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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日本人家的观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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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日本人家的观念 李卓丈《《《《《《《《《《《《《《《《《《《<《《《《《《 近代以来,家族制度间题是日本重要的道德间题、政治间题和法律问题,日本人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乃至经济生活都被置于“家”的观念的束缚之下,可以认为,近代以来日本的成功与失败,都与日本传统家族制度及家族道德有密切关系。“君臣一家”、“劳资一体”、“企业一家”的观念,便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在日本人的政治关系及经济关系中的突出反映。本文拟对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特征及其影响作一初步探讨。 一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特征 在日本历史上,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曾受到过中国文化的强烈影响。随着平安时代末期以后日本脱离汉文化圈影响的倾向日益明显,其家族制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所谓日本传统的家族制度,是指在家族结构、家族道德等方面都具有本国的特点的家族制度,它在幕府时 代产生并不断巩固,在德川时代达到顶峰。明治维新之后,《明治民法》的制定,给它注入新的生命力,这种曾经盛行于武家社会的封建家族制度被推行于全体国民,成为此后一直到1945年战败为止日本国民家族制度与家族生活的准则。 具体说来,日本传统家族制度最具特色之处有以下几点: 1.重“家”而轻个人。在日本人的家族制度与家族意识中,永远伴随着一种观念,这就是“家”。这种“家”是“依托于祖先之灵、纵式的、连续的观念式存在”,¹也就是说,在以婚姻、血缘为纽带的具体的家族之上,还有;“家”这个“超越个人的生命、祖孙一体的永远的生命体”。À不管家庭成员发生了什么变化(如出生、死亡、结婚、分家等),这种 观念上的“家”都保持其统一性而存在下去。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生儿育女的具体家族不过是“家”的现象形态,即使家庭成员在肉体上全部不存在了,或被除掉户籍,也并不意味着“家”的消失,它在观念上依然存在,因此,也就有家族再兴的可能。由此可见,日本的“家”比以婚姻和血缘为纽带的具体家族有着更深的内涵,它除了组成“家”的人员之外,还包括作为居住的房子和家产(如土地、山林等)以及为维持家业的生产手段和埋葬祖先的墓地等。这些东西被作为“家”的古往今来的整体,在人们的心目中比实际生活在这个家里的具体成员更为重要,正因为如此,象征这种超家族的“家”的家徽(家的标志)、家 系(家的名誉)和家号等受到日本人的格外重视。毫无疑间,对于家庭成员来说,立于个人之上,支配个人的“家”是第一义的存在,一切为了“家”,“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便是人们的行动准则。为了“家”的延续和兴旺,家族内实行严格的家督½继承制,即由一人(一般是长子)继承家业和家长权,同时,也继承大部或全部家产,长子以下男性成员可以在结婚之后建立分家,并从本家领受一部分家产,但没有要求财产的权力。家庭成员的婚姻、从事职业、居住地的选择等都要服从“家” 的利益,并由家长来决定,他们所处的被管辖和服从的地位,决不会因成年和才华的增长而有所改变。这种重家而轻个人的情况同样反映在家长身上,在“家”的观念下,家长就象是一场接力赛的选手,他的任务是接过父祖手中的“家”的接力棒,再传给子孙乡被认为是“家”的一时的代表和家业的管理者。家长实际上也是为了“家”而生活,所以,他的品德和才能相当重要,在日本历史上,让不称职的家长隐居或与无能不才的继承人断绝关系的事例并不少见。由此看来,在日本的家族中,至高无上的是家长权而不是家长,故有人将日本的家族秩序称作“家的父家长制”。¼ 2.重家名而轻血缘。由于“家”是超家族的,所以,在日木人的家族中,血缘关系并不是构成家族的唯一纽带,模拟血缘关系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两种目的,首先,是为了“家”的延续。由于在日本人的家族中不仅以父子关系为核心,更强调祖孙一体,所以,自永久不灭的“家”的观念产生后,“家”的延续便成为家族成员的头等大事,断嗣意味着“绝家”。为避免这种家族最大的不幸发生,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取养子而代之,或是在只有一女儿的情况下招婿进门,让其继承家业。为了传家名这一根本目的,作为家业继承人的养子从上门开始就要放弃自己的家系而改称养家的姓。有了养子,养家解除了后顾之忧,养子本人也无须感到难堪,外人更不会因此说三道四。在日本人眼里,家名和血缘孰重孰轻,日本人选择的是前者。其次,是为了家业的经营。一些家族中往往雇佣一些使用人,让他们参与家务和家业的管理,他们被视为家庭的一员,并与主人保持终身的主从关系,有的人甚至还能成为家业继承人。所不同的是,他们无须改变自己的姓氏。在这一点上最为典型的是德川时代商家的“奉公”制度,奉公人从10岁左右起进入主家作丁稚(学徒),一般要经过20多年的时间才能成为店员。其间,奉公人的衣、食、住及教育都由主家负责,俨然是主家的一个成员。到了店员这一级,主家便根据他们长年“奉公”的功绩,给他们资金和作为商家标志的“暖廉”,让其作为本家的一个支店独立经营,称为“别家”。显然,这种主从关系与模拟血缘关系互为表里的“奉公”关系己远远超出单纯的契约关系,并使阶级关系混淆不彰。在整个封建时代,将主从关系模拟为家族父子关系的作法成为「l本的一种普遍的社会习惯,人的性格的捧角被磨光了,习惯于以服从为本份,这一点极大地影响了历史的发展。 3旧本家族道德中的孝与恩。对于父母的孝是中日两国家族道德的核心,但是比较起来,日本的“孝”与中国的“孝”在内容上又不完全相同。在中国的孝道中,单方面强调亲权,要求子女绝对服从父母,而在日本的孝道中,还有“恩”的内容,即子女的孝就是报父母的恩,孝是以恩为前提的。这种以恩为基础的孝的说教在德川时代就已流行,在日本近代的儒家道德教育中又被进一步提倡。如在作为小学教育指导的《幼学纲要》的第一章“孝行”中这样写道:“天地之间,无没有父母之人,自其最初受胎、生诞,至于成长之后,其恩爱教育之深,莫如父母, 常思其恩,慎其身,竭其力以事之,尽其爱敬,子之道也。”½对孝道的反复宣传和强调是当时中小学修身课的重要内容。子女的孝的义务的根据,是父母对子女有恩,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恩,子女就负有报恩的义务,这就是日本家族道德中孝的伦理。那么,父母的恩包括哪些内容呢?最普遍的、也是最重要的是“养育之恩”,此外,还包括为子女成家,让子女立业,也就是说将家业与家产传给儿子,由于家督继承人在众兄弟中居优先地位,他也就是格外宠受到父母之恩,所以要比他人更尽孝。“持孝行乃人伦之最大义”夕孝的内容除了尊敬父母,对父母恭顺、服从这一 根本的孝之外,还有要立身出世,扬家名于天下;赡养父母;为继承和发展自祖宗传下来的“家”而生儿育女。表面看来,父母的恩与子女的孝是互为条件的,仔细分析起来,生养子女,抚育其成人,帮其成家立业,只不过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世界古今皆如此,而在日本人的家族道德中,却被作为一种恩而反复强调,要求人们知恩、报恩夕以尽孝作为回报,实际上是以更隐晦的办法强调家长权,让家庭成员心甘情愿地去服从家长的统治。所以说,在恩的外衣包藏下的日本的孝与赤裸裸的要求绝对服从的中国的孝,其作用是不一样的,对于中国人来说往往是被迫与无奈,而对于日本人来说,则多了几分主动与自觉。父母与子女间的 这种终生的恩与孝的关系使得在“家”之内形成一种永久的恩义关系,即本家对分家有庇护之责任,有永久的恩情,分家永远对本家有报恩的义务。恩与孝的观念也同样渗入日本人的社会生活中,武士团首领与武士,领主与臣民间的“御恩”与“奉公”的关系是日本封建主 从关系的牢固基础。再联想到现代社会日本人的伦理观念中,十分重视“恩”和“情义”、日本人说“我受某人之恩”,就意味着“我对某人负有义务”¾这一点,恐怕也是从家族道德中的恩与孝观念演化来的。 综上所述,对于大多数日本人来说,“家”既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的存在,也是他们终生为之奋斗并终生受其辖制的精神的存在,它基于血缘而成又不唯血缘,“家”的利益至高无上,成员个人微不足道。在家的观念下,日本人的家族结构往往以超现实、超血缘、超阶级的“复合大家族”的形态出现,所以极易被利用和扩大,从而服务于某种目的,长期的家族生活的熏陶,也使日本人能够接受和适应社会生活的家族化。事实证明,日本近代以来,在所有的人群集中的、被日本人称作“场”的地方,如村、如企业、如学校、如国家,都是一个被扩大了的“家”。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国家伦理中的“君臣一家’夕和企业道德中 的“劳资一家”与“企业一家”。 二家族传统与“君臣一家” 所谓“君臣一家”是近代日本统治者极力鼓吹的家族国家观的核心,它利用传统的“家”的原理,将国比拟为家,将君臣关系比拟为父子关系,是直到战败为止日本统治阶级控制民众的有力工具。明治维新后有两大事件为家族国家观的形成推波助澜,一个是“民法 典论争”,一个是《教育救语》的制定。所谓“民法典论争”是明治维新后就民法的颁布与实施,围绕着是维护封建的家族制 度,还是对其稍作改革,以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一间题,’在法学界展开的一场激烈的论 战。为了建立、健全近代法制,明治政府从1870年就开始了民法的编纂工作,经过各种周 折,直到1890年才正式公布(史称“明治旧民法”)。它参照了法国民法,在一定程度上反 映出男女平等及削弱家长权的进步性,它一经公布,便引起轩然大波。以东京大学法学部教 授穗积八束为代表的“延期实施派”对这部民法最强烈的指责就是它具有个人主义、自由主 义倾向,破坏了日本家族制度的“固有的美风”。如他在《民法出则忠孝亡》一文中宣称, “我国乃祖先教之国,家制之乡,权力与法皆生于家”,指责民法“先排斥国教,继而破灭 家制”,“视三千年之家制为敝履”。¿穗积八束等人明确地将国体问题与家族问题联系在 一起,并提出“权力与法皆生于家”的理论,不容对作为天皇专制主义基础的传统家族制度 产生任何动摇。“民法典论争”最终是“延期实施派”取胜,实质则是作为明治政权主要支 柱的官僚、大地主、政商、藩阀的胜利,造成“明治旧民法”夭折,’代之以1898年开始实施 的维护和肯定封建家族制度的“明治民法”。“民法典论争”是家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充分暴 露和表演,通过这场论战,不仅奠定了传统家族制度在日本近代史中的法律地位,也奠定了 家族国家观的理论基础。 《教育救语》的制定,是家族国家观形成的标志。明治维新后不久,教育界在“文明 开化”口号下实行的欧化主义教育就受到了一些人的指责。1879年,天皇的侍讲、儒学者元 田永孚以‘怪旨”的名义,发表了《教学大旨》,批评学校教育“轻视仁义忠孝,徒洋风是 竞”,主张“自今以后,基祖宗之训典,专明仁义忠孝,道德之学以孔子为主”。À此后, 尽管国家加强了对教育的控制与干涉,并采取了将过去的在学校各门课程之末的修身课改列 为各门课程之首、编写解释儒家道德的《幼学纲要》,作为小学教育指导等措施,但是,元 田永孚倡导的以儒家道德教育为主的教育方针受到坚持文明开化的一些“开明派”的反对, 并引发了一场包括思想家、教育家参加的“德育论战”。明治维新以来的自由教育政策和尊 重实利、偏重智育的倾向并未即刻改变,因此也就出现了在小学学了六七年的学生,不知君 臣是指何人的情况。Á1890年初,一些地方官员上书首相山县有朋,指责那些“从美国回来 的学士”“主张极端的西洋派学说”,致使文部省的政策偏重于智育,其后果,“将紊乱社 会秩序,终将危及国家”, 要求大兴德育,增加伦理修身课的时间。于是,在山县有朋的 ¿宫川透等:《近代思想论争》,青木书店1963年版,第77页. À唐泽富太郎:《教科书的历史》,第105页. Á石田雄:《日本政治思想史研究》,未来社1964年版,第32页. 信夫洁三郎:《日本政治史》第三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版,第218灭,7JI}} 一 界历史1993年第4期 亲自策划下,1890年10月,公布了明治天皇亲自签署的《教育效语》。《教育救语》将以“孝 父母”为首的浸透了儒家道德的十多条规范作为臣民应守的德目,将儒家道德与近代资本主 义社会的伦理道德混杂在一起,以神圣不可侵犯的天皇的权威,’为持续多年的“德育论战” 划上了终 _ lf.符,是明治以后意识形态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 如果说在“民法典论争”和《教育救语》公布之前,以忠孝为核心的儒家道德教育政策 只是在学校中部分推行着的话,那么,自“民法典论争”与《教育救语》公布后,’这种儒家 道德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根本方针,而且由学校推向全社会,成为日本国民精神生活的主 要内容。在甲午战争中,经过日本统治阶级的大力宣扬,忠君爱国由过去只是学校儿童的口 号,发展为“铭刻在人们心底”的巨大精神力量,全体国民作为“臣民”团结在作为“民之 父母”的天皇周围。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的胜利,使得当时的统治者更加认识到家族国家观对 于长期生活在家族社会的日本人来说具有难以估量的作用,因而,进一步加强了家族国家观 在教育、思想、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的运用与推)b。如1904年,文部省首次编纂了国定修身教 科书,1911年又进一步修订,书中充满了忠孝一致、君臣一家、忠君爱国的家族国家伦理道 德的内容。尤其是在法西斯军国主义专制体制下,‘对家族国家观的宣传和鼓吹愈演愈烈,致 使日本国民陷入以“忠君爱国”为号召的战争狂热之中。 所谓家族国家观就是将政治权力与家族父子关系等同起来,实现了天皇(君主总家长) 对国民(臣民、家庭成员)的统治的国家伦理观,它是在传统的家族制度基础上派生出来 的,因此,家族关系中必须遵循的一切伦理道德同样适用于国家关系中。 首先,鼓吹国就是家,家就是国,将国作为家的扩大。东京大学教授、哲学家井上哲次 郎在其所著《救语衍义》一书中赤裸裸地宣称:“国君之于臣民,犹如父母之于子孙,一即一 国为一家之扩充。” 既然,国是家的扩大,那么,天皇自然就成了总家长,所有日本国民则 是天皇的“赤子”和“臣民”,天皇与国民的关系“义为君臣,情为父子”,“一国之国君 指挥命令臣民,无异于一家之父母以慈心吩咐子孙。”。这种鼓吹的目的,就是要求国民象 侍奉父母那样去服从天皇的统治,使天皇专制主义统治得以顺利实现。官僚学者加藤弘之曾 夸耀这种君臣之间的父子式关系“非中国和欧洲之君民可比”,事实正是如此,这种将政治 权力与家族关系等量齐观的作法,不能不说是日本人的一大创造。 其次是鼓吹忠孝伦理道德。由于人们将国与家等同起来,所以,忠孝一致也就成了人们 的道德准则。“一切为了家”的观念被引入人们的政治生活中,变成对夭皇的绝对服从。 “个人对家之观念的厚薄关系到人民对国之观念的厚薄,爱家之心能成爱国之心,孝亲之心 是爱国之心的基础。”À持孝行是人伦之最大义,那么忠君爱国则是“臣道之第一义”,子 敬父母的人的自然的感情被服务于维系君臣关系,因而极具蛊惑性。所谓忠君爱国就是要无 条件地、抛弃自我地绝对服从国家和天皇,直至奉献个人的生命。 以“君臣一家”相标榜,以忠君爱国相号召的家族国家观在维护天皇统治和日本军国主 @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三卷,第298页. @¾石田雄:《明治政治思想史研究》,第164页. 0明治43年固定修身教科书高等科,石田雄:《明治政治思想史研究》,第13页.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日本人家的观念 ______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义发动的对外侵略战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它使人们淡漠了阶级观念,安于统治和服从,并积极奉公—许多人都是自觉自愿地投入‘怪战”。他们不知天皇专制主义统治正将他们一步步推向灾难与毁灭,对天皇的迷信和崇拜达到难以置信的程度,以至于在战后民主改革 时,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现“天皇是胜过二十个机械化师团的战斗力量”,并将其依然作 为“刺激国民忠诚和爱国行动的中心”而保留下来。¾“君臣一家”的观念造就了日本人愚 昧的忠诚,使战前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较为顺利地推行了对外侵略政策,其结局,不仅害了别 人,也害了自己,这是日本民族有史以来的最大悲剧。 三家族传统与“企业一家” 近代以来,与意识形态领域里推行以“君臣一家”为核心的家族国家观的同时,“企业 一家”、“劳资一家”也是在日本企业界盛行的口号。所不同的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 中的失败,宣告了家族国家观的彻底破产,“君臣一家”受到唾弃,而“企业一家”、“劳 资一家”则经过改头换面被保存下来,形成堪称“日本式经营”的现代经营管理方式的核 心。 日本虽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压榨和剥削,并不亚于老牌资本 主义国家,工业化时代的工厂只不过是欧洲工业革命时代的那种黑暗的、地狱般的工厂的变 种。劳动条件苛刻,工人工资低,而且没有保障,造成工人不等契约期满就中途逃跑,因而 出现劳动力的高度流动性,曾作为德川时代商家经营灵魂的终身雇佣思想被彻底抛弃。同 时,急速的产业革命浪潮使得文化技术基础薄弱的后进国家日本自然而然的发生人才不足。 这些情况使得资本家频频哀叹,过去的工场主与职工间“亲睦协和恰如家族师徒关系渐渐消 失”,“雇者、被雇者的规律紊乱”。¾资本家不得不正视工人的频繁移动造成熟练工人严 重不足的现实,逐渐认识到留住一个有能力的工人,比让他们逃走并另雇一个人更为合算, 因而不得不改变策略,重新拾起已被抛弃的德川时代商行的家族主义经营思想,用家族式的 “温情主义”掩盖对工人赤裸裸的剥削。 从明治末年起,一些大企业就推出了家族主义的经营方针。纺织行业的大企业钟渊纺织 在当时的舆论对纺织业劳动条件恶劣的强烈指责下,学习美国和德国一些大企业的经验,率 先采取了一系列改善劳务管理的措施。如建立乳儿保育所,设立职工卫生基金;建立注意箱 制(即由从业员就各种困难、问题向公司方面投书,然后由公司予以解答和处理),开办学 校,进行从业员的企业内教育;发行旨在勾通劳资双方感情的社内杂志,进而于1905年创设 了由公司和从业员共同出资、以救济从业员为目的的“钟纺共济组合”。钟纺的创始人武藤山 治将这套管理体系称作“大家族主义”,他认为“吾国家族制度与西洋不同的美点在于各人 按其能工作,皆基于温爱之情,其中充满尊敬与牺牲精神,即使如何思想过激者,在家族内 也不得抛弃温爱之情”,“把一家内每个人之间亲密关系推广于社会,任何人也感到满 ¾井上清:《天皇制》,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第4页。 倔江保藏:《日本经营史中<家>的研究》,临川书店昭和59年版,第96页。76世界历史1993年第吐卿l 足”,@因此,他提倡将存在于家族间的温情实行于雇主与被雇者之间。钟纺的“大家族主 义”曾被作为日本式劳务管理的典型和样板,它同日本铁道院于明治末年提出的“国铁一 家”的口号一起流传下来,至今对日本企业经营有着重大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以“大家族主义”、“国铁一家”为代表的家族主义经营受到日 本企业界的广泛重视,原因是世界规模的经济危机使工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劳资纠纷不 断发生,还因为此时财阀企业已确立了垄断优势,随着大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 提高,尤其是重工业的发展,对工人队伍的稳定和熟练工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在企业对熟练 工人的激烈争夺中,资本家已经意识到除招雇徒工在企业内自己培养外,没有别的办法解决 人才来源间题,不得不把德川时代商家培养店员的“子饲” 制度运用到资本主义雇佣关系 中。许多企业都设立了旨在培养熟练工人的见习工制度,见习期满则雇为正式工人,这些 “子饲工人”逐渐成为职工队伍的主体。为了稳定现有职工队伍,也开始出现了定期提薪、 发奖金、企业内福利的作法,从大正年间到昭和初年,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已经在大企 业中形成惯例。与此同时,随着国家观中“君臣一家”观念的日益膨胀,企业方面也加强了 对“劳资协调”的宣传,连当时的全国性工会友爱会在创立之初也推行“劳资协调”的方 针,主张“劳资宜相亲不宜相背”,“两者的关系如鱼水,只有互相帮助,才能圆满发展事 业”。 这种思想直接影响了大正年间的工人运动。 自1937年杭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全国各行业都被纳入战争体制,在工厂企业界里推行的 “产业报国运动”将“劳资协调”进一步发展为“劳资一家”。每个工厂都要成立“产业报 国会”,以厂长或社长为会长,资本家、职员、工人都是其会员,要求人们发扬事业一家、 家族和睦的精神,尽职尽责,为国家和战争服务。在产业报国联盟纲领中宣称:“我等产业 人,确信产业是资本、经营、劳动三者的有机的结合体,事业者以至诚当经营指导之任,谋从 业员的福利,从业员忠实尽其职分,举劳资一体、事业一家之实,以期产业之健全发展。”国 在这里,资本家变成了“事业者”,资本家、职员、工人都成了“产业人”,成了没有身 分差别的“劳动者”,阶级的概念被彻底抹杀了。从表面上看,“劳资一家”与“劳资协 调”都是强调劳资双方的一致,而实际内容并不相同。“劳资协调”是承认劳资双方的对立 关系,’在相互信赖的基础上达成双方的和解,而“劳资一体”从根本上否定劳资双方的对立 关系,强调资本、经营、劳动三者是个有机体,因而,不仅更受资本家的欢迎,而目更具蛊 惑性。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败以后,作为民主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封建的家族制度被废 除,但是,在企业中以“劳资一家”、“劳资一体”相号召的家族主义经营却与日本人的传 统家族道德一样,并未因一纸法律而消声匿迹。日本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巧妙地运用日本人的 家族传统与家族道德,将战前日本人的“一切为了家”的观念和家族主义经营传统移植到现 间宏:《日本的经营》,日本经济新闻社昭和53年版,第91一92页. 意即自己培养的人.德川时代商家的使用人一般都是在很小的年纪进入商家,按照丁稚(学徒)、手代(助理店 员)、番头(店头)、大番头(掌柜)的阶梯向上升进,终生为主家服务,称为’子饲”制度。 间宏:《日本劳务管理史研究》,御茶三水书房1978年版,第78页。 掘江保藏:《日本经营史中<家>的研究》,第6。页.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日本人家的观念 代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使劳资之间结成“命运 共同体”,人们将它称作“集团主义经营”或“公司主义经营”,被誉为战后日本经济高速 发展,在国际竞争中以优取胜的“秘诀”,日本人对此也颇引为骄傲。 不论是战前的家族主义经营,还是战后的“集团主义经营”或“公司主义经营”,其共 同点都是将传统的家族制度原理和家族道德运用子企亚的经营管理。基于日本人的家族传统 和家族观念,企业也可成为以人伦关系组合的大家庭,最高经营者社长、厂长就是家长, 所有从业人员都是这个家庭的一员,在这个家庭中,“父”与“子”的关系和经营者与从业 员的工作关系掩盖了资本家与工人的阶级关系。企业的经营管理也是家族主义的,具体说 来,在雇佣关系上,实行终身雇佣制,一旦被雇入某一企业,只要没有严重损害企业名誉, 只要不对如父亲般的经营者进行反抗,企业就不会轻易解雇工人,这样,不仅增加了职工的 安定感,也增强了对企业的忠诚心,同时,使企业有了稳定的职工队伍。在工资制度上,实 行“年功序列制”,如同在封建式家庭的兄弟姐妹中要严格遵守长幼之序,日本的企业不仅 在用人上实行明显的论资排辈,而且职工的工资也要根据在企业内的连续工作的工龄来决 定,这种工资制度是“属于终身雇佣制或叫做‘企业一家’的经营制度中最基本的体制”。@作 为家族道德中“孝”与“恩”的观念的延长,在日本的企业中除了要求职工的服从和忠诚, 也提倡企业的经营者讲究“恩情主义”,实行企业内福利制度,对职工的住宅、休假、婚 丧嫁娶、生老病死等各种家庭事务加以关心,乃至对职工家属、子女统统给予福利待遇, 这些都被视为经营者“恩情”的表现,使企业更带有家族色彩。在劳资关系方面,推行家族 主义意识形态,宣扬有了企业的繁荣才有从业员的幸福,要求大家在企业这个“命运共同 体”内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对企业经营者的反抗被视万最大的“恶德”。总之,“劳资一 家”的实质就是将雇佣关系和劳资关系家族化,变劳资双方的根本对立为协作。它最突出的 作用是赢得了工人与企业方面的通力各作,雇佣关系稳定,使企业很少面临欧美那种大规模 工人斗争造成的困境,能够建立并实现长期事业发展规划。也就是说,日本的企业从工人的 忠诚中获得了极大好处,毋宁说这是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综上所述,以“家”为核心的传统家族制度,不仅是战前日本人家族生活的准则夕也直 接左右着日本人的人伦关系、伦理道德、思维习惯和行动方式,“家”的观念是日本人意识 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君臣一家”、“劳资一家”这种日本特有的政治关系、经济生活、社 会生活家族化的情况正是在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基础上产生的。它虽在一定程度上 有利于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一也是导致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彻底失败、日本民族几近 毁灭的重要的思想和社会根源。经过战后民主改革,“君臣一家”已不复存在,而“劳资一 家”仍然伴随着日本人的传统家族意识和家族道德存在于企业管理当中,并作为处理劳资关 系的根本指导思想至今发挥着令世人瞩目的影响。 〔本文作者李卓,1954年生,天津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日本史研究室讲师〕 »高桥龟吉:《战后日本经济跃进的根本原因》,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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