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紫阳县蒿坪集镇移民搬迁安置社区1#、2#、3#楼
桩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陕西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阳县蒿坪集镇移民搬迁安置社区1#、2#、3#楼建设项目 2、工程地址:紫阳县蒿坪镇东关村六组凉水井
3、工程数量: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
3、桩径:桩径800mm 、1000mm、1200mm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旋挖成孔桩的全部施工内容。成孔施工过程中的孤石及不利地质条件的处理、桩孔排水、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成桩施工全过程的所有人工费。本合同承包范围还包括所有施工机械、机具、工具及辅助材料,按要求施工孔内垂直度符合设计要求,桩径及桩孔误差符合设计要求。
三、旋挖桩施工要求:
1、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的地层情况及地下水位埋深,采用泥浆护壁成孔工艺。
2、泥浆护壁旋挖钻机成孔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可采取提高泥浆比重、掺入锯末、增黏剂提高泥浆黏度等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3、旋挖钻机施工时,应保证机械稳定、安全作业,必要时可在场地铺设能保证其安全行走和操作的钢板或垫层(路基板)。
4、每根桩均应安设钢护筒。
5、成孔前和每次提出钻斗时,应检查钻斗和钻杆连接销子、钻斗门连接销子以及钢丝绳的状况,并应清除钻斗上的渣土。
6、旋挖钻机成孔应采用跳挖方式,钻斗倒出的土距桩孔和口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M,并应及时清除。应根据钻进速度同步补充泥浆,保持所需的泥浆面高度不变。
7、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应采用清孔钻头进行清孔。
8、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泥浆护壁自行造浆的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泥浆制备应选用高塑性粘土或膨润土。
(2)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M以上。
(3)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
(4)在容易产生泥浆渗透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5)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25;含砂率≤8%,黏度≤28s。
9、水下砼施工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08)相关要求执行。
10、桩长应由持力层实际埋深确定,桩顶主筋伸至承台梁顶且>35d。
11、 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碴厚度指标应满足≤50MM。
12、桩底持力层基岩面为斜面时,应为较低处嵌岩深度。
13、如桩净距<2500时,应隔桩开挖,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间距不得小于4.5M。相邻桩底高差不大于桩壁净距一倍。
14、桩成孔允许偏差不得大于以下限值:±50MM,垂直度偏差1%,桩位偏差100MM。
四、工程承包方式和价格
1、旋挖成孔桩的所有人工费、机械费、临时设施费、所有辅助材料消耗品费用不论桩身深度发生何种情况,承包单价均不得调整。钢管、竹跳(或木板)、彩条布板由甲方提供。
2、承包单价: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组织施工,双方议定自甲方移交的场平标高以下土方、页岩、小于桩井口半径的孤石(不论孤石在桩外有多大,均只按桩井口内的大小计算,不论用什么机械施工)均按 元/m³。
3、由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用水、电,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发现浪费现象甲方有权做罚款处理。
五、工程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成时间 年 月 日,不良天气下雨等影响、法定节假日等因素均包括在合同总工期内。
2、由于连续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或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其工期签证顺延。
3、由于甲方通知和设计变更引起乙方停工1天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六、工程质量
1、按照现行国家桩基质量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其他符合桩基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2、乙方必须保证桩基能通过相关职能、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如因检测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整改设计、材料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担,直到基础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七、工程安全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执行。要求有可靠合理的安全应急预案。
2、每次开工前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3、加强安全防护和安全上岗教育,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事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每个桩孔有盖板及时覆盖,不乱接电源,电源开关不拖地,按规范设置井下安全电压照明送风设备。
4、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违规施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不论大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给乙方提供施工基础图1份。
2、及时办理技术交底及有关签证手续,及时审核工程结算。
3、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工作。
4、 为甲方工程师,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工程师负责履行甲方责任,处理现场问题,协调关系,负责现场签证,负责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管理。
九、乙方责任
1、在承建施工的场地内,按工程建设和施工安全需要设置施工照明、看守、围栏及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
2、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环境卫生管理等规定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一切规定及要求。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监理对施工现场管理的文明施工、安全处罚制度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 为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不得中途变更,负责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5、工程完工但未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桩机就位后,准备钻孔时,甲方必须有现场人员核实是否按甲方要求的桩位开钻,经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复核后进行开钻。
九、桩基开钻深度由甲方组织的业主、监理、地勘等现场所有人员确认达到持力层,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结束本桩钻孔施工,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擅自结束钻孔的,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乙方进场后,如因甲方图纸变更、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不能正常施工,工期按实际情况顺延。乙方进场前双方对现场施工场地进行了多次踏勘,若施工场地需要进行维护的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进行维护,以达到钻孔设备对场地的需求。水电必须到现场。
十二、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2、甲方应在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核对审核完毕,双方无异议的则在签字确认后本工程结算总价款。
3、终孔验收合格,全部钢筋笼下井后,当月天内甲方支付本工程总价给乙方,余款在本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在当月内付清。
十三、其他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调动,及时落实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指示及要求。
2、乙方不得拖欠其员工工资或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代付,并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且甲方可拒绝支付工程款。
3、乙方有下列任何失职,甲方终止合同:
⑴、未能正常及时的进行工程施工。无合理原因,在完工前中断工程施工。
⑵、未能落实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及要求。
⑶、未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且严重滞后。
⑷、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对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若对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节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五、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代表签字生效。在乙方工程完成且支付完全全部工程工程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六、合同份数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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