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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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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SMQG212001A 版本/修改次数:1 生效日期:2012-11-01 页 码: 第 页 共 页 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SMQG212001A 发行章 受控 版 次:B 生效日期: 2012-11-06 拟 定: 仇 莉、刘 俊 审 核: 皮卫华、李 强 批 准: 马 斌 文件修订变更履历栏 版次 修订内容摘要 修订页次 修订日期 A 原:1.5.5快递、票务人员或上门推销人员禁止进入厂区内,由警卫通知相关人员至警卫室办理相关事务 现:1.4.5跟公司业务合作的快递、票务人员,由业务对接部门书面授权(进入人员单位名称、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存放后勤服务部备案,以方便其进出 2页 2012-10-29 A 原:2.1.2违规者负激励10元/次/项 现:2.1.2违规者负激励20元/次/项 2页 2012-10-29 A 增加出厂物资出厂审批单权限分类 2页 2012-10-29 A 增加考核规定 3页 2012-10-29 A 原:门禁管理办法 现:更名为厂区人员、车辆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1. 厂区人员出入 1.1 员工出入 1.1.1所有员工(包括总裁)于任何时间内进、出厂区大门均须刷卡以记录进出信息,对违纪人员态度较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交人事部处理 1.1.2上下班时间因故无法刷卡或未带考勤卡时,须于警卫室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出;对于未穿工作服且未带卡的上班员工,需由其部门负责人至大门口认领;警卫确认登记时间的真实性 1.1.3 工作时间内进出员工除在刷卡机刷卡显示进出信息外,须有部门负责人签署的出门单方可进出,出门单签署时间有效期为当日 1.2 新进员工到职 1.2.1新进员工持《报到通知书》至厂区向警卫出示,经确认后在警卫室等候,并由警卫电话通知人力发展部,由经办人携领新员工进入厂区 1.3员工离职 1.3.1离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成时,由人事部经办人员送离职员工离开厂区 1.3.2已离职员工因故需进出厂区,则视同“外来人员”之方式办理 1.4外来人员进出 1.4.1普通访客(贵宾接待除外)到访时,由警卫通知被访部门或人员,经确认后,来访者填具《外来人员登记表》,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户籍证明等)登记,登记薄每月缴后勤服务部存档。佩戴临时出入证,由被访部门派员至大门带领进入,出门时用临时出入证换取身份证。客户、专家、领导的到访则由接待部门派员提前至警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做好迎接工作,访谈结束离开时亦应由接待部门陪同送至大门外,以示礼节 1.4.2面试人员到达后填具《外来人员登记表》、佩戴临时出入证,由警卫通知人力发展部经办人员至大门带领进入 1.4.3访谈结束后严禁来访者无故逗留,被访者由被访部门相关人员送访者离开厂区 1.4.4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由相关部门事先以书面形式体现名单,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后勤服务部备案后方可进入 1.4.5跟公司业务合作的快递、票务人员,由业务对接部门书面授权(进入人员单位名称、人员及身份证复印件,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存放后勤服务部备案,以方便其进出 1.4.6贵宾(公司高层接待层面的)来访由接待部门负责带领,不受此管理办法限制 1.5其他规定 1.5.1被访者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原则上安排在办公楼走廊内小圆桌洽谈,重要会谈可安排在会议室进行,办公室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5.2原则上外来人员包括访客一律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及办公室。访客(客户、供应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事业部生产车间,则须承办部门填写《车间参观申请表》经被访事业部分管领导允许并由被访部门人员全程陪同方可进入,采取谁接待谁负责的对口办法,贯彻始终。凡无接待人或接待部门引领私自在车间参观的,车间人员有权礼貌拒绝,车间主任及时引领其离开交由警卫处理后续事宜,陪同人员对访客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访客的违规负责,违反上述条款负激励50元/次/项 1.5.3 访客(专家、领导)需进入事业部生产车间参观,则须承办部门提前一天填写《车间参观申请表》经被访事业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参观,参观前须制定参观线路,并指定讲解人员(或由生产部门、技术中心、总裁办安排专人)讲解生产工艺,礼貌阐述在参观过程中应遵守车间的规章制度及注意安全 1.5.4 访客若需在厂区内进行采访、拍摄等活动时,承办部门应及时请示总裁批准,并安排专人协助完成采访、拍摄等工作 1.5.5如遇访客强行进入办公区域或其他楼层,而影响正常工作,接待部门应立即通知警卫,由警卫劝阻其离开,直至报警处理 1.5.6对于外来访客被访部门必须确保全程陪同,并提醒访客勿随意走动 2. 车辆进出管理 2.1员工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 2.1.1非机动车包含轻骑摩托车应推行进出厂区大门,并依指定线路慢行至非机动车停车库停放(复合材料事业部旁) 2.1.2机动车车应低速(原则上为20公里/小时为宜)行驶进出公司大门,并于指定停车点停放(高管车辆停放点:办公楼前,北厂区停放点:橡胶事业部成品仓库旁,南厂区停放点:南警卫室旁),停放时,车头一律朝厂区内并停放在停车线内,不得违规停车,违规者负激励20元/次/项 2.1.3 员工车辆进出厂区,驾驶者按1.1.3执行 2.2公司车辆 2.2.1车辆出门一律出示 《出车单》交于警卫登记,经警卫确认后放行,公司车辆进出大门亦应依照规定低速行驶,公司车辆回厂时,警卫登记回厂时间 2.3外来车辆 2.3.1 外来车辆除送、提货、垃圾清运车、贵宾车辆(公司高管接待层面的)外一律停放在厂区大门外停车场,贵宾车辆停放于办公楼前停车场 2.3.2 送、提货、垃圾清运车辆于北大门停靠,由警卫通知收、发货部门或相关部门经确认无误后,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并抵押车辆行驶证原件,送、提货人员佩带临时出入证,由收、发货或相关部门经办人员引领车辆至指定卸、装货区,,作业完成后经警卫查验后在《外来车辆登记表》上签注出厂时间,依指定路线离开公司并归还临时出入证 2.3.3 外来车辆带入或带出物品按3.1、3.2、3.3管理制度执行 2.3.3 除贵宾车辆外其他车辆须接受警卫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 物品进出管理 3.1 外来物品入厂 3.1.1 来访客户或相关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进厂时应填写《外来物品登记清单》一式两联经警卫查对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一联,第二联由客户或厂商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3.2 外来物品出厂 3.2.1 来访客户或相关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凭《外来物品登记清单》第二联经警卫核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3.3 公司物品出厂 3.3.1 公司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品、需委外加工、维修的物资、需出售的废旧物资等 3.3.2公司物品出厂须填写《公司物品出厂审批单》按照下表审批程序,警卫详细登记、查验后予以放行 出厂物资出厂审批单权限分类 序号 类别 出厂证明附件 警卫检查要点 出厂证审批权限 备注 主管 部门经理 分管高管 1 产品 出厂审批单、发货单 (1)出门证明附件是否齐全;(2)出厂审批单规定签字人员是否签字 物流岗/发货员和仓库管理员签字 无 无 (1)出厂审批单需仓库管理员签字,同时由发货员或物流岗加签;(2)在有出门证和发货单齐全的情况下方可放行 2 固定资产(设备/IT/行政等) 出厂审批单,财务确认后的资产价值 (1)实物与出厂证内容是否一致;(2)是否逐级签字审批 签字 签字 签字(其中,资产价值超(含)5万元以上需,还需经公司总裁审批) 不可授权,必须层级签字;见到财务部确认签字的资产价值 3 在制品委外加工(模具、半成品等) 出厂审批单、委外加工单 (1)出门证明附件是否齐全;(2)发货单数量与车载数量是否一致 签字 签字 无 委外加工单,需为SAP系统打出的单子,且要计划员签字 4 生产垃圾(废铁\铁屑\铝屑\塑料桶) 出厂审批单 实物与出厂证内容是否一致 具体经办人签字 签字 无 不可授权,必须层级签字 生产垃圾(玻璃纤维粉尘等) 出厂审批单 实物与出厂证内容是否一致 签字 无 企管中心安环 出厂证在复合车间生产主任签字的基础上,由企管中心安环办事员进行加签 5 生活垃圾 出厂审批单 是否有生活垃圾之外的物资 签字 无 无 由部门主管一次性签字,存放门卫处。只要是生活垃圾,门卫即可放行 (注:后勤服务部负责人负责及时向警卫提供培训更新的公司人事组织关系) 4 考核 4.1 对于未按照本管理规定执行的部门或人员,按照2分/次/月减分项纳入其部门或人员月度、季度绩效考核扣分(本制度规定的罚款除外); 4.2 警卫人员未按照本管理规定履行职责的,作为渎职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公司《员工行为奖惩管理规定》,其上级管理者和部门负管理责任,公司依据相关管理制度予以追责。 5 表单 5.1出厂审批单 5.2 外来车辆登记表 5.3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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