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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
1、请对纪某各行为从刑法角度进行分析并阐明理由。(10分)
纪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各类财物总计约7000余元。14周岁生日那天,纪某邀几种朋友到一饭馆吃饭。饭后回家途中,纪某看到一行人手拿一种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后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1部、钞票5000余元。第二天纪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吉普车,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在车站候车3人撞倒,导致2死1伤纪某不但未停车,反而加大油门逃走。当天下午,纪某将汽车以2万元价格卖出,后被抓获。
2、问:对甲、乙、丙三名民警应如何解决,根据是什么?(10分)
某公安处处长办公会讨论如下三位人员解决意见:甲某,男,26岁,招聘录取审核对象,经审查,其两年前被某县土地管理局开除公职。乙某,男,35岁,派出所民警,因肝癌住院治疗长达2年,现仍在医院治疗,其所在单位提出予以辞退。丙某,男,30岁,机关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严重后果。
3、问:依照下述对话和剧情,指出其中哪些方面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规定?(10分)
《法网恢恢》是一部反映公安干警捍卫法律、揭露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电影。剧本中,咱们看到这样一组对话:
人物:侦查员:赵某、王某,犯罪嫌疑人:胡某
地点:公安局预审室。
赵:被告人胡某,你懂得今天为什么找你吗? 胡:不懂得。
赵:你要诚实交代罪行,顽抗是没有出路。
胡:我没有罪,我要请律师。
赵:当前你不能请律师,你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
胡:我不明白,我既讲了真实姓名,又有固定住址,你们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要对我收容审查。
赵:你有多次流窜盗窃重大犯罪嫌疑,依照规定,对你进行收容审查。
胡:(不语)
赵:政府政策从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若诚实交代罪行,咱们可以放你出去,你若抵抗,将受到从重惩罚。何去何从,你自己选取。
4、问:陈所长做法与否对的?请阐明理由?(10分)
某派出所民警无意中向其朋友李某泄漏了当天晚上该区开展外来人口大清查时间、地点,导致了一定后果;该所所长陈某决定对张某采用停止执行职务办法。
5、甲对交警乙死亡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10分)
甲违章驾驶,遭到交警拦截时高速连闯两个拦截关卡,在第三关卡,警察把通道所有堵死。行为人还试图高速闯关,接近时发既有障碍物而无法闯过,匆匆避让障碍物时将旁边一种交警乙撞出近20米,致其当场死亡。
6、问:民警金某做法对吗?为什么?(10分)
某刑警金某下班后到刑警支队枪库存储枪 支时,路上见有青年甲和乙追逐个中年人丙,追上后用力推搡,其中甲持一钢条追打中年人丙,致丙摔倒在地,,甲和乙追上前,对丙实行殴打。民警金某即掏枪击中将持钢条甲腿部,乙见状拾起钢条击中金某肩部,并继续对金某击打。金某倒地开枪将某乙击伤后,打电话给110报警台,接着自己去医院包扎。
7、问:公安机关和法院做法与否对的?(10分)
某人故意伤害致被害人重伤。被害人配偶向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为受害人和加害人都比较明确,案件事实也比较清晰,不需要侦查,遂作出不立 案决定,叫被害人配偶找县法院。被害人配偶到县法院去起诉时,县法院以为:本案被害人伤害状况严重,不属于轻微刑事案件,不能直接受理;并且刑法 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应当由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县法院是基层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县法院告诉被害人配偶:你要么去找县公安局备案侦查,要么找中级法院。
8、问: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并阐明理由。5月3日,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游客朱某在上海世博园入口处排队,巡逻民警发现朱某形迹可疑,对朱某当场盘问检查,从朱某身上查获匕首一把。朱某自述:“匕首是用来防身,本来放在包内,怕安检时被发现,因此藏在身上”.随后民警将朱某带到派出所办理了受理治安案件有关法律手续,并将朱某带到侯问室进行继续盘问。当天调查取证后,派出所决定对朱某罚款五百元,并收缴匕首一把。
9、乙、丙、丁三人行为应如何认定?(10分)
两便衣警察扭获了正在盗窃甲,出示证件后将甲带往附近派出所。行至途中,被甲朋友乙、丙、丁三人碰见,三人觉得两个警察是与甲打架公民,遂上前将两个警察打倒在地,导致轻伤,甲、乙、丙、丁四人逃走。
10、问:崔某实行殴打她人行为应如何解决?请阐明理由。
崔某系某单位女勤杂工,现年45岁,平时性格内向,不善交往。4月5日,崔因琐事与单位女工人李某发生纠纷,气愤之中,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头将李某头部砸破,鲜血直流(经医院治疗,李某头部轻微伤缝合3针,用去医疗费400元)。民警发现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崔某接受询问后,突然语无伦次,两眼发呆,精神异常。经鉴定,崔某系精神分裂症,她家族有精神病史,其本人精神始终正常,本次在派出所受各种内外因素刺激而发病。
11、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为不当之处,并阐明理由。(10分)
被告人崔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一下班女工提包,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人民法院。法院同志以为这是公安机 关管辖案件,告诉群众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以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将其拘留。后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但未获批准。公安局以为这一决定是错误,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但仍未被接受,遂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同步以为崔某态度恶劣,随
时也许逃跑,并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而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始终未予批准。直至5月25日,上级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才将其释放。
12、祝某与否应负法律责任(5分)?为什么?(5分)
无业人员陈某因琐事与无业人员武某发生纠纷,当晚陈纠集谭某等10人与武某等7人在某广场发生持械殴斗,武头部、臀部被砍、戳伤倒地。此时,值勤民警祝某发现后,喊道:“我是派出所,不许再打。”但歹徒见祝仅一人并未收敛,祝某为震慑罪犯,朝天鸣枪警告后,谭某持长刀砍中祝持枪右手。祝某坚决开枪击中谭某腹部,陈某等人见状到处逃窜。祝某及时拦车将武某、谭某送市医院急救并向派出所领导报告,谭某因肾脏、胰腺被击伤大出血,急救无效死亡。
13、甲、乙行为属于哪种故意犯罪停止形态(10分)
甲、已2人勾搭成奸,预谋杀死乙丈夫丙某后两人结婚。甲买来毒药交给乙,乙将毒药投入丙酒中,并为丙炒了菜,让丙喝酒。丙将酒喝了后,安然无恙。后得知毒药因存储时间太长,已经失效。乙对甲说,丙如此命大,不能再害她了,甲也表达批准。但是2人继续保持通奸关系 。
14、问:某派出所所长变化拟对丁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惩罚意见行为与否错误?请阐明理由。(10分)
某派出所查处丁某伪造有价票证案件,依照丁某伪造有价票证从重情节和危害后果,决定应当对丁某呈报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惩罚意见。办案民警依法以书面形式告知违法嫌疑人丁某拟被惩罚事实、理由和法律根据、拘留期限,丁某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等都无异议,但以为行政拘留十五天惩罚太重,规定减轻惩罚,否则将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依照丁某陈述意见,为避免引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该派出所所长决定将对丁某惩罚意见改为行政拘留七天呈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并告知丁某。丁某表达接受。
15、问:在本案中,西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能收集到了哪几种证据?(5分)依照既有证据能否认定李成会涉嫌故意杀人罪?(5分)
1月1日,在群山环抱河南省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一辆警车把32岁李成会带走了。在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李成会供述了她在12月27日毒死女儿通过。并交代了事情通过:1996年,下营村李成会嫁给了同村张秀华为妻。她们家庭状况相似,李成会妈妈是个哑巴,爸爸在一次盖房子时被砸成伤残,而张秀华父母也都是痴呆人。两年后,她们大女儿张娜出生了。,她们又生下了小女儿张娟。张娟是先天性脑瘫,浑身软绵绵,不会走路和说话。几年来,为给张娟治病,李成会欠下了两万多元外债,但她始终没有放弃对女儿治疗。12月27日上午,李成会给张娟喂止咳糖浆时,公公指桑骂槐地说她不会生男孩。她感到非常委屈。李成会想,家9口人中有6人不是残疾就是痴呆,女儿病也治不好,家中外债累累,生活看不到但愿,遂产生了和女儿一起死念头。于是,她把家中此前买“3911”农药灌入张娟口中,看到女儿不断地呕吐,李成会就想,女儿把农药吐出后死不了,若自己死了,公公一家会嫌弃这个孩子,没人能照顾她。想到这儿,李成会放弃了自杀想法,没想到下午张娟却死了。
12月27日下午,在湖北十堰打工张秀华突然接到妻子电话,说小女儿患脑充血死了。第二天,张秀华急匆匆回到老家。两天后,妻子告诉她,自己给女儿喂止咳糖浆时,误把农药灌入女儿口中,“反正女儿也死了,你想告就告吧”。然而,张秀华选取了沉默,懂得真相村民也是如此。
事发当天下午,几种村民在黄守军家玩,李成会抱着女儿张娟去串门。当时,人们看张娟呕吐得厉害,就劝她到村诊所看看,她就抱着女儿走了。途中,她第一次给女儿买了一包口香糖。有村民告诉村主任李明军,在李成会家闻到有农药味,李明军赶到后也闻到了农药味。这时,在村诊所里就诊张娟口吐白沫、生命垂危,李明军匆匆打“120”。救护车赶届时,张娟已经死亡。李明军等人在李成会家桌子上发现了外观差不多2个瓶子,通过标签看到,一瓶是止咳糖浆,一瓶是"3911" 农药。李明军问李成会是不是给女儿喂毒药了,她矢口否认。日后,李成会亲属来了,说要私下解决。当天晚上,张娟被埋在了附近山坡上。本地村民只是议论,出于同情没有人去告发。邻村一种群众据说此事后,向西坪镇派出所报了案。1月1日上午,西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开始调查取证。1月2日,经法医鉴定,张娟系中毒身亡。1月18日,李成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批捕。
16、问:民警吴某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哪些错误?(10分)
某日晚上,某派处所民警在对某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旅店内藏匿多张印有淫秽图片DVD光盘,便将店主赵某连同光盘带到民警值班室。民警吴某用电脑查看了这两张光盘,发现均有淫秽内容,就向赵某宣读《治安管理惩罚法》第68条规定内容,对赵某说:“你听到了吗?传播淫秽物品是要拘留,但你行为较轻,只要交纳二百元罚款就可以了”。赵某申辩道:“这光盘是我在地摊上买来,准备带回家自己看看”。民警吴某不予理睬。赵某因有要事办理,无奈之下,接受了民警吴某作出当场惩罚决定,缴纳了二百元罚款后离开。民警吴某随后把收缴光盘砸碎扔到废物箱里。
17、请指出公安机关对本案解决存在4处错误,并简要阐明理由。
赵某因自行车被盗到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调查系居住在本地某事业单位职工钱某所为,被盗自行车同步被追回扣押。办案民警孙某把自行车作为上下班工具,赵某多次索要未果。孙某声称该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在案件未办结之前不能退回。经派出所批准,对钱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并惩罚款伍佰元。孙某在当场收缴罚款后,向钱某出具了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收据。
18、请依照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0分)
3月1日,某公司清洁工梁某见财务室保险柜没有锁,周边也没有其她人,于是从柜子内取出空白支票一张并盖好印章。次日,梁某填好支票到银行支取钞票人民币1万元,并用于寻常消费。 4月1日深夜,梁某再次潜入公司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财物,刚把保险柜撬开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欲抓住梁某,梁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倒在地并逃脱。 梁某回到家里后遇到房东刘某和刘智障儿子,刘某问梁某慌慌张张干什么,梁某就把盗窃和打伤保安通过告诉了刘某和刘儿子。后梁某被抓获,公安机关规定刘某证明关于状况,刘某表达作不作证是自己权利,当前自己不想作证。公安机关没办法只得询问刘儿子,并制作了笔录。 : 一、梁某3月1日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二、梁某4月1日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三、刘某关于作证说法与否对的?为什么? 四、刘某儿子能否作为证人?为什么?
19、问题:请简述作出惩罚决定程序。
案情:民警张甲、张乙在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一经营户王三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依法拟对王三处以 50 元行政罚款。
20、问:张某行为如何定性?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地后,故意拿出面值 100 元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 10 元 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 于是,张某对钱某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你死在车里”。钱某只得收下 100 元假币,找给张 某 90 元人民币。
全国公安机关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
1、答案:(一)(1)纪某在14周岁之前盗窃价值约7000余元各类财物行为不构成犯罪。由于纪某没有达到法定追究刑事责任年龄。(4分) (2)14周岁生日那天抢劫她人财物行为,也不构成犯罪。由于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定年龄已满是14周岁。纪某过完生日第二天,才满14周岁。(3分) (3)过完生日第二天,纪某交通肇事,导致2死1伤行为,还是不构成犯罪。由于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16周岁。纪某交通肇事时候,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
2、答:(1)对甲某不应录取为人民警察。《人民警察法》第26条规定曾被开除公职,不得担任人民警察。某甲两年前被某县土地管理局开除公职,其不得担任人民警察,故不应将其录取。(3.5分)(2)对乙某不能辞退。依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不得辞退,某乙因肝癌住院治疗长达两年,现仍在医院治疗,不得将其辞退。(3.5分)(3)对丙某应予开除处分。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23条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严重后果,予以开除处分。某丙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严重后果,应对其予以开除。(3分)
3、答:(1)赵某称胡某为被告人不当,在侦查阶段应称为犯罪嫌疑人。
(2)、赵某:“你要诚实交代罪行”,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开始讯问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候,应当一方面讯问犯罪嫌疑人与否有犯罪行为,让她陈述有罪情节或者无罪辩解,然后向她提出问题。” (2分)(3)、赵某回绝胡某请律师是错误,《刑事诉讼法》第96条已经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用强制办法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2分) (4)、赵某关于收容审查是合法说法是错误,由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已不在容许使用收容审查做法。
(2分) (5)、赵某关于如果胡某承认犯罪,就可以放她出去说法是错误,违背了刑事诉讼法中禁止以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办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关于规定。(2分)
4、 答:(1)陈所长决定不对的。(5分)(2)派出所所长无权决定对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该决定必要由其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批准后执行。
5、答:甲对交警乙死亡主观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5分)即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成果,但
为了闯关却放任了将交警撞死危害成果发生。(5分)
6、答:(1)金某开枪击倒甲行为不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条例》规定。甲持一钢条殴打摔倒在地丙,危及丙生命安全,虽属该《条例》第9条规定暴力犯罪行为紧急情形,但金某在使用武器前,未按规定先行警告,应在警告无效后依法使用武器。(3.5分)(2)击伤某乙行为符合该《条例》第9条规定,乙在金某开枪制止甲后,仍拾起钢条击中金某肩部,并继续对金某击打,危及金某生命安全。因而,金某受伤倒地后开枪将某乙击伤,完全符合该《条例》规定开枪情形。(3.5分)(3)金某使用武器解决善后工作不符合该《条例》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金某应当及时组织急救受伤甲、乙、丙,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本地公安局报告,还应将使用武器状况如实向公安局书面报告。(3分)
7、答:﹝1﹞公安机关和法院做法都不对的。(4分) ﹝2﹞公安机关错误:本案是一起 故意伤害致被害人重伤案件,属于公安机关备案侦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做出备案决定。但公安机关错误做出了不备案决定。(3分)法院错误是:第一,当本案被公安机关做出不备案决定,被害人近亲属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后,便由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但县法院错误地以为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不能直接受理。 第二,此案由中级法院进行一审理由也不成立。由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一审案件。(3分)
8、答:(1)对违背治安管理嫌疑人朱某进行继续盘问是错误。朱某行为事实清晰因果关系明确,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根据《公安机关合用继续盘问》第9条规定:“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不得合用继续盘问。”不得对朱某进行继续盘问。(5分)(2)对朱某罚款五百元惩罚是错误。《治安管理惩罚法》第32条第2款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合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处五日以上十日如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如下罚款。”朱某为了逃避安检,故意将匕首藏在身上,并出入世博园,已构成非法携带匕首进入公共场合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合用拘留惩罚,可以并处五百元如下罚款。因此派出所不能对朱某单独合用罚款惩罚,应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行政拘留并惩罚款
9、答:乙、丙、丁三人错将两个执行公务警察,当做是与甲打架公民,并打成轻伤行为,属于客体结识错误(5分),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5分)
10、答:(1)派出所应按照殴打她人对崔某予以治安惩罚。因事出有因,情节较轻,可以根据《治安管理惩罚法》第43条之规定,对崔某罚款五百元。(1.5分)(2)依照《治安管理惩罚法》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候违背治安管理,应当予以惩罚。精神病人违背治安管理与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核心看其在实行违背治安管理行为时精神状态如何.如果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1.5分)(3)本案中,经医学鉴定和调查证明,崔某是在殴打她人行为实行完毕后,受各种内外因素刺激,突发精神分裂症,其实行违背治安管理行为时,精神正常,可以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因而,崔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1、答案:(每个要点1分) (1)当群众将崔某扭送至法院时,该同志告知应扭送到公安局做不当。依法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移送主管机关解决。(2分)(2)公安人员以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就对她进行拘留,这是不当。拘留应当办理法定手续,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并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后才干执行。(2分)(3)公安局到5月16日才提请批准逮捕做法不当。依法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特殊状况下,可以延长1—4日。崔某是5月7日拘留,5月16日才报捕,已超期。(2分) (4)公安局迟延到5月25日才释放崔某做法不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以为有错误时,可以规定复议,但必要及时释放犯罪嫌疑人。(2分)(5)上级检察机关在复核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做法不当。复核后应当作出与否变更决定。(2分)
12、答:祝某行为不负法律责任。(5分)由于:本案中,无业人员陈某纠集谭某等10人与武某等7人在某火车站广场发生持械聚众殴斗,武某头部、臀部被砍、戳伤倒地。状况十分紧急.民警祝某对她们进行警告仍无效。同步,歹徒谭某持长刀砍中祝持枪右手,袭击民警,危及祝某生命安全紧急情行下,民警祝某警告无效后开枪击伤谭某(急救无效死亡),制止聚众械斗,祝某行为完全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有关规定,祝某不应负法律责任。(5分)
13、答:甲、乙二人行为属于犯罪中断。(5分)
因素:甲、乙二人实行了足以导致既遂危害成果第一次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未遂(毒药失效人没死)。甲、乙二人有继续杀人实际也许,但自动放弃了了重复侵害(杀人)行为。(5分)
14、答:在办案民警依法提出拟惩罚意见精确恰当,且违法嫌疑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都无异议状况下,某派出所所长仅因丁某以为惩罚太重,规定减轻惩罚并以复议和行政诉讼要挟,就变化惩罚意见行为是错误。(5分)由于:(1)依照《治安管理惩罚法》第94条规定,如果丁某对案件事实、理由和根据有异议并申辩,且其陈述和申辩经复核成立,公安机关在决定惩罚前应当听取并接受。本案中,违法嫌疑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等都无异议,某派出所所长不应因丁某以为惩罚太重就将原拟惩罚行政拘留十五天减轻为行政拘留七天。(2)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9条规定,丁某在上级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惩罚决定期,才干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权利。某派出所长因怕丁某要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尚未审核、审批前变化原本对的惩罚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
15、答:在本案中西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可以收集如下几种证据:①犯罪嫌疑人李成会供述,②证人李明军证言,③证人张秀华证言,④物证——李成会家桌上一瓶“3911”农药,⑤法医鉴定结论。(5分)
依照既有证据可以认定李成会涉嫌故意杀人罪。(5分)
16、答:(1)没有违法事实,定性错误。公安部《关于携带、隐匿淫秽VCD与否属于传播淫秽物品问题批复》规定,店主赵某携带少量淫秽DVD行为,主观上没有传播故意,只是为了自己观看,民警吴某不能认定旅客赵某传播淫秽物品这一违法行为。(1.3分)(2)办案马虎,程序错误。对发现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违法行为,应当先受案,再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同步要对涉嫌淫秽光盘进行扣押和送检;对查获淫秽物品鉴定不能由查获人自行鉴定,应当封存后交鉴定机构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办案及制作《询问笔录》和《扣押物品清单》应当由两名以上民警进行(1.3分)。(3)作出当场惩罚决定错误。通过调查取证,赵某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违法行为,没有触犯《治安管理惩罚法》。因而,民警吴某应当收缴淫秽光盘,对赵某进行法制教诲后放行,不能对其作出当场惩罚决定。(1.2分) (4)擅自解决收缴物品错误。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规定,民警吴某收缴淫秽光盘,应当制作《收缴物品清单》并上交治安管理部门登记造册保管,定期统一销毁。
17、答案要点:(1)派出所无权对钱某作出行政拘留惩罚决定(1分)。公安派出所惩罚权限仅限于警告、五百元如下罚款。(2分)(2)民警孙某不能挪用扣押财物(1分)。对扣押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她用。挪用扣押财物应当予以行政处分。(1分) (3)扣押后未及时返还赵某错误(1分)。扣押财物经核算属于她人合法财产,应当登记后及时退还(2分). (4)民警孙某当场收缴罚款错误(1分)。钱某是居住在本地某单位职工,不属于“被惩罚人在本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情形。受到罚款惩罚人应当自收到惩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1分)
考点:治安管理惩罚法--扣押合用、治安管理惩罚决定权限、当场惩罚合用条件和基本规定 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89条第3款、第91条、第104条、第116条。
18、答案要点:一、梁某3月1日行为构成盗窃罪(1分)。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采用秘密手段,窃取本单位空白支票并兑现1万元,数额较大,符合盗窃罪特性。(2分)。 二、梁某4月1日行为构成抢劫罪(1分)。梁某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2分)。 三、不对的(1分)。依照国内刑诉法规定,凡是懂得案件状况人,均有作证义务(1分)。 四、不能作为证人(1分)。刘某儿子属于生理上有缺陷,不能辨别是非、不能对的表达人,不能做证人(1分)。
19、答:(1)出示表白执法身份证件; (2)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出惩罚事实、理由及根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 (3)听取并核算当事人陈述、申辩;(4)依法填写当场惩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0、答:(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解释》第三条规定,使用假币罪定罪起点数额为面额四千元以上。据此,本题中张某使用100元假币行 为不构成使用假币罪。(2)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她办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对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威胁或要挟办法索取公私财物行为。两罪区别重要在于如下几种方面: ①实行威胁时间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内容普通不具备及时付诸实行性质,而是将来不利行为,从威 胁发生到将威胁内容付诸实行有一定期间间隔;而抢劫罪中威胁所使用暴力侵害则是可以当场付诸实行, 被害人如果回绝交出财物,就会及时遭到伤害或杀害。 ②获得财物时间不尽相似。敲诈勒索罪获得财物时间既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事后某个时间;而抢劫罪是当场获得财物。③威胁内容有无暴力性。敲诈勒索罪中威胁普通不具备人身侵害暴力性内容虽然具备,也不具备当场 性,常是名誉、隐私等方面内容;而抢劫罪中威胁是人身侵害内容。(3)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逼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逼迫她人提供服务或 者逼迫她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行为。据此,本题中张某拿出100元假币逼迫司机钱某接受,但这100元假 币是张某用来付出租车费,而非商品,因而谈不上强买强卖商品;张某并未逼迫不肯为其服务钱某为其开车, 更没有硬拉、逼迫别人坐其开出租车,因而谈不上逼迫她人为其提供服务或逼迫她人接受服务。张某行为不构 成逼迫交易罪。(4)综上所述,本题中张某以当场打死钱某相威胁并当场获得财物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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