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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集合15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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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集合 15 篇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1 1、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要求,在耕地质量监测板块建设了气象监测系统、土壤监测系统、作物生长监测系统,配备了气象监测站、土壤多参数监测站、移动式作物生长监测站、土壤紧实度测量仪、土壤墒情速测仪土壤样品采集设备,采集土壤、气 象 环 境 数 据,结 合 作 物 长 势,进 行 综 合 分 析。通过智能硬件设备,检测盐碱土壤和酸化土壤,同时配合耕地质量保护系统和土壤墒情监测平台,实现对土壤数据的实时统计和分析;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改善土壤生态环境。2、高效节水灌溉 高效节水灌溉是对除土渠输水和地表漫灌之外所有输、灌水方式的统称。通过科学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田间灌溉节水工程,建设智能机井灌溉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对水资源数据,用水 情 况,灌 溉 情 况 等 进 行 科 学 管 理。高效节水设备 水肥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由系统云平台、墒情数据采集终端、视频监控、施肥机、过滤系统、阀门控制器,电磁阀,田间管路等组成。高效节水技术 系统配备墒情监测设备、水肥一体机,可根据监测的土壤水分、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设置不同的程序,进行对应作物的、周期性、有计划的水肥轮灌。3、绿色防控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公共植保”和“绿色植保”理念,以“防灾减损、提质增效、保障安全”为目标,扎实做好病虫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治指导公共服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生产安全。通过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实施以虫情测报灯、性诱测报系统、孢子自动捕捉监测系统、杀虫灯、黏虫黄板、盒 式 诱 捕 器 等 绿 色 防 控 仪 器 设 备。运用理化诱控技术和科技手段相结合,有效控制农作物病虫害,并根据因害设防原则,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合理布局,在高标准农田区域内布置农田天眼、无人机进行绿色防治、灾情监控、统防统治。4、数据平台建设 提供土壤墒情监测、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病虫害监测、灾情苗情监测、气象环境监测等平台,多种平台,可单独查看,也可在数据中心进行联动分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桥改造五大类项目。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 10 个,63.12 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22 个,95.025 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 6 个,37.22 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 33 个,51.37 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 131 座。三、建设标准(一)统一设计标准。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二)统一建设标准。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 7.5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 6.5 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 5.5 米。(三)统一质量管理。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 5 月底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 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 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11 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四、政策措施(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统筹资金渠道。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县级统筹。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 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 70%。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由县级统筹。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业主体、县、乡镇三方 3:5:2 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 5:3:2 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 7:3 的比例分担费用。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在省厅危桥库中的桥梁,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担。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二)实行奖励制度。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 50%。奖励资金需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三)多方募集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村民同意。(四)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二)明确各方责任。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中。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和补偿金额。对 8 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201 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17325 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三)加强监督考核。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健全养护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3 为切实做好 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 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成立验收组织,组建验收队伍 成立验收工作组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 3 名专家参与验收)。各 验 收 组 应 在 标 段 验 收 前 由 组 长、副 组 长 负 责 建 立。二、验收流程(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二)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单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三、验收方法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2 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四、验收内容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 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 收 指 出 问 题 是 否 整 改 到 位,具 体 包 括: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4.各单项工程已通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四方验收;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五、验收资料准备(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 及 监 理 单 位 资 料(含 施 工 日 记、监 理 日 记)六、时间安排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七、后勤保障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4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到2021 年,全省建成 5982 万亩高标准农田;到 2022 年,建成6500 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 1000 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 2025 年,力争建成 8000 万亩高标准农田;到 2035 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二、工作重点(一)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 1000 亩,丘陵山区不低于 500 亩。全省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 2025 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 30 个以上。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支持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二)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农田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工程性缺水问题。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工程,切实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适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推 动 实 现 新 增 高 效 节 水 灌 溉 面 积 符 合 计 量 条 件。(三)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 2025 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 1500 万亩以上。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四)突出生态友好,良田粮用。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严格项目立项条件,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非优先保护类耕地、地面坡度大于 25等禁止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绿色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田、生态渠、生态路等工程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 树、构 树 等 林 木 及 其 他 破 坏 耕 作 层 的 植 物。三、管理机制(一)建立一体化规划、标准机制。全面摸清各地“十三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组织实施省、市、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上下结合、紧密衔接的规划体系。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我省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丘陵区、低山丘陵区等不同区域类型的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完善分区分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二)建立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实现项目建设集中统一高效管理。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简化、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拓展项目建设内容,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建管并重”,结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通过财政补助、村集体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议”、使用者付费和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拓 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强对高 标 准 农 田 工 程 管 护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三)建立一体化评价、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按时完成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和奖励,对建设进展缓慢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约谈、处罚等。做好工作对接和数据移交,加快完成“十三五”以来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新建项目要及时上图入库,建成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各级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发展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机制。(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分级负担、合理保障的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省级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并承担地方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各市、县(市、区)要优 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确定的投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市、县(市、区)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采取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精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5 为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竞争能力,有效缓解因大电开发而带来的人多地少的矛盾,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小沙坝村实施高稳农田建设项目。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布署,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规划设计,为保证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现根据实施地点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和农产品竞争能力的中心任务,以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建设重点,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集中布局,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掀起我县新一轮农田基本建设高潮。二、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内耕地“跑土、跑水、跑肥”的土壤障碍因素得到彻底消除,土壤肥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 1520,耕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趋于良好,将为实现农业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建设地点及概况 经实地勘测,项目建设地点选定在小沙坝村。该区域年平均气温 15,年均降雨量 1190mm,年日照时数2024 小时,海拔 840 米,该片区主要涉及的小沙坝 1 组 2 组和3 组三个村民小组,有住户 160 户,621 人,其中劳动力 335 人,现有耕地面积 605 亩,其中水田 180 亩,旱地 425 亩,20*年,项目建设涉及的三个村民小组人均占有粮食 450 公斤,人均纯收入 1692 元。项目建设涉及面积 200 亩,其中 65 亩为梯地,135 亩为坡地。该片区由于田间渠系不完善,一直以旱作为主。四、建设地点选择依据 1、该区域在小沙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点旁,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2、土地面积集中连片,有利于规模生产和综合开发,同时能很好地起到样榜示范作用。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坡改梯地建设:把现有的坡耕地改造为梯地。地力培肥建设:在原有和改造好的梯地内配套实施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沟渠建设:把主沟的土沟部分和田间渠系修建成三面光沟渠。2、建设规模 整个项目建设规模为 200 亩。六、项目建设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中的坡改梯地建设由受益群众按技术要求改造,按标准验收,补助到农户的方式进行;地力培肥建设,由受益群众在农业生产中实施完成;沟渠建设由工程队施工,按设计标准及施工协议进行验收和资金结算。七、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1、坡改梯地建设 135 亩500 元/亩=67500 元 2、地力培肥建设 200 亩300 元/亩=60000 元 3、沟渠建设 基础及沟帮工程:445.5m3150 元/m3=66825 元;沟底工程:40.5m3320 元/m3=12960 元;砂浆抹面:1260m212 元/m2=19440 元。以上三项合计投资 226725 元。八、资金来源 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补助的 20*年高稳农田建设项目资金 100 万元中按实际建设需要进行使用。九、实施进度安排 该项目计划于 20*年 x 月启动,于 20*年 x 月完成坡改梯地和沟渠硬件建设;于 20*年 x 月至 x 月完成地力培肥软件配套建设。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6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1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 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 2.5 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 7500 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二、主要任务(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三、实施步骤(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 月 31 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 月 30 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 月 30 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 月 30 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 2022 年 3 月31 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0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 年 5 月 30 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 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 375 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 号)要求,县财政按 20 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 50 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 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 10000 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 2000 元、乡(镇)4000 元、项目所在村各 4000 元/亩),新增旱地 5000 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 1000 元、乡(镇)2000 元、项目所在村各 2000 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附件:全南县 2021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行政村 面积(亩)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 镇691 黄村 村 乌桕 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 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200 龙湖 古 塘村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 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 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政村 面积(亩)建设地点 城厢镇 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计 2800 金龙镇 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计 4350 龙源坝镇 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坑村 1300 上白田、下白田、上大人山、下大人山、大岭下、上新村、金村围、细炉坑、炉坑围、围上、新屋下、马龙围、帽岭 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计 1700 乡面建设地点(镇)政村 积(亩)陂头镇 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山村 2174 烂泥、官田面、黄土潭、岗上、池塘前、老屋下、河头、倒水湾、军营、刁公坑、桥头、金一、金二、营场仔、老屋场、大岭下、佛岭背、塘仔 山村 1031 岭下、围上、岭背、岭背围、市毛坪、安石坑、塘背、竹山围、大坳仔、圩上、洞上、下屋、新屋下、上围、下围、犁头排、当坝 计 3350 社迳乡 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下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村 里湖、瑶下 计 2350 龙下乡 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垇村 900 罗坝组、上池坑组、川垇组、坎头组、路前围组、松林坑组、垇背组、虾蟆石组、枫树下组、樟屋前组、细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1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 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 2.5 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 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二、主要任务(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三、实施步骤(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 年 1 月 1 日至2021 年 9 月 30 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 月 31 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 月30 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 月30 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 月 30 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 月 30 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 年 10 月 1 日至2022 年 3 月 31 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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