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作 协 议 书 投资项目:艺术培训机构 合伙人数: 3个 (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甲方姓名_, 性别_, 身份证号码 _;乙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 _;丙方姓名_,性别_,身份证号码 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作宗旨诚信合作,相互信任,联合经营,稳定发展!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投资开办艺术培训机构,进行校外艺术培训 ,艺术项目涵盖美术、乐器、声乐、舞蹈等。第三条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 至_年_月_日止; 合同期满后, 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
2、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1. 共同投资人甲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 共同投资人乙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 共同投资人丙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占_; 2.各共同投资人的合伙金,于_年_月_日以前集资完毕,同意由合伙人 _ 采取_(资金保管方式及信息)保管,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3. 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不得任何人公帐私用;本合同终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
3、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第五条 事务的经营管理及权责为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经合议后,投资人亦可任职各项职责,各司其职,但都需遵循本协议,服从管理及安排。1、共同投资人委托_方为负责人来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行使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及管理,其中包含企业文化、运营管理、制度的拟定及实施、团队的打造、事务监督、合伙事宜。对负责人权限内的决议,其他投资人需服从安排,如有异议,请参照第五条第三项执行。其中负责人权责包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及公司成立之后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负责人在履行权利的同时,需对所有投资人利益负责,保证投资项
4、目的正常运营;(3) 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重要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全体合伙人需统一服从及执行。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4)负责人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更换事务执行人。2、_方受全体共同投资人委托为资金管理员、外联部和营销部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的财务及营销拓展事项,本着对合伙人负责的态度,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营销方案,服从股东会安排。其中权责包括但不限于;
5、(1)资金管理员需制定详细的财务收支及管理制度,通过股东会审核后才可执行,所有合伙人需严格遵循制度。 (2)每个时期的最后一天出详细的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并进行分析报告,以保证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事务的执行情况; (3)如因个人漏记、错记、漏报、作假等失职原因造成损失的或民事责任,资金管理员需承担责任,并按情节严重性弥补损失,重大失误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做决定; (4)关于社区、学校及其他机构的联络或活动的组织等,由外联部负责人牵头,并作出方案,组织人员执行; (5)营销方面,需要有完整的规划和实行方案,并责任到位,通过负责人认定后,其他成员须配合执行,服从安排。3.
6、 _方受全体共同投资人委托为内务管理员,包含教务、教学与校内人员事务的监督管理。其中权责包括但不限于;(1)校内教务、教学教研、采购、物资、人员及各部门制度的制定和管理;(2)教学详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教学数据的统计,及时发现及解决问题;(3)物资的储备及盘存管理;校内人员的考核管理。(4)内务管理者对以上信息、事宜需做好统计,并与财务制度一样,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向股东会负责人汇报,对工作上的失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4. 其他分工、权责未尽事宜,股东会商议决定。第六条 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在盈利后,保证企业正常运行及发展的前提下,以每年年终大会为期限,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
7、,按比例分配,如未盈利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以投票形式决定盈余分配。2.债务承担: 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3. 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有投资人承担(经过计算存在亏损,除去经营者需承担的风险资金外,余下部分按投资比例分担风险。)第七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 及股份的转让1. 共有投资人增加: 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共有投资人退出: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退
8、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不予支付包含原始股金在内的任何资金。且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并负法律责任。3. 股份的转让:在与众投资人商议,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资人原有部分对持,否则不予通过;第八条 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1. _为共同投资人法人; 法人的权限有: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投资人的产品和经营项目,购进常用货物及用品; 按协议督促各项事宜的完成;2. 其他资产人的权利: 参
9、与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投资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3.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4.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
10、完成;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营业日期开始执行);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其他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如有遗失或损坏, 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 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共同投资人甲:_共同投资人乙:_共同投资人丙:_签署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