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制度3、从业人员培训制度4、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5、食品贮存管理制度6、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7、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8、散装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发布公司:北京迪迪餐饮中心发布日期:12月14日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要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2. 新参加工作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要获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事情发生,同步进行有关培训。3.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寻
2、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4.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她有碍食品卫生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生产经营。5. 当观测到如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或采用特殊防护办法。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6.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干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事情。7. 对食
3、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8.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规定食品,保证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食品,制定本制度。2. 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食品必要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质量卫生原则。3. 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管理员负责食品质量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内
4、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原则,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4. 经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应及时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解决,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5. 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食品质量自检成果(涉及品种、产地、检测状况等)进行公示。三、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食品经营人员必要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等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2. 食品经营人员培训涉及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3. 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筹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有关培训记录;4. 培训内容:中
5、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5. 新招收食品经营人员必要通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6.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证件,涉及营业执照、流通允许证、生产允许证、产品检查证明等复印件进行留存;2. 每收到一批货品,如实查验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3. 查验预包装食品上标签:1)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 成分或配料表;3) 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 保质期;5) 产品原则代号;
6、6) 贮存条件;7) 所使用食品添加剂在国标中通用名称;8) 生产允许证编号。4. 如实记录供货者联系方式、进货日期;5. 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她特定人群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重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9. 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有关检查报告时间、食品保质期等;10. 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状况;11. 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12. 将进货票据、发票、检查报告等易于丢失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五、食品贮存
7、管理制度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重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食品进货可短期存储于经营场合。2、详细记录食品到货信息。食品到货要详细记录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3、按照食品储藏规定进行存储。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先后顺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洁、挂牌存储。禁止存储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食品。4、贮存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白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状况应建立销售台帐,
8、详细记录购买方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每天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状况,要及时进行清理。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保证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规定。六、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有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保证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统称“食品”)。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原则及关于规定不符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原则及关于规定;食品外观质量
9、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原则及关于规定;食品包装标签、阐明书等不符合国家关于规定。 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储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记,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解决。4、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告知单,及时告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及时停止销售。同步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储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记。5、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不合格食品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她各岗位不得擅自解决、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关于单据;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她有关
10、部门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销毁记录。6、对质量不合格食品,应查明因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用纠正防止办法。7、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关于规定予以惩罚,导致严重后果依法予以惩罚。8、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解决、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 目:对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办法,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有关状况,获得指引和处置积极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导致影响,特制定本方案。2. 定义a)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
11、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也许有危害事故。b)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浮现死亡病例食品安全事故。3. 责任1) 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及时向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状况。2) 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导致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有关部门分析和解决。3) 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4) 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
12、)及现场控制等详细工作。 5) 本单位各有关部门负责本岗位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浮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有关各部门进行因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工作程序 报告原则: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报告程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公司重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关于证据。 初次报告:尽量清晰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限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
13、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因素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简要通过、事故发生后采用办法及事故控制状况等。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状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状况进行补充和修正,涉及事故因素和影响因素,提出此后对类似事故防范和处置建议。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可疑食品、原料及时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也许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解决。 责任追究 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要保持每天24小时联系
14、畅通,对无法联系导致严重后果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单位各部门重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负责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规定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解决,要追究关于领导和负责人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导致严重后果,要严肃查处。八、散装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内容1、合用范畴:本制度合用于我司散装食品购进、贮存、运送及各零售门店销售散装食品管理。2、散装食品:指无预包装(即无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涉及预包装食品经分拆后以专门容器装承食品,但不涉及新鲜果蔬,以及需清
15、洗后加工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3、散装食品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按照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4、不得购进存在如下质量问题散装食品:(1)无生产资质生产散装食品,或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她人厂名、厂址;(2)无“标记牌”、涂改、笔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记内容与实物不符;(3)未标注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4)擅自更改出厂时原有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5)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她异常,也许对人体健康有害;(6)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7)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8)其她异常状况。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管理按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执行
16、。6、食品从业人员遵守如下卫生管理规定:(1)衣着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常洗澡等,保持良好个人卫生;(2)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要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7、散装食品安全自查按照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执行。(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对本公司经营资格、经营行为、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经营过程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2)自查过程中发现影响散装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采用有效办法予以纠正,保证食品安全。8、散装食品销售记录(1)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对购货单位散装食品经营资格进行审核,不得向无散装食品经营资格单位销售散装食品。(2)销售散装食品时
17、应随货附加盖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专用章合格证或出厂检查报告书复印件。(3)销售散装食品应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涉及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货日期等内容。(4)计算机系统应建立散装食品销售记录台帐,台帐涉及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送货日期等内容,计算机系统数据应按日备份,保存五年备查。9、散装食品贮存管理(1)贮存散装食品仓库应依照散装食品品种、数量配备相应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防霉、防腐、温控、冷藏、照明、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2)接触散装食品各种设备、工具、容器等应由安全、卫
18、生、无毒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符合卫生原则材料制造。(3)贮存散装食品时,应当在贮存位置醒目处标明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4)仓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散装食品在库贮存期间质量状况,依照散装食品品种特性采用相应养护办法,对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她异常,也许对人体健康有害食品应及时停售,不得发货。10、不合格食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原则或关于规定,或存在其她安全卫生隐患食品,采用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管理制度。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2)包装破损和其她
19、不符合食品卫生规定;(3)超过安全有效期或者保质日期;(4)应当检查、检疫而未检查、检疫,或检查、检疫不合格;(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她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原则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虚假表达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8)假冒她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导致和她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知名商品;(9)行政监管机关发布属于不合格食品;(10)其她违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隐患,也许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导
20、致损害。11、经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散装食品,应按如下规定解决:(1)及时停止销售,待售食品应及时撤下货架,销毁或暂存在不合格食品集中存储区域,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记录停止经营和告知状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药物监管部门;(2)需销毁解决,应采用就地拆除包装或捣毁、染色等方式解决,以破坏其原有形态;(3)销毁由专人负责,在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做好不合格食品销毁记录;(4)属于应予召回食品,应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规定实行召回;(5)不得将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卫生规定食品再次加工制作后销售,回收后食品不得加工后再次使用。11、散装食品运送
21、管理(1)运送和装卸散装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消毒、保持清洁。(2)运送和装卸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原则和散装食品标签标记规定,防止食品污染。(3)不得将散装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送(4)运送和装卸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产品标记,防止脱落和模糊。(5)运送散装食品应采用密闭箱式货运工具,并符合卫生规定:车箱底板平坦、干净,无泥沙、灰尘、铁锈、水渍和油渍、无异味等。(6)在运送过程中,司机应注意道路状况,避免急停、急拐和颠簸路面对产品导致损坏,并及时注意天气变化,采用防尘、防雨、防晒办法。12、食品安全培训管理(1)新进公司员工必要通过健康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
22、岗。(2)从事散装食品有关工作人员应每年接受公司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按规定保存五年。13、不安全散装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不安全食品是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其她有证据证明也许危害人体健康食品。(2)在经营过程发现经营散装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应按不合格散装食品退市管理制度规定停止经营,采用告知或者公示方式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停止销售、使用,并采用必要办法防控食品安全风险。(3)在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及时采用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合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召回公示、向购货单位发送召回告知
23、等办法,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4)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本公司自身因素导致不安全食品,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经营范畴内实行积极召回,并将召回状况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告知生产者。在召回告知或者公示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因素导致食品浮现不安全问题。(5)因生产者无法拟定、破产等因素无法召回不安全食品,本公司应在经营范畴内积极召回不安全食品。(6)不安全食品召回程序依照食品安全风险严重和紧急限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也许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区级以上地方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筹划。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也许导致普通健康损害,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区级以上地方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筹划。三级召回:标签、标记存在虚假标注食品,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区级以上地方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筹划。标签、标记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导致健康损害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