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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范文六篇 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篇 1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对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内生活、学习教育、党员管理、保障运行、活动开展等基础性工作进行梳理规范,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着力解决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加快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主要内容(一)组织建设规范化 1、组织设置科学合理。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 7 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支部书记 1 人,委员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党员不足 7 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 人;党员较多的支部,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生活的原则,合理设置党小组。成立党支部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2、换届选举及时规范。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至 5年,必须按期换届选举,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学校党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工作台账。每年年初,学校党委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支部,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基层党支部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学校党委沟通换届情况,提前 4 个月报送书面换届请示。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并报学校党委批准。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3、述职评议层层压实。为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年初,学校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支部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党委书记向市委述职。述职要聚焦抓党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三个方面形成高质量的述职报告。述职结束后,党支部书记要结合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当年度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4、党务公开主动及时。按照坚持“正确方向、发扬民主、积极稳妥、依规依法”的原则,应将学校党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等事项,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及时公开。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进行发布。(二)党内生活规范化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 1-2 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后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党支部汇报,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后及时将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召开,决议必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通过方能生效。涉及支部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每半年至少上 1 次党课。党课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上 1 次党课,学校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学校党员上 1 次党课。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联系村(社区)及基层单位上 1 次党课。2、每年至少召开 1 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紧扣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提前 10 天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后,提前 10 天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循“团结一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在召开后 15 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3、每半年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汇报思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每名党员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会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事实说话,解决问题。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报学校党委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4、每年年底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在支部年底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评比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5、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普遍谈心谈话。谈心谈话由支委会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 1 次普遍谈心谈话。主要任务是:及时指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帮助纠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谈心谈话,真正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进党内团结。(三)学习教育规范化 1、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邹城市贯彻实施细则(邹办发2017)35 号),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档案。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 1 次,全年不少于 12 次,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应当有 3 名以上中心组成员做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不少于 1 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一学一记录、一季一上报、半年一通报”制度。2、强化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生态、金融、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 1 小时,月读 1 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 2 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个专题进行 1 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 1 次调研研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24 学时,其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 40 学时。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中“党员教育网”的作用,建立务实管用的服务管理制度,学校党员人均学时每月不低于 6 学时(人均学时=总学时/采集信息党员总数),在职党员每月不低于 10 学时。各党支部应广泛开展“微型”党课轮讲活动,每名党员轮流上讲台讲党课,增强学习教育效果。3、搞活“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1 天作为“党员活动日”,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员志愿服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也可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党史知识竞赛、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过“红色生日”等形式进行,提升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服务群众能力。要以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每月至少固定 2 天,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4、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谈心交心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实效,激励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 1 次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年底形成思想政治工作自查报告,报所属党委。(四)党员管理规范化 1、实施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学校党员要在工作期间和参加集体活动时佩戴党徽,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亮明党员身份和职责。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党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党员亮化记分参考标准进行赋分,指导所属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详细记录党员得分情况,每季度按时公开党员亮化记分情况。注重结果运用,将党员亮化记分管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2、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记实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规范齐全。做到“六个不发展”:未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不发展、积极分子培养不满一年不发展、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的不发展。考核不合格不发展、有问题反映并经核实的不发展、程序不完整的不发展。3、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填写党费证和济宁市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台账。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既可以某个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严禁出现“四舍”少交党费的现象。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每个月党支部收齐党费后,及时将党费总额交至学校属党委党费专户,并换取党费收据。各党委每半年将收缴的党费交至市委组织 部党费专户,换取半年党费收据。4、严格党员日常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做到及时接转、符合规定、手续齐全,按时做好党内统计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预备党员转入需认真审查党员档案。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状况,每年进行一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程序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劝退或除名党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5、坚持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党内表彰工作,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坚持把政治关怀放在首位,以工作上的激励为主导,以生活上的帮扶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党员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政治热情和内在动力。每年元旦、春节、“七一”、国庆前,学校党组织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对老党员、长期患病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集中进行走访慰问。(五)保障运行规范化 1、规范党建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学校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要设置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室外统一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党员活动室要能满足党支部全体党员正常学习,室内应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架构等内容,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员承诺墙、学习园地、党建品牌等板块。适当配备投影仪、电脑、电视等有关电教设备,保障基本工作需要。2、规范人员经费保障。建立党务干部管理台账,实行党务干部调整报备制度。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学校党委设立党委办公室,专职党务干部不少于 2 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证工作需要。3、规范党建资料管理。学校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内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学习计划、学习体会、专项活动安排及总结、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党内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备份留存,收集齐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要清晰完整、整洁规范,活动议题、参加人员、请假人员、缺席人员、发言内容、表决情况、评议结果都要准确记载,严禁编造虚假活动记录等。没有记录的,按未开展活动处理,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对党支部的日常活动开展情况,要分门别类建立资料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主要分为 6 类: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会议材料、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等。党委会、支部会台帐,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落实会议决议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台帐,包括征求意见表及汇总材料、自查报告、会议记录、整改措施材料。党支部活动台帐。包括“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会议材料、会议决议、党课讲稿;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台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台帐,包括意见征集材料、学习材料、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表、评议结果、不合格党员处置、党籍处理文件、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党内先进评选台帐,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评选、表彰材料。党员管理台帐,主要有党员发展台帐,包括年度计划、党员(流动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预备党员花名册、预备党员党员档案;党费管理台帐,包括党员工资表、党员党费交纳基数表、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党费收据、济宁市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台账等;组织关系转移合帐,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党建品牌创建台帐,包括工作方案、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调研材料、总结材料、典型经验材料等。4、规范“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管理运行。建立稳定的党支部、党委系统管理员队伍,学校党委定期对所属党支部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如需调整系统管理员,由学校党委向市委组织部申请调整。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校党组织系统管理员每天都要登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查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及时审核接收、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要及时打印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备留存存档。利用好“山东 e 支部”系统,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后,支部管理员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影像资料等方式上传到“山东 e 支部”系统,注重利用网上支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六)活动开展规范化 1、创新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优秀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推荐、“微型”党课轮讲、“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等创新主题活动,围绕学校党建工作需要重点突破的任务或学校实际确定 1 项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有突破、有推进、有成效、可推广。2、培树党建品牌。要按照党建品牌“六有“标准,总结、提炼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党建品牌每年 5 月申报一次。原则上每一党支部集中力量创建 1 个党建品牌。学校党委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党组织品牌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品牌的质量。3、联系服务群众。按照市委“全覆盖、大走访、心贴心”工作要求,做好驻村联户、支部联建和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负责联系包驻村居所有农户,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在村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 5 天,包驻村干部要坚持进村入户,全程参与村级事务。各支部每年至少在支部联建村与村党组织共同召开1 次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主题党日、党员冬训等活动,每年至少为联系村党员上 1 次党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 1-2 次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协商签订年度共驻共建协议书,建立联系社区工作台账,开展菜单式服务等。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目标,有力有序推进实施。(二)典型带动,注重宣传。要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交流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宣传栏、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提炼,形成制度机制。(三)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学校党委将定期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结合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支部党建规范化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对不认真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篇 2 第一章组织体系 第一条规范党组织设置。中小学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 50 人以上、不足 100 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 100 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公办中小学校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民办中小学校党的组织设置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8 号)和我省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31 号)执行。党员人数不足 3 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每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 1 次集中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第二条配齐配强党组织班子。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一 9 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一 7 人,支部委员会设委员 3 一 5 人,具体职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一 2 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 1 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 人。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提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由一人担任,鼓励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学规模较大、在职教职工 200 人以上的学校,应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从学校管理层产生,学校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第三条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 3 年。建立健全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第四条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公办中小学校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发展规划、重点改革方案、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重要人事任免、基本建设项目、财务预决算以及事关师生员工切实利益问題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涉及人事任免事项,先由党组织推荐考察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校长就学校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实施情况每年至少向党组织通报 1 次。民办中小学校应将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健全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参与讨论研究。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组织研究决定。第二章党员管理 第五条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 号),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公办中小学校实施“双培养工程,注重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适当增加民办中小学校发展党员数量,注重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中小学校出资人入党。第六条开展常态化党员教育培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培训要突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党的纪律等内容。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 56 学时;教职工党员每年学习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学校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任期内至少参加 1 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每期培训不少于 3 天。第七条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基层党委要建好用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公办中小学校每年 9 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 1 次集中排查。对工作变动的党员及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每学期开展 1 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推行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从聘用环节全面掌握教职工党员身份并纳入有效管理,在校从事专职工作 6 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组织关系。暂时不能转入的,实行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第八条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 号)。每年年初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规范使用党费证,严格党费使用范围,每年向党员公布 1 次党费收缴情况。第九条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充分保障党员各项权利,维护党员合法权益,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学校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设立党内帮扶资金等措施,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开展优秀党组织书记、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享受同等待遇。第十条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教职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党员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开展党员教职工和学生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教师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等活动。加强学校与所在村(社区)的联系,组织党员教师到所在地报到,参加服务群众活动。第三章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 1 次党课。第十二条坚持“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贯彻执行关于全面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意见(晋组通字201819号)。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结合党员先锋岗、党员工作室、党员示范课等主题实践活动,运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和志愿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推动党组织活动与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互促进。每年“七一等重大节庆日,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覆盖支部全体党员,每名党员要按时参加活动。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并积极吸纳外来流动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第十三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小学校党委(党总支)每年召开 1 次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参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 号)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应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学校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第十四条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按照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落实的步驟进行。第十五条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 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在党小组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对优秀的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及时教育帮助、促其转化,仍不合格的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第十六条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学校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每学期至少与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 1 次,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与党员教师谈心谈话1 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对工作发生变动、家庭发生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第四章思想政治建设 第十七条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学校党组织莓学期至少 1 次研究分析学生思想道德状况,提出本学期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重点,推动解决重要问题。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头脑,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学生日常学习生活。遵循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第十八条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 1 次教职工政治学习,抓好理想信念、党史国史、形势政策教育,引导教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建立教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第十九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课堂讲授纪律规范,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把师德师风作为教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教师资格注册、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培育宣传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引导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第五章工作保障 第二十条加强活动场所建设。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对外悬挂党组织标牌。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议事规则、行为规范、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上墙,配备必要的基层党建、党务工作书籍。有条件的党组织,要配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电化教育设施和视听设备。第二十一条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在职教职工 200 人以上或在职教职工党员 50 人以上的公办中小学校设立党建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未设立工作机构的,配备至少 1 名专兼职组织员,负责学校党务工作。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进入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或担任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在岗位等级确定、职称评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兼职从事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将党务工作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民办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党务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应不低于本校同职级行政工作人员。第二十二条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公办中小学校按照党员每年人均不低于 100 元的标准核定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实行专项列支。民办中小学校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必要支出。党员缴纳党费全额返还基层党组织使用。第二十三条完善档案资料。学校党组织要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按照文件、材料、名册、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换届选举、主题活动、交纳党费、党务公开等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工作有序、查询有据。规模较大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可在全校范围内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第六章党建责任 第二十四条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公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别由所在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或者高等院校等单位(部门)党组织负直接责任,定期检查调研,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党的建设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学校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每学期至少研究 1 次基层党建工作。民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由所在市、县(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负直接责任,统筹指导。学校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党建工作作为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的必查内容。第二十五条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每学期初,学校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日常管理目标,制定具体工作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根据目标任务,每学期末组织党员教职工对学校党建工作开展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第二十六条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研判制度。学校党组织每学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对党组织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组织运行情况、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学期开展 1 次教职工意见建议征询活动,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置意见箱,及时解决合理诉求。第二十七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年底,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与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办学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党委,组织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并开展评议考核,述职评议后,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督促指导整改到位。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委作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作为主管部门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篇 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有效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学校事务科学发展、服务工作大局、凝聚工作力量、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落实。使我校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十九大精神活动成果,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科教体局提出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一主题,按照县科教体系统“党建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师德讲堂”“双培双带培育工程”“标准化党组织创建”为载体,以“党员成骨干、名师带教学、德育主阵地”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挖掘学校党建工作特色,努力形成学校特色党建项目,推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办学上台阶,有品位。二、目标任务 通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制度机制完善,党务工作规范,工作得到促进,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一)组织坚强有力。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活动正常,工作有力,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二)党员作用突出。政治思想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三)制度机制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党内监督等方面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的约束力得到充分发挥。(四)党务工作规范。党员发展、党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础性党务工作更加规范。(五)工作得到促进。影响和制约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更加坚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六)党员教师满意。各项工作体现党员教师意愿,党员教师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对党建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升。三、工作办法(一)培训党务干部,加强班子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党支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拓宽学习途径,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切实保障学习培训的质量。通过自学、参加培训班、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摸清摸透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现状,系统总结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客观寻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为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重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的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配齐配强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机制,规范党组织的决策行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党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党务干部的良好形象。(二)加强党员管理,规范党务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基础性党务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生活,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党员纳新工作;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弘扬革命传统”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三)强化党员教育,培养精良队伍。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采取组织党员自学、抓好集中轮训、举办专题辅导、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增强党员组织观念,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统筹兼顾,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员教育活动,党员政治学习要设立专门笔记本,党组织学习教育的记录要真实完善。(四)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克服党建工作短期行为和随意性,实现党的组织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始终贯穿于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之中。健全学校党组织生活制度,在坚持并不断改进“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民主选举、党务公开等制度,保证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学校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完善适应时代要求的党内学习教育、党员管理、考评激励和基础性党务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定必要的制度,形成推进有序、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制度的执行,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五)创建活动阵地,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完善“党员活动室”,规范党务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阵地建设标准化、有形化,为做好党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四、组织领导(一)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要在镇教育总支的统一领导下,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实施,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服务协调、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服从服务大局。紧贴全校中心工作,把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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