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5658395 上传时间:2024-11-1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 2012.2.10 文件名称: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 文件编号: 版本/改次: 实施日期: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职责 4充装软管的管理规定 5压力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6耐压试验规程 7耐压试验注意事项 装卸用管耐压试验规程 1. 目的 为了安全、正确地对液化气体槽车装卸用软管进行采购、耐压试验、使用和保养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液体气体槽车的充装用软管管理和使用工作。 3. 职责 3.1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必须采购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合格产品,对其生产资质、产品质量负责。 3.2生产部设备专工对采购回的软管进行编号、诸根进行耐压试验,并记录台账,对试验结果负责。 3.3车队领用后,及时记录软管的编号、使用日期、车牌号等,使用期限一年,到期及时更换,对软管的安全、正确使用负责。 4充装软管的管理规定 4.1充装软管必须是由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合格产品。 4.2自有槽车使用公司配置的充装软管,外来槽车应使用充装站专用的充装软管进行充装,不得使用随车携带的软管进行充装。 4.3充装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1.15 倍的罐体设计压力),每年更换一次。 4.4充装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充装管道有可靠的联接方式, 充装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 4 倍(2.3× 4=9.2MPa) 。 4.5充装软管必须耐液化气体的腐蚀。软管不得有变形、老化及堵塞等问题。 4.6只用本公司购买的符合规定厂家生产的充装软管,并已进行了耐压试验。 4.7充装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充装软管有可靠的联接方式。 5压力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5.1试验用压力表已校验,并在周检期内,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是被测压力的1.5-2倍,压力表不得低于2块。并安装在便于观察的位置。 5.2按试验的要求,软管已经固定在专用平台上,紧固妥当。软管两侧已加工好专用接头,一侧装压力表、接三柱塞高压水泵,另一侧安装排气阀。 5.3以水为介质进行耐压试验,其所用的水必须是洁净的。奥氏体不锈钢材质用水进行耐压试验时,应严格控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L。试验合格后,应立即将水渍去除干净。 6耐压试验规程 6.1连接:将三柱塞高压水泵与试压的软管系统相连。 6.2灌水:打开系统的排气阀,向系统灌水,待排气阀连续不断地向外排水时,关闭排气阀。 6.3检查系统充水完毕后,不要急于升压,而应先检查一下系统有无渗水漏水现象.。 6.4升压:充水检查无异常,可升压,开启高压水泵调整出口压力,升压过程应缓慢, 平稳, 先把压力升到试验压力的一半, 对管道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若有问题, 应泄压修理,严禁带压修复.若无异常,则继续升压,待升压至试验压力的 3/4 时,再作一 次全面检查,无异常时再继续升压到试验压力,一般分 2~3 次升到试验压力。 6.5持压.当压力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 10min,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 30min, 以压力不降、无渗漏、.无可见的变形、试验过程中无异常的响声为合格。 6.6 试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接头、紧固件等设施,排尽系统中的积水并擦拭干净。 试压结束后,及时将试验结果记录到台账。 7耐压试验注意事项 7.1试验前,向系统充水时,应将系统的空气排尽. 7.2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当环境温度低于 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3试验时,应测量试验温度,严禁材料试验温度接近脆性转变温度. 7.4压力试验场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应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检查认可。压力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试验时场地周围应有明显的标志。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