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场文明施工的基本要求
2008-4-26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的姓名、开、竣工日前、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3)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各项临时设施。现场堆放的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措施。(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6)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8)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9)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包围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10)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11)施工现场发生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文明施工方案
第一节 场容场貌
一、临时道路
按照市建设局文明施工文件规定对场地内地面进行硬化,做法为C20砼100厚。场内施工道路采用砼路面,做法为:原土夯实、100厚碎石、50厚石粉、C20砼厚150,路面宽按6米布设,施工现场的道路连续、闭合,既有利于消防,又有利于材料运输。
二、围墙及大门
在工地靠常马路和隐贤山庄路旁设置2.5米高的红砖围墙,在施工现场北面原小区入口设工地大门,为铁栏门。入口处设门卫房,现场内配备本企业专职保安员,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施工人员均佩带工作证,未经许可外人不得随便进入,从而避免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三、现场入口标志牌
在工地主入口处树立五牌一图6块形象宣传牌,采用标准规格七夹板,每块长1.80m,宽0.90m,蓝底白字仿宋体。五牌一图依次为:工程概况牌、施工组织机构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办公区大门为施工次入口,为镀漆铁皮门,门头设置我施工企业标志,办公楼醒目位置张挂企业有关宣传标语。
四、材料堆放
砂石分类堆放成方,砌体归类成垛,堆放整齐。
五、周转设备及材料堆放
钢筋、模板、机具、器材等集中堆放整齐。专用模板成套放置,零配件、脚手扣件分类分规格,集中存放。
六、材料仓库
各种材料堆放整齐,目能成数。装饰材料分类堆放。有制度、有规定,专人管理,限额发放,分类插标挂牌,记载齐全准确,牌物账相符。库容整洁,无“上漏下渗”。
七、施工场地
生活区和办公区场地应硬化,并布置有绿化带。现场采用有组织排水,在施工临时道路路边设排水沟,做法为砖砌250×300。在生活区、办公区设排水暗沟250×300。所有排水管沟均排入工地西边的丽城的排污沟。
第二节 消防措施
一、现场组建工程施工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小组以完善安全管理网络与保证体系。
二、料场、库房的设置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易爆易燃物品要专库专放,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三、施工现场设场内材料运输信道兼作安全消防信道。
四、消防设施注意经常检查、满足建筑物来灭火需要,配备灭火器。施工用水应做到提前到位。
五、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凡电气焊用明火处,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周围无易燃物,并派专人看护。
六、项目部每月检查消防与治保工作管理不少于2次,公司安全部门专项内容月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第三节 文明施工管理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对职工开展职业道德与文明施工的教育,开展比质量,比文明施工,比节约和自觉遵守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开成一个团结紧张、文明的施工环境。
二、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东莞市建设局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施工过程中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并实施定期检查制度,检查结果作为竞赛活动考核的依据。
三、现场的建筑材料及周转材料按施工总平面图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不能回收使用的材料及时清理出场,不许占用主要的交通要道,严禁乱堆乱放,每日现场派人负责清理工作以保持场容整洁和无积水现象。
四、场内挂设的各种宣传标牌、警示牌、指示牌等做到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五、加强施工用水用电管理,施工用电按临时施工用电方案实施,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做好节约用电的工作。
六、各种施工机械派专人负责操作并及时维修保养,经常性保持机械设备整洁,不带病运转。
七、在办公室、会议室内设立各种规章制度、管理网络及相关的活动的图表,做到标准化与规范化。
八、加强对职工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工作并应做到:
1、专人负责管理监督,进入工程装修阶段后,要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现场施工负责人要按方案与施工程序规定组织顺序施工,精心组织和穿插安排,避免相互干扰和污染。
3、教育职工做到不污染、不破坏建筑成品。
4、严禁在已做好的成品上拌制砂浆,防止原成品受到损坏,必要时应先采取保护措施。
5、教育职工不要在作业楼层随地大小便。
九、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1、保健急救:工地设保健医药箱,备配日常保健药品和跌打、创伤等应急药品;制定有可行、有效的急救措施和备配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和急救器材;并定期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卫生防病意识。
2、现场卫生措施:
1)明确施工现场各区域的卫生负责人。
2)设置足够的垃圾池和垃圾桶,定期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
3)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4)工地应设茶水亭和茶水桶,做到有盖加锁和有标志,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5)现场组织8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专门负责场内外的清洁卫生工作,分片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场外道路的清洁。
6)土方外运车辆离场前必须经过冲洗干净,车顶加盖蓬布,防止泥土洒落污染道路。
3、现场安全、保卫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治安、防火、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人。
2)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上有本人相片、姓名、工种或职务,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标牌应分颜色区别。
3)建立来访登记制度。
4)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十、班组场地清理
班组必须做好操作后场地清理,随作随清,物尽其用。在施工作业中,应有防止尘土飞扬、泥浆横流、砼洒漏、车辆沾带泥土运行等措施。有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分考核,成绩上牌公布。
十一、消除施工污染
场地废料、土石方废方处理。应按设计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的影响破坏。施工废水采用渗井或其它措施处理。工程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沈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降到最低程度。
十二、施工废水处理
1、砂浆机冲洗用水经沈砂井废水处理,沉淀后排入地下污水管网;
2、生活污水也要经过化粪池处理;
3、经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施工现场环保的标准化管理
●施工垃圾采用蛇皮袋装垃圾并袋装运至垃圾堆场。数量达一定时,清运出施
工现场。运至城区指定垃圾场,专用车装运时,用沾布盖好,防止遗漏和扬尘。
●施工现场的区域施工过程要到工完场清,不许将垃圾从高处直到倒人低处
●施工现场道路,每天派人清扫,并适量的洒水压尘,达到环卫要求。
●施工工地与周围居民区相距有一段距离,一般不会出现噪音和光环境的污染,但施工组织中产生噪音较大的分项如木工锯床、电锤等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晚上加班无特殊原因,一般采用200w行灯照明。
●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
储存: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分类存放,设专人严格管理,并建立台帐,定期清点。
领用:对领用人、领用品、领用数量、领用日期进行登记,控制领用数。
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增强消防意识。对电锯房、木工栅、油库、化学品等一律配备符合规定的灭火器,严格落实各项消防规章及防火管理制度。
●降耗节能措施施工现场要安装水表、电表,随时了解用水用电情况,及时发现水电浪费情况,加以限制。经常对现场所有供水阀门进行检测,维修、更换,杜绝跑、冒、滴、漏;项目各部门要制定节约纸张计划,非机密性办公用纸必须两面使用,废纸应回收,推行无纸化办公,信息无纸管理和网络化传输。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
目 录
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4
(一)管理组织. 4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5
(三)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8
(四)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9
二、现场安全生产投入. 9
三、施工现场目标指标管理. 10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
(一)农民工夜校. 10
(二)培训计划或培训需求. 11
(三)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11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3
(五)其他人员教育. 13
(六)安全技术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动. 14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14
(一)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14
(二)专项施工方案. 15
(三)专家论证. 15
六、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 16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 16
(二)危险源辩识. 16
(三) 危险源分类. 16
(四) 危险源识别. 17
(五)风险评价. 18
(六)风险控制. 18
七、安全检查. 19
八、现场文明施工. 19
(一)工地围墙(挡)、大门及标志牌. 20
(二)实名制卡(平安卡). 22
(三)临时设施. 23
(四)现场料具. 25
(五)卫生防疫. 26
(六)环境保护. 26
(七)消防保卫. 28
九、现场安全防护. 30
(一)脚手架. 30
(二)基坑及模板工程. 32
(三)“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35
(四)施工用电. 36
(五)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 38
(六)施工机具. 39
十、现场应急救援. 40
(一)应急领导机构. 40
(二)应急计划(预案)及演练. 40
(三)应急响应. 41
(四)善后处置. 42
(五)保障措施. 42
十一、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预防. 42
十二、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资料. 43
为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序开展,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50人必须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必须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须设1名以上的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的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项目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监督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含)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件。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4.专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负责复查。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专职安全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红底黄字“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
5.群众监督员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有权对班组农民工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现并劝止施工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劝止无效,应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反映。发现施工场所内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 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群众监督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黄底红字“安全群众监督员”袖标。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情况记录。
(三)对分包队伍的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和专业分包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对设备租赁、使用的管理
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起重机械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等活动。
二、现场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政策。
安全生产投入主要包括:安全防护投入、安全教育投入、临时设施投入、文明施工投入、劳动防护用品投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投入、事故处理等相关费用。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项目,提取专项安全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项目开工之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生产投入的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发挥其最大作用。
三、施工现场目标指标管理
施工现场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据企业所制定的年度目标指标和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控制指标、现场达标、文明施工的目标和指标,并将目标管理内容按月进行分解,责任到人;确定申报市级文明安全工地,要制定文明安全施工的具体创优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现场达标应按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具体目标,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手册》进行检查,确定达标的合格率和优良率;同时制定目标的考核办法和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对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分级考核,考核与实际情况相符且与经济收入挂钩。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农民工夜校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挂牌设立“农民工夜校”,夜校面积原则上为50-100平米,夜校内应有电视、录像等必须的教学设备。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对每一位农民工培训的时间为每月、每人不少于2次(4个学时)。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知识等。
(二)培训计划或培训需求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年度职工教育计划,编制项目部的职工培训计划,包括现场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需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的培训需求和计划。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1.新入场从业人员是指新入场的学徒工、实习生、委托培训人员、合同工、新分配的院校学生、参加劳动的学生、临时借调人员、相关方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等等。
2.三级教育分为公司(分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北京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3.三级教育结束后,施工单位(项目部)选好考试地点并向属地区、县建委提出考试申请,由属地区、县建委监督员或协管员从五套《北京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中选取一套考卷进行考试、监考、阅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得分6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各区、县建委将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得分)整理汇总,将电子版和文本资料(加盖安全科、站的公章)报至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由施工安全管理处审核后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由其将培训考试信息记入平安卡。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邮箱:shigongchu211@。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建筑行业(包括分包企业)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未按规定复审的证件作废。
2.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及时撤出,确保与现场的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五)其他人员教育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对安全生产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重要操作岗位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应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和岗位教育。
(六)安全技术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每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保存交底记录和操作人员的签字记录。班组长应认真执行班前活动制度,生产班组必须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在班前要对所有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并针对专业特点、当天施工任务和生产条件,提出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班组安全活动每天进行,并有记录,尤其是变换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时候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班组兼职安全员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不得以布置生产工作替代安全活动内容。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一)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其中必须包括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和现场排水平面图,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要求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实施。
(二)专项施工方案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主要内容:编制依据、工程概况、作业条件、人员组成及职责、具体施工方法、受力计算和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组成。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制定现场周边管线设施保护方案,并按方案组织施工。
(三)专家论证
对于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企业应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后,才能组织施工。
六、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
由于建筑施工活动,可能导致施工现场及周围社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意外的潜在不安全因素。
(二)危险源辩识
项目部应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在工程开工前由危险源辩识评价小组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和关键工序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
(三) 危险源分类
建筑施工企业的危险源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车辆伤害、粉尘、噪声、灼烫、其他等。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如: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危险源。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四) 危险源识别
在对危险源进行识别时应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主要从以下作业活动进行辩识: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重点放在工程施工的基础、主体、装饰、装修阶段及危险品的控制及影响上,并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危险设施、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作业活动和情况;具有职业性健康伤害、损害的作业活动和情况;曾经发生或行业内经常发生事故的作业活动和情况。
(五)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根据评价的结果对风险进行分级,按不同级别的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风险的大小可采用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乘积来衡量。
《风险的评价分级确定表》
后果
可
能
性
1
2
3
4
5
A
低
低
低
中
高
B
低
低
中
高
极高
C
低
中
高
极高
极高
D
中
高
高
极高
极高
E
高
高
极高
极高
极高
(六)风险控制
极高:作为重点的控制对象,制订方案实施控制。
高: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备大量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在方案和规章制度中制订控制办法,并对其实施控制。
中: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章制度内进行预防和控制。
低:是指风险减低到合理可行的,最低水平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七、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分公司级的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检查。按照企业制定的检查制度主要检查以下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查记录。
安全检查的形式: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临时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群众性安全检查等。
检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事故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应及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登记、整改、复查记录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的原则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八、现场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应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等规程、标准开展。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墙(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等内容。
(一)工地围墙(挡)、大门及标志牌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为解决行车视距问题,距路口20米内的围挡、快车道上转弯处的围挡,其距地面0.8米以上部分必须采用半通透式材料。
2.施工现场围挡必须坚固、美观,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围挡的颜色应为浅蓝色,无污染和油漆脱落。围挡上可用白色油漆喷涂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设置标准为:“××公司承建××工程”,字体为仿宋字,字体大小为0.6米X0.8米(宽X高),字体下沿距地面0.6—0.8米,字体必须正确规范、工整美观。
在围挡上方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禁止利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户外广告。
3.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的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的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型、无破损、无锈蚀。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和厕所等。
4.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和管理;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围档管理单位应做好围挡的维护、保洁工作,保持围挡清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5.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施工单位在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应为白底黑字,应写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及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米× 0.5米(长× 高),字体为仿宋体,标牌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公示牌字体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保持整洁完好。
6.施工现场大门内应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等各种安全警示标牌;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识,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7.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置围挡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市、区建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逾期不改的,移送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二)实名制卡(平安卡)
施工现场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必须持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企业在完成劳动合同签订等用工手续后,通过互联网与农民工实名制备案系统连接,进行农民工实名制的备案工作,提交农民工个人信息。实名制卡可用于门禁、考勤、工资支付、技能培训等。
企业领到实名制卡后,可以按照金融机构的规定,直接用于农民工的工资发放。邮政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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