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化工大学餐厅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履行地: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装潢施工地点:2工程面积:建筑面积约_平方米。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详见报价表)4装饰施工内容:施工图纸(经甲乙方确认)范围内。(不含舞台灯具及音响设备)5工程总价款:_(¥:_元)详见报价表。(此价格为固定价,不以工程量的增加、减少而变更)6工期:自2013年7月18日开工至2013年9月5日竣工,工期约47天。第二条:甲方职责1.甲方保证乙方开工前水、电通畅。2.甲
2、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应在二日内予以回复。如未回复视为对乙方通知的确认。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4.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所有使有的装饰材料检验的责任。第三条乙方职责1乙方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等职责。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应保证正常施工和管理,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3乙方负责组织装修人员进行装修工程施工。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异议,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4. 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如需改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第四条材料供应1本工程所用装修材料、装修施工设备、工具
3、等都均由乙方提供。(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2乙方采购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随货附带合格证和质报告)。所有施工材料经甲方检验确认后方可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应在装修材料运抵装修地点使用前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对材料进行检验。4.经甲方确认的装修材料、设备,乙方均不得单方面更换、调整。若市场无法购买或装修确需变更的,乙方向甲方申请后,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更换材料或设备工程返工,也可以少付、不付相应的工程款。5.乙方应在处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
4、行检验验收;如未通知,甲方有权要求在其本部分完工后进行的检查与验收,因返工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进行保护。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应与乙方协商,就变更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
5、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完工后15个工作日内)。5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第六条 安全生产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设施及建筑的安全,防止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2、乙方施工人员应是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施工人员因过失或故意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1. 工
6、程款支付方式及期限: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0%即人民币_元整(¥:_元)。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即人民币_元整(¥:_元)。合同总价的%即人民_元整(¥:_元)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装修工程无质量问题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第八条其它事项1、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
7、件结束后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2、工程变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对施工图纸有改变时,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变更工程量不再变更合同总价。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之任一条款或保证事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多项违约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但本合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2.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承包工程的,每天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如延期达十五日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可以拒付、少付或不付剩余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
8、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5.工程关键节点或隐蔽工程未按约定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因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司法文书确定。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
9、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施工,限期内要求乙方返工直致达到施工图纸的要求。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文件,报价表、图纸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件相互之间如有不符之处以质量标准高者优先或有利于甲方原则确定。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页正文止)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住址: 住址:联系人: 开户行:电话: 银行户名:签订日期: 银行账号:电话:传真:签订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