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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模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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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 号)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1 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 号)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4]75 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 《XX(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14 版) 《QDSD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事故分级 根据国家及XX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QDSD将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一般事故A 级、一般事故B 级、一般事故C级)、可记录事故事件五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QDSDXX大区各级企业可能发生的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除应启动本预案外,还应根据上市公司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QDSD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QDSDXX大区、各城市公司及其所属各级法人实体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构成。是QDSDEHS 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图1 QDSDXX大区应急预案体系 1.6 应急工作原则 1.6.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救护被困和可能受伤人员。 1.6.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根据事故等级,在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6.3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以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为主,XX大区及各城市公司根据事故等级参与;发生事故的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项目单位充分发挥自救作用,并向上级及所属地方政府寻求援助;一般事故A 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在政府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救援。 1.6.4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在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完善较大事故应急保障能力,提高较大事故应急处置效能。 1.6.5 科学调控,依法规范。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6.6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做好应对各种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专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 风险分析 QDSDXX大区主营业务有地产开发、住宅物业管理和商业物业管理。各主营业务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见附件2。大区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包括:触电、火灾、爆炸、电梯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踩踏事故、车辆伤害、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等。 2.1 火灾、爆炸事故 在公司办公场所、物业管理项目、在建项目部均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险源主要包括:电源线路老化、破损;使用违章电器;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或失效;违规的烟火、烟头;燃气泄漏;危险化学品储藏保存使用不当;易燃品仓储管理不当;各种动火切割电焊作业等。由于住宅物业、商业物业的面积大,发生火灾事故的可能性较高,易导致人员伤亡和较高的财产损失。 2.2 触电事故 在公司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场等地方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危险源主要包括:电器设备故障;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电工违章作业等。发生触电事故的可能性一般,发生触电事故易导致人员伤亡发生。 2.3 车辆伤害事故 在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交通伤害和车辆伤害事故,危险源主要包括:驾驶员违章驾驶、车辆带故障行驶等。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人群主要包括公司司机、公司因公出行人员、在建工程项目部人员等。发生车辆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一般,事故易导致人员受伤。 2.4 电梯事故 在公司住宅物业和商业物业中,可能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危险源主要包括:带病运行电梯、质量安全有缺陷的电梯、日常维修保养不足的电梯、电梯超载等。随着住宅物业和商业物业面积的不断增加,发生电梯事故的可能性提高,易发生电梯事故,事故易导致人员受伤,电梯坠落易导致人员重大伤亡。 2.5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在物业开发和管理过程中,高处作业易导致人员高处坠落和物业打击事故的发生,主要危险源是安全防护措施的缺乏和安全意识的不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般,事故易导致人员伤亡。 2.6 踩踏事故 在物业开发和管理过程中,在房屋销售、举办大型活动、商业物业节假日期间等环节,有可能发生人员踩踏事故。主要危险源是安全管理方案缺失、现场管理不到位和场地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般,事故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2.7 开发项目施工安全事故 在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由于相关方的管理不善和项目施工本身的高风险特性,我方项目部人员易在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到伤害。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事故的可能性较大,事故易导致人员伤亡。相关方(尤其是施工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QDSDXX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区安委会)负责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大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大区相关职能部室在大区安委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情况,成立工作组赴事故现场参与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组织机构如图1所示。 图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3.1 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大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一般事故B 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成立相关应急组织机构;召开应急会议,布置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调度大区内外部应急资源等。 3.2 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大区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领导机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联络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和社会信息沟通;负责向QDSD总部报送事故信息;负责组建置地赴事故现场工作组;负责事故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事故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3.3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大区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大区、事发单位及其所在城市公司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根据应急领导机构指令,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调配整合事故现场应急资源; (3)指挥协调事发单位各专业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及时向QDSD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当地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5)核实应急状态解除条件,并向QDSD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当地政府提出应急响应状态解除的建议; (6)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有关资料,及时编写现场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设立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官、消防指挥官、医疗指挥官和应急救援小组。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应急总指挥长:大区安委会主任 应急副指挥长:事发单位负责人 现场指挥官:现场职务最高领导 消防/抢险指挥官:大区安委办主任 医疗指挥官:大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总指挥长:负责和把控公司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指挥、决策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负责决定是否在事故发生后报警;负责指挥和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负责在应急救援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指挥长:负责协助指挥长进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分析事故过程中的问题,并将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给指挥长;负责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现场指挥官:当日事故发生单位值班领导或现场职务最高领导——负责紧急事件发生时现场应急救援的全面组织、指挥、决策,是紧急情况发生后总指挥尚未到达时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当总指挥到场后,向总指挥移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总指挥的工作; 消防/抢险指挥官:主管消防领导——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救助或现场灭火的指挥工作。考虑到消防工作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专业性强,时间性强和对有效协同配合要求较高特点,赋予消防指挥官行使现场消防工作最高指挥权。 医疗指挥官:主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紧急情况下伤员医疗救护的指挥工作。 3.4 应急救援小组 指挥部下设通信联络、技术支持、抢险抢修、疏散警戒、医疗救治、后勤保障六个应急救援小组。各小组人员如下: 通信联络组 组长:大区信息管理部负责人,组员:大区信息管理部员工; 技术支持组 组长:大区安委办副主任,组员:大区工程管理部、大区物业管理部、商业地产部员工; 抢险抢修组: 组长:大区安委办执行主任,组员:大区设计部、城市公司项目部、物业服务中心员工; 疏散警戒组: 组长:大区开发部负责人,组员:大区开发部、大区成本部、城市公司合约部员工; 医疗救治组: 组长:大区客户关系部负责人,组员:大区客户关系部、大区投资部、运营管理部、大区财务部员工; 后勤保障组: 组长: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组员:大区法律部、城市公司人事行政部员工。 3.4.1通信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3.4.2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3.4.3疏散警戒组职责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区域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2)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3.4.4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伤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对现场各类重要物资视情况进行抢救; (4)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5)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4.5医疗救治组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 (2)负责将自事故现场抢救出的伤员,准确疏散至安全区域,并在外部专业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伤者采取简单的紧急救护(专业救护—人工呼吸、心脏挤压等需专业医疗人员实施);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移受伤害。 3.4.6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资、器材及设备; (3)负责现场影像取证,重大事件详细记载,收集一手资料工作。 4 预警与信息报告 大区各级企业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和安全生产业务特点,建立事故风险监测监控系统,明确负责监测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监测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各城市公司及下属单位应根据QDSDEHS管理体系的要求,辨识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4.1.2对于确定的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城市公司及下属单位必须建立日常监视和测量制度并予以实施。监测的内容应包括监测项目及分析内容、监测的时间、频次、方法、监测的责任人及配合部门等。属于国家法规强制规定的监测项目(如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应委托法定的外部机构进行监测。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锅炉、深基坑等危险源,应设置专门的监测系统,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标识重大危险源监控牌,必要时进行连续监测。 4.1.3特定情况下特别是在事故发生后,应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视和测量。 4.1.4城市公司及下属单位应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析,重点分析监测结果与相应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情况,并对各监测项目的历史数据进行回顾与分析。如果通过分析发现不符合,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予以实施,直至不符合关闭为止。 4.2 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大区各级企业根据获取的监测预警信息,对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预警信息逐级报告。对可能发生一般事故B 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预警信息报至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由QDSD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事发单位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由大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事发单位发布。事故隐患或预警险情对社会可能产生影响时,事发单位应会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QDSD有限公司通知所属单位解除较大及以上事故预警,QDSDXX大区通知所属单位解除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预警。 QDSDXX大区收到QDSD有限公司、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预警信息时,按照有关程序通知所属企业。 4.3 事故报告 QDSD各级企业应建立应急值守制度,明确预警信息和事故信息的报告流程,保障相关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处理。QDSD有限公司、XX大区及所属城市公司应急值班人员信息表见附件9。 大区各级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均要在第一时间用电话逐级报告,一般事故A 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间每一级不得多于1 小时,并依据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在用电话逐级报告的同时,应将事故的简要情况以快报形式逐级上报至大区、QDSD有限公司和XX(集团)有限公司,快报格式见附件4。此后,依照QDSD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机制,按规定格式逐级上报事故初报、事故处理进展报告、事故结案报告等。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分级 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由XX集团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由QDSD总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组织实施;发生一般事故A级时,经置地总部安委会批准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事故B级时,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城市公司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大区指派工作组进行指导;发生一般事故C级时,由事发单位组织实施。 5.2 应急响应的调整和终止 QDSD各有关企业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超出其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程序。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评估确认后,有关企业适时终止应急响应。 5.3 应急响应流程 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见下图。 5.4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5.4.1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和应急措施 接到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由XX集团、QDSD总部启动发布生产安全事故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启动令,XX大区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1)参加XX集团、QDSD总部EHS 委员会召开的紧急会议。 (2)按照要求担任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赴事故现场负责应急指挥工作。 5.4.2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终止 根据根据上级单位发布应急响应解除令,宣布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状态解除。 5.5 Ⅲ级应急响应 5.5.1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和应急措施 接到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QDSDXX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请示QDSD总部EHS 委员会,经QDSD总部EHS委员会批准后,由QDSDXX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启动令格式见附件5。 (1)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由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专家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2)研究部署工作。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听取事故情况汇报,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大区工作组,明确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有关人员名单,对事故现场处置提出指导性意见。宣布成立有关应急组织的通知格式见附件6。 (3)协助事故现场做好处置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置地大区事故现场工作组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各相关职能部室在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协助事故现场开展工作。 (4)召开办公室会议。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召开有关会议,落实XX集团、QDSD总部和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研究解决事故现场提出的问题。 (5)地方政府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后,按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应急总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5.2 Ⅲ级应急响应的终止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核实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是否符合解除的条件,向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请示QDSD总部EHS委员会,经QDSD总部EHS委员会批准后,再解除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的终止。应急状态解除令格式见附件7。 5.6 Ⅳ级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事故B级报告,有必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QDSDXX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由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有关成员、职能部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 (2)研究部署工作。会议听取事故情况汇报,成立大区工作组,对事故现场处置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5.7 基层单位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一般事故C级以上事故,城市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向事发单位下达应急救援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城市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派出特别代表前往事故现场,参与指挥、协调及调查工作。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明确应急指挥、处理人员、应急行动、资源配备等,并及时上报城市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城市公司领导,同时向大区汇报事故情况。 (2)由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召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主要领导,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中各自的职能,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发生事故的项目共同实施应急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单位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偶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5)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如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机构请求支援。 (6)报警人员在接到现场总指挥下达的报警指令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救护“120”等)予以求助;报警时应做到简要、清晰地说明单位地理位置、名称、事故性质、人员有无危险、接应地点、联系电话、报警人员姓名等。 (7)当地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支援指挥官报告事故情况,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支援指挥人员的指挥,以便协同合作,投入事故救援工作。 (8)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图2 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5.8 信息发布 5.8.1新闻发言人 对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XX集团对外发言。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由QDSD总部对外发言。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新闻发言人由大区指派或授权对外发言;大区新闻发言人或授权发言人负责大区层面对外信息的披露与媒体应对。 5.8.2发布原则 发布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容详实、及时准确。 5.8.3发布形式 主要包括公司网站、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新闻稿件等。 (1)对外信息发布。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确定大区层面新闻发布会召开的时间与场所、参加发布会的主要媒体名单等,对外客观介绍事故相关情况,正确引导新闻媒体报道事故情况。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由政府主导的新闻发布会。 (2)内部员工信息告知。通过QDSD内部网站、内部宣传材料、沟通会等方式,做好内部员工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收集员工对事故的反应、意见与建议,并正确进行疏导。 (3)对投资者、业务合作伙伴告知。根据事故等级、影响范围及业务受影响情况,由大区及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相关业务合作伙伴。 5.8.4 突遇媒体采访 各级管理人员在突遇媒体采访时,一般情况下,要引至本单位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应对媒体采取审慎和合作的方式。 5.8.5 媒体报道不实的应对 若媒体对事故相关的报道不实,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事故发生单位应向有关媒体联络给以更正。 5.9 善后处理 应急响应状态解除后,大区及时组织人员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评估,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尽快恢复事发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5.9.1 事故调查 (1)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于由大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的生产安全事故,成立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由大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织成立,大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大区、城市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调查记录。事故调查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列出调查提纲、分工组织开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在作调查笔录时,由两名以上调查人员参加,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核对后,需被调查人逐页签名或者押印。调查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 (3)编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在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4)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建议; 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由调查组成员在调查报告上签字。 5.9.2 事故总结评价 大区安委办组织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并对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估,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评审、完善、修订,并报大区工程管理部备案。 5.9.3 事故善后处理 大区安委办、城市公司责令事故单位组织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大区、城市公司各层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沟通系统。 (2)各城市公司/职能部门及时更新本单位联系电话。 (3)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库,各城市公司/职能部门通过月报,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4)严格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2 应急队伍保障 (1)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 (2)大区安委办组织建立报警联络组、疏散安全组、灾害处理及抢救组、物品转移组四个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可由公司员工、城市公司员工和项目部员工组成,但必须确保每个小组都有固定的义务救援队员;尤其是针对湖南和合肥公司,救援小组人员应该由当地员工组成,形成相对固定的救援组织;同时,对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应急演练培训。 (3)由大区安委办组织建立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各基层单位均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器材、救治药品和简单医疗器械等。 (2)各基层单位对储备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建立台帐、档案(部分),设定责任人,同时定期实施巡检,保障其完好功能。 (3)大区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定期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其整改。 6.4 经费保障 (1)大区、城市公司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2)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应由公司协调解决。 7 应急预案的管理 7.1 预案培训 大区安委办负责对置地大区、城市公司相关职能部室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和熟悉本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大区、城市公司应每年编制预案培训、演练计划,计划中应包含演练预案的名称、演练方式、演练频次、演练时间、主责部门、协同参与部门等内容,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7.2 预案演练 大区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演习,加强本预案与各城市公司、基层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对接和联动。预案演练计划实施前,应编制实施方案,演练方案应严格按预案要求策划实施。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中应包含演练实施情况(包括方案策划、实施步骤、人员的意识、反应速度、协作能力及物资、设备的供给等)、预案的适宜性及可操作性的评审及完善。 7.3 预案修订 大区安委办至少两年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预案的有效性进行一次评审修编,修编情况应记录并归档。 7.4 预案备案 本预案正式发布后,按有关规定将本预案向QDSD安全管理部报备。 8 附则 本预案由QDSDXX大区安委办负责解释和补充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附件 附件1:QDSD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划分标准 附件2:QDSDXX大区主营业务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 附件3: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分级标准和发布 附件4:QDSDEHS 事故事件快报 附件5: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附件6: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通知 附件7: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Ⅲ/Ⅳ级应急响应解除令 附件8:QDSD生产安全应急专家通讯录 附件9:应急通讯录 附件1: QDSD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划分标准 QDSD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或影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事件、较大事故事件、一般事故事件、可记录事故事件五个等级。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级与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相同。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事件,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事件,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细分为三级: 一般事故A 级,是指造成2 人死亡,或者5 人以上10 人以下重伤,或者2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 级,是指造成1 人死亡,或者3 人以上5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 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C 级,是指1 人以上3 人以下重伤,或者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可记录事故事件,是指达不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事件,包括轻伤事故、轻微伤事件、未遂事件、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等。还应包括如下事故事件。 1)造成负面影响的事故事件,主要有事故的负面新闻信息报道事件(包括相关方责任事故事件)。 2)造成商业物业运营局部中断、停业的突发事件,主要有电(扶)梯关人及停运事件、跑水及水浸事件、中庭玻璃拦河及外幕墙坠落改变购物动线事件等。 3)造成扰乱住宅物业正常管理秩序的突发事件,主要有非正常安排的突发停水及停电等事件、电梯关人及停运事件、建筑公共部位及建筑本体坠物事件等; 4)影响城交事业部已运营停车场项目正常经营的突发事件,主要有立体车库车辆升降设备钢丝绳断裂造成车辆损坏事件、车辆碰撞及伤人事件、车辆自燃事件等;造成开发项目负面影响的事故事件,主要有相关方责任事故事件的负面新闻报道。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附件2 QDSDXX大区主营业务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描述 序号 主营业务 主要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备注 1 地产开发 1) 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火灾等相关方建筑施工事故风险; 2) 销售物业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事件风险。 2 住宅物业管理 1) 住宅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火灾、高空坠物、电梯伤人、燃气爆炸、车辆伤害、淹溺等事故风险。 3 商业物业管理 1) 商业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火灾、高空坠物、人员踩踏、电/扶梯伤人、燃气爆炸、车辆伤害、触电、暴恐袭击等事故风险; 2) 酒店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火灾、电梯伤人、暴恐袭击等事故风险。 附件3: 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分级标准和发布 一、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QDSD预警级别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Ⅰ级为最高级。 Ⅰ级预警。a)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及以上事故时;b)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 Ⅱ级预警。a)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时;b)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时。 Ⅲ级预警。a)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时;b)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时。 二、预警发布 Ⅰ级预警由XX(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事发单位发布;Ⅱ级预警由QDSD有限公司批准,事发单位发布;Ⅲ级预警由事发单位XX大区批准,事发单位发布。 接到政府有关部门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或接到有关企业可能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报告后,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请示QDSD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经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发布生产安全事故Ⅰ级预警。接到有关企业可能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报告后,经QDSD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企业发布生产安全事故Ⅱ级预警。接到有关企业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经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事发单位发布Ⅲ级预警。大区同时采取相应措施: 1. 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准备。 2. 加强对事故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适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3. 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QDSD总部。 三、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根据评估结果,认为预警级别可能发生变化时,应按照预警级别和报批程序及时进行调整。预警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已经消除,或接到政府有关部门解除预警信息指令,经确认,由事故预警发布单位解除预警。附件4 QDSD有限公司EHS事故事件快报 大区/事业部名称: 事故事件名称 事故事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事故事件 发生地点 事发单位全称及详细地址 涉及的相关方单位全称 事发单位负责人 姓 名 电 话 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人 姓 名 电 话 人员伤亡及 财产损失 我 方:死亡 人; 重伤 人;轻伤 人;失踪 人。 相关方:死亡 人; 重伤 人;轻伤 人;失踪 人。 直接经济损失(预估) 万元。 一、事故事件简要经过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控制情况 三、事故事件社会影响(含媒体报道) 四、其他情况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QDSDXX大区 生产安全事故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令 XX武汉应急[20 ] 号 大区各部门、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 月 日 时 分,【单位名称】发生了一起一般事故A级生产安全事故,目前已造成【人员死亡 人,重伤 人,失踪 人】。根据《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报QDSD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启动生产安全事故Ⅲ/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应急组织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QDSDXX大区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20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6: 关于成立【事故名称】应急组织机构的通知 XX武汉应急[20 ] 号 大区各部门、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 根据QDSDXX大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XX武汉应急[20 ] 号《QDSDXX大区生产安全事故故Ⅲ/Ⅳ级应急响应启动令》,QDSDXX大区决定成立【事故名称】现场应急指挥部、大区工作组等应急组织机构。 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大区工作组 组长: 组员(含专家组成员): 请各应急组织机构按照应急预案中既定的职责,以最快的速度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特此通知。 QDSDXX大区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 年 月 日 附件7: QDSDXX大区 生产安全事故Ⅲ/Ⅳ级应急响应解除令 XX武汉应急[20 ] 号 大区各部门、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 月 日,大区发生了【事故名称】,目前,该起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核实,符合解除Ⅲ/Ⅳ级应急响应状态的条件,并报QDSD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批准,QDSD有限公司决定解除Ⅲ/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尽快恢复【事发单位名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QDSDXX大区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20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8: QDSDXX大区生产安全应急专家通讯录 序号 单位 姓 名 专业 联系电话 工作地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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