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贯彻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增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稳步提高,依照公司领导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关于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旗下联投花山郡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 依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拟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的及保障办法,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引,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的实现。
第四条 根据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贯彻状况。
第五条 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备筹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办法实行筹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办法状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 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要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办法费和文明施工办法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 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增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 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实行状况,保证“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贯彻。
第九条 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原则应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治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及国家安全文明施工原则化达标工地评审规定。
第十条 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等关于竞赛活动,按规定进行竞赛申报;组织参建单位贯彻竞赛活动关于规定,准备参赛材料,对照竞赛原则开展自查整治,提高项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达到竞赛原则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生态环境与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需认真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关于合同和上级关于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保证工程安全控制目的实现。在监理工程项目同步,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相应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四条 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营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控制和监督。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规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控制和监督。监理人员应有有效资格证并通过安全教诲培训,对现场发生事故负重要连带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原则、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根据性资料。
第十五条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行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的、办法、筹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有关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办法/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筹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的和文明施工策划规定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 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施工资质、安全生产允许证和分包工程范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允许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办法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安全施工办法和作业指引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行: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筹划与施工顺序与否合理。
第十七条 对各施工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诲进行有效监督。
第十八条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采用安全技术办法与审定方案与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治。
第十九条 对危及安全施工问题及时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第二十条 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违章,杜绝重复发生严重违章。
第二十一条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规定施工承包商进行整治或规定暂时停止施工;对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治或者不断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重要工序交接应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执行开工审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有效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危险、特殊作业实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并负责记录和发出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 准时发出工程简报并包括安全内容。
第二十七条 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和隐患处置督促贯彻整治办法,进行复查并记录。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健康环境自评,并督促贯彻整治办法。
笫二十八条 按规定进行事故记录、报告和解决;重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事故;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解决;建立事故档案。
第二十九条 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奖罚。
第三十条 按合同催交并及时提供设计图纸、设备材料,以保证不影响施工安全。
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办法补贴费使用状况,进行有效监督。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台账,做好安全监理日记记录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权力:有权制止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关于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治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或建议终结工程承包合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状况,有权规定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部;有权制止导致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施工。
第四章施工承包商职责
第三十四条 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指令、政策和法规等。
第三十五条 服从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全面遵守建设单位、监理关于工程安全工作各项规定。
第三十六条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要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所有参建人员(涉及民工)均应纳入安全管理网络;按照合同规定明确提出工程安全方针、安全目的;制定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转。
第三十七条 保证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办法费用切实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办法贯彻、安全生产条件改进,不得挪作她用,并接受监理监督。
第三十八条 对现场安全施工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因素导致事故时,承包商负直接责任;对分包商安全工作负监督和指引、教诲责任,必要将分包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项目经理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十九条 必要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实际状况、具备可操作性关于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并保证明行到位。履行逐级订立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的公开承诺制度。安全工作与施工管理必要做到“五同步”(筹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第四十条 施工技术方案和办法、作业指引书等必要涉及切实可行安全保证办法,并严格履行报审程序;实行中务必贯彻到位,使安全工作始终处在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负责经常性内部安全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必要在限期内完毕整治。
第四十二条 发生安全事故,必要按规定如实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和解决工作,并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解决。
第四十三条 配备合格施工用机具,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工器具、仪器、仪表保养和维护,使其处在有效完好状态,并建立寻常保养、维护制度和台帐。
第四十四条 管理好现场物资,特别是对危险品管理,存储、使用应符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规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创造良好文明施工环境,严格按设计规定和关于规定做好环保工作。
第五章业主项目部经理职责
第四十六条 业主项目经理是贯彻业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第四十七条 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施工各项规程、制度、安全技术组织办法。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并严格考核。
第四十八条 经常进一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指引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对生产、施工中急需解决技术、经费、物资等要及时研究解决,保证生产施工安全。
第四十九条 依照生产、施工需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各项规程、制度和办法,保证安全生产、施工。
第五十条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行筹划》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计
划编制和实行;审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项目管理二次策划或实行细则。 。
第五十一条 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总体状况,对安全文明施工关于规定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业主项目部工作会议,安排布置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工程中重大问题。
第五十二条 担任项目现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协助安委会主任(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人)贯彻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责任,定期组织安委会活动。
第五十三条 参加上级组织定期或随机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创立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严格按关于规定使用安全技术办法经费,积极采用办法,促使施工单位做到安全施工。
第五十五条 施工中浮现安全问题,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因素,贯彻防范办法。
第六章 业主项目部安全专责职责
第五十六条 协助业主项目部经理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上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浮现问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工作负有监察责任。
第五十七条 监督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工作批示贯彻执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修改意见。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安委会,贯彻安委会会议关于工作安排。
第五十九条 制定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并组织实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示范工地创立工作;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细则(二次策划)、两费用使用筹划,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条 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预控办法,检查项目危险点辨识、风险控制办法贯彻状况,加强风险管理。督促参建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并检查贯彻状况;分阶段组织项目应急预案演习,检查参建单位执行状况。
第六十一条 参加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参建各方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形成闭环管理。
第六十二条 监督、检查基建安全管理制度在工程中贯彻贯彻状况;加强寻常安全巡视,定期组织安全例行检查活动,跟踪检查安全隐患闭环整治状况;参加定期或随机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第六十三条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分包申请,审查分包队伍资质,监督分包招标,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安全管理。
第六十四条 配合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和解决。
第六十五条 参加项目达标投产自检、复检工作。
第六十六条 配合对工程承包方资信评价。
第六十七条 负责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信息上报、传递和发布;上级文献传达;项目完毕后编写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小结。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制度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安全例会和工程协调会安全作用,规范例会管理,及时、精确地汇集和反馈安全生产信息,掌握施工动态,贯彻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原则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各类问题,保证工程安全、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合用于新左旗电力公司辖区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参加工作例会(工程安全工作例会涉及:工程安全分析会、工程协调会等)。
第二章 会议目
第三条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关于文献、通报和安全生产关于规定,贯彻贯彻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批示规定和布置。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作状况报告,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里程碑筹划和现场安全办法检查贯彻状况进行通报,对好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研究并制定解决办法或办法。
第三章 安全工作例会召开
第四条 安全工作例会由业主项目部经理召集和主持,主项目部经理因特殊因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主项目部副经理召集和主持,月度例会于会议召开前三天告知各参建单位,详细地点由业主项目部拟定。
第五条 安全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业主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各专业部室人员,各参建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管理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状况时,业主项目部有关领导可暂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或工程协调会。
第四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第七条 坚持依法议事原则。
第八条 坚持责权相统一原则。
第九条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营原则。
第五章 例会议事程序及会议内容
第十条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拟定,各项目经理可提前向业主项目部申请会议讨论决定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例会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普通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急迫问题,可由业主项目部经理裁定。
第十二条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重要事项,需由各项目经理向本次工作例会报告贯彻状况。
第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发言某些:总结前段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及各工种;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办法执行状况,报告工程筹划完毕状况和下阶段工作筹划;报告上次例会研究重要事项贯彻状况;报告施工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需要业主项目部协调、解决关于问题。
第十四条 监理项目部发言某些:评述、总结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和安全技术办法执行状况,报告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办法补贴费、文明施工办法费使用状况,报告上次例会研究重要事项贯彻状况;报告监理告知单执行状况,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提出整治规定;布置下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重点工作。
第十五条 业主项目部发言某些:传达上级关于文献、通报和安全生产关于规定,研究、拟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贯彻各级领导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批示规定和布置。听取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对工程状况报告,协调和安排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对工程里程碑筹划和现场安全办法检查贯彻状况进行通报,对好做法和经验进行推广,对存在问题研究并做出决策。
第六章 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实行和督查
第十六条 安全工作例会记录,由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整顿睬议纪要在会后三日内下发关于部门和各参建项目部,并规定各参建项目部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此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 会议纪要内容涉及会议重要内容,各参建单位提出问题和形成决策,业主项目部对工程建设状况提出规定。
第十八条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必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第十九条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要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状况需向业主项目部经理或副经理请假,无端不参加者按每人次500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施工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左旗电力公司基建工程承发包行为,强化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合用于新左旗电力公司基建工程发生承发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及有关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责任管理
第三条 承包单位领导或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并积极接受新左旗电力公司关于部门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应明确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的、政策和重要保证办法;明确必要遵守安全健康与环保法规;依托项目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第五条 业主项目部应依照各自职责规定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负职能管理责任,开工前应认真向承发包单位进行安全现场环境和不安全因素交底,并积极配合施工过程中各类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告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治并及时协调解决。 ,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六条 在工程开工前,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应与承包单位订立《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合同》。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及业主项目某些别负责对承包单位安全资质进行审核和审查,核查内容涉及: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允许证; 公司资质证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安
全允许证;工程施工合同(含安全条款); 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公司法人委托她人订立合同步,应有法人委托书:施工公司近三年施工安全状况证明;工程施工作业指引书,或安全施工方案;各项应急预案;安全施工风险抵押金收据;工程管理部门开具开工报告;本工程成立安委会红头文献;按工序审查施工安全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工器具;按工序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或操作证;按工程进展审查作业人员安全教诲和培训考核成绩单。
第七条 业主项目部应对照国家关于法律法规规定,严格监督各在建工程及施工公司分包合同及安全合同,对进行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有权终结分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执行。
第八条 业主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管理,对符合规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和安全合同规定进行管理,切实履行发包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第九条 承包单位应与新左旗电力公司订立《施工项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合同>,经复核、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本合同一式5份,新左旗电力公司工程部、业主项目部及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留存一份。
第十条 承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合同范本》订立工程分包安全合同,经发包单位批准,并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或变相进行工程分包等规定,保证分包合同合法、规范。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应严把人员进场关,对各分包单位和派驻现场合有人员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要坚决清退出场。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对参加施工人员必要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暂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通过公司三级安全教诲,并禁止“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办法有效贯彻,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原则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对新左旗电力公司辖区内各工程项目开展基建安全检查。
第二章职 责
第三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每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五条 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日巡逻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第六条 监理部、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每月至少两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
第三章检查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业主项目部、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第八条 定期安全检查:
㈠每月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监理部、施工项目部关于人员进行联合大检查。
㈢监理部及施工项目部(可联合进行)每月至少进行二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㈢施工班组班长、兼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班组施工区域安全检查。
第九条 寻常安全检查:
(-)寻常施工过程中,业主项目部、各监理部、项目部和班组安全员应按照划分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贯彻安全责任制,保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㈢监理安全专责应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逻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办法执行状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背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交叉作业,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持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㈢项目部经理、安全及质量专工应不定期进一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监理部和项目部,规定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治不及时,要签发监理整治告知单,限期整治。-整治依然不及时,要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告并予以停工或惩罚。
第十条 专项检查:
业主项目部开展专项检查,可采用制定检查方案及检查大纲,明确检查时间、范畴、内容及检查规定,以及采用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制定整治筹划及时整治,并提出防止重复发生防范办法,实现闭环。
第四章安全检查规定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内容重要环绕本工程执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原则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办法、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状况。
第十二条 实行安全检查原则化,加强寻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要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自检、互检。
第十三条 各施工班组必要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劳动保护状况;每个岗位周边作业环境与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安全保险装置与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办法贯彻状况等,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 各参建单位组织安全检查除使用本上级原则外,还应执行本工程关于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十五条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第十六条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涉及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关于规定,建立事故隐患登记、整治、检查、销案制度,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治闭环。因故不能及时整治问题,应采用暂时办法并制定整治筹划报
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问题,应同步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原则按输变电工程检查表严格执行。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新左旗电力公司业主项目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和合用范畴
1、为规范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建设管理流程做好工程信息与协调工作,依照国家电网基建[]377号文《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原则化管理手册(范本)>告知》规定,按照“三横五纵”管理体系编制本制度。
2、本制度合用于新左旗电力公司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现场建设管理。
二、管理内容
1、对于工程项目协调过程中浮现问题,应根据原则化管理手册规定,采用由现场监理督检、工程协调会、督办函等方式进行协调。
2、在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实行规划》及监理公司《监理规划》等文献时,应认真审查其中信息管理内容。
3、应通过现场检查、协调会等手段,调查理解工程实际状况,掌握工程项目实行核心环节。对项目存在问题,应及时积极地组织协调或召开专项会议,及时解决到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工程信息。
4、应规定监理及时提交工程监理周报、月报,周报、月报内容中应有: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实际状况,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数量,存在问题,下阶段监理工作建议等(按模板表式)。
5、应督促施工项目部提前三个月报送停电过渡方案,经技术专责汇总审核后,召开专项停电过渡协调会议。
6、充分运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并作为重要工程信息资料存档。
(1)应根据国网公司《关于运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关于规定》,贯彻好建设单位自身应作工作,并督促和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对数码照片采集工作执行状况。
(2)应定期对自身及所管理单位采集到数码照片进行检查分析,对其反映安全质量管理亮点要及时表扬和推广,对关于问题要及时通报并采用有效办法消除。
7、信息管理内容涉及:工程建设根据性文献,本工程关于各类会议纪要,关于合同和合同,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合同管理等文本,与接入系统关于文献,竣工、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营文献、建设阶段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项目监理部信息管理内容涉及:本工程关于各类会议纪要,关于合同和合同,现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物资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合同管理等文本,与接入系统关于文献,竣工、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营文献、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设计单位信息管理内容:现场服务机构、设计图纸交付进度筹划、设计修改记录、往来工程文献、设计总结等。
施工项目部信息管理内容涉及:现场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实行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文献,设计修改告知单和联系单,施工记录、调试记录,关于会议及往来文献,物资供应信息,工程资料管理、工程总结、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等文档。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更好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合同条款,凡是在新左旗电力公司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按工程安全合同商定关于条款缴纳安全保证金。为保证人身、设备、电网安全。 杜绝各类事故、事件及违章、违规、违背安全合同条款行为,新左旗电力公司安监部、工程部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安全保证金。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事故和违章行为,建设单位应返还安全保证金并予以恰当奖励。本办法由新左旗电力公司参照关于原则制定,各单位应遵循执行。
一、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每人次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20 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50 万元)。
3、发生普通电网事故, 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 发生普通设备事故、普通火灾事故, 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发生普通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 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倒杆(涉及抱杆)、倒塔、其她构造垮(坍)塌事故, 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 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 有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二、管理性违章
6、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办法, 每起扣除 1000-5000 元。
7、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和安全办法贯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起扣除 元。
8、不配合安全检查(涉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检查),每起扣除 1000 元;对存在问题不贯彻整治,每起扣除 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9、未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原则, 制定安全技术办法筹划,每起扣除 5000 元;未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 元。
10、未建立完善有关安全记录台帐, 每起扣除 500 元。
11、施工方案和安全办法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未经双方签字确认,每起扣除 1000 元。
12、未进行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诲, 未持“胸卡(安全合格) 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 500 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诲和考核参加施工, 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每人次扣除 1000 元; 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 500 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4、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身体健康检查,每人次扣除 500 元。
15、未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次扣除 1000元。
16、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用工规定, 每人次扣500 元。
17、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 元。
18、使用不符合资质规定劳务分包单位, 责令停止作业、终结合同,并扣除 5000 元; 劳务分包未经甲方批准, 扣除 1000-5000 元; 使用不符合资格规定人员, 每人次扣除 500-1000 元。
19、未订立分包安全合同提前开工, 责令停工并扣除 -5000 元。
20、未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对特种机械进行检查检测,每台次扣除 元;未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每起扣除 1000 元。
21、未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送机械等安装拆除施工和安全办法方案,每起扣除 5000 元;未报甲方和监理,每起扣除 元;使用不符合资质规定安装、拆除单位, 责令停止作业、终结合同, 并扣除5000 。
22、起重、电动工器具未定期检查检测,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23、起重机械、物料提高机未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每起扣除 1000元。
24、夜间施工对周边导致环境影响而被投诉, 每起扣除 元。
25、交叉作业时未采用相应隔离和办法施工等安全办法, 每处扣除 元。
26、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 未经安全验算, 无专项安全技术办法, 每起扣除 5000 元; 未报甲方和监理, 每起扣除 元; 指定监护人未到位,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27、未按关于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验收、使用中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 500- 元; 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方案, 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贯彻相应专项办法,每起扣除 5000 元。
28、未贯彻现场施工环保规定, 控制办法不力, 每起扣除 元。
29、未执行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送、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解决安全办法,每项扣除 500-1000 元。
30、现场一旦发生事故, 未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方, 每起扣除 -5000元。
31、施工中也许影响其她施工作业人员或设备安全时, 未向甲方提出相应规定,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三、装置性违章
32、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 1000-5000 元。
33、未经甲方批准, 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记标牌等,每起扣除 500-5000 元。
34、未按甲方规定, 贯彻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标志、标记和设施,每起扣除 500- 元。
35、作业场合未按规定设立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6、未设立避雷装置或接地电阻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规范规定,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7、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可靠隔离,每处扣除1000- 元。
38、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39、未按规定在施工场合、生活区域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立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 未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0、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立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安全办法, 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安全办法, 每处扣除 500-5000 元。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 对未可靠固定设备未做好相应专项安全办法,每处扣除 500- 元。
41、未执行施工暂时用电管理制度, 每次扣除 500- 元;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 每项扣除 500-1000 元。
42、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照明不符合规定, 每处扣除 500-1000 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 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安全电压级别, 每处扣除 1000- 元。
43、电缆层、电缆隧道及 GIS 开关室、容器内、密闭空间等区域内作业前未采用通风办法, 未监测有害气体, 每起扣除200-1000 元; 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器具无可靠接地, 容器内、密闭空间内工作无专人监护,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4、临近带电设备作业, 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办法或无专人监护,每起扣除 元。
45、未贯彻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办法,控制办法不力, 每项扣除 -5000 元。
46、未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装置采用保护办法,每项扣除 500-5000 元。
47、在已受电、投运区域施工, 未贯彻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办法,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48、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劳动防护用品, 每起扣除 1000 元;施工人员未对的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使用不合格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 200-500 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安全工器具, 每起扣除 500- 元; 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 每起扣除 500-3000 元。
四、行为性违章
49、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 100-500。
50、水上作业不佩带救生设施, 每起扣除 500- 。
51、高空抛掷工具、材料,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2、违背“十不吊”规定,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3、违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每起扣除 500-1000 元。
54、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背定置化管理规定, 随意倾倒废料,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55、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 每起扣除 200-1000 元。
五、其她
56、被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上级单位和政府关于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 500-5000 元。
57、其她违章状况,按照各单位有关规定解决。
六、扣款
58、甲方依照安全合同和本惩罚原则签发《安全保证金扣款告知单》;
乙方对扣款事由和数额有异议,有权向关于单位和部门进行申辩。
59、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保证金扣款告知单》, 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乙方被扣除安全保证金超过预留金额某些, 在工程款中抵扣。
60、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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