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工作职责一、 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方针政策,总结防汛抗旱抢险经验,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检查。二、 检查督促险工险段的处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组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抗洪抢险方案、抗旱对策方案和各类防洪工程控制应用计划。三、 负责有关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计划、调配与管理。四、 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变化情况。五、 了解掌握防洪、水源工程运行情况,及时提出防御洪水旱灾措施。六、 下达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命令,搞好调度。七、 及时向上级防汛、地质灾害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搞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防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工作制度一、 值
2、班人员要把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作为值班的核心工作。密切注视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信息,积极主动查询、搜集、整理、汇总,为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策提出建议。二、 非主汛期间,天气正常,一般雨、水情信息,每天最少收集一次,17:00时前将当日雨、水情整理后报镇主要领导及带班领导。主汛期间和非主汛期间出现重要天气情况时,对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等,要及时报告。三、 对收到的上级重要天气预报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在半小时内预警到各村组和相关单位,并密切注视当地汛情发展。四、 认真做好信息联络记录。对往来电话人姓名、时间、内容,收、发文件、领导批示、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都要做好记录。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值
3、班制度一、 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二、 汛期实行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从五月一日开始,至接上级通知结束止(一般到十月二十日)。每日8:00时,进行值班交接工作。上一班值班人员应将认真填写的值班记录交给下一班人员,双方按要求签名。三、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发来的重要天气预报和上级的重要来电、指示及文件等,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防汛办主任,并通知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同时要密切注视当地汛情变化,随时电话查询重点村组、单位的防范准备情况,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四、 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
4、据。五、 凡需上报的有关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县有关部门。六、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缺岗和擅自离岗的现象。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原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值班人员。七、 发生暴雨和山洪时,及时向各村组和单位通报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并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八、 值班人员对各村和有关单位的汛情情况及请示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九、 严格遵守防汛值班“五条禁令”1、 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2、 禁止安排(请)非工作人员带班和值班;3、
5、 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4、 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关闭通讯工具;5、 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打牌、赌博、玩游戏。防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纪律一、 在汛期实行战时纪律,各级各部门必须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 无条件服从指挥部命令,听从统一指挥。(二) 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联络顺畅。(三) 坚守岗位、严履职责、坚持程序、及时汇报。(四) 传达信息准确,巡查排查仔细,防、抢、撤责任夯实。二、 凡违反工作纪律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严厉处分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 不服从指挥和命令或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落实防汛防滑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或人身、财产安全损失者。(二) 通讯不畅,出现关机、不接听电话、无法联络情况不能保证政令通达者。(三) 无特殊情况无故脱岗,或不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迟到早退或临阵脱岗上者。(四)误传、隐瞒、谎报汛情造谣惑众者,或不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传达信息不及时造成工作失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