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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改报告【3 篇】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改报告 1 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目前安全形势平稳,各交通企业的安全生产软、硬件较以前有所好转,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我局采取定期(每月 1 次)或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在重要节庆、重点时段前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则要求其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则要求限期整改,并向他们下发整改通知书。但由于经济利益及县域实际情况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隐患:一、XX 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位于 XX 县 XX 乡,实际办公场所设在 XX 市区,有 15 辆箱式货车装运液化气瓶,往返于 XX 市各县市区,由于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变化,导致安全管理台帐不规范、软件资料零乱,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进展较慢。整改措施:我局联合县安监局于 12 月 30 日到 XX 危货运输公司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在 15 日内整改完毕,并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加快熟悉业务知识,加强 GPS 动态监控,所有软件资料必须按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检查规范整理。二、XX 旅游公司。该公司现有旅游车辆 21 辆,驾驶员 23人,公司管理人员 5 人,车辆大部分运行于 XX 省内各旅游景点,偶尔也会发车福建、浙江各景点,车辆安全例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整改措施:加强其安全隐患排查频率,要求运管所加大对该企业的帮扶力度,查看安全例检原始记录凭证,加强 GPS 动态监控,坚决杜绝凌晨 2 时至 5 时发生营运现象。三、汽车站。该站建于 xx 年,随着人流、车流的增加,目前的车站显得相当拥挤,站内出、入口较多,黄包车、摩托车经常出入接送旅客。现在公交公司没有专用场地,大部分公交车停靠在汽车站院内,使得拥挤的车站更是雪上加霜,容易产生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要求汽车站、公交公司加强客运车辆进、出站的安全管理,对驾驶员加强安全教育。目前城北客运站、公交公司用地暂未确定,希望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尽快确定用地建设新车站及公交公司,早日将车辆迁移,消除隐患因素。四、货车检测隐患。原有货车的二级维护检测全部在长运公司检测站内完成,但由于检测站检测期已到期,新批的检测中心在近期内无法投入使用,致使元月份起,我县的货运车辆无法完成车辆二级维护,使货车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整改措施:新检测中心也完成地面平整,希望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让检测中心尽快动工。五、工业园超载现象。在工业园上、下班高峰期,往返于工业园至县城及各乡镇的公交车、班线车辆都存在着超载现象,有的超载十分严重,这一现象单靠交通部门一家是无法解决的,牵涉到工业园区用工问题等等。整改措施:在 20 xx 年 12 月已全面完成县内客运班线优化组合,在园区建立了客运站,新增运力投入到园区,使园区务工人员的出行稍有好转,但要彻底消除园区超载现象,还需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以及有关部门的共同管理。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改报告 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二、整治内容(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_年 8 月 18 日开始至_年 8 月 31 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_年 8 月 18 日至 9 月 20 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加强舆论宣传,为专项行动平稳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二)重点整治阶段(_年 9 月 21 日至_年 7 月 31 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三)总结完善阶段(_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工作措施(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自_年 9 月 21 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详见附件),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 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 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 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六)严查冲闯公路站点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基础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迅速成立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已经开展整治的地区,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根据本方案进一步调整完善本地整治方案,继续巩固并不断扩大整治成果。(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和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实践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路警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关注本地区工作进展,出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政府报告予以解决,并将有关情况抄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专项行动期间,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每月 5 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务必于_年 9 月 10 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总结。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的整改报告 3 为进一步强化对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涉及货运车辆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为辖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xx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货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 26 人次,警车 5 辆次,设置执勤点 2 处,检查机动车 141 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 35 起。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大队及时制定方案,并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二、加强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大队积极联合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水果、蔬菜和茶叶等农副产品市场、中转站,xx 镇 xx 煤矿、xx铜矿、xx 铜矿装卸货场等货运车辆集中的地方,以发放宣传单、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督促货运车辆驾驶人加强车辆维护,从源头上预防超载违法行为;二是对辖区货运车辆检验情况、违法记分和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对逾期未检验、有交通违法记分或交通违法未处理的,督促车主或驾驶人及时进行安全检验和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 12 分的,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按规定进行学习和考试。三、加强路面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大队积极与运政、安监等部门汇合,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执法装备投入路面,依托治超站、卸货点,严查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动车“亮牌行动”,充分利用测速仪、监控和摄录像等技术设备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速行驶、违法占道、违法超车、随意变更车道、涉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做到发现一起,坚决严格依法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四、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大队积极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传播媒介,以报道货运车辆典型事故案例、发布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信息等方式,不断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同时,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深入货运企业、社区、货运场所、服务区、加油站、加水点等人员集中的地方,以粘贴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提示货运驾驶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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