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xxx停车场章 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车场宗旨: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股东共同出资建立本汽车停车场,(以下简称:车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车场章程,以保障车场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条 车场名称:成都有市 第三条 车场住所: 第四条 车场经营范围: 第五条 车场经营期限 年第六条 车场由 个股东共同投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车场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式和全部法人财权,股东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章 注册资本、出资金额第七条 车场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币 万元,实物 万元,在
2、车场在验证注册资本时,全体股东已缴纳全部出资额。第八条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出资金额货 币实 物 第九条 车场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股东已缴纳出资额,持有本车场股份的书面证明。车场应建立股东名称,载明出资情况。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出席股东会、按其股份行使表决权;2、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3、按照出资证明比例分取红利;4、车场新培资本时,可以优先购买;5、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可以优先购买;6、车场终止后,依法分得车场的剩余财产;7、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车场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权利。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1、遵守
3、车场章程; 2、按时缴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并以出资额为限对车场承担责任; 3、车场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第四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股东人数必须保持2人以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车场将受让人姓名或名称,住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股东名册,并向车场登记注册
4、机关备案。第五章 车场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为保障车场经营活形的顺利、正常开展,车场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总经理负责车场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不得揶用车场资金或将车场资金借给任何与本车场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的财产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不得以车场资产为本车场的投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车场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从事损害本车场利益的活动,否则要承担由上述活动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第十六条 车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车场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
5、、决定车场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车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批准车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车场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车场合并、分立、变更车场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聘任、解聘总经理; 12、审议批准车场的基本管理制度; 13、修改车场章程。第十七条 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和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
6、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本车场股东会会议定为每半年召开一次。有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监事的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议,应于会期的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4、股东会议,在首次会议,均由执行董事主持、召集、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其指定股东召集、主持。5、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一般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的股东同意通过,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6、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
7、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第十八条 本车场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车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行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车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车场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制定车场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拟订车场合并、分立、变更车场形式及解散的方案; 7、决定车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提请聘任或解聘车场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8、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车场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条 车场设总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车场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车场的度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车场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车场的基本管理制度;5、拟订车场的具体规章;6、提请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车场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9、列席股东会会议。第二十一条 车场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入务负责人,
9、不得兼任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车场财务; 2、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车场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车场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车场的利益时,要求他们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股东会会议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行使下列权利。1、 召集、主持车场股东会会议2、检查、督促车场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股东会决定的贯彻落实,并向股东会投告;3、代表车场签署文件;4、推荐车场总经理人选,提交股东会聘任。第二十四条 车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车场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车场
10、章的规定,经车场造成损害的,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 财务、会计第二十五条 车场根据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车场的财务、会计制度、税后利润分配制度。车场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车场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车场法定公益金。车场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车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车场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车场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车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车场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车场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11、第二十六条 车场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依法经审查验证后,向财政、税务、工商局等管理部门报送,同时送交各股东,接受监督。第七章 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车场用工制度,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车场对职工实行合同制,用人要签定合同,并按劳动部门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车场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按照本章程规定是行一任、解聘。第二十八条 车场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职工会,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二十九条 车场研究决定职工利益问题,
12、应事先听取职工代表人意见。第八章 合并、分立 第三十条 车场合并、分立,按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法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向社会公告。第九章 解散、终止和清算第三十一条 车场因依法宣告破产,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合并、分立解散,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终止,应依法组成清算组,对车场的资产(含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清算组由股东会组成,清算后的财产按首先支付清费用,而后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应交税金后偿还债务,最后剩余财产按投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三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在三十
13、三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向社会公告。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车场股东会。第三十四条 经股东会提议车场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三十五条 车场章程经股东会议通过生效,报车场登记机关备案。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之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抵触之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本章程共十章三十六条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二0 年 月 日成都市 XXXX汽车停车场第一次股东会议纪要一、时间: 二、地址: 三、召集人: 参加人: 四、会议内容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成都市 章程;2、选举产生公司执行董事为 ,此人不
14、属于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八种人,任期三年;3、选举产生 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4、聘任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5、讨论车场的投资计划和发展方式;6、股东会议决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车场的经营方式、财务收支等情况。五、本次会议纪要做为车场第一次股东会议纪要存档。股东签名(盖手印):二0 年 月 日资产转移保证书成都市 局: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 等 人为组建“成都市 汽车停车场”所新增投入的 万元,其中: 出资货币 万元和实物 万元, 出资实物 万元,保证在“成都市 汽车停车场”执照领取前将该项资金转移到“成都市 汽车停车场”名下。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保证!保证人(盖
15、公章):二0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任职书经车场股东会决定:选举 同志担任为成都市 汽车停车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任期三年。特此任命!全体股东签名(盖手印):二0 年 月 日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审查意见经审查,董事、监事、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通缉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叛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叛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16、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睦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审查人盖章(签字):注:“”审查人是指选举、委派、任命、指定、聘任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的股东会、董事会、股东或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法定代表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17、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叛外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叛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叛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皮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审查人盖章(签字):注:“审查人”是指选举、委派、指定、任命法定代表人的董事会、投资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