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木厂镇中心卫生院临时工聘用合同书甲方:房县大木厂镇中心卫生院乙方: 身份证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并参与甲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核合格后,由甲方录用为临时工,并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内容如下: 一、聘用期限 乙方被录用,在甲方试用期为三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 日止。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予以辞聘;合格者继续聘用。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之日起,聘用合同期限壹年。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续签临时聘用合同。 二、工作任务 乙方在甲方的 岗位承担工作,并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的工作岗位调整。 三、劳动纪律和待遇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
2、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服从甲方管理。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罚分明。3、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每月轮休四天(休假日期以医院内部规定为准,春节及婚丧假除外),不允许两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连休。 4、乙方试用期月工资为 ,试用期结束后月工资 ,执业证书取得后参予科室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一年后仍未取得执业证书的,甲方予以辞聘。待获取执业证书后甲方优先聘用。法定假日值班另算,其他节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职工 。5、临时聘用期间,甲方应为乙方缴纳“五险一金”的待遇部分,每月随工资发给乙方。由甲方出具证明,乙方自己负责办理。 6、乙方工作表现
3、良好,在劳动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理时,优先考虑,择优录取。四、终止解除聘用协议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续聘考试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医院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医院因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协议无法履行或国家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
4、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聘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五、双方协定的其它事项1、乙方在聘用期间由于个人原因对甲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严格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规和规章文件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2、甲方派乙方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回单位后必须在甲方工作满五年。否则,乙方一次性补偿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进修期间所有费用。3、在聘用期间,上级有人事政策变动,无条件执行上级政策。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调解与仲裁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