理以及施工等单位没有隶属关系,主要依靠合同来规范和约束。,合同是协议,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当然合同也不能违法。,(

24、,2,),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3,),内容简介,(,4,)合同的分类,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确立合同的生效时间,.,基本分类:,15,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等,其他分类:计划与非计划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在现代生活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诺成合同,.,主合同,的无效、终止将导致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从合同,的无效、终止不能影响主合同。,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1.,合同法概述,担保合同是典型的,从合同

25、,.,在市场经济中,绝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法律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不要式合同,2.,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一般认为,合同的形式可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合同形式的产生依据划分,合同形式可分为,法定形式,、,约定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为原则的。,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

26、定形式,.,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1,)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则的理由是:,合同本质对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场经济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国际公约要求不应对合同形式进行限制,、,电子技术对合同形式的影响,.,合同自由的重要体现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合同的首要条款是,标的,.,施工合同中的数量主要体现的是,工程量的大小,对于强制性的标准,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性标准,.,在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则依,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则依,地方标准,执行;没有地方标准,则依,企业标准,执行

27、。,建设工程中的质量标准大多是,强制性的质量标准,.,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当事人希望通过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是以,自愿,为原则的。,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2,)要约与承诺(掌握),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是指,提出要约一方,.,被要约人是指,接受要约一方,要约应当具有的条件是,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的一般条款,.,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28、。,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过程中,,投标书,是要约。,价目表的寄送、招标公告、商业广告、招股说明书等均是,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视为要约。,合同法,规定,,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规定,要约撤销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意思表示。,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2,)要约与承诺(掌握),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

29、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撤销是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欲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该项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况包括,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是,承诺,.,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发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薪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

30、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非要约对象向要约人作出的完全接受要约意思的表示,不是承诺,.,受要约人对解决争议的方法变更,应视为,新要约,.,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是承诺,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2,)要约与承诺(掌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合理期限,”,要根据要约发出的,客观情况,和,交易习惯,确定,应当注意双方的利益平衡。,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合同法,规定,承诺的撤回的条件是,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

31、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要约和承诺的生效,世界各国对于要约和承诺的生效,主要有,投邮主义,、,到达主义,、,了解主义,.,我国对要约、承诺的生效采用,到达主义,.,承诺的通知,送达给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的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要约生效,的地点为不要式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

32、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2,)要约与承诺(掌握),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可采用格式条款。格式条款又被称为,标准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在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中规定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因订立合同时对方提供虚假情况而使本方受到损失,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缔结过程中,形成的。,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责任,、,合同磋商阶段责任,

33、、,合同未成立时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应,具备,缔约一方受有损失,、,缔约当事人有过错,、,合同尚未成立,、,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条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方应当有过错,这种过错主要表现为违反,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自,要约生效,开始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有别于违约责任的最重要原因是,合同尚未成立,.,代理人隐瞒无权代理这一事实而与相对人进行磋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施工企业不具

34、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而谎称具有,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缔约过失责任,施工企业没有得到进(出)口许可而谎称获得或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等,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磋商阶段不会发生的责任有,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保证责任,、,合同纠纷责任,,极易发生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3.,合同效力,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具备其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一般都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且承包人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这是合同生效条件中,当事人应具有

35、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具体表现。,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这是就,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不同形式的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可以是,自合同成立时,、,自受要约人承诺时,、,当事人双方签字,、,当事人双方盖章,.,口头合同自,受要约人承诺时,生效。,书面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履行全部或者主要义务的,应视为,合同有效,.,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界至,时

36、生效;附终止期限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条件生效的合同,合同成立后虽然并未开始履行,但任何一方不得撤销要约和承诺,否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独立存在的。合同的,无效,、,变更,、,解除,、,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另一方按约定的程序终止合同而发生了争议,此争议应当由,双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对争议进行处理,。,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是,无权代理人,、,表见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某单位推销员拿着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

37、合同文本与其他单位签订了超越授权范围的合同,此时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表见代理人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书面明确授权,是无权代理,、,客观上存在让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备代理权的理由,、,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论合同履行到什么阶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这种无效的确认要溯及到,合同订立,时。,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

38、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免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确认为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收归国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可变更的合同在变更前属于,有效,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均是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39、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应商处去购买水泥,由于水泥标号不清楚而将,425,号的水泥当作,525,号水泥购入。该买卖合同没有仲裁条款,发现问题后,承包人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的情况有,当事人名称变更,、,法定代表变更,、,当事人合并,、,当事人分立,.,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4.,合同履行、变更和转让,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使各方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原则,1.,全

40、面履行的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某施工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费用不明确,应,由材料供应商承担,.,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在合同内对价款没有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双方通过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合同的履行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三种抗辩权适用条件见下页表格,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中完全一致的条件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

41、价给付债务,.,施工合同订立后,发包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承包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拒绝支付预付款,这是发包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任何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而,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二、合同法律制度,11月-24,同时履行抗辩权,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后履行抗辩权,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债务,先履行抗辩

42、权,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11月-24,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合同不当履行的情形有,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提前或部分履行,.,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撤销权,二、合同法律制度,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变更(掌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

43、合同。,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是,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后,当事人须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约定不明确,视为,没有变更,.,11月-24,二、合同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熟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改变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按照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不同于债务承担的主要区别是,合同当事人未改变,、,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第三人无权追究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权利,、,对第三人履行债务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补偿,.,合同法,中规定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不同于债权转让的主

44、要区别包括:,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属于合同内的约定,1,、,合同当事人不改变,、,债权人不能强迫第三人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第三人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转让(熟悉),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后,合同的当事人是,原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甲公司将乙公司所签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丙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行使抗辩权,、,丙公司承担甲对乙公司合同有关的从债务履行责任,、,丙公司直接对乙公司承担合同义务,.,债务承担,

45、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按照,合同法,规定,需经对方同意的情形是,债务承担,、,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11月-24,二、合同法律制度,甲施工企业授权某采购员到乙公司采购钢材,但该采购员用盖有甲施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文本,与乙公司订立了购买水泥的合同,则该合同()。,A.,有效,但应由采购员向乙公司支付货款,B.,有效,由甲施工企业向乙公司支付货款,C.,无效,由采购员向乙公司支付货款,D.,无效,甲施工企业退货,乙公司的损失由采购员承担,答案:,B,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约定的,确定价款或报酬时应按()的顺序履行。,A.,订立

46、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B.,合同有关条款、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C.,补充协议、合同有关条款、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D.,补充协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合同有关条款,答案:,C,某物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采购方拒付货款,其行为依据的是,合同法,中规定的()。,A.,双方享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C.,先履行方享有的不安抗辩权,D.,后履行方享有的不安抗辩权,答案:,B,11月-24,二、合同法律制度,5.,合同的终止(掌握),一、合同终止的概述,合同终止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

47、终止,.,合同终止是,权利义务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随着一定法律事实发生而发生的,、,合同关系的消灭,不能恢复,.,合同中止是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合同,当这种特殊情况消失以后,当事人仍然承担继续履行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债务已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原因是,清偿,.,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是债的,清偿,,是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目的

48、,的行为。,清偿的标的物一般是,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三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未履行的合同,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而使债权债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可分为,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区别,11月-24,二、合同法律制度,法定解除和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的相同点是,具备一定解除条件时,由一方行使解除权,;区别在于,解除条件的来源,不同。,四、债务相互抵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主张,法定解除合同,、,法定债务抵销,,应当通知对方。,债务抵销可以分为,约定债务抵销,和,法定债务抵销,.,合同的协商解除和合同约定解除权的

49、解除的区分,约定解除,当事人通过行使约定的解除权或者双方协商决定而进行的合同解除,法定解除,解除条件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合同的协商解除,合同已开始履行后进行的约定,且必然导致合同的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解除,合同履行前的约定,它不一定导致合同的真正解除,11月-24,二、合同法律制度,6.,违约责任(掌握),一、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对违约责任制度所做的详细规定的目的是,加强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反合同现象的产生,.,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和原则,

50、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定金罚则,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形式主要发生在,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适应补救措施后,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既具有对合同未违约给予补偿,又具有对违约方实行制裁双重性质的是,违约金,施工企业与材料供应商订立的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0,万元,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是,2.2,万元,施工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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