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示范文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编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五、 开标
六、 评标
七、 授予协议
八、 其它
第二章 合 同(参考99-0201示范文本)
一、 协议协议书(参考99-0201示范文本)
二、 通用条款(参考99-0201示范文本)
三、 专用条款(由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参考99-0201示范文本)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标格式
二、技术标格式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包含项目名称、同意部门、同意文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等)。
二、工程描述:
招标工程项目标类别;招标工程项目标类别:本工程按 (非市区、市区通常、市区邻街) 类取费;税金按 (市区、城(镇)、其它)(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招标工程具体情况。
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能够从下列地址取得更具体资料(或查阅相关文件):
招标人名称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时整。投标文件采取密封形式派专员直接送至开标地点。
五、注意事项:
招标文件售价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天天早晨 ,下午 ,超出期限不再发售。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 真: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名称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要求、要求 )
1
1.1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要求质量标准:
承包方法:
2
3.3
要求工期:
3
3.2
招标范围:
4
2.1
资金起源:
5
17.1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二 份、电子光盘一份
6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项目责任人资质等级:
7
14.1
投标使用期 60 天(日历天)
8
15.1
投标确保金数额: 投资估算2%,即 万元
9
16.2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10
13.1
工程报价方法:
11
4.3
资格审查方法:
12
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收件人:
13
20.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14
23.1
开标时间: 地点:
15
35.1
履约确保金:中标造价 %
16
评标方法及标准: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
1. 2勘察单位:
1. 3设计单位:
1. 4建设单位:
1. 5招标代理单位:
1. 6工程项目同意文号:
1. 7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完成
2、资金起源
2.1建设单位资金经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方法取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协议款项下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工程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经过 (公开或邀请)招标方法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
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
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由两个以上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4.2款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 投标人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协议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含有法律约束力;
4.4.2 联合体各方应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负担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4.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该共同和招标人签署协议,为推行协议向招标人负担连带责任;
4.4.4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各提交一份授权书,证实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4.5 除非另有要求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招标项目概述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六章 评标措施及标准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电子招标光盘内容和书面文件内容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发觉电子招标光盘内容和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和更正,并重新制作发售电子招标光盘,同时收回原光盘。
8、招标文件解释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地点和单位名称) 。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该修改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能够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9.5补充通知须报市招投标管理站立案。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
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和投标相关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汉字;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二部分组成(二类以下工程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可放在一起)
11.2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11.2.2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 投标函附录;
11.2.5投标报价:
(适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
※(1)封面(投标总价);表4-1
※ (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表4-4
※(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 表4-5
※(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5-1(表4-5-2)适适用于安装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表4-5-2-1)适适用于安装
※(8)施工技术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 表4-6
※(9)方法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6-1
※(10)方法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
※(11)施工组织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 表4-7
※(12)其它项目清单和计价汇总表; 表4-8
※(13)暂列金额明细表; 表4-8-1
※(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表4-8-2
※(15)计日工报价表; 表4-8-3
※(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表4-8-4
※(17)关键工日价格表; 表4-9
※(18)关键材料价格表; 表4-10
※(19)关键机械台班价格表; 表4-11
(注:以上带“※”号投标文件页面必需由电子光盘中制作软件打印(附带水印码,无水印码或水印码不完全一致以无效标处理)。没有带“*”表格请投标人自行制作(不需水印码)。其中第(6)、(7)、(10)、(11)项能够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11.2 投标报价需要其它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商务资料)。
11.2.6 投标报价需要其它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商务资料)。
11.3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3.1 投标人概况
(1)投标单位介绍;
(2)财务情况基础资料格式;
(3)投标单位业绩。
(4)投标单位市场行为档案情况表。
(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实。
11.3.2施工组织设计
(1) 确保施工工期具体方法;
(2) 施工现场平面部署图;
(3) 施工进度计划表及网络图;
(4) 工程质量确保方法;
(5) 安全、文明施工方法;
(6) 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施工技术方法;
(7) 拟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关键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8) 环境保护和新技术利用;
(9)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说明其它内容。
11.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2) 项目责任人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5)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书复印件;(人数确定参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措施》建质[]213号)
11.3.4招标人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技术资料。
11.4.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终发售电子招标光盘和变更书面通知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报价;
12.3投标人编制商务标电子标书,必需是使用招标人提供电子招标光盘生成电子投标光盘。投标人必需将最终一次刻录电子投标光盘打印为书面投标文件(书面文档必需是最终一次刻录电子文档版本书面形式。即:假如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不管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需重新打印)。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必需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水印码一致;
12.4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和招标文件中提供商务标格式不完全一致,以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光盘中商务标格式为准。
12.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使用商务标电子光盘因无法刻录或损坏,必需立即跟招标人更换,自行更换光盘或和招标人发售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不一致,招标人将一律不予接收。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要求方法。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设计估计数量,仅作为投标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止算和支付依据。结算和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方法进行结算和支付。
13.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要求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
13.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协议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本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浙江省颁布“计价依据”和指导进行编制。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许可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给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收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全部降价均应表现在综合单价中。
13.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不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3.6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6号)中方法费所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其费率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要求实施。
13.7施工组织方法费中检验试验费费率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要求实施。
13.8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要求实施。
13.10投标人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依据各自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改变原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计取。
13.11投标人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依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
13.1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要求、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关键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计取,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对应价格计取,其它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年第 期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依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要求中间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要求计取,规费中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湖造价[] 14号实施。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向全部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经核实发觉公布招标控制价偏差在5%以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3.13投标文件中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取人民币表示。
13.14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13.15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需注明项目责任人姓名及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
13.16为预防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中标人在提交履约确保金同时必需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和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14、投标使用期
14.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5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5、投标确保金
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要求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是投标文件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不得参与投标;
15.2投标确保金必需从投标人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中心确保金专户中,必需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账户上,而且不得经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不然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确保金专户
帐 号: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湖州市中支行
15.3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退还,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签署协议后7天内退还。
15.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5.4.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9条要求修正投标报价;
15.4.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
15.4.3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
15.4.4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确保金或签署协议协议。
16、投标预备会
16.1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图纸中有不清楚或有疑义之处,可要求招标人立即回复;招标人将以投标预备会形式向各投标人澄清问题;投标人应于
年 月 日 时间前将相关问题聚集并交到 单位;
16.2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时间和地点举行投标预备会。
16.3勘察现场;
16.3.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资料。投标人应充足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情况,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造成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同意。勘察现场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16.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施工现场情况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6.4投标人提出和投标相关任何问题须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
16.5答疑资料包含全部问题和回复,由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 以补充通知方法立即发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人;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递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二类以上工程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装订和包封)
18.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要求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投标文件,招标人将给予拒绝;
18.3投标人提供商务标电子标书(即电子投标光盘)外包封必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
19、投标文件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9.2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进行检验,确定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协议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2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要求。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4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截止日期须报市招投标管理站立案。
21、迟交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能够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依据本须知第15条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使用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全部投标人均应按时参与开标。参与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实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与开标会议或迟到将视为自动弃权;
23.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告评标、定标措施,当众启封开标,宣读投标书、投标总报价、施工工期、工程质量等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需内容。
2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23.3.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志、密封;
23.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3.3.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识别不清;
23.3.4逾期送达;
23.3.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一样投标书,未申明哪一份有效;
23.3.6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23.3.7 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23.3.8投标人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更改;
23.3.9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23.3.10显著不符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要求;
23.3.11投标文件载明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3.1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23.3.1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23.3.14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
23.3.15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费率取值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对应费率下限值;
23.3.16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未按湖造价[] 14号文要求对应费率取值;
23.3.17规费、税金未《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要求计取;
23.3.19投标文件活页装订;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
23.3.20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
23.3.21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光盘内容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包含书面投标函)内容不一致,或书面投标文件不是在提交电子文档标书最终一次刻录光盘基础上打印文本,并制作成书面投标文件(即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光盘中水印码和商务标书面投标文件上水印码不一致。);
23.3.22投标人未按电子标书制作软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光盘造成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
23.3.23投标人所提供商务标电子光盘不是招标人统一发售湖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
23.3.24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未加盖“中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必需由负责审核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同时必需提供委托协议书,未按要求提供。
23.3.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3.3.26国家、省、市另有要求属于废标范围。
24、中标无效
24.1 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责任人,在本工程投标报名之以后至开标之日,项目责任人已中标或已负担其它工程施工;
24.2 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行为统计正在被公告或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月有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但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如实反应;
25、有效投标
25.1投标单位没有出现23.3条、24条款中行为;
25.2在25.1有效投标报价基础上,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计算方法通常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三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足、必需合理说明,或没有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竟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当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5%一8%时,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去除废标后,剩下为最终有效投标。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相关要求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照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标准;
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7、评标过程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澄清
28.1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本须知第30条要求,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3.2条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9.3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30.1.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30.1.2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1.3修正后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以修正后投标报价为准。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1、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9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31.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显著缺乏竞争,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拒绝,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协议授予
32、协议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中标人。33、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4、中标通知书
34.1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使用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投标人其投标被接收;
34.2中标通知书为协议组成部份;
34.3中标人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中要求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招标人代表签署协议。
35、履约确保金
3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并在签署协议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要求,向业主提交履约确保金;
35.2为取得履约确保金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6、协议签署
36.1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依据《中国协议法》要求,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署书面施工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6.2 招标人如不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招标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更正,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6.3 中标人如不按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6.4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36.5假如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4条要求,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确保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协议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7、项目责任人
37.1负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责任人到位率应达成施工总日历天数 %以上,不然视为项目经理不到位,扣罚对应履约确保金。
八、其它
38.1选定中标人后,将在湖州建设信息网和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告3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施工协议
(协议价款中注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方法费用)
第一、二部分 协议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采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建设工程施工协议》(GF—99—0201)“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二、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它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全施工要求:
四、工程价款及调整
1、本协议价款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法确定
(1)采取固定单价协议,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取可调价格协议,协议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取成本加酬金协议,相关成本和酬金约定: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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