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对策.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5643138 上传时间:2024-11-1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5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对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对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农村小学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对策 榆中县丁官营学校 金平芳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城市发展突飞猛进,农村也大力推行机械一体化。于是,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地拥向城市,为国家的繁荣,城市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可是,在农民背井离乡,使自己生活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城市不断繁华的情况下,新的问题即“留守儿童”问题却日渐突出。“留守儿童”问题已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而是已经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据此,本人运用调查与访谈等多种方法,寻求对“留守儿童”有效的教育对策。 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改善他们存在的不良心理,帮助“留守儿童”重建自信心,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身心能够积极健康的发展,成为一个健康的社会人。 1.完善家庭教育,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留守儿童”比平常人缺少最多的是父母的关爱和呵护,长期缺乏父母的陪伴。“留守儿童”大多处在小学阶段,一般都是未满12岁的少年儿童。这个阶段,正是儿童成长过程中第二关键期,亲子关系的正常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众所周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长任教师,良好的亲子关系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相反,则阻碍其发展。为了“留守儿童”能够像其他儿童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笔者认为,完善家庭教育环境,加强父母与子女的沟通,搭建他们能够见面的桥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培养良好的情感是重中之重。 2.寻找合适的监护人,并提高监护人的素质 作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素质:能够及时的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给予及时的教育与引导,使其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对“留守儿童”进行细心的观察与沟通,打开他们的心扉,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祖父辈的监护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其学习给予帮助,可以为孩子请家教,使其获得个别化的教育,提高学习成绩。 3.加强学校教育,提高教师素质 首先,作为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素质培训,使教师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做到公平、公证,使“留守儿童”拥有与其他儿童同等对待的教育。教师本身应该注重身教而多于言教,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榜样,成为孩子心目中心理健康的表率,引导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其次,学校应加强制度管理,避免社会上的不良分子进入学校,以免造成不良影响,遏止了校内的不良成员进行破坏,避免“留守儿童”结识不良分子,一旦发现,学校、老师应给予及时的引导,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使其人格发展能够“弃恶扬善”。 4.鼓励加强农业生产 “留守儿童”的数量之所以不断的增多,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父母外出打工,没有条件把孩子带在身边。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是解决父母外出打工这一现实问题。政府应鼓励发展农业生产,使农村的劳动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大力发展乡村企业,减少农村劳动力外流的现象。 5.加强和完善社会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教育职能 首先,拥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个体心理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因此,社会有必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有效的弥补家庭教育对其关怀的不足,多给予他们指导和帮助,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其次,良好的社会环境是“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应加强和完善社会制度,维持社会秩序,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加强对娱乐场所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传播不良音像制品的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长创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家庭、社会、政府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形成人人都来关爱留守学生的浓厚氛围,真正为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小学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