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固定电话: 其他电话:
担 保 人(1):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固定电话: 其他电话:
担 保 人(2):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单位名称:
固定电话: 其他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参加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乙方出于自愿并征得亲属同意后,兹委托甲方为其办理有关赴德国护理工作/游学/考察项目相关手续服务(需乙方亲自办理的手续除外)。乙方在境外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国外接收单位的管理规定,甲方可应乙方要求,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帮助。担保人对合同期限内乙方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到乙方圆满完成项目回国及甲方处理完相关法律和经济关系之日为止。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前往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乙方参加的项目为: (赴德国短期游学/考察项目),该项目全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项目时长为 周,从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此费用包含签证费、单次往返机票、全部培训费、住宿费用等,短期项目不包含单次往返机票。
1. 项目办理流程:
赴德国护理工作项目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 乙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评估;
第二、 初步面试,面试通过后发乙方录取通知书;
第三、 乙方准备资料办理赴德国学习签证;
第四、 乙方在国内封闭培训德语8个月,或赴德国进行8个月的德语培训并获得 B1证书;
第五、 在国内封闭培训德语期间,乙方将赴德国参加强化德语培训4周;
第六、 乙方参加德国当地护理工作机构的雇主面试,签订《境外劳动合同》;
第七、 乙方办理更换赴德国工作签证;
第八、 乙方赴德国参加护理执业资格职业教育培训时间至少 6 个月;
第九、 在德国进行护理职业培训期间,雇主将提供乙方一定生活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以雇主确定为准;
第十、 乙方获得德国护理执业资格证明后正式开始工作。
赴德国短期游学/考察项目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 乙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评估;
第二、 乙方准备资料办理赴德国短期项目签证;
第三、 赴德国参加强化德语课程培训,甲方根据乙方情况安排培训时长从2周到9个月不等,具体时长及费用见其他说明文件;
第四、 除德语培训课程外,甲方将安排乙方参加当地的文化交流活动、参访部分雇主及考察实践活动;
第五、 在德国培训期间,如乙方条件、学习情况符合雇主要求,甲方将安排乙方参加雇主面试活动。
以上办理步骤如有变动,可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下,另行签订后续补充合同。
2. 有关退费说明:
(1) 德语培训开始后,因乙方个人原因毁约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2) 乙方参加长期项目德语培训8个月后未通过德语B1级考试,可免费继续学习两个月;
(3) 乙方参加长期项目因个人原因培训后未通过德语B1级考试,所缴项目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参加“赴德国护理工作项目”费用分两次支付,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首期款项总费用的 ;在德语培训正式开课后一个月内的支付甲方其余款项总费用的 。付款到账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票据。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行政机关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公司资质。甲方有义务如实向乙方介绍境外护理工作及德语培训条件、住宿条件、安全设施和合同期限等有关情况。
(二) 甲方应按照境外相关机构及其前往国家(地区)主管部门的要求,告知乙方所应提供的材料,并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赴德国签证。同时,甲方将把所有德国护理机构或其主管部门的与乙方相关的各项意见及时通知乙方。
(三) 甲方为乙方安排的德语培训周期为不少于 个月,具体时间由培训机构统一安排。
(四) 甲方将为乙方参加长项目能够获得德语B1证书目的,而尽其最大努力进行培训方面的协助,例如:指导和协调乙方的培训课程及师资安排等。
(五) 甲方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提供帮助,指导和协调乙方同境外护理机构签订《境外劳动合同》,并对此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
(六) 甲方负责教育乙方严格遵守前往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护理员工作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七) 甲方有义务协助和指导乙方办理出境护照、签证、公证、体检、防疫注射和相关证件手续。
(八) 乙方在德国(或在国内)获得德语B1证书后,因个人原因未与德方护理机构签署《境外劳动合同》,则乙方回国后(或在国内)甲方将不再为其办理赴德工作签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交办理签证所需的真实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
(三) 乙方经过甲方安排学校培训后需达到德语B1的语言水平。
(四)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准时参加德国护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面试及必要的专业技能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相关工作合同。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而未能准时参加面试及考核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 乙方经培训后达到德语B1级水平,并通过雇主面试后,将与德国护理机构签订《境外劳动合同》。
(六) 乙方出国前须经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机构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体格检查,保证身体健康,无色盲、无慢性病、无传染病、无肝炎或心肺疾病、未怀孕、无先天性疾病、无陈旧性伤病、无其它影响出国工作的疾病;如果有近视眼,系本人完全自愿按要求做矫正手术、自备隐形眼镜或眼镜;乙方必须保证家族未有患精神病史或遗传病史,也未出现过精神异常;未吸食过毒品,未对任何药物产生依赖。
(七)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应维护祖国和自身尊严,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同时遵守所在国法律和法规及风俗习惯,不参加罢工和政治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若因乙方自身行为导致其与培训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之间发生纠纷或争议(如打架斗殴、行为不检、参加非法集会等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旷课。在培训期满后,必须按时回国。逾期滞留不归者,按违约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 乙方不得利用赴境外培训的机会进行非法滞留、转道等偷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及名誉损害等赔偿责任。
(十一) 乙方在境外进行培训期间必须服从德国相关单位及组织的管理和甲方指导,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临时回国。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在《境外劳务合同》期满后立即回国(与雇主新/续签合同除外)。若乙方在劳务合同期满后3日内未返回国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内容保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本合同有关事项。
三、由于战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双方认同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履行本合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的时间期限,或双方商定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安排学校进行德语培训,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培训后未达到德语B1水平而造成乙方无法签订《境外劳动合同》,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有虚假内容,由此而造成乙方赴德签证被拒签,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条款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对本合同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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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担保人(1):
担保人(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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