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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集合 8 篇 第一篇: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区教育工作党委坚持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基础教育领域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试点实践撬动中小学领导体制机制改革,以关键项目突破中小学内部治理体系创新难点,以精准施策提高中小学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推进中小学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了有效做法,为区域教育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一、统筹发动,为试点改革做好组织准备 自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 号)实施以来,*区积极探索学校领导体制机制改革,为学校治理体系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凝聚思想共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改革共识。通过工作会议、论坛研讨、调查问卷、座谈访谈等途径,持续释放改革“信号”,了解基层学校对此项重大改革的思想认识,分析研判潜在的困难问题,梳理汇总各方建议,形成广泛共识。调研显示,区内超过 85%的受访者赞同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理论研究。坚持用党建理论研究带动基层实践创新,立项实施或参与研究健全中小学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可行性研究*市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 4 项市级重点课题,课题组成员直接参与了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起草,深刻把握改革的核心要义。选优配强干部。坚持将配强干部推进改革作为关键举措,稳妥推进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具备建立独立支部条件的单位基本建立独立支部,并合理配置(总)支部委员;优化班子配备,书记、校长“一肩挑”比例达 x%;推进校级副职交叉任职,副书记普遍分管或兼管德育;党员校级干部基本进入支委班子,学校党建与行政力量实现整合;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强化党务、行政岗位“双重”锻炼。建强组织体系。坚持建强组织体系,完善组织制度。推进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织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作用、权责、工作方式等,并组织小班化专题培训提升(总)支部委员履职能力,开展专项督查检验全覆盖落实。二、全面推动,为试点改革构建组织体系 20*年 x 月,正式启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制定*区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党组织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1+4”配套文件。试点涵盖两个学区 x个基层党组织,含党总支 x 个,党支部 x 个,联合党支部 x 个,覆盖各个学段。试点单位特点鲜明:办学规模大小不一、党建工作基础扎实、“一肩挑”比例较高、干部、教职工对党组织认同度高。试点聚焦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构建与完善组织体系框架。学校治理体制的改革。从“三驾马车”到“四位一体”。目前,*中小学运行的是“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代会民主管理”“三驾马车”治理格局。试点融合现代学校制度理念,建立“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教师育人、民主管理”的治理格局。在这个治理格局中,党组织侧重于谋划、决策、监督和保障,校长侧重于管理、组织和实施。具体分工上,党组织和校长各有九条职责,但又有交叉和重叠,如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德育、文明校园创建等都要齐抓共管。对于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决策,双方要充分酝酿、达成共识。教代会、学(少)代会、家委会、社区等参与学校治理、建言献策,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党组织作用发挥机制的改革。从“政治核心”到“全面领导”。“全面领导”主要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领导一切”不等同于“管理一切”,要防止“以党代政,包揽一切”。党组织在领导主体上是集体领导,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织除了“做决策”外,还要发挥“执行”和“监督”上的重要作用,组织党员带头执行党组织和行政的决策,保证学校运行合法合规。党的基层工作机制的改革。从“部分参与”到“全过程”。与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 号)中党组织参与“讨论决定”、参与“决策和监督”相比较,试点提出三个“全过程”,即“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治理全过程”“把党的教育方针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全过程”。在议事决策规则上,强化党组织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上的决策地位。在运行过程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在师德师风、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意识形态、课程和课堂的政治把关上发挥主导作用。党建工作组织机制的改革。从“小党务”到“大党建”。试点从党政班子配备、机构设置、岗位配置、阵地建设、经费筹措,尤其是对于党务工作者的配置方式、待遇保障、培养方式和专业发展路径,作出了全方位安排,确保党建工作有人做、有机构做、有阵地做、有经费做、做得好。三、项目驱动,为试点改革探索有效路径 坚持改革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改革重点,努力攻坚难点,以项目为依托,发挥学区化党建共同体的集中优势,合力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设计高效内部治理体系。*集团将优化学校治理结构作为关键项目,设计出一套高效运行的内部治理体系。比如,*一中变扁平化管理为融合式管理,将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下的年级部和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扁平化管理的模式,变革为党组织全面领导下的学校治理结构,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又如,嘉一附小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变党政分工管理为党组织统一领导管理,强化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地位,突出党政协调工作机制,让学校管理部门职责更加清晰,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育人功能。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机制。*学区将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机制作为关键项目,明确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各自功能定位,提出从“重复议事”到“循环议事”的设想,梳理形成学校“党政循环议事”目录,涵盖学校发展、育人文化、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内部管理、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明确凡涉及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校长办公会议具体部署。第二篇: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作为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区,东城区确定了 5 所市级试点校和 5 所区级试点校,坚持系统研究与实践推进同向发力、体制创新与机制完善同步推进、把关定向与办学治校同频共振的原则,重点围绕“教育集团化学校试点策略”进行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全面落实中小学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突出重点,改革领导体制 改革中小学领导体制,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功能是本次试点的重点。东城区委教育工委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探索在教育集团和党员百人以上的党组织成立党委,出台了党的基层委员会成立工作方案,升建了一批党委、党总支,率先在史家教育集团和北京五中教育集团两个改革试点集团成立了党委。制定了教育集团党委管理办法,厘清了教育集团化学校党委的职责权限,发挥了党委的领导作用,确立了党委在学校的领导地位,围绕“把方向、管大局”,进一步细化了集团党委的领导职责。教育集团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握好学校的思想方向、政策方向和行动方向。立足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大局,研制实施教育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深化综合改革,坚持依法治校,推动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内涵式发展,努力提升教育集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破难点,健全运行机制 东城区委教育工委围绕切实发挥教育集团化学校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出台了一系列完善教育集团党委运行机制的制度。修订议事规则,对党委会决策事项、议事规则以及与校长办公会(行政会)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校长在集团党委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集团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完善“三全育人”机制,探索完善党全面领导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学生德育工作机制、教师思政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育人水平。教育集团党委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规范建设内设支部,把党支部建在年级组、学科组等教书育人一线,选拔“双强型”教师任支部书记,合理调整党支部设置方式和活动形式,把支部建设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党支部的队伍、阵地和制度建设,把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到教书育人第一线,有效缓解了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教育集团党委探索设立党建中心(党办)、德育和思政中心,由集团党委委员担任中心负责人,保证党委领导有依托、有抓手。找准焦点,完善人才梯队 干部与人才问题是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实现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焦点问题。东城区委教育工委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抓好后继有人、后继“优”人这个根本大计,积极推进“集贤”计划,多点支撑、多头并进,努力构建人才分层培养格局,高水平建设基础教育人才高地。制定东城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五大工程”,推进“五大计划”,建设一支适应改革、与核心区教育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制定关于构建教育系统人才分层培养格局“压茬”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改革方案,探索建立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基础人才分层精准培养体系,为推进改革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制定 东城区教育系统“青年成长营”实施方案,在区校两级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有潜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 3 年系统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实践能力,为持续深化改革提供人才保障。在此基础上,针对教育集团化学校的特点,结合试点要求和队伍实际,进一步加大了书记的配备力度。两个试点集团的党委书记和总校长都是“一肩挑”,在集团成员校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上,坚持选优配强,选用了一批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书记。集团党委重视内设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安排一批讲党性、业务强的优秀党员教师任年级(学科)组长兼书记,并强化组长、书记的“一岗双责”,抓好内设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了解决基层党建“最后一百米”问题的有益探索,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同时,也锻炼了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下一步,东城区委教育工委将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中小学领导体制改革,结合教育集团化学校的实际,探索形成务实、有效的改革方案。落实“支部建在连上”,探索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组织体系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中,西城区委教育工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建引领和组织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区域探索和学校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党建课题研究 区委教育工委结合西城区教育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党支部作用发挥为切入点,开展“支部建在连上新时代中小学校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实践研究”课题研究,构建具有普适性、典型性和推广性的基层党建模式,把学校党支部建在年级组上,落实“最后一公里”,健全“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支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 在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和西城区委的领导下,区委教育工委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选取北京育才学校、北京市第一五九中学、北京小学和黄城根小学作为试点校,在推进过程中,突出组织体系、干部选拔、特色推动和课题研究四个方面,力求抓住关键、精准施策、试出成效。区委教育工委建立与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相适应的党组织班子配备制度,出台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分工设置规定,结合党组织换届工作,党员校长任副书记,非党员校长列席有关党组织会议,实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发挥自身研究优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原则,加强评价体系建设。一是党组织层面出台西城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评价标准(试行),内容涉及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自身建设等七方面,77 个评价要点,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作为党组织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二是党支部层面(党委、党总支所属的二级党支部)建立西城区党支部建设评星定级考核标准,以“四个有力”:党支部班子有凝聚力、党员队伍有活力、工作机制有约束力、发挥作用有战斗力,“四个认同”:工作认同、干部认同、组织认同,思想认同作为评价标准,涉及“党支部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发挥、工作认可度”五个方面,18 个评价要素。评价体系建设确保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落实,实现了学校党建与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等各项工作的一体化,既推动了学校的中心工作,也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建立处级干部联系点,及时听取基层呼声,了解需求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检查清单等文件要求,切实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坚持实践探索,切实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 西城区教育系统在区域探索和学校实践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和宝贵经验。西城区中小学基层党组织现有党委 20 个(中学 13 个,小学 7 个),所属二级支部 131 个;党总支 17 个(中学 10 个,小学 7 个),所属二级支部 64 个,将支部建在年级上,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战斗堡垒作用,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汇聚成强大推动力,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在年级支部建设方面,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党委高三党支部将党支部机构与年级组管理有效融合,实现交叉任职;共研教育教学管理,形成有指导性的工作方案。在疫情防控工作方面,北京市第八中学党委践行“你的父母守卫人民,老师来守护你”,各年级建立守护白衣战士子女的“党员导师制”爱心团队,对学生进行一对一贴心指导。在党建品牌建设方面,北京育才学校党委发挥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的使命担当,传承延安精神,打造“红色气质育英才”党建品牌。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北京小学党委把党组织的领导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总结出“六化”工作法,即工作政治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全程化、标准科学化、机制创新化、筹谋战略化。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黄城根小学党委从“课程体系”和“课外活动”两条教育途径发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学科和跨学科课程,实施“在感动中收获,在责任中成长”的育人策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朝阳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区委教育工委牵头,根据区域实际、学校特点,从 137 个中小学中选择5 个不同类型的学校,从 2021 年 7 月起,启动实施了为期半年的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启动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聚焦党的领导,探索形成试点工作四级联动体系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经与朝阳区委组织部沟通,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工委谋划领导-办公室统筹推动-入校工作组协同指导-基层试点学校具体落实”的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定期会商、沟通协商、指导督查的工作机制,分“前期筹备-探索实践-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试点工作。聚焦建强组织,探索打通党政班子选优配好路径 建强党组织、选优秀干部、配好领导班子,是更有效地发挥组织优势,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自 2020 年全市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朝阳区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多轮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台账、党务工作者数据库,并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推动学校按照校区、学段、年级组等方式设置党组织,进一步强化了“支部建在连上”的意识;制定超 100 人党总支升建党委的分批实施计划,明确了责任权限;调整党组织委员配备,强化了参与决策的权威性,2021 年一年,全系统中委员为普通党员的党组织从 52 个减少至 25 个,减幅为 52,与此同时,委员均为校级干部的党组织占比大幅上升。与此同时,按照“党委、总支党政分设,党支部一肩挑”的原则,区委教育工委通过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等方式,调整 55 个单位的正职干部 39 人、副职干部 55 人,形成了从中层干部多岗位锻炼到正职干部交叉任职的培养模式,保证了领导班子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履职经历较为丰富、梯队层次衔接有序。聚焦完善机制,探索打造试点学校多元改革特色 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制度建设是基础和保障,特色创新是活力和源泉。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抓住改革契机,在指导各试点校参照示范文本,不断完善学校章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具体职责等的同时,充分尊重基层学校的首创精神,支持试点学校围绕如何更有效地实现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构建不同特点的管理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阶段性成果。垂杨柳中心小学在完善系列制度机制的同时,着力打造“党政同心立德树人”的特色,围绕“党组织领导德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构建了党组织结构体系、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决策及执行体系、党管德育工作体系和教育戏剧育人课程体系,完善了师德正负面清单、师德评优办法、年度考核评优办法、“三星”班主任评选、正副班主任家访五项教职工思想建设制度。朝阳区教育研究中心附属学校抓准“全面领导”这个核心点,按照“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要求,坚持“五个一”学习研讨模式,不断提高干部教师的“政治三力”;形成“八有工作推进法”,不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通过“六融合”,建立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的组织体系,不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通过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推进五个“深度融合”,建立了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民主管理、广泛参与的学校治理架构,更好地激发了学校的办学活力。聚焦服务发展,探索丰富领导作用发挥的内外载体 改革试点的出发点是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点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而落脚点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此,区委教育工委要求各试点校要始终自觉站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朝阳教育工作,抓决策落实、抓改革创新、抓机遇促发展,切实当好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陈经纶中学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三融三分”思想,强化“三个建设”,推进“三个作用”发挥,实现“三个突破”策略的经验。作为党政“一肩挑”代表的芳草地国际学校远洋小学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管理机制更加高效,队伍建设更加成熟,群团协同更加有力,党组织党员在重大任务中的作用发挥更加彰显。下一步,朝阳区将以中央和北京市改革文件精神为指引,继续围绕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边实践、边研究、边调整、边总结,努力形成具有朝阳特色的改革路径,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第三篇: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通知指出,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首善标准深化改革是北京市基础教育的优良传统。早在 2018 年,北京市率先启动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几年来,经过先期探索、局部试点和全面推开等不同阶段,并在试点工作中同时开展试点运行课题研究,探索建设理论架构、认真总结实践成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了健全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体制机制的路径选择和对策措施,探索形成了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北京实践。我们聚焦北京市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从探索过程、实践经验、问题分析、对策建议、区域亮点等不同方面进行梳理总结,陆续推出相关报道,以助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全面推进实施。第四篇: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和完善党对高校的领导,体现了我国高校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其中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核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201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了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建设转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成为中心任务。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局面,只有加强党委对高校的领导,才能抓住时代机遇,应对各种挑战,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经过多次调整和变革,实践证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因此研究这一体制对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很深远的意义。首先,研究这一体制,有利于深入探索和明确党在高校的领导方式,进一步探讨党如何才能更好的领导高校,如何体现党在高校中的执政地位这些重大课题;其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助于解决高校中长期存在的两个中心的矛盾,即进一步探讨并理清校长和党委书记之间的关系,明确分工,共同为建设高质量大学服务;再次,研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有助于高校的长足稳定发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宏观大背景的演变,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经过了多次变革,总体来说可分为七个阶段:1950-1956 年实行校长负责制,在这种体制下,校长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领导并负责学校内部的所有工作,代表学校直接向政府负责;1956-1961 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党委全面领导学校的工作,校长的作用被大大削弱,校务委员会的职能未能完全体现;1961-1966 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校长和校务委员会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于学校的一些重大问题,由校长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再由校长执行,这种体制是在前一种体制上的改进,既充分发挥了党委的统一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又兼顾了校长的作用和行政系统的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了办学效益;1966-1978 年,“*”开始后,教育战线受到了严重冲击,高校的领导体制混乱,在 1971 年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取消了校长的存在和知识分子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否定和破坏了党委的集体领导;1978-1985 年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责任制,这种体制加强了党委的领导地位,同时也增加了校长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在行政问题上主要由校长负责,但这种体制导致正副校长都对党委负责的错误理解,没有明确校长的职责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政不分的状况;1985-1995 年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存,在 1989 年“*风波”之前多数高校试行校长负责制,之后则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居多;1995 年至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纵观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历史沿革,不难看出,我国高校领导体制的演变同中国共产党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这也证明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高校领导体制艰辛探索的必然结果,是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实际的不二选择。中外大学领导体制对比 比较国内外高校内部的领导体制,各高校都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具有自己特色且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制。总结起来,当前世界各高校的领导体制主要有四种模式:英德等欧洲国家主要实行“代表校内各方权利机构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欧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校的权力机构为校务委员会,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和财政预算,推选校长和副校长,再由校长、副校长和一名政府任命的常务秘书组成校长委员会来管理学校的日常工作;日本主要实行“政府任命的校长负责制”,即“日本模式”,其国立高校的校长是大学的最高负责人,由政府直接任命,依法管理学校的事务,但有关大学的重大事务校长必须提交校务会商议;美国高校主要实行“代表校外利益集团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被称为“美国模式”;此外便是中国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即“中国模式”。本次我们主要对中美高校领导体制进行对比分析。从中美两国高校领导决策体制的基本要素上看,美国高校的权力机构主要是董事会,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高管理者,高校董事会依据法律框架统一构建,是大学的法人机构,其权利的行使主要受法律约束;我国的领导权利属于高校党委,校长为学校的法人代表,负责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我国高校的权利机构受到法律和政治两种框架的制约。从权利机构的产生方式上看,美国公立高校董事会成员以行政管理及其委任人员居多,多以任命产生,而私立大学董事会成员中校外成员占多数,可包括企业首脑,商业名流及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我国公立高校的领导决策系统成员多以任命选举产生。从职权范围来看,美国高校董事会抓大事,如学校重要人员任免、财产地产处理及学校的治理等,校长管具体校内事务;我国高校党委对学校进行宏观领导,而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则由校长来负责。在决策机制上,中美两国高校均通过“会议决定”的方式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但是运作机制却不同,美国高校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委员会,将行政与决策分开;我国高校则采取党委下设工作机构的运作方式。综合分析中美高校的领导决策机制,发现其存在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在政治领导和思想教育上存在差异,美国高校理顺法律与政治关系的核心原则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协调各方力量,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办学的坚持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如何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中推进法制建设,是我国教育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第二,在治理与管理方面存在差异,我国高校采取党政领导下的法人(校长)负责制,美国高校采取的是以董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关键要素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质是明确党委在高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校长在学校行政等各项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协调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之间的关系。在这一体制之中,党委领导是核心要素。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的来说,党委的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抓决策、抓监督、抓党建三个方面,以此总揽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其次,校长负责是关键因素。校长是学校全部日常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落实党委领导相关事宜的关键。党委领导一般是宏观性、方向新、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体现在学校的具体事项中,是中观、微观且操作性较强的。高等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校长的职权,包括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聘任及解聘教师以及内部的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由此可见,校长负责的事务十分详尽具体,主要负责把党委的决议转化为具体的行政行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得以高效运行的另一个关键是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的协调,高校工作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这便会难免领导和行政工作之间的冲突和交叉,如不能及时做好协调,对于高校的平稳发展会有很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这二者之间必须要有一个适当的度,只有双方目标一致,职责明确,相互支持,及时高效沟通,才能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依法治校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协同推进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 33 次提及“法制”,19 次提到“依法治国”,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列为第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目前,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全面推进和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高校迫切需要转变发展与治理理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理顺高校外部关系,完善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从以往的高校治理实践中可以看出,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有助于有效防范权利专断,避免高校治理异化为贯彻个别意识主导下的“工具”,从而违背高等教育规律或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于高校治理而言,应该牢固树立法律至上、尊重规则、依法依章办事的理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首先,随着高校治理实践的推进,各项有关的制度规范必须不断完善;其次,与高校法制有关的规则并非是高校管理者进行治理的工具,而是治理的准则,任何主体均应处于规则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依法治校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严格执行依法治校是解决当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关键,同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内涵应该是依法领导,高校党委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理念在高校内部的实行。严格执行依法治校,高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应该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这就要求包括党委和校长在内的所有领导成员都必须以身作则,依法依章办事;第二,依法治校应该加强对权利的规制,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规范各权利机构的运行机制,协调好政治权利、行政权利,学术权力和民主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完善各权利机构的合理配置,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第三,依法治校必须遵循正当程序,高校各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等,最大限度地保障有关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综上,“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而依法治校是为了完善这种体制而存在的规范,只有遵循规范来践行体制,将这二者合理融合起来,才会更有利于我国高校的长远发展,为我国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目标的实现助力。新时代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运行机制体系探索 通过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的以上几点探讨,结合新时代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教育现状,我们做出了以下几点思考。首先,明确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如前文所述,“党委领导”一般都是宏观的、方向性的、原则性的领导,而“校长负责”则表现为中观的、微观的、具体且操作性较强的领导。“校长负责”是对“党委领导”的贯彻执行,进一步产生绩效的关键,但“校长负责”并不是“校长执行”,校长在解决学校的重大问题时享有重要的发言权和参与决策权。因此,高校党委和校长均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党政的职责做好分内之事;党委要支持和尊重校长独立行使职责的权利,不能包办代替,同时校长需要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地位和权威,不能削弱更不能脱离党委领导。但是由于高校的管理工作存在复杂性、综合性等特点,在一些校内事务的处理上很难完全理清是党务还是行政工作,面对这样的具体事务,就要求党委和校长之间做好沟通协调,共同处理。因此,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双方要始终保持目标一致,相互支持,同时明确各自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一体制的良好运行提供保障。在明确“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二者关系的同时,还应加强学校内部领导班子的建设。领导班子是高校的领导核心和战斗指挥部,对于高校的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首先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好领导班子,并选好班长;其次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一个领导组织有力,职能分工明确,综合素质过硬的高校领导集体才能保证高校平稳快速发展。其次,健全高校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在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过程中,需要分别研究制定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二者的定位。首先,要明确议事决策主体,保证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分工科学、职责明确;其次,要规范相关程序,以程序性制度建设来规范整个议事过程;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调研和咨询制度,切实建立起公开透明的议事决策机制。要确保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需要充分完善协调运行机制,这就要求班子成员及时就相关工作展开沟通交流。因此,高校需要充分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现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书记与校长、书记校长与其他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协商机制,以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最后,加强高校制度章程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校。坚持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等学校的生动体现,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高校内部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高等院校依法治校的实现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和各学校内部制定的法规,目前我国高校治理主要依据的法律是高等教育法,高校党政之间的活动要切实按照法律要求来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全面实行依法治校的核心是确保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高等教育法对于校长的职责规定得比较具体,为校长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其对高校党委的职责规定过于概括、抽象、模糊,使得党委在具体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高校内部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在高等教育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且易于操作和执行的条例和制度。此外,全面实现依法治校,还需要在高等教育法的框架下制定各种符合学校实际的其他规章制度。高校制度章程的建设涉及到广大在校师生和学校员工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制度章程建设过程中必须群策群力。加强和完善高校内部制度章程建设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高校党委和校长在守法、用法、执法方面做出表率,才能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第五篇: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 142 处,教职工 8633 人,党员2349 人。设党委的学校 2 个,设党总支的学校 7 个,设党支部的学校 133 个。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教育局党委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教育事业全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党建工作与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实现了双促进,共提升,先后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山东省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潍坊市学习型党组织、高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二、成效及经验 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提升实施素质教育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根本要求。为此,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建好班子、带好队伍、教好学生、抓好质量”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抓党建,创新思维,创新方式、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抓重点,强班子。一是选好班长,配好班子。遵照“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学历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进取精神强”原则,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走进党组织领导班子中,保证了党的基层组织在教育教学上的威信,很好地发挥了对教育中心工作的引领、促进和服务。各中小学校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学习,树新风,做表率”活动为契机,针对学校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支部成员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进行班子整顿,增强了支部班子的整体实力。二是强化教育,提高素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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