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工聘用合同书聘用单位(甲方):受聘人(乙方):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 ,因工程基建需要决定临时聘用乙方到莱芜市莱城区科润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技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聘用期限自 2010年 4月 10日起,聘用终止日期为该工程基建完成甲方不再需要此专业工作为止。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1职责范围和要求:负责该基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管理,并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的质量监督、现场计量和竣工验收等工作。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
2、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以下待遇: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2500 元;2在聘任期内乙方享受甲方正式人员应享受的劳保待遇,并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2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五、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负责调解协商解决。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_ _乙方(签字):_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