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十七篇】第 1 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和国家关心农村贫困群众住房的一件惠民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依据长丰县 x 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切入点,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镇农村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
2、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意保护现有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三)坚持经济实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四)坚持公
3、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示和民主评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全镇共 15 个行政村,其中东岗村街西、街南、谢小庄、郑大圩、柳树郢和赵小圩不列为改造范围)1、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通过集中供养,列入民生工程逐步解决;3、改造房屋对象属于有本村户籍户主的本户主房,改造房屋应属于 x 年 6 月 1 日后各村委报送的改造对象户,原则上不再增加。如有用不完的指标,则由镇统一调剂使用。(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4、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按每户 8000 元左右给予综合补助,由镇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我镇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1、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到符合规划的村庄新建房屋的,户均补助为 1.0-1.5 万元。对建 50 平方米以上的瓦房,补 0.8-1.0 万元;建 50 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补 1.0-1.2 万元;建 60 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补 1.2-1.5 万元,修缮加固的在 0.5 万元。2、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户均补助 0.8-1.0 元。3、居住非规划布点村庄的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及特殊困难家庭,原主房确需维修的,可安排修缮加固,原址户均补助原则不超过 0.4-0.6 万元。四、改
5、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新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户实施为主。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一)原址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要方式,对居住在非规划保留村庄的低保户、残疾户及特困户不得建设砖混房屋,否则不予补偿。(二)相对集中重建。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对比较集中的,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改造,为混合结构平房或楼房,并统一建筑风格,以提高危房改造层次。(三)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改造。或改造不得突破檐高 2.2-2.4 米的砖瓦房屋并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有困难的,镇、村要主动帮助。五、申报程序和审批(一)户主申请。符合农村
6、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或残疾、贫困户证明及现居住的危房照片等材料。(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广播、文字公示。如伪造公示材料并上报后产生的后果,则由村委会书记负全责。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 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三)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规划建设、民政等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
7、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四)县领导小组审批。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接到村(居)上报材料后,核定危房等级,并据此核定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乡镇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五)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乡镇先进行初步验收,在此基础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六)资金拨付。对于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工程竣工验收合
8、格后一次性拨付。六、实施步骤 x 年,全镇计划完成县下达的 100 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 年 5 月底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召开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对全镇农村危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x 年 6 月上旬前):各村(居)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各村(居)要公示期满后,上报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x 年 10 月上旬):完成危改房施工建设任务。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 年 10 月下旬):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
9、总结,并做好迎接市、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七、工作措施(一)明确工作职责。镇直有关单位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管主体,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农村危房鉴定的培训、指导工作和一户一档资料建档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入口审核关,各村(居)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危改资料建档、信息、上报工作,村书记负责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把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置换、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二)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激发镇、村广大干
10、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三)落实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制。镇政府和各村(居)村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帮助农村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四)强化监督检查。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村(居)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镇纪检、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督查组,加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镇纪检监
11、察部门要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第 2 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二、目标任务 20*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预安排计划 3954 户(见附件 1)。三、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贫困家庭无房户以及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贫困户。全县
12、 71 个贫困村的农村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今年计划。(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贫困家庭无房户实行新建,因地质灾害倒房户以及整栋房屋属D 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属于 C 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每户 60 平方米以内。(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 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6 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 1 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 7500 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 30
13、00 元,合计政府每户补助 10500 元。各乡镇要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按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严禁平均补助。四、基本原则(一)群众自愿。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乡镇、村要加强宣传引导,不得包办替代。(二)满足抗震要求。拆除重建和维修加固,均应满足抗震要求。(三)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推广新民居建设。(四)公开公正。坚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正透明。五、建设管理(一)申报程序。符合补助条件的户主向村
14、委会提出申请,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审批结果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 7),并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一卡通或其它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2、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并公示。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户的申请后,应及时召集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
15、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 7 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3、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4、县领导组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由领导组办公室(住建局)牵头,会同发改、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审批并在网上公示。(二)乡镇上报材料 1、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乡镇危房改造农户基础资料表(花名册)打卡花名册;2、相关公示材料(
16、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等,并将公示材料拍成照片);3、农户家庭建房申请书;4、危房鉴定表(附件 6);5、村民代表会议评议资料(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签字);6、村公示栏内照片及公示复印件;7、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核、审批表(附件 7);8、乡镇公示复印件;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附件 8);10、乡镇公示复印件;11、农户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所有人员、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一卡通等);12、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五保户需提供五保证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书复印件,其它贫困户应提供相关证明);13、网上信息录入登记表(含照片);
17、14、集中连片建房项目,乡镇政府应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规划方案,连同房屋平面图、立面图、相关资料和图纸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三)档案资料编制与管理。乡镇负责编制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做到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档案内容应包括上述乡镇上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并按顺序用 A4 版面装订成册,封面统一采用“金寨县乡(镇)20*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字样。纸质档案一式 2份,乡镇初审后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档案全部完善后,由县、乡镇各存一份。此外,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管理工作,确保网上信息系统农户信息的
18、录入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四)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完成后,由乡镇政府先行组织验收,初验合格后填写金寨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验收表,向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县级验收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进行。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属农户所有。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二)严格审核审批。各乡镇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19、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搞好统筹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要与县四项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要积极推广金寨县农民建房图集的使用,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四)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会同项目乡镇加强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与质量把关,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五)严格工期要求。各乡镇在 4 月 25 日前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基础信息表报送至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审批,
20、4 月底要全面开工,9 月底前要完成危房改造,报送档案资料及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工作。第 3 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要求,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帮扶村贫困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 2012 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
21、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 级(整体危险)、C 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 592 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 1849 户
22、。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 85%,力争达到全覆盖。(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 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 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
23、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四、工作要求(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
24、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 25 日
25、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 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26、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
27、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三)强化监督检查。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市)落实工作任务。各县(市)住建局每半月向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局每月进行通报、调度,并进行重点督查。各县(市)也要建立定期通报、调度制度,抓好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按时完成。工作滞后、措施不到位,或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四)完善考核机制。将帮扶村危房改造情况,作为对各县(市)、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住建局和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地驻村工作组组织考核验收
2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抽查,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第 4 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 20*年度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要求,特制定 20*年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美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为加快推进乡危房改造,加强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乡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乡村。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二)统筹
29、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三)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引导和帮助农户建设安全经济、美观适用的房屋。(四)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三、目标任务、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改造方式(一)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130 户危房改造计划任务。(二)改
30、造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三)补助标准和方式。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资金。危改户具体标准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均 2 万元;修缮加固均 0.6 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 1 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4 万元。补助方式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改造方式 1.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 C 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
31、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帮助协调施工队伍。2.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 D 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四、改造要求(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1、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委会要根据省实施方案及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落实到农户。2、加强规划引导。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以统筹集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和农村清洁工程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3、
32、提升改造水平。危房改造要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科学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的要求。(二)严格把关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出书面申请、申报材料提交村委会。2、村级初审。村委会负责接受危改户的申请并初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乡人民政府。3、乡级审核。乡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勘察。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4、区级审
33、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乡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汇总表后,进行统一复核审批。经审批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范围。(三)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村委会要优先改造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房屋,且对一户两宅的只给予改造一幢主住房。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各村委会政府要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2、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
34、积和总造价。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 4060 平方米以内。要引导农户先建 4060 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并留有农民富裕后可以扩建的空间。3、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要加强监管,对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户抗震安全基本要求,乡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农房设计图纸审查,并对施工工地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加强工程验收。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后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安排的依据。(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加强资金使
35、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录入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改造后的农户住房产权为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2.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
36、度。农村危房改造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各村于每月 20 日以前上报工作进度等情况,8 月底前将任务落实情况以工作总结的形式上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五、实施步骤(一)排查摸底阶段。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评估,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20*年 6 月 20 日前)(二)组织实施阶段。各村委会要摸清新建、修缮加固的危房数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建房对象,确认改造方式。危房鉴定和补助对象确定工作完成后,要迅速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年 x 月 x 日前)(三)检查验收阶段。各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由乡政府
37、先行组织对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初步检查验收。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新建、修缮加固房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20*年 x 月 x 日前)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监督、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委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以分管村镇建设负责人为具体牵头人,建设办工作人员为具体经办人。没有建设办的村委会,要抽调专人经办此项工作。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三)密切部门配合。农村
38、危房改造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四)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第 5 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农场、镇直属机关各单位:根据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顺利推进我镇 2021 年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市下达给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大精神为指导
39、,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广大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主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3、坚持与“三联三问三
40、解”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四、任务分配 2021 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为*户,根据全镇农村贫困危房分布情况按比例分配给各村。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孤儿住房问题;优先解决低保户、农村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少数民族危房户、贫困残疾人(一级)家庭等农村贫困户住房问题。各村具体任务分配表详见*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五、补助对象、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农村被鉴定为 D、C 级危房的住户,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特殊困难户、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农村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少数民族危房户、贫困残疾人(一级)家庭
41、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若各村申请的危房户数多于镇下达指标,则各村需通过抽签、摇号等公平方式选出。(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全部由政府出资帮组改造的危房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必须是砖混结构平顶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必须是砖混结构平顶房。D 级危房拆除重建的,鼓励建设具有抗震、节能特点的砖混结构房屋,原有危房原则上必须拆除,必须消除危房隐患。维修的房屋,必须是农户主屋,形象必须达到墙体批档、屋顶整体翻盖。(三)补助标准 每户补助
42、标准结合改造对象、危房等级和改造部位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为:一类户:D 级危房确需由政府大部分出资改造的特殊困难户,每户补助 x 万元;二类户:D 级危房整体拆除重建的农村五保户、孤儿每户补助 x.x 万元(双五保、双孤儿的增加 x 万元);三类户:一级残疾户、低保户、农村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少数民族茅草房家庭每户补助 x 万元;四类户:D 级危房整体拆除重建的其他普通困难户每户补助 x 万元;五类户:局部维修的困难户每户补助 x.x 万元。(四)建设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原址重建为主的方式,确需异地重建的,应按照我镇村镇规划要求,在条件好的中心村选址建设,逐步实现中心
43、村的集约建设。1、特殊困难户房屋由镇政府负责统一建设,市住建部门负责质量监督。2、五保户房屋由镇政府负责统一建设,市住建部门负责质量监督。3、其他类型农户房屋由农户自主建设,市住建部门、镇政府进行指导协调。4、经审批确认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必须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5、由镇政府负责统一建设的房屋,镇政府与被委托的施工队签订建房合同。六、补助对象确认程序(一)农户申请申报 农户户主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体现农户基本信息的户口本、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领取证、残疾证、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书、贫困
44、户证明等材料。(二)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邀请该村委会“三联三问三解”工作组人员参加会议,评议确认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 x 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供下列材料报镇政府审核:1、经村委会确认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3、村委会公示情况相片;4、公示无异议证明;5、体现农户基本信息的户口本、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领取证、残疾证、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书、贫困户证明等材料(经村委会核验签名的复印件);6、有户主在场的危房现状全貌相片。(三)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对村
45、委会申报的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供下列资料报市危改办审批:1、经镇政府审核后的*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和村委会向镇政府申报的上述所有材料;2、*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七、资金拨付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根据分配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度情况,经镇政府申请、市危改办审批,由市财政统一组织分两批次拨付。我镇根据农户工程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到“一卡通”:完成主体结构时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八、完成时间 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在 x 月份开工建设,x 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月底前全部完工,完工后按要求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识牌。九、检查验收 我镇安排专人分片负责,定期对
46、每户农户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农户建房完工后,由镇政府负责逐户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完成一村验收一村,完成一片验收一片,分批次进行。十、管理措施(一)工作机构 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从办公室、民政、社会事务办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由民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二)加强资金管理 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分账审核、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三)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 每月*日
47、,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成报告上报市危改办。(四)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包括体现农户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农户申请书、农户档案信息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村委会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农户与镇政府签订的协议、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等。全部农户的纸质档案信息都要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五)实行户牌编号制度 对本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在全部完成建房后,统一挂上由市危改办发放的门牌。第 6 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48、*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就吴堡县 2021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按照*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继续通过对全县所有农户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实现贫困户和有住房安全问题农户住房安全鉴定全覆盖,精准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加大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力度,全面保障农户住房安全。二、工作计划(一)住房安全“回头看”和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2021 年 3 月初2021 年 5 月上旬)。对于住房安全“回头看”工作,要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作用,对已脱贫、未脱贫和一
49、般农户的住房安全进行“回头看”,镇村核查发现疑似危房的,由县住建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确认,并建立台账;对于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271 号)要求,住建局逐户核查历年建档立卡贫困户(D 级)实施危房改造后旧房拆除工作,并建立核查台账。(二)项目实施(2021 年 5 月上旬2021 年 10 月下旬)。对技术专家鉴定为 C 级和 D 级的危旧房屋由各镇(办事处)组织进行危房改造,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危房改造后的旧房拆除工作,要因地制宜,在核查中发现未拆除旧房
50、的,要立查立改,原则上必须拆除,对不能拆除旧房的做出说明并进行封堵,严禁使用。对 2021 年新增的 D 级危房改造户,要求改造一户,拆除一户,全面保障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住房安全。三、工作措施(一)实施精准管理。严格执行先确定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及时建立台账,做到开工一户、建档一户、完善一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完整规范。(二)强化资金筹措。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和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三)严格建设标准。要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