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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范文(6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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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范文(精选 6 篇)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篇 1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高地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使全市教育工作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保持教育工作全市领先地位。2.深化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强化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为着力点,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头雁”培训工程,努力把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把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成讲政治的教育家、办教育的政治家、办学治校的管理专家。3.牢牢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开齐开足思政课,配齐配足思政教师。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评价改革,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掘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发挥好“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协同育人的效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教育内部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研讨会、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和监督,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二、以组织力提升为重点,加强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 4.开展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明晰党支部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办法和具体要求,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两张皮”问题,抓实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和“最先一公里”,努力推动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化拓展“莱西经验”、推进各项教育攻坚任务突破提供坚强保证。5.严格落实支部创建工作标准。坚持从基础工作和基本要求抓起,对照关于推进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在基层支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按照“政治建设、组织体系、工作运行、组织生活、支部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纪律规矩执行、党建工作保障”八个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建立健全全面创建、严督实导、星级评定、梯级提升的工作体系,坚持边创建边提升,确保工作实效。6.压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责任。落实各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按照“年年开展、层层提升、个个创优”的要求,制定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指标,实行百分制考评和开展星级创建,力争通过 2 年努力,全市教育系统四分之三以上支部达到四星级支部。三、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努力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7.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修养。落实2019-202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党员冬训、夏训,确保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至少参加1 次集中培训。8.突出基层导向,抓住关键群体。坚持党员教育培训有效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把党组织书记、支部委员、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等群体作为教育培训重点,分领域、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提升培训实效。用好用活“一馆六区”等红色文化资源,深入学习体悟“莱西会议”经验内涵,将学习培训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相结合,不断加强党史和新中国史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和干部经常回望初心,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坚定全市教育系统上下加快发展、全面突破的信心和决心。9.推进培训改革创新,提升关键能力。聚焦“党建示范点打造、党建品牌创建、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关键任务,瞄准前沿、紧贴实际,突出业务知识和专业能力培训。改进培训方式,推行研讨式、案例式、情景式等培训方法和个人自学、分组交流、专业答疑、学员论坛等培训模式,开展“小分队”式“取经”培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客户端及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学*台,有效利用“时间碎片”,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强培训管理,强化培训纪实,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出勤、考试、守纪情况量化计分,全程跟踪党员和干部培训情况。强化结果运用,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了解干部日常表现的渠道之一,使培训成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识别干部的有效途径。四、以目标绩效为导向,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党建成效 10.抓压力传导,健全责任落实体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类明确机关、公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党建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形成“用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管大局”“把方向”作用,理清书记、校长职责,把准“全面从严治党”必然方向,把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前进方向,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政治功能、领导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党建+”思维抓好布局谋划,建立互学共促机制,重点抓好机关支部与学校支部联建、公办学校支部与民办学校支部联建、城区学校支部与社区支部联建,做到党课联上、活动联办、工作联抓,着力提高中小学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11.抓薄弱环节,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理顺民办教育党建管理体制,强化民办教育机构行业委员会和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联合支部组织功能,确保民办教育党建工作组织体系上下顺畅、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强化支部班子建设,完成 63 个基层(总)支部换届,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确定党务分管责任人,强化党建经费保障,保障支部活动正常开展。积极推进党员示范岗创建和“双报到”、“党员串门”、“党性体检”等工作,结合“三述”活动,推行党员干部工作纪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2.抓工作融合,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从制度建设切入,全面推行“党员亮牌、戴徽、承诺”行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学校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上,将党建工作渗透到教学管理、课程改革、课堂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教师争做创新发展先锋、固本强基先锋、教育攻坚先锋、服务师生先锋。五、着力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3.持续深化纠“四风”。深化教育系统作风整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注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深入排查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防范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14.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抽查检查、专题调研、列席有关会议、廉政谈话等方式,深入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推动日常监督近距离可视化。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15.把纪律挺在前面。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篇 2 中小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还有空白点,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规范,政治功能弱化,党员教育管理松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等等。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1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2)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5)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6)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7)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8)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2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完善领导班子配备方式,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健全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具体内容和程序,规范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对重大议题和事项,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共识。定期组织党员、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情况通报,保证对决策实施的监督。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或不按程序决策的做法,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3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已明确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探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二、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4明确管理主体。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5规范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高等学校等单位和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校,其党组织关系一般由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管理,所在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协助管理。6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例会等制度,加强直接联系和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三、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 7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新建学校,应同步谋划党组织组建和党的工作开展。8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全力抓好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学校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9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党组织活动,增强活动影响力吸引力。10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标准,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落实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制度,注重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11强化对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把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加强党规党纪、党建工作、学校管理、廉洁自律等知识和能力培训。抓好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 1 次。完善激励政策,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校长(副校长)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四、把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党组织重要任务 12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跟进做好有关工作;党组织书记要把德育工作抓在手上,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抓好教室、寝室、图书馆、食堂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13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 1 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14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教学骨干和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教师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德败坏、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五、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 15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每年至少听取 1 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负起直接责任,明确专门内设机构和人员,上下联动、具体指导。要立足各类中小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办法措施,防止“一刀切”。加强与宣传、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有关部门和学校党组织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不抓不管、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问责追究。16加强基础保障。中小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配强工作力量。党建工作经费要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上级党委可按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用于党组织活动。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并配备必要设施。注重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倾斜,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与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篇 3 各区委组织部、教育(局)工(党)委,各区编办,化工园党工委组织宣传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教育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对中小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高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南京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党组织的使命任务 1肩负使命和重要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小学校贯彻落实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组织是党在学校的战斗堡垒,在学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中小学教育构成国民教育体系的主体,涉及千家万户,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要求,是推进中小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2.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2)参与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基本建设、财务预决算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保证和监督上述决策的实施,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3)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老党员、老干部工作。(4)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5)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7)依法有效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二、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坚持市、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统筹指导,各行政区尚未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结合本轮区级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将原有的区教育局党委(局工委)变更为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不增加机构数,不增加编制职数,作为区委派出机构,在原有党组织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负责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单位党建工作。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对隶属镇(街道)党(工)委的学校党组织,实行“条块结合、双重管理”模式,其党建工作由镇(街道)党(工)委领导,区委教育工委承担党建工作指导责任,结合业务工作对学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学校党组织要主动并负责地向镇(街道)党(工)委和上级教育工委汇报工作。4规范优化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的原则,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办学规模及教育教学管理需要等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 100 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人数100 人以下、50 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 3 人以上,不足 50 人的,设立党支部或支部委员会。探索在年级组、学科组等设置党支部或党小组。正式党员人数不足 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区委教育工委、镇(街道)党(工)委根据隶属关系选派党建指导员,开展党的工作;通过调配、优先聘用党员教师等,尽快建立党组织。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的组建与学校的建立和发展同步筹划、同步实施,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5.健全重要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小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制度,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学校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或校务会议研究决定。会议一般由校长、副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工会*参加。会议根据相应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分别主持。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和决定重要事项。在重要事项决策前,校长、党组织书记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在参与决策过程中,党组织要广泛听取并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涉及干部任免事项,事先要经过学校党组织推荐考察后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重要事项上发生意见分歧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策,再行充分调研、酝酿沟通达成一致后,再适时提交决策程序。6.规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学校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讨论决定相关事项。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总结和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按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稳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各项事务的参与度,落实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7.完善保证监督协调机制。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类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组织动员学校党员和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学校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障其顺利实施。建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制度,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健全完善党员、教职工定期评议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度。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5”文件等,坚持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选优配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完善党政领导配备方式,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法。党员行政领导干部一般应进入党组织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开任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书记、校长由 1 人兼任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应设专职副书记。规模较大、党员数量较多的学校(特别是办有分校的总校、集团学校),应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学校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逐步实行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班子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多措并举,加大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培养力度,依托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名校长”、市“行知奖”获得者等市、区优秀教育管理者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专题讲座、学习考察、对口交流、跟岗研训、挂职锻炼等形式,推动全市教育管理人才的培养。联系有关高校、教育科学研究和干部师资培训机构,分层次、分阶段实施校长队伍培养,致力构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有序更新的学校后备管理人才队伍。9、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任途径,探索选任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党组织书记选拔任用制度。党组织书记一般应从具备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的党员教师中选拔。把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总体规划,依托各级党校、高校开展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培训,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 3 天。加大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党组织书记培养力度,党组织书记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要处理好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好党务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书记,按组织程序及时进行调整。10.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小学校规模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担任学校行政领导,选拔教学业务骨干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党务工作人员的待遇与学校同级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对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应将党务工作纳入工作量计算和考核范围。11.严格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结合教育及学校实际,完善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员志愿服务、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开展党员岗位建功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建立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关心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及时解决党员包括离退休老党员的实际困难。贯彻执行南京市建立健全党员出口机制实施办法,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把党员“入口关”。着力推行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的“双培”机制。深入实施“源头工程”,在高中阶段学校设立业余党校,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观念教育,精心策划实施南京市“中学生青年先锋训练营”等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开展党性教育培训。12.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坚持以“三高五好”(即:党员“思想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技能、人格上高信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强基工程为引领,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法”,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达标认定和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提升。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党建创新案例”、“优秀微型党课”、“最佳党日活动”评比,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开展党建课题研究,推动中小学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举办书记沙龙、党建论坛等,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提高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四、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党组织要着力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师德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引导全体教职工强化职业操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实施和做优“南京教师志愿者联盟”等服务品牌,办好“名师公益大讲堂”、“陶老师工作站”等项目,不断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开展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德育学科带头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高尚师德。建立学校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与教职工定期座谈制度,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状况,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他们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查处力度,让失德失范者名利双失,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处理;对于抓师德师风建设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学校,按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14.强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创新多种载体和方式,有效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德育工作重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丰富德育内容和途径,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德育评价体系。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日常管理、学生生活的全过程,关注学生思想、学习、行为和身心发展。持续开展中小学文明礼仪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持续打造南京市中小学“读书节”活动品牌,引导学生传承中华美德,提升文明素养,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学校的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等干部,认真做好班主任的选拔和培养,举办班主任业务培训、基本功大赛等,着力提高德育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15.深化学校文化建设。以文化育人为目标,深入挖掘学校历史与文化资源,总结提炼学校价值理念,增强校园文化对师生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加大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行为文化等建设力度,提升学校文化建设水平。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时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风尚和浓厚的学校文化氛围。积极探索“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建设的路径和机制,促进学校个性发展,凸显办学特色和党建文化特点,定期举办“一校一品”特色建设成果展,不断扩大党建特色文化的辐射影响力。1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对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同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求真务实作风,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教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增强党性意识、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体现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对学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特别是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的监管,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强财务检查和工作巡查力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腐败的惩戒监督机制。五、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保障 17.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高度重视抓好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教育工委具体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教育工委明确专门内设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部门党组织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教育工委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2 次专题研究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并通过召开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指导和推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校长切实履行双重岗位职责,其他党员领导成员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形成“抓班子、班子抓,抓书记、书记抓”的党建工作格局。18健全党建工作考评体系。把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年初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末或年初,学校党组织书记就抓党建工作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学校全体或部分党员、师生员工代表进行述职,并组织进行专项评议。建立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年度考核的一个重点,并把考评结果与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相结合,形成以督查推动落实、以考评激发动力的长效机制。定期评选表彰中小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19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加大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按照教职工党员年人均不低于 100 元的标准核定党组织工作经费。各级党组织从管理的党费中,按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建立城市、农村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互帮互联机制,将人、财、物等资源向农村学校特别是党建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学校倾斜。20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按照统筹整合、方便实用、功能配套的原则,加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规范配备党旗党徽、党员活动室及必要的设施等。充分运用南京教育党建网、南京教育“党建专栏”、“党员一线通”等信息网络和新媒体技术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发挥校刊校报、校园橱窗、校园广播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宣传教育平台的作用,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网上党校、网上党建论坛,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党校等把党的活动阵地有效拓展到网络上,不断拓展党建工作空间,全面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教育工作者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和引导力。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其他机构教学点,社区教育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参照执行。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篇 4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意见指出,中小学校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意见强调,要建立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推行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要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明确中小学党建工作一般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到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意见要求,要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水平,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要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和激励,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防止“两张皮”。要把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小学校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使德育工作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的领导,构建责任明晰、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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