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常用药物3利尿剂呋塞米适应症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 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用法用量1 成人(1) 治疗水肿性疾病。紧急情况或不能口
2、服者,可静脉注射,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治疗急性左心衰竭时,起始40mg 静脉注射,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治疗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用200400mg加于氯化钠注射液100ml内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每分钟不超过4mg。有效者可按原剂量重复应用或酌情调整剂量,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g。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出现肾毒性,对急性肾衰功能恢复不利。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时,一般每日剂量40120mg。(2) 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静注,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酌情增加剂量。(3) 治疗高钙血症时,
3、可静脉注射,一次2080mg。2 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1mg/k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隔2小时追加1mg/kg。最大剂量可达每日6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 下列情况慎用: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糖尿病;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急性
4、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肾功能;肝功能;血糖;血尿酸;酸碱平衡情况;听力。 5. 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6. 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时间应超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7.
5、本药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8. 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9. 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10.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禁忌症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 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 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2 儿童用药: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3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
6、、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不良反应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 3.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415mg),多为暂
7、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 4.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 5.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螺内酯适应症1.水肿性疾病与其他利尿药合用,治疗充血性水肿、肝硬化腹水、肾性水肿等水肿性疾病,其目的在于纠正上述疾病时伴发的继发性醛固酮分泌增多,并对抗其他利尿药的排钾作用。也用于特发性水肿的治疗。 2.高血压作为治疗高血压的辅助药物。 3.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螺内酯可用于此病的诊断和治疗。 4.低钾血症的预防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增强利尿效应和预防低钾血症。用法用量1.成人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日40120mg,分24 次服用,至少连服5日。以后酌情调整剂量。治疗高血压
8、,开始每日 4080mg,分次服用,至少2周,以后酌情调整剂量,不宜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以免增加发生高钾血症的机会。治疗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手术前患者每日用量100400mg,分24次服用。不宜手术的患者,则选用较小剂量维持。诊断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长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连续34周。短期试验,每日400mg,分24次服用,连续4 日。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开始用量宜偏小。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开始每日按体重13mg/kg或按体表面积 3090mg/,单次或分24次服用,连服5日后酌情调整剂量。最大剂量为每日39mg/kg或90270mg/。注意事项1.本片剂每片含螺内
9、酯12mg,口服后吸收总量与其它片剂20mg吸收总量相当。2.以下情况应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无尿、充血性心力衰竭、低钠血症、代谢性酸中毒、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禁忌症高钾血症患者禁用。不良反应1.高钾血症:尤在肾功能不全或补钾时易发生。2.长期大量应用可出现男性乳房增大,阳萎;女性月经不规则,多毛症,停药后消失。3.低钠血症:较少见。4.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胃痛、腹泻等。5.偶见头痛、皮疹。免疫制剂胸腺肽适应症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及肿瘤的辅助治疗。用法用量皮下或肌内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
10、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注意事项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 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禁忌症阳性反应者忌用。干扰素(派罗欣)适应症1.慢性乙型肝炎,派罗欣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 2.慢性丙型肝炎,派罗欣适用于治疗之前未接受过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用法用量1.常规剂量 推荐剂量为180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使用,共48周。2.特殊剂量对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的患者应
11、给予调整剂量,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g或45g。随 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至常规使用剂量(见警告、注意事项 及不反应章节)。 血液学指标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 NC)小于500个/mm3时,应考虑暂时停药,直到ANC恢复至大于1000个/mm3时,可再 恢复治疗。重新治疗开始应使用90g,并应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 当血小板计数小于50,000个/mm3时,应将派罗欣?剂量减低至90g;当血小板计数 低于25,000个/mm3时,应考虑停药。 肝脏功能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
12、现波动。与其它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 ,也会发生ALT升高,包括有病毒应答的患者。当出现ALT的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 剂量减至90g。减量后,如ALT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 ,应考虑停药。 特殊说明:应用和处置,作为皮下注射药物,使用前必须肉眼观察注射剂中有无颗粒和颜色变化。在家中使用时,应向病人提供可以用来丢弃用过的注射器和针头的抗穿刺容器;应向病人说明正确处理用过的注射器和针的重要性,绝对不能重复使用针和注射器;整个空容器应依据医生的要求处理。不相容性,不应将本品与其它产品混合。特殊人群:肾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血液透析患者中进行过有关的研究(
13、详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异常 :根据药代动力学、临床耐受性和安全性资料,Child分类为A级的肝硬化病人无需调 整剂量。 尚未在肝功能失代偿的患者中进行过有关研究。贮存避光,贮存于28的冰箱内,请勿冷冻或摇晃。注意事项已有使用α干扰素治疗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加重的报道。对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已观察到使用本品导致的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使用α-干扰素可引起牛皮癣的加重。伴有牛皮癣的患者应慎用,如果使用中出现牛皮癣复发和恶化征象,应考虑停药。与其它α-干扰素一样,已有用药期间出现肺部症状的报道,包括呼吸困难、肺浸润、肺炎、局限性肺炎
14、包括死亡。如果肺浸润持续存在或出现原因不明的肺功能异常,应停用。目前已有个别使用α干扰素导致眼科疾患的报道,包括视网膜出血、盲点、视网膜静脉或动脉阴塞。任何使用派罗欣的患如出现视力下降或视野缺失必须进行眼科检查。禁忌症禁用于已知对-干扰素、大肠杆菌产物、聚乙烯二醇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于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不良反应派罗欣的不良反应的频率和严重性与普通干扰素α-2a相似。只是与其相比,派罗欣的血液学不良反应更常见。1.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淋巴结肿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2.内分泌异常: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功能亢进。3.精神和神经系统异常:记忆力障碍、味觉改变、感觉
15、异常、感觉迟钝、震颤、情感障碍、情绪改变、神经过敏、攻击意识、性欲减退、阳痿。4.眼部异常:视物模糊、眼干、眼部炎症、眼痛(参见“注意事项”)。5.心脏异常:心悸。6.呼吸、胸部和纵膈异常:上呼吸道感染、咽痛、鼻炎、鼻咽炎、鼻窦充血、肺充血、胸部紧缩感、劳累性呼吸困难、鼻出血。7.胃肠道异常:胃炎、腹胀、口干、口腔溃疡、牙龈出血、牙龈炎、唇炎、便秘。8.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肤疾病、皮疹、湿疹、牛皮癣、荨麻疹、光过敏反应、多汗、盗汗。9.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骼异常:骨痛、背痛、颈部疼痛、肌肉痉挛、肌肉无力、骨骼肌疼痛。10.全身异常和注射局部反应:流感样疾病、不适、嗜睡
16、、寒颤、潮热、虚弱、单纯疱疹、胸痛。 与其他干扰素相同,临床试验中派罗欣与利巴韦林联合或派罗欣单药治疗观察到的罕见或孤立的不良事件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注射部位坏死、皮肤感染、外耳炎、心内膜炎、抑郁、自杀企图、药物过量、肝功能障碍、脂肪肝、胆管炎、肝癌、消化道溃疡、胃肠道出血、可逆性胰腺反应(包括淀粉酶和脂肪酶升高,伴或不伴腹痛)、心律失常、房颤、心包炎、眩晕、自身免疫现象(包括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甲状腺炎、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肌痛、骨痛、肌炎、外周神经病、结节病、致死性间质性肺炎、肺栓塞、角膜溃疡、视网膜病变、视神经病变、视力丧失、昏迷和脑出血。凯因益生适应症1. 本
17、品适合治疗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带状疱疹、尖锐湿疣。2. 用于治疗某些肿瘤,如毛细胞性白血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恶性黑色素瘤、肾细胞癌、喉乳头状瘤、卡波氏肉瘤、卵巢癌、基底细胞癌、表面膀胱癌等。用法用量本品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1. 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00600万IU/日,连用4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2. 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00600万IU/日,连用4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3. 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00万IU
18、/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4. 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00300万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00万IU/次。5. 毛细胞白血病:200800万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1-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6.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00500万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或联
19、合用药。7. 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00500万/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或联合用药。8. 恶性黑色素瘤:每次600万IU,肌内注射,每周三次,与化疗药物合用。9.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剂量为300-500万IU/m2,肌内注射,每周三次,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根据不同患者的耐受性,酌情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8-12周为一个疗程。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这一剂量应持续治疗至少12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10.肾细胞癌:600万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
20、物合用。11.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5000万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2.基底细胞癌:500万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3. 卵巢癌:500800万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注意事项1、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混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能使用。2、应一次用完,不得放置保存,以免生物活性下降或污染。3、预充注射器或西林瓶包装如有损坏或药品过期失效不能使用。禁忌症对重组人干扰素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份有过敏患者禁用。患有严重的心脏疾病者、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串有其
21、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大副作用者不宜使用。不良反应使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发热、寒颤、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厌食等类似流感样症状,加服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等)可以减轻或消除这些症状,这些症状也可以随着继续用药或调整剂量而减缓。常见的血液学指标异常有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和转氨酶增高。治疗肝炎辅助用药苦黄注射液适应症清热利湿,疏肝退黄。主治湿热黄疸,也用于黄疸型病毒性肝炎。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可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每500ml葡萄糖注射液最多可稀释本品60ml。一次10m160ml,一日1次,1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注意事项(1)使用剂量应逐日增加,第一天10ml、第二天20ml、第三天
22、3060ml;(2)滴速不宜过快(30滴/分),每500ml稀释液应在34小时缓慢滴入;(3)本品尚无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应用的研究数据。(4)请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禁忌症(1)过敏体质禁用;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不良反应(1)用药期间个别患者出现轻度消化道症状;(2)个别患者可见过敏性休克、急性喉水肿、药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多烯磷脂酰胆碱 适应症各种类型的肝病,如:肝炎、慢性肝炎,肝坏死,肝硬化,肝昏迷(包括前驱肝昏迷)。脂肪肝(也见于糖尿病人)。胆汁阻塞。中毒。预防胆结石复发。手术前后的治疗,尤其是肝胆手术。妊娠中毒,包括呕吐。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放射综合征。用法用量缓慢静脉注射
23、或静脉输注。静脉注射:1.成人和青少年一般每日缓慢静注1-2安瓿,严重病例每日注射2-4安瓿。一次可同时注射2安瓿的量。2.只可使用澄清的溶液。3.不可与其他任何注射液混合注射!静脉输注:1.严重病例每天输注2-4安瓿。如需要,每天剂量可增加至6-8安瓿。2.严禁用电解质溶液(生理氯化钠溶液,林格液等)稀释。3.若要配置静脉输液,只可用不含电解质的葡萄糖溶液稀释(如:5%、10%葡萄糖溶液;5%木糖醇溶液)!4.若用其他输液配制,混合液pH值不得低于7.5,配制好的溶液在输注过程中保持澄清。只可使用澄清的溶液!5.在进行静脉注射或静脉输注治疗时,建议尽早口服多烯磷脂酰胆碱胶囊进行治疗。储存遮光
24、,2-8贮存。注意事项1.只可使用澄清的溶液。2.缓慢静脉注射。3.本品在静脉推注使用时,可能出现疼痛、静脉炎等血管刺激症状,建议采用静脉滴注给药方式。4.制剂中含有苯甲醇(见“不良反应”和“禁忌”)。禁忌症由于本品含有苯甲醇,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过敏者禁用。不良反应极少数病人可能对本品中所含的苯甲醇产生过敏反应。复方甘草酸单铵适应症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
2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注意事项1.为防止出现过敏性休克,要充分询问用药史,并做好紧急处置的准备。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禁忌症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5.醛固酮症患者及肌瘤患者禁用。不良反应可见低钾血症、血压升高、水钠潴留、浮肿、假性醛固酮症等,偶见胸闷、口渴及过敏反应。还原性谷胱甘肽适应症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 2.放射治疗患者; 3.各种低氧血症:
26、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 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 (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 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 6.解药物毒性 (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用法用量1.给药途径: 1.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1.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2.用量: 2.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l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
27、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 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 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 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 脂肪肝:1.8g,qd,iv,30天; 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 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
28、小时。 2.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2.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储存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注意事项1.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2.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3.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5.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禁忌症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9、不良反应偶见脸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类过敏症状,应停药。偶见皮疹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偶有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胃痛等消化道症状,停药后消失。注射局部轻度疼痛。门冬氨酸鸟氨酸适应症治疗因急、慢性肝病如肝硬化、脂肪肝、肝炎所致的高血氨症,特别适用于因肝脏疾患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解除及肝昏迷的抢救。肝昏迷治疗可以参考以下方案:第一天的第一个6小时内用20g,第二个6小时内分两次给药,每次10g,静脉注射。使用时先将本品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加入到0.9的氯化钠注射液或5%、10的葡萄糖注射液中,最终门冬氨酸鸟氨酸的浓度不超过2,缓慢静脉注射。用法用量急性肝炎,每天5-10g静脉滴注。慢
30、性肝炎或肝硬化,每天10-20g静脉滴注。(病情严重者可酌量增加,但概据目前的临床经验,每天不超过40g为宜)。注意事项在大量使用本品时,注意监测血及尿中的尿素指标。禁忌症对氨基酸类药物过敏者及严重的肾功能衰竭(血清肌酐3mg/100ml)患者禁用。不良反应大剂量静注时(40k/L)会有轻、中度的消化道反应,可能出现恶心,呕吐或者腹胀等,减少用量或减慢滴速(10g/L)时,以上反应明显减轻。苦参碱适应症用于慢性乙型肝炎的转氨酶升高和胆红索异常。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每次150mg(15ml)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一日1次,疗程为2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约60滴为宜。注意事项1、本品
31、只供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为宜。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避免长期在一个部位注射而造成血管及局部组织损伤。3、肾功能不全者用量酌减。禁忌症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不良反应偶有轻度恶心、腹胀、头痛、眩晕等不良反应。复方甘草酸苷适应症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荨麻疹。用法用量成人通常1日1次,1/4瓶1瓶静脉注射。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慢性肝病可1日1次,23瓶静脉注射或者静脉点滴。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增量时用药剂量限度为1日5瓶。禁忌症1、对本剂既往有过敏史患者。2、醛固酮症患者、肌病患者、低钾血症患者。不良反应少且轻微,主要是伪醛固酮症(浮肿、低血
32、钾、血压升高),多见于长期大量给药时,对症处理即可纠正,罕有过敏者。硫普罗宁钠适应症1.用于改善各类急慢性肝炎的肝功能。2.用于脂肪肝、酒精肝、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及重金属的解毒。3.用于降低放化疗的不良反应,并可预防放化疗所致的外周白细胞减少。4.用于老年性早期白内障和玻璃体浑浊。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一次0.2g,一日一次,连续4周。加至5%l0%的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250500ml中,按常规静脉滴注。注意事项在使用本品期间应注意全面观察患者状况,定期检查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停用本品,或相应处理。不得与具有氧化作用的药物合并使用。禁忌症对硫普罗宁产生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禁用。不良反应1.过
33、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面色潮红。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减退等胃肠道反应,罕见味觉异常。思美泰(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适应症适用于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郁积。适用于妊娠期肝内胆汁郁积。用法用量初始治疗:使用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每天500 - 1000mg,肌肉或静脉注射,共两周。维持治疗:使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每天1000 - 2000mg,口服。注意事项注射用冻干粉针须在临用前用所附溶剂溶解。静脉注射必须非常缓慢。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并注意血氨水平。请不要使用过期药品。请远离热源。若粉针安瓿由于储存不当而有微小
34、裂口或暴露于热源,结晶由白色变为其它颜色时,应将本品连同整个包装去药房退换。对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禁忌症对本品过敏者。不良反应即使长期大量应用亦未见与本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改变用药习惯或增加用药剂量同样未见不良反应的报告。对本品特别敏感的个体,偶可引起昼夜节律紊乱,睡前服用催眠药可减轻此症状。以上症状均表现轻微,不需中断治疗.另外,若出现其它症状,请与医生联系。止血药氨甲环酸适应症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
35、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 4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予其它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6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7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8防止或减轻因子或因子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9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用法
36、用量静脉滴注一般成人一次0.250.5g,必要时可每口12g,分12次给药。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注意事项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可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3与其它凝血因子(如因子)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4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7、 5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7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奥曲肽适应症消化系统用药。食道胃底静脉出血、消化性溃疡及应急性溃疡、急性胰腺炎、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用法用量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2.预防胰腺术后的并发症: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
38、,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4.肢端肥大症:初始剂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注意事项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
39、转换其它治疗。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禁忌症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不良反应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针刺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室温,则可减少局部不适。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
40、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现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低分子肝素钠适应症抗凝血、抗血栓形成药,用于血液透析或血液过滤时,防止体外循环过程中血液凝固及预防血栓形成。用法用量1 用法:皮下注射和
41、静脉注射;2 用量:剂量单位以抗Xa因子活性单位(anti-XaIU)计算,血液透析、血液灌流:(1) 单次剂量:常规治疗病人,以7080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2) 连续剂量:初次急性病人,开始前以3040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以后,按每小时1015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3) 有出血危险的危重病人,开始前以1015anti-XaIU/公斤体重计量以后按每小时5anti-XaIU/公斤重计量;(4) 特殊情况(如体重60公斤,病人体重减轻/增加或血液状态改变)剂量应根据需要个体化调整。注意事项本品严禁肌内注射。生物学监测:应在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查,治疗过
42、程中应每周检查两次。如预期将进行长期治疗,上述监测的频率应至少保持到治疗开始的第一个月,此后再酌情减少。如果有其它肝素治疗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应加强临床监测并每日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查。使用未分级肝素治疗引起血小板减少症时,用低分子肝素替代是可能的解决方法。此时应每日监测血小板计数,如果血小板减少症持续,应尽快停止治疗。已有即便使用低分子肝素进行替代,血小板减少症仍维持起始水平的报告。冶疗:如有以下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胃十二指肠溃疡或其它任何可能出血的器质性损害病史,脉络膜和视网膜的血管疾病。大脑或脊髓手术的术后期慎用。低分子肝素的分子量和比活可能因生产方法的不同而不同,
43、因此治疗过程中不建议更换产品的品牌。禁忌症1、对肝素及低分子肝素过敏 2、严重凝血障碍 3、有低分子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 4、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 5、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指的感染除外。 本品不推荐用于的情况:1、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2、出血性脑卒中 3、难以控制的动脉高压 4、与其他互相作用的药物共用。不良反应1、出血:使用任何抗凝剂都可产生此反应;出血此情况立即通知医师。 2、部分注射部位瘀点、瘀斑、轻度血肿或坏死 3、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 4、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异常降低),立即通知医师 5、少见注射部位出现皮疹 6、增高血中某些酶类水平(转氨酶)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时使用低分子肝素,有出现椎管内血肿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