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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的梯次配置及纵深功能_余钊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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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文章编号:()()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枫桥经验 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研究”作者简介:余钊飞,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森、吴义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和系统工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年版,第 页。甄贞:法律监督原论,法律出版社 年 月版,第 页。数字检察的梯次配置及纵深功能余钊飞(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杭州 )摘要 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数字化改革驱动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理念不断更新,法律监督技术不断升级,法律监督方法不断优化,逐步形成了“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数字检察工作体系。检察机关不断整合队伍、

2、平台、技术等力量,充分运用数字化方式,根据法律监督事项的类型化特征进行数字检察力量的动态梯次配置,通过压缩犯罪黑数、消除法律监督盲区、完善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数字检察“三梯次两纵深”格局,从而为检察权科学高效运行开创出新型工作模式。关键词 系统治理;数字检察;梯次配置;纵深功能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社会关系及其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法治是一个结构复杂、规模巨大、因素众多、功能综合的大系统。在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过程中,检察机关承担着极其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方式,检察监督制度应当契合中国社会特定的政治、社会

3、基础及法律传统,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发展,并随着政治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因为“法律监督”是动态发展的,法律监督的模式选择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近年来,面对我国政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职能重塑的重大变化,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能动检察”理念的重要性,认识到人民检察必须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未来社会的挑战。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法治等数字化改革发展驱动下,智慧检务、智慧检察逐渐迭代升级为数字检察。特别在数字经济发达的浙江等省份,在全域数字化改革进程中,数字检察逐渐从个案监督走向类案监督,从业务端走向治理端、从局部走向全域,成为新时代检察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实践中,数字检察以检察核心业务数字化为

4、重点,通过重点场景应用建设,推进检察监督理念转变、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在整体上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方位变革。那么,数字技术对检察工作带来了哪些变革?应当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推进数字检察?运用数字技术来推进检察工作,其发挥作用的中心何在?这是当前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从浙江等地的检察改革创新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年第 期DOI:10.16290/ki.1674-5205.2023.04.003 网络首发时间:2023-06-02 12:05:52网络首发地址:https:/ 运用于检察工作的一种工作运行状态。有学者认为,数字检察,也可以称为“数智”检察、法律监督数字化,集中表现为

5、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及配套系统,完善机器学习机制,发现与推动破解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及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与传统法律监督模式相比,数字检察在质效上可以补齐传统检察监督短板,克服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的困境,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质量。数字检察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检察工作主动与大数据技术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的法律监督模式中,检察机关

6、的工作推进主要依赖诉讼程序和申诉控告,总体处于监督线索发现难、来源渠道窄、获取不及时等状态。在新发展格局下,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等要求,结合检察实践,拓展了检察机关的职能,进一步彰显了其社会治理效能。数字技术的发展,不断推动着检察体制的变革。数字检察强调从根本上转变监督理念,深化研究运用大数据促进司法公正、助力国家治理,提高运用大数据的意识和能力,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在数据层面推动检察机关从被动检察向能动检察发展。数字检察意味着检察机关必须运用“数据”这一生产要素,盘活检察机关的内部数据资源,打破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数据壁垒,通过

7、数据碰撞呈现出来的交集点、异常点,挖掘潜在案件线索。()检察工作中应系统性运用数字技术。数据、算法和算力,是社会的新兴发展动力和技术支撑。数字检察要求检察机关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等工作中,积极引入数字技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的“我管”,积极协同并促进其他职能部门的“都管”,通过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等,依法能动履行好检察机关“治已病”与“治未病”的诉源治理职责,以破除法律监督工作零散化、碎片化的窘迫情境。()通过数字技术优化检察业务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能力。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不仅具有专责性优势,而且具有程序性优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是一

8、种全过程、深层次、融入式的监督方式。既往的实践中,受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监督渠道、过度追求检察绩效等多层次、多种类因素影响,许多犯罪黑数潜藏时间长且数量庞大,长效性、系统性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未真正形成。数字检察的提出,意味着检察机关应通过引入大数据技术,克服既往工作中技术不足的弊端,强化案件线索发现能力、证据搜集能力、整体监督能力,以提升检察业务的总体效能,进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数字检察的本质是解决“人”与“案”的矛盾问题,即检察官通过运用数字化手段提数字检察的梯次配置及纵深功能 张晓东:数字检察赋能监督促进治理,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高景峰:数字

9、检察的价值目标与实践路径,中国法律评论 年第 期,第 页。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张军: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助力书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学习时报 年 月 日,第 版。马长山:数字社会的治理逻辑及其法治化展开,法律科学 年第 期,第 页。“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

10、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贾宇:论数字检察,中国法学 年第 期,第 页。升法律监督能力、检察案件办理能力。数字检察有力推动了法律监督理念的转型、法律监督技术的升级、法律监督方法的优化,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动力。(一)数字检察推动法律监督理念转型数字检察的核心要义是推动检察监督体系的变革。这种变革从理念角度上讲是技术理性到制度理性的跨越,从数据角度上讲是从小数据到大数据的跨越,从监督方式上讲是从被动监督到能动检察的跨越,从赋能角度讲是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跨越,从治理角度讲是职能延伸到价值重塑的跨越。年 月 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指出,

11、要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推进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和证据、案卷电子化共享。新时代的检察机关,需要由传统的“数量驱动”向“数字赋能”转变,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数据共享是数字检察的关键,检察机关数据共享首要解决的是内部资源共享,次要解决的是外部资源共享。如,年初,浙江检察机关抓住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先发优势,率先整合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等平台中的数据资源,盘活检察机关内部数据资源;在外部资源整合方面,检察机关把

12、握“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机遇,逐步推动各相关政法单位的数据共享。年 月 浙江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工作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地方检察机关在外部数据资源共享方面取得制度性突破。其后,浙江省委办公厅 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有力补强了检察机关数据共享的制度基础,为数字检察的纵深发展提供了技术和制度支撑。数据资源共享理念的转变有力推动了数字检察的发展,数字检察的发展进而助推法律监督理念的重大转变。随着政务数据、政法数据、社会数据的大规模归集共享,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场景迅速扩大,以民事

13、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财产刑执行一体化监督系统、社区矫正智慧检察系统为代表的一系列数字检察创新脱颖而出。(二)数字检察推动法律监督技术升级数字检察利用云计算技术,对数据库中海量的数据进行抽取、集成、分析、解释,为检察官减少机械劳动、消除主观性判断误差提供了重要依据。年 月,中央政法委印发的 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 提出,针对应用数字化技术打造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拓展检察大数据的应用场景。其中与数字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规定主要有三点:一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巡查和流程监督,实现对执法司法风险环节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处置;二是加快推动跨部门

14、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壁垒,探索建立执法司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过程网上监督;三是探索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畅通检察监督大数据归集调用渠道,打造专题监督模型,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智能筛查、对比分析,发现异常线索,实现精准监督。实践中,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主要围绕数据归集管理和建模展开。其中数据归集管理主要收集检察数据、政务数据、政法数据、社会数据等各类数据,检察官根据检察场景进行数据检索并运用模型算法从海量数据中碰撞筛选出异常数据以形成监督线索。上述批量异常数据线索导入办案流程后,检察官运用审查、调查、侦查等法定权力对数据关联事实予以查明并最终成案,构成了数字

15、检察案件的基本办案流程。可以说,以数字检察为代表的司法人工智能让人们看到了“可视正义”和“数字正义”的希望。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年第 期 贾宇主编: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中国检察出版社 年版,第 页。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年 月 日访问。中央政法委印发 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 ,中国长安网,:,年 月 日访问。美 伊森凯什、以色列 奥娜拉比诺维奇艾尼:数字正义:当纠纷解决遇见互联网科技,赵蕾等译,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 页,转引自马长山: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 页。(三)数字检察

16、推动法律监督方法优化法律监督方式是指检察权作用于监督对象的具体方法或手段。随着“大数据检察监督战略”的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对法律监督方式的变革起到推进作用,推动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方式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跨越。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来看,检察机关的“类案监督”强调对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的案件,在监督尺度、监督规则上应保持一致性和系统性,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实践中,基本事实是数字检察类案识别的关键要素。检察机关根据类案识别的实质要素和关联要素等情况,运用数字化手段确定类案检索条件和范围,是数字检察展开的主要途径。检察大数据法律监

17、督平台广泛运用大数据,凝聚监督合力,挖掘类案监督线索,在社会综合治理中嵌入法律监督。年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提出探索民事、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工作机制。事实上,类案监督最初集中在民事检察领域;相较于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规模巨大且复杂程度高,是数字检察重要拓展领域。从智慧检务、智慧检察再到数字检察的发展过程中,智慧检察的质变发生在类案监督阶段。检察机关通过研发和应用“民事裁判文书智慧监督系统”,通过“上下一体”的类案挖掘机制、“人机结合”的类案监督方法、“以社会治理为目标”的类案监督方式,重点对民间借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和婚姻财产等领域开展类案监督。通过运用大数

18、据改进类案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方式从传统个案办理逐渐扩展到批量案件智能化监督,类案监督也从民事、行政检察向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延伸,进而形成数字化类案监督体系。二、数字检察发展中的机制整合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在智慧政务、智慧司法、智慧检务、智慧安防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解检察工作中“重刑轻民”的难题,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大目标。同年 月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要求检察机关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

19、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被首次明确写进全国人大决议。为实现将“四大检察”打造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法律监督系统的目标,就要在理念和战略上实现从条线机械监督到系统动态监督的转变。数字检察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系统性、战略性工程,是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重塑的一次重大实战考验;需要坚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高效运行的大数据平台,集审查、调查、侦查为一体的“三查融合”的具体权能,才能完成数字检察的机制整合,进而形成数字检察工作体系。(一)专业化队伍建设数字检察的专业化队伍,是数字检察工作运行的基本力量。其一,检察长

20、必须有数字检察思维能力。基于检察一体化体制和检察长负责制,检察长对数字检察的认知程度、决策水平、业务能力对数字检察工作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检察长的大检察格局、“能动检察”思维和大侦查思维,直接决定了数字检察工作能否快速高效地组织实施。其二,高素质的检察官与数字检察办案团队是数字检察工作的核心力量。自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检察人员被划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类别分类管理。检察机关中的“检察官 助理”的新型办案模式,有助于形成机动灵活的办案团队,强化业务团队之间相互配合协作;办案团队的模块化设计和动态综合编组,有助于检察机关根据办案对象、目标、复杂程度不同,针对性调

21、动数据资数字检察的梯次配置及纵深功能 王守安:法律监督方式与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年第 期,第 页。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浙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年 月 日访问。金庆微:数字检察引领下民事诉讼类案监督的实践与发展,中国检察官 年第 期,第 页。马长山: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 页。姜洪:重塑性变革中的检察理念更新,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源,更加精确地办理案件。数字检察力量的模块化组合,可以推动检察机关根据办案需求,将跨层级、跨区域的多种检察力量在法定

22、范围内按照一定比例、结构和方式进行动态组合,整合不同类型、不同建制、不同层级的检察力量,突破法律监督工作的时空束缚,实现信息共享、效能融合,产生检察监督的整体联动效果。(二)数据平台建设数字检察工作的开展,需要政法数据、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的集成,建立数字检察平台。其一,在政法数据方面,政法部门之间办案数据高速流通与共享是数字检察的基本保障。检察机关依托“政法云”集成政法机关数据,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打破数据传输的时空局限,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并可借助大数据从个案中发现规律性要素并进行提炼汇总,建立监督模型,形成类案的一般性法律监督准则。其二,在政务数据方面,检察机关依托“政

23、务云”集成政务共享数据。近年来,随着“府检合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展开,行政权与检察权之间良性互动显著增强。政务数据是指政府在行使行政行为过程中掌握的数据,这些数据的内容涵盖了自然信息、社会主体信息、城市建设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社会管理信息以及服务与民生消费类信息。政务数据按照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划分成四类:一是政务业务类数据,二是社情民情类政务数据,三是基础环境数据,四是分散性的公共数据。与检察职能高度相关的政务数据主要是前两类,如行政执法数据与检察机关的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关联;社情民情政务数据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高度关联。当前,数字检察的主要外部数据是政务数据,政务数据共享是数字

24、检察能顺利开展的关键。如有的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过程中运用公租房租赁管理数据、“散乱污”企业整治等数据,有力推动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进程;有的检察机关在行政检察过程中运用行政执法数据,做实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既弥补了行政检察的短板,也创新了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其三,社会数据主要是由各类社会主体生成和掌握的数据,其中与检察监督关联性最强的是企事业单位的数据。检察业务的数字化开展,有赖数据集成和线索挖掘。首先,检察大数据需要集成法院裁判数据、公安机关的办案数据、检察自有数据以及市场监管、社保、卫生、税务、教育等政府部门业务数据和行政执法数据。其次,借助大数据对案件进行线索挖掘有助于

25、提高办案精准度。检察机关根据职权对数据异常信息和可疑信息进行挖掘和筛查,是保障检察监督线索精准化的前提。随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逐渐深入,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可对类型化、行业化、区域化的相关违法犯罪进行精准打击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当然,检察机关在社会数据的处理和运用方面,应当以个案为基础,严格遵循司法谦抑、依法告知、目的限制等原则,严格依法审慎使用社会数据。(三)“三查融合”机制数字检察有助于办案人员在个案审查中发现问题,在数据碰撞筛查中发现类案线索,但线索的核实查明有赖检察权的刚性行使。审查、调查、侦查作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工作的三种法定手段,具有融合惯通的可行性;审查、调查、侦查所获得的证据对任

26、何法律监督事项都有证据力,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共存于同一个监督事项中,可以全面增强法律监督的系统性和刚性。数字检察有助于检察机关审查权、调查核实权、侦查权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克服检察审查权碎片化、检察调查核实权形式化、检察侦查权弱化的弊端。其一,检察审查权是指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精细化审核、分析、判断的权力。检察审查主要针对公安机关或者监察委移送的案件是否符合批捕或者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对诉讼违法情形是否符合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条件进行审查,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是否符合提起公益诉讼等条件进行审查,对诉讼活动、执行活动是否符合法律监督条件进行审查等;检察审查的手段不仅包括程序性审阅案卷

27、、查阅资料、查询信息,而且包括对事实、证据和法律的适用所做的审核、分析和判断,如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估,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审查分析,听取被告人、辩护人、律师意见等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年第 期 武长海主编:数据法学,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 页。李军: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深化数据应用实践,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戚吉琼、洪菊:基层行政检察如何借助大数据实现做实的目标,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贾宇主编: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中国检察出版社 年版,第 页。等。当前,检察权呈现出以检察审查为核心内容的样态,无论是批

28、捕、公诉职权的行使,还是职务犯罪侦查职权、公益诉讼职权和其他法律监督职权的行使都以检察审查权为基础。数字检察有助于克服检察审查碎片化,使法律监督工作不再局限于个案和卷宗所反映的事实,也不再局限于单一事项或单一职能,打破时空限制,覆盖执法司法全流程。其二,检察调查核实权是指检察机关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查询、调取、复制等方式获取证据材料,确认违法事实是否存在、属实,以便依法予以监督纠正的权力。检察机关的调查主要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事实进行核实,对公益诉讼涉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的方式包括调阅、借阅案卷材料和其他文件资料,查询、调取、复制相关证据资料,向有关行政机关、司

29、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询问取证等情形。尽管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 条、刑事诉讼法 第 条、民事诉讼法 第 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均有规定,但实践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运行程序和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直接影响调查核实权的行使效果。数字检察有助于消弭检察调查核实权形式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数字检察的“浙江经验”表明,通过大数据推进“三查融合”机制,有助于更好推进线上研判和线下调查侦查结合,提升监督的全面性、有效性。其三,检察侦查权主要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特定的犯罪线索、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进行专门调查、采取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权力。检察侦查权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30、:一是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直接侦查权”,二是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运用的“机动侦查权”,三是“补充侦查权”;其中补充侦查权即检察机关在审查各类刑事案件过程中,当面临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形时,检察机关有权决定自行侦查。直接侦查、机动侦查、自行侦查“三位一体”的侦查权体系,是典型的复合型侦查制度。在“三查融合”过程中,检察机关可借助大数据,按照“线索挖掘、立案受理、数据筛查、调查核实、实施监督、系统治理、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的流程,将法律监督线索反映的问题查明查实。实际上,通过数字技术推动三查融合,不仅是检察技术运用的革新,而且是检察监督理念的变革,体现了积极推动检察监督的法律理念。三、数字检察

31、功能的梯次配置数字检察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对多种资源按照一定的比例、结构和方式进行优化组合,从而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在检察力量和资源有限的背景下,运用数字技术强化对重点领域的治理,需要采取梯次配置的检察策略,即有组织、有重点、有步骤地动态配置数字检察力量,破解法律监督过程中的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等问题,实现法律监督的立体化、科学化、现代化。数字检察力量的梯次配置,可根据检察工作的办案实践,在压缩犯罪黑数、消除法律监督盲区、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等三个方向上次第展开。(一)压缩犯罪黑数犯罪黑数,是已经实际发生而因种种原因未被发现和未被纳入官方犯罪统计数据范围的那部分犯罪案件数。犯罪黑数的客观

32、存在,使得记录在案的违法犯罪行为数量可能只是实际总数的一部分,难以真正反映社会实际犯罪状况。以往对于减少犯罪黑数的建议主要落脚于加强普法教育、加大侦查力度、提高公检法队伍素质等方面,但此类措施治标不治本的特征明显。刑法规范“一定程度上是立法者的 最后手段”,却并非司法者的最后手段。随着数字检察工作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压缩犯罪黑数能力迅速提升,特别是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的大规模运用,有力提升了类案监督和社会系统治理的力度。当前,犯罪的基本类型日渐复杂,经济犯罪、智能型犯罪、网络犯罪、有组织犯罪等新型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础最核心的检察业务,高效运用数字方法压缩犯罪黑数,是其职责所在

33、。如在新型毒品治理领域,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检察手段数字检察的梯次配置及纵深功能 贾宇: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法治时代 年第期,第 页。苗生明:新时代检察权的定位、特征与发展趋向,中国法学 年第 期,第 页。贾宇:论数字检察,中国法学 年第 期,第 页。贾宇: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法治时代 年第期,第 页。王牧:新犯罪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年版,第 页。德 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上),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版,第 页。推动药品滥用专项整治,聚焦“暗网”、境外软件、虚拟币进行洗

34、钱贩毒类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有助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引导案件侦查,破解侦查取证、行为定性等疑难问题;也有助于检察机关依托补充侦查职能,对犯罪链条进行深度挖掘,科学界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边界,实现对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的类案专项监督,总结“暗网”毒品犯罪情况并制发检察建议,推进该类犯罪的源头治理。近年来刑事立案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但在金融犯罪、网络犯罪、有组织犯罪、新型犯罪等领域,隐案、积案和漏案依然大量存在。因此,全面运用“三查融合”机制,是数字检察不断压缩犯罪黑数的重要方法。如,检察机关通过数字检察成功实现由小案件线索向成品油运输、储存和使用全领域的法律

35、监督,有效压缩油品行业犯罪黑数,助力成品油行业规范化发展;有的检察机关在查证和惩治跨境赌博犯罪的过程中,运用大数据,及时发现证据问题和漏罪漏犯,有针对性制定打击跨境赌博等网络犯罪工作方案和程序指引,通过监督立案、纠正漏捕、追诉漏犯等方式,深挖上下游犯罪和关联犯罪,取得良好效果。上述实践表明,检察机关压缩犯罪黑数,需要关注以下三点:一是要坚持源头治理。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要贯穿违法犯罪全链条,要充分运用数字检察思维挖掘有效信息,精确锁定关键节点。二是要注重部门协同。打破行政信息壁垒,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打击违法犯罪。三是要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

36、理的重要方式,通过督促问题单位健全管理机制,发挥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二)消除法律监督盲区虽然政法机关信息数据共享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但“数据壁垒”或“数据孤岛”依然存在。如何因地制宜地运用数字检察开展特色鲜明的检察工作成为各地检察机关创新法律监督模式的关键。如沿海地区有的检察机关积极打造“海洋检察”,金融行业发达地区的检察机关积极打造“金融检察”,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检察机关积极打造“知识产权检察”,互联网经济发达地区的检察机关积极打造“互联网检察”等,都离不开对特定领域关联数据的汇总。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特色检察工作中,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减少行业法律监督盲区。如在“海

37、洋检察”领域,舟山等地的检察机关针对海洋经济特点,创建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行刑共治平台,推进海洋检察与海洋行政执法、海事、海警等涉海行政部门之间的行刑衔接和数据共享,强化涉海刑事案件的类案监督,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涉海砂犯罪类案专项监督、非法占用征地纳税专项监督等工作,有力推进了数字检察在海洋检察中的高效运用。在“金融检察”领域,由于证券期货类违法犯罪行为隐蔽性、技术性、复杂性高,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明显,涉案犯罪的隐蔽性导致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难度加大。为应对证券期货类犯罪的新情况,检察机关需要全面了解资本市场运行规律,深入研究证券、期货、基金、私募、衍生产品等细分市场的潜在法律风险,进

38、而充分发挥数字检察的“三查融合”优势,准确把握证券期货类违法犯罪证据特点和证据运用规则,借助大数据证据,有助于构建完整的证明体系,也有助于同步审查上下游犯罪情况,针对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随着数字检察的深入推进,对漏罪的法律监督力度也不断加大。如有的检察机关高度关注对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的法律监督,因为实践中,“另案处理”类刑事案件容易导致罪行被遗漏,形成监督盲区。“另案处理”法律监督盲区产生的关键原因在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关系不能落到实处,具体原因有二:一是公安机关对适用“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继续侦查但长期搁置而未继续侦查;二是个别犯罪嫌疑人因被异地公安机关抓获而被另案处

39、理,但其在本地涉嫌犯罪的案件以及证据,公安机关长期未移送检察机关。为强化此类案件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可构建专项数据监督模型,借助大数据平台,通过输入“另案处理”“身份不明或不详”“在逃”等关键词,与公安机关刑拘案件数据、撤案数据等进行碰撞分析,以发现异常案件数据信息、立案监督线索、职务犯罪线索。当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可共同完善立案通报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不断规范刑事案件的“另案处理”。数字检察的深入展开也有助于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法律监督。目前,在刑事自诉等领域,法律监督缺位的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年第 期 贾宇主编: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中国检察出版社 年版,第 页

40、。李学东:依法惩治跨境赌博犯罪,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范跃红、陈洪娜:舟山:从“信息孤岛”到“数据大陆”的治理迭代,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简洁:金融领域犯罪呈现八大特征,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情形依然存在。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在这三类刑事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两类案件从受理、立案到审理、裁判全程由法院独立完成。基于刑事自诉案件法律监督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位

41、,因此,检察机关运用数字检察,创设刑事自诉案件检法协同办案场景、建立同步监督机制,迫在眉睫。一方面,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中,需要推动人民法院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或不予立案信息与检察机关实时共享,另一方面,需要检察机关清晰界定此类案件是否属于公诉案件;对有必要转为公诉办理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主动提前介入,建议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是法院认为案件为公诉案件也可以自行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法院不予立案裁定确实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方式监督法院受理案件,以充分保证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欲实现检察机关对刑事自诉案件更加有效的监督,检察机关就需要及时掌握法院刑事自诉案件

42、的办案数据信息。(三)构建严密的检察监督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这一体系的形成需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我国的法治监督体系由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构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形成需要各种监督力量汇聚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同时推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对法治运行全方位的法治化监督体系。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本质上属于司法监督,是“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明确授予

43、的国家司法权,具有法定性和专门性。随着数字检察的发展,借助大数据构建严密的数字法治监督体系,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战略课题。在从局部数字检察监督走向全域数字法治监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在部门协同上贯通突破,具体监督方式上融合穿透,以建立全域的检察监督系统。数字检察监督推动数字法治监督,其驱动力在于法律监督的主动性。数字检察的发展,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设定相应数字化应用场景,利用大数据将法律监督工作嵌入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民营企业、民生保障、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各个领域,形成系统性的类案监督机制。其一,运用数字检察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创设刑事“下

44、行案件”类案监督等模型,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其二,运用数字检察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措施法律监督,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通过创设虚假诉讼、虚假调解司法确认、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违法犯罪、行政罚款终本执行类等案件的数字法律监督模型,实现对司法审判权的穿透式监督。其三,通过数字检察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监督,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

45、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活动,确保检察机关自身严格公正司法。四、数字检察的社会治理功能及其限度(一)数字检察的社会治理功能 数字检察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学者认为,国家治理在广义上涵盖对国家一切事务的治理,等同于治国理政;广义的国家治理同时涵盖了纵向、横向、时间、空间等四个维度;在纵向上,涵盖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以及组织、个体层面的治理;在横数字检察的梯次配置及纵深功能 赵辉、袁小荣、项勇辉:数字赋能提升自诉案件法律监督实效,检察日报 年 月 日,第 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

46、治保障,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年 月 日访问。张文显:法治中国的理论构建,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 页。“下行案件”又称“刑拘后下行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未经审查逮捕、起诉作出撤案或转行政处罚等处理的案件。向上,涵盖政府、市场、社会等领域的治理;当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同时出现时,国家治理主要包括政党治理、政府治理、政社关系治理三个层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检察机关承担的主要职能是追诉犯罪,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数字检察助力国家治理,最为基本的方式是通过大数据追诉犯罪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47、,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传统上,检察机关监督主要基于个案展开,对社会宏观治理的作用较小。将大数据广泛运用于数字检察领域,有助于打破个案监督局限,找到类案监督的关键和重点问题。借助大数据,检察机关可以从案件处理中发现社会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并将社会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通过类案监督,有助于推进数字检察与数字政府深度融合,构建“反应灵敏、分流快速、联动处置”的数字化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处置制度体系,确保对社会矛盾风险及时快速反应、高效稳妥处置。如有的检察机关高度关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风险,聚焦燃气安全专项监督,建立数字化危化品检察监督模型,精筛精查锁定线索,向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

48、部门移送线索,查明涉嫌危险作业、非法经营等案件,通过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立案,进而提出相应检察建议,取得显著成效。有的检察机关研发“成品油市场突出问题整治监督平台”,以特定区域为单位,对该区域内的危化品等相关车辆进行卸货量计算,然后结合税务申报、车辆轨迹等数据,实现对成品油生产、销售、储存的全过程可视化监督,。既能规范企业储油用油,又能精准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为能源、税收、进出口等领域的现代化治理做出检察贡献。数字检察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数字检察通过系统性、深层次的类案监督,实现检察业务端向社会治理端的延伸拓展。社会治理即社会领域的治理,是与国家治理相对应并以市场为中心的平等、自由和协商的

49、社会领域,是政治国家的根基所在。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过程中,应高度关注社会治理,通过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通过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发现检察监督线索。如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解决法律监督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问题,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安全、社会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领域系统治理中。经过多年的探索,检察机关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科学技术的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了统一指挥、合成办案、专业研判、分类打击的数字检察体制机制。其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检察机关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新型犯罪以及“盗

50、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专项整治行动涉及的案件类型化特征明显,为数字检察的类案监督打下了良好基础,有助于针对性打击新型犯罪、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其二,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领域,检察机关高度重视 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特别是在控申检察领域,随着基层检察院 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加速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检察机关与信访、人社、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数据共享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公益损害、诉讼违法、司法救助、控告申诉等案件线索集成创造了更多机遇,有力提升了地方治理和行业治理水平。(二)数字检察的限度数字检察的优势在于,一是通过数字化和代码化,推动执法司法的自动执行和智能运行,提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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